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百花魁首
二号花魁表演的是舞蹈,比赛的这几个项目中,舞蹈还是比较占优势的,只要身段好,舞姿美,即便容貌稍逊,也能弥补一二。
二号花魁的身段虽然玲珑有致,舞姿却略有不足。在沈安然这个行家眼中,腰肢不够柔软,下弯不够到位,让沈安然来评分的话只能给个七十分。
不过能成为青楼里的花魁,自然有其过人之处,这位花魁胜在姿容艳丽,尤其眼神分外勾人,因此也获得了九十三票。
接下来一个个花魁上台献技,不只沈安然一人看出了舞蹈的优势,有将近半数的花魁都表演了舞蹈。
表演其他项目诗琴歌的,倒也有几人十分出彩。作诗的人还需要将诗文誊写在宣纸上,这就不只考校文采,还要考校花魁的书法功底。这个时代诗文之风盛行,遇到写得好的诗作,下面喝彩声不断,公子哥儿们也不吝啬手中的银子,纷纷投出自己手中的选票。
自古以来,漂亮的女子就分外受人追捧,更何况是才貌双全的女子。三十二号花魁的一首“红叶”,不仅赢得了满堂的喝彩声,还获得了二百二十九张选票,这是目前为止得票数最高的。
坐在后面的乌问寒伸手拍了拍陆守财的肩膀,“守财,你怎么没投票呢?这个曼娘的诗做的多好啊,这手字也落笔如行云流水,难得难得。”陆守财回头撇了他一眼,只简简单单地回了三个字,“费银子。”听得周围几人嘴角直抽,要是陆守财没钱的话,那他们几个岂不是都成了穷光蛋。
沈安然听得也是心中暗乐,没想到陆守财还有如此抠门的时候。
下面几人的轻声说笑,并没有影响到台上的表演,在三十二号花魁退场后,上来了一位红衣美人儿,因为前面三十二号花魁的票数很高,这位明显有些紧张,一首小曲儿被她唱的带上了颤音,台下的爷们可不买她的账,齐声喝起了倒彩,羞得这位花魁哭着跑下台去。
沈安然暗自摇头,真不知道这种心理素质,是怎么当上花魁的,难道就靠着漂亮的脸蛋儿,被人捧起来的。
段展鹏看到沈安然摇头叹息,问道:“凌云可是看到美人儿垂泪心疼了?”
沈安然的唇角邪魅一勾,玩笑道:“非也,我不喜欢娇滴滴的美人儿,我喜欢的是如段兄这般英武的美男子。”
听了这话,众人哈哈大笑起来,楚宇昊知道沈安然还真的是应该喜欢男子,也跟着笑了起来。唯有陆守财心中翻腾,一句话不断地在他的脑海盘旋,“凌云喜欢男子。”
段展鹏看出沈安然是在开玩笑也不以为意,只含笑道:“凌云要是喜欢男子,不知要伤了多少女儿家的芳心。”
众人谈笑间,台上陆续又有几位花魁表演了节目,只是都不甚出彩,沈安然正觉得无聊时,就听台上的艳娘娇声道:“六十八号这位妹妹,就是我们百花阁的赛百花姑娘,大家欢迎。”
众人听到赛百花的名字,都激烈地鼓起了掌,可见赛百花的人气之高。沈安然也立马打起精神,注视着前面的赛百花,只见她轻提裙角,脚步轻盈地迈上舞台。
赛百花来到舞台的中央,对着舞台下方深施一礼,声音空灵悦耳:“赛百花见过各位爷,今日我为大家表演的是柘枝舞,希望各位爷喜欢。”
话落,鼓乐齐鸣,赛百花踩着鼓点儿旋身起舞。
沈安然看到她的舞蹈,心中暗叹:这才是高明的舞者,她可以根据这款衣裙,选择出最适合的舞蹈。
这个时代流行的舞蹈分为两大类,“软舞”与“健舞”。“软舞”动作抒情优美,节奏比较舒缓;“健舞”动作矫健有力,节奏明快。
沈安然之前在护国寺后山上跳的绿腰,就是属于软舞,今日赛百花跳的柘枝舞,是健舞的一种。
赛百花被黛紫色长裙映衬的肌肤莹润,她的舞姿变化丰富,既刚劲明快,又婀娜秀丽,美的惊心动魄,直叫人移不开目光。
沈安然听到台下不少人在议论,赛百花的衣裙华美,她不由得心中高兴,看来这件衣裙的广告效果超出了自己的预期。
沈安然正看得目不转睛之时,就听身旁的陆守财说道:“凌云,这件衣服我看着眼熟啊,是不是成衣铺子里售卖的?”
沈安然略感意外,没想到陆守财就在开业那日上去二楼转了一圈儿,就记住了这件衣裙,而此时众人的目光都被赛百花的舞姿吸引住了,他竟然还能想起这件衣裙出自凌云成衣铺。
沈安然转头轻声回道:“正是铺子里穿在模特身上那几件衣裙中的一件,前几日百花阁的老鸨上门来买走的,没想到她是准备给赛百花用在魁首赛上。”
陆守财知道,凌云成衣铺中的成衣,都是由沈安然亲手设计的,不禁出声赞道:“凌云设计出的衣服漂亮,才能受到赛百花的喜爱。”
此时赛百花的表演已经结束,艳娘上台宣布道:“六十八号妹妹得票五百八十三票。”这个票数一出,直接压倒了前面的六十多名花魁,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日的魁首将由赛百花夺得。
不出所料,接下来众人的表演大多平平无奇,偶有出彩者也仅仅获得了三百多票。当八十多名花魁全部表演完毕后,艳娘上台宣布道:“感谢众位爷的慷慨解囊,此次魁首赛得票最多的妹妹是百花阁的赛百花,我在此宣布,第九届魁首大赛的魁首就是赛百花姑娘。”
比赛终于结束,而赛百花的表演也实至名归,台下众人纷纷鼓起掌来。等大家的掌声稍停,艳娘又出声宣布道:“今日我们的大金主是五十六号座位上的这位爷,稍后,我们的百花妹妹将在百花阁恭候您的大驾。”随着她的话声,众人都朝着五十六号座位望去,只见上面坐着一位满脸横肉的壮年男子,一身的腱子肉将锦袍绷得紧紧的,看到众人全都看向他,他志得意满地举手向众人致意。
沈安然不由得在心中叹息,好好儿的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这次比赛因人数众多,即使每位花魁只上去表演了一盏茶的时间,比赛也足足进行了三个多时辰,比赛结束之时已经到了子时末。这还是沈安然来到这个时代后第一次熬夜,感觉颇为新鲜,丝毫没有困意。等厅中众人走的差不多了,沈安然几人才站起身来,一同朝外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