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浩然点了点头,
“如果说这个人巨鸟认识,那么我也应该认识。”
“也许你不认识也不一定!”
龙墨这么说也不是没道理,于浩然刚来中原城时间不久。
倘若真能认识那么多人也不会处于被动的状态,这次王德的蓄势待发完全是游刃有余!
龙墨也想到过会不会是有人从中指点,可仔细一想还真没那个必要!
名翠苑如今是个铁掌,四面都能够看得清一切,正是因为如此,所以龙墨不得不做最坏的打算!
现在的王德,早就不是当初的那个王德。
如果说以前心狠手辣,老练。
那么现在就是隐忍深,沉静!
“这个人叫野兔,你认识?”
仿佛是在试探,又像是在等待实际结果,
“龙墨,这个野兔我还真不认识,印象里没有这个人存在。”
松了口气,还好不认识,否则就是赤裸裸的打脸,
“你不认识也实属正常,他这个人比较隐秘,不太轻易被人发现行踪,所以你不认识也在我的考虑范围之内。”
野兔本来就是个混混,若不是之前龙墨无意之中闯入,他怎么也想不到慕容家的那个弃子。
居然会在中原城这么巴掌大的地方苟活着,虽然不是那么出众。
就是因为这份普通,给予了慕容天最大的隐藏能力。
“这个人速度极快,我也不是他的对手!”
龙墨知道,自己本身实力虽然强悍,但是论速度,李白第一,他野兔绝对可以排第二!
“什么?这个人速度极快?”
这让于浩然想起来,为何龙墨会说巨鸟万一认识了!
“怎么,你听说过?”
龙墨倒是有些好奇,于浩然没见过难道听说过?
“如果速度极快,那我一定听说过,是他没错了!”
“再加上你说巨鸟认识三斤,三斤和他之间的关系一定不浅!”
“所以我猜测,你口中的野兔,一定就是老鹰!”
“哦?老鹰?”
这让龙墨有些觉得好奇,野兔不是叫野兔?难道还有其他称谓?
“嗯,龙墨,想必你说他速度快我就可以肯定!”
“虽然没听过野兔这个名字,但是老鹰这个名字,很多人都知道。中原城绝大多数老百姓也都认识!”
于浩然这么一说,龙墨便来了兴趣,
“浩然,说来听听,我想知道野兔为何又叫老鹰!”
“其实狮子搏兔,老鹰追击。根本就不是俗语!”
“兔子本来速度就快,而老鹰却又以兔子为食。二者之间都是讲究的速度。”
“但是老鹰最喜欢的是有把握的事情而不是没把握。”
“就像猎豹一样,最多跑一段距离,可以是三百米,可以是五百米,但是绝对不能让体力消耗过大,否则就是致命的危险!”
龙墨点了点头,自然法则,动物也是生命,这些他都懂。
“你叫他野兔,很有可能是他告诉你的,或者说别人经常习惯性放在嘴边,久而久之就习惯了!”
“但是龙墨兄弟,我想跟你说的是,这个老鹰极为可怕,遇到被盯上的绝对逃不了!”
“他会慢慢折磨猎物,让猎物感到无尽的恐惧,最后再一击必杀!”
“按照你的意思是,老鹰成了我的人就是最大的帮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