养一只猫孩

云把水倒在河的水杯里,它们自己却藏在远山之中。

和某人有点像呢…..

温华呆呆地注视着远方一大团像羊群一样白花花的云,动也不动的,活像一尊经风历雨的雕像。

她现在在福安郡。被小五带来的。

那位想不开的姑娘最终还是同意了这场交易,还说如果能杀了这里的郡守,别说是一只眼睛了,就连两只眼睛也不是不可以。

由此可见这位郡守是多么的不讨民心了。

“小姑娘,你独自坐在这干什么呀?”

见到自家门店旁的石阶上蹲坐着一个身着藕荷色衣裙,样貌清秀的女孩,这家书店的老板娘便笑吟吟的走过去问道。

是的,温华之所以会坐在这里欣赏风景,还有心情思考人生,是因为她走丢了。这真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毕竟她远远不止表面上看起来的这样大,在那个平淡无奇的躯壳下,藏着一个二十岁的成年人的灵魂。

“啊…我在等人。”只见这位清秀可人的姑娘眨了眨那双线条干净的丹凤眼,笑着站起身来往旁边走去。

毕竟这样挡在别人门口也是扰人家的生意了。温华决定转移一下阵地。

可街上人来人往,嘈杂不堪,想要找到他们真得下一番狠功夫。

她慢腾腾地踱着步子在街上漫无目的的走着,还顺手买了一串糖葫芦。

也不知小五到底好了没有。

*

从茶舍回来的那一天,温华原本还趴床上躺了一会,直到窗子边不断传来一些细微的响声,她才冷不丁的醒了过来。

“???”

她勉强睁开眼睛,一抬头就看见小五整个人倒挂在窗前直勾勾的看着她,眼睛里布满了情绪。

“你在想什么?”他问。

我什么都没有想,只是想睡觉罢了。温华面无表情地和他对视了一阵,不语。

小五也没再看她。一个翻身过后,随即稳稳的落在了她的窗前,趴在那看着她。眼睛像水镜似的亮,偶尔有翻飞的锐利,面颊雪白白的,像冬日里新捏的雪。

“我什么也没有想。”温华拍了拍手里的枕头,又道,“如果她答应了,你什么时候去福安郡。”她起身拿了纸笔,在纸上写下了“福安郡郡守”这几个字。手中的毛笔本就沾了墨水,在她不经意的转动时有几滴溅在了纸上,衬得那团晕开的墨极黑。少女秀丽的眉眼像笼着一层淡淡的愁绪,盯着那团墨久了,看起来竟也带着一丝端庄的娟秀。

天气懒洋洋的,不算热,却惹的人有些昏昏欲睡的疲懒。看着都让人眼皮子困顿,就算抬起眼也只是见到眼前人模糊的倒影。逆着光,几乎看不清面容。

瞧着瞧着,小五突然伸出手,按住了温华手中转的飞快的毛笔。他的指甲很短,一个个晶莹剔透,像是玉,指头却是尖尖的。

他讲笔夺了过来。乖垂着眼在纸上写写画画,睫毛根根分明,划出纤长而略带韧性的弧度。

也没有回答温华的问题。

过了许久,才牛头不对马嘴似的说道:“想去那里面玩玩么?”

……

她站在街上左等右等,之后来来回回又几次挪到附近的店门,愣是没等到人回来,脚都变得又酸又麻。

干脆不等了!

温华心底憋着一口气。本来她今天就只是打算去田里看看情况的,逛花街到还在其次,而且,她本身也并不是一个喜欢热闹的人。

今天街上真的很热闹。来来往往的年轻女孩子穿的一个比一个俏,妩丽的面庞上绘着各色的妆容,衣服的款式也多,红的绿的青蓝色的都有,三三两两的走在街头,十分吸引人的目光。来往的马车穿穿杂杂地笼在一路,有些拥堵在了路口,车厢内都是家里的女眷,由母亲或族内的姐妹陪着,说说笑笑的挑起车帘,透一透厢里沉闷的空气;待过了一段时间,不堵了,两匹油光水滑的枣骝马或几匹棕褐色的马,打了几个响鼻后,又迈着优雅的小方步继续往前走去。轱辘轱辘的车轮卷起一阵夹杂着细石的碎沙和阵阵香波。

看样子,要么是要踏青去的。要么是要到寺庙祈福去的。

温华还见到一个打扮的十分出尘的美人,由侍女搀扶着下了马车,后面跟着几个几个家仆进了一座雕檐做的十分精致、画栋飞云的酒楼;她肌肤胜雪,又身着一席薄荷绿色的衣裳,双目犹似一泓清水,顾盼之际,自有一番清雅高华的气质。

可能是节日的习俗吧,一路走来,路面上的很多棵树的枝头都系着姑娘们各形各色的帕子、和剪的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有些帕面上绣的是鸳鸯和折枝牡丹、双鱼莲缠枝纹,还有各类花的样式,很多女孩子好像都很喜欢兰花这一类,用上月牙白的帕子,上面用上好的丝线细细的描绘着玉兰清高淡雅的模样,既出尘又好看。

而穷苦人家的女孩子系的帕子则逊色很多,大多都挂在很矮的位置,用着颜色暗淡的粗布,选的绣样也很寻常,大多是喜鹊啊配上很多绿叶之类的,带着一股子艳俗的味道。但这里面有很多也是绣工极好的;温华低头看了里面几幅帕子,倘若不是丝线较为低劣,帕子布料也不好,那几幅别出心裁又绣工精良的作品几乎能得了今天的鳌头。那些纸的颜色也都很单调,纸也薄,但剪出来的人物和景致既栩栩如生又形象有趣,比上边贴着的那些花蝴蝶之类的样式倒是好看多了,很有人世间的烟火气息。

她仔细看了其中一面她觉得最好的一副,发现角落里细致工整的绣着一个小小的“春”字,应该是这个女孩子的名字。

说到春,她只能想到“春花”、“小春”啊这类的名字。总归很难想出什么好听的就是了。

后面一路逛一路看,实实在在是看的乏了,那些小贩的吃食倒是很吸引人,油炸的香气和糕点的清甜,还有空中四季桂的味道夹杂在一起,闻起来就很有一种节日的氛围。只是温华心里想着事情,逛得漫无目地的,也就没怎么留心这些小吃。

她突然无比怀念拥有电话的日子,那样的话根本不需要像现在一样麻烦,有事打个电话就好了,快捷又方便。

走在后面,人群突然密集了起来,因为很多都是奔着踏青而去的,就像国庆节外出游玩看的全是人头一样,现在温华稍不注意就可能撞到某个人的胳膊。

突然间,有一双手抓住了她的手腕,还没来得及做出反应,就见那个人已经和她掉了个位置拉着她一路往前走了。

是小五。

他穿着一件带有缠枝莲纹的衣裳,银蓝色的锻面颜色很深,衬得他的肤色极白。由于他们俩的身高是一样高的,所以温华没费什么力气就能看到他脖子后的汗,看来是急急忙忙找过来的,抓着她的手都是又烫又热的,却意外的很干爽,不像寻常的人因为热而变得黏湿。

不知又去了哪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