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饭吃完了。
老爹去上班了,哥哥去上学了,桑葚去洗碗了,无所事事的裴云岚坐在饭桌前没动地方。为什么没动呢?因为她没吃饱……
粥,干脆叫水吧。
稀、太稀了。
比大学食堂的粥还要稀。
食堂是因为抠,家里是因为穷。她看过米缸,剩的米确实不多了。她还不习惯早上啃干巴巴的胡饼,只掰了一小块。唯一的下饭菜是一碟酱萝卜干,咸得发齁,吃一点点就能喝下小半碗粥,货真价实的下饭菜。
裴云岚知道自己生病请大夫抓药花了不少钱,本来就不富裕的裴家即将揭不开锅,还是想想怎么赚钱吧。
填饱肚子很重要。
桑葚提着一壶热水回到卧房,见到小姐又在书架前整理东西。她知道小姐不需要自己帮忙,于是乖巧地坐在一旁。
小姐整理完,坐在书案前开始写字,桑葚这才走过去帮着倒水磨墨。她识得字不多,看小姐在纸上一二三四五的写了好多东西。
小姐放下笔,抱着手臂,闭眼沉思。
桑葚不敢说话,怕打扰了她。小姐过了很久才睁开眼睛,又开始写字,桑葚隔了好一阵子才发现,小姐这回居然是用左手写字!而且字迹完全不一样!
“桑葚,你能不能保守住这个秘密。”小姐笑眯眯地看着自己,牙齿雪白雪白的。
“能,奴婢绝对守口如瓶。”
“你问我,我也不知道。只是刚刚突然来了感觉,好像左手会写字,所以试了试,结果真的可以诶。”小姐稀奇的看着自己的左手,“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吧。”
“没错,小姐就是有福之人。”
“乖。”小姐爱怜地摸了摸自己的头。
小姐写完字,把纸收好,吩咐她找出门的衣裳。
“小姐要去哪儿呀?”
“去逛街。”
“逛街?。”桑葚不解。
“就是四处转转。”
“小姐要去哪里逛街?北市吗?”
“不,去西市。”
裴云岚在首饰匣子里捡了两支珠钗,没有戴上反而揣进了怀里。她换好衣服,吩咐桑葚好好看家便出了门。
大越朝风气开放,女子也可以随意在外走动。裴家住在大越朝的都城——洛阳城,是土生土长的帝都人民。
裴云岚大病初愈,为了保险起见,她选择了温度放弃了风度,穿了件鸦青色交领旧绵衣。出了毓财坊,要去西市的裴云岚却先去了北市。她找了家当铺,把怀里的珠钗当了,数了好几遍当来的铜钱,才仔细地收进荷包里。
北市的出入口附近停着一排马、驴、骡子,每个牲口的脖子上都挂着铜铃,铜铃用醒目的黄白双色绳子系着。这便是大越朝的“出租车”,可以单程,可以往返,也可以租全天。马最贵、骡子次之、驴子最便宜。裴云岚决定租驴,她挑了个面相和善的汉子问道。
“包一天,多少钱?”
“一百二十文。”
“太贵了吧,一百文。”
汉子想了下,道:“行,那客官咱去哪儿?”
“西市。”
西市很远,在洛阳城的另一头,她今天打算把西市和南市都逛逛,所以节省体力很重要。小毛驴很温驯,裴云岚侧坐在鞍子上,好奇地张望着一切。
出了北市,沿着景行坊和铜驼坊一路直行,横贯洛阳城的洛水便出现在她眼前。
碧波浩渺的洛水上,千帆竞渡、舳舻千里,载货的商船和游玩的画舫看得人眼花缭乱。一阵河风吹来,裴云岚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紧了紧领子。
过了新中桥,便来到了洛南。洛阳城以洛水为界分为南北二区,洛北除了挨着皇城最近的那趟里坊住着达官贵人,其他里坊住的基本上都是穷人;洛南的西区都是王公贵族,东区则以南市为界限,南市以北是商业区,南市以南则是人烟稀少,有待开发的住宅区。
走到了星津桥,便是洛阳城的主干道——天街。天街两旁的樱桃树和石榴树还未发芽,而爱美的少男少女们却早早地就换上了轻薄的春衫。
天街最中间的御道空空如也,两旁则车马辐辏、川流不息。高门贵女们有些穿着华丽的胡服,有些穿着利落的男装,潇洒地打马而过。最西边的通济渠流水潺潺,给宽阔威严的天街平添了几分秀丽和活力。
经过了宁人坊和从政坊,终于到了西市。裴云岚下了驴子,敲了敲后背。
“坐着都累,看来得加强锻炼啊。”
“我在这儿等您。”汉子道。
西市虽然是三个市里最小的,可也大得不得了,六十多种类目、一百多家店铺。裴云岚很有目的性,专门逛布行绣庄。逛完了西市,随便吃了点午饭,裴云岚便紧接着去了南市。
“客官怎么什么都没买?没有中意的?”汉子问道。
“嗯。”
南市最大,占据了两坊之地,清渠环绕、遍植榆柳、重楼飞阁、人声鼎沸。各种货物应有尽有,高鼻深目的胡商也随处可见。因着南市的繁华,南市南面的建春门大街也衍生成了商业街。裴云岚如法炮制,转完了一半的布行绣庄,天已经快要擦黑了。
“咦,客官怎么还是什么都没买?”
“挑花眼了。走吧,去毓财坊。”
到了毓财坊,裴云岚付完了钱,汉子笑着道。
“我姓柳,叫柳二,客官要是满意,请多照顾小的生意。”
“好。”
一百文大钱花出去,稍稍有点肉痛。裴云岚加快了脚步回家,还好,老爹和哥哥都没回来,没有手表好不方便。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去赶集……”裴云岚轻声地哼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