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一上学期快期末考试的时候,我收到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陈希的女朋友,下午六点,Y楼顶见。
我当时心里想着这人有病,都没报上自家大名,就想约见我,真是搞笑,我又不是那么闲的人。我看完了之后,随手将纸条丢到垃圾桶里。
同桌看到我这个动作,问道:“程简之,你扔了什么,看起来心事重重的?”
我回答道:“没什么,就一个神经病乱给的。”
同桌张大了嘴巴,是听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情,道:“程简之,刚刚我的耳朵是出了故障了吗?你竟然在骂人,简直了。”
我开口道:“我又不是神仙,我是凡人,骂人而已嘛,有什么难的。”
同桌道:“别人骂人我只觉着污秽不堪,你骂起人来怎么那么动听呢?”
我摇摇头,道:“你可不要立双杆,肯定会很讨厌的。”
同桌道:“放心,我只为你立双杆,不讨厌的。”
放学的时候是五点半,同桌非得拉着我往不同的道路上走,她说她一个人有些孤单。当时也没想那么多,后来确实是发现了不正常,我想往回走,回头发现几个小混混。
我恶狠狠地看着同桌,她只是微笑着道:“我也只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而已。你也别怪我,像你这样跟仙女一样的人,身上总得沾染些什么,才能下凡吧!”
我也不再正眼瞧她,道:“好心当成驴肝肺而已,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我那语气颇为不屑,被人欺骗的感觉也不过如此了。
同桌听着气不打一处来,我想着:你有什么气,不都是你自己作出来的吗?做出来的事情就要承认,就要接受后果。连一句无关痛痒的话都接受不了,那人到底是依着什么让她这么大胆的。
我想着来的路上,有一个麻将屋,里面都是人,若是跑到那儿去,应该不伤人命,就能换得生机了。我立马将书包往同桌身上砸去,立马往前跑,那几个混混立马追上来了。
可这里毕竟是在马路上,那几个小混混还不敢那么猖狂,不敢拿刀,长棍等武器。当然,从某一程度上来讲,是对我深深地蔑视。我想往回跑,那些小混混都在后面,实在是没办法。
路边刚好捡到一根棍子,我拿起棍子,就在那里等着。毕竟,再跑下去,我也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还会消耗大量的体力。我瞧着,也不过是三个混混,肯定应付得了。
那几个混混看到我不跑了,先是一惊,转瞬就变成高兴。那几个混混瞧着不过比我大上几岁,却过着这般生活,有什么好高兴的。
我等着他们上前来,立马向他们出招,意料之中,果然没费几下力气就让他们都趴下了。我得意地往回走,根本就没想到后面的事情。
同桌原先是想把我带到里面更深远的树林,可半天也没瞧见我,这才出来寻找我。浩浩荡荡地有十几号人,我肯定打不过他们,脸上都变成惨白。不过也反应出来,立马往回跑,要不然真想不到会发生些什么事情。
这十几号人,明显比我想象中的大胆许多,浩浩荡荡地跟在我身后。我实在有些跑不动了,跑到旁边的一建筑工地,明显有“建筑工地,禁止通行”的标志,可我此时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立马向里面跑去,找到一空地躲避歇息了一会儿。
后来我听到了一女声,道:“那个女生呢?现在去哪里了?”
这声音听着有些耳熟,想起来了,当日向陈希告白的那个女生。竟是她,在幕后做了那么多的事情。果然,知人知面不知心,她看着倒挺温驯活泼的,背地里竟干着这样的事情。今天,算是长了一番见识了。
可眼下怎么过,这里有十几号人,我铁定打不过的,一定要想出对策,我还不想死。正当我踌躇想办法地时候,那个女生竟然发现我了。我立马往更深的建筑工地跑去,后面跟着的只有那个女生,然后,就只有我们俩上了原先预定的那层大楼。一个只有地面,连护栏都没有的大楼。
我们都上去了,那个女生竟然还给那些人打电话,告诉他们在哪儿。可是这里也没有明确的标志物,那些人找到这儿来的时候,着实是费了一番功夫。
那女生此刻有些面目狰狞,不似往日的作风,她恶狠狠地道:“程简之,做人嘛,不要觊觎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
我此时挺坦荡,那栋楼下面都是那群混混,也不能贸贸然跑下去,那样也是死路一条。既来之则安之嘛,最多是一个死字,此时再紧张不安也没了用处。我嘴角一挑,露出一个极其讽刺的笑容,淡然道:“叶小姐,既然你知道这个道理,那是最好不过了。”
那女生怒了,真的是容易被激怒的一个人。
她此刻也笑了,道:“没想到,我还真是小瞧了你,胆量竟这般大。”
我回复道:“叶小姐在小瞧我的基础上,还是带来了这么多人,真的是太高看我了。”我此刻的想法是:如果我活不成了,一定要将这个女人一起带走,作个伴。免得以后陈希真的有喜欢的人,也来这么一下子,不是太亏了吗?
那女生突然驻足,道:“没想到还是一牙尖嘴利的,平日里,你真是装了不少。”
我也不生气,缓缓道:“我平日里是装了不少,可陈希都知道。你装了这么多,陈希是一点儿都不知道呢?你说,咱们俩,到底是谁更装一些。”
那女生果然被激怒了,都能做出这种事情了,怎么会这么容易被激怒了,着实有些想不通,想不通就不想了吧,也没有办法。
那女生怒道:“本想着把你弄个残废就行,现在,我倒是一点儿都不想留你性命了。你今日就去见阎王爷吧!”
就在这时,我向她出招,几下子将她打趴下了,然后,我们一起呆在这栋楼的边缘,她此时已经动不了了。我就静静地等着那些小混混,只需要和那些小混混争取些时间就好。我来的路上将我身上的项链,手链都丢了,希望有人能早点找到我。即使我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我也做了最好的打算,就是不用死。
那群混混果然上来了,一个个的一不过十几岁的模样,俨然没了少年气。为了所谓了义气,做着不为人接受的勾当,当真是愚蠢。
那群混混的头头道:“叶逸然呢,她在哪儿?”
我立马将身后的布匹打开,露出她的模样,道:“她也真是的,自己想要死,还得拉着我这个作垫背的。”
那小混混偷偷先是一惊,然后露出赞赏的目光,道:“你也算是有胆量的,你将她放了,以后跟着我,定然有你吃香的喝辣的。”
我找一地方坐着,道:“做人嘛!首先得展现出诚意,吃香的喝辣的,现在就是吃饭的点,你让你旁边的小罗罗去买,这样再考虑也不迟。”
那人立马喊了俩个罗罗出去买些吃的,也只是支走了俩个,这里附近没什么吃的,那俩人定当跑好远,才能买到吃的。还有一大群罗罗,得再想一些办法。
等了几分钟,有警车的汽笛声音,我心想应该算是得救了吧!那群小混混听到汽笛声音,果然紧张不已。有一部分的罗罗竟然自己都跑了,后来,可想而知,除了当时不愿买饭的那俩人没被抓住,其它的人都被抓住了。
叶逸然此时醒来了,拉着我往后拉。我此时已经意料不及,肯定要掉下去了,当时,我也真的是起了不好的心思,要死也得拉一个垫背的,不能死的这般无辜。我也将她往下拉。下方站着一些人,我看到了陈希,程润之,爸爸,程润之的妈妈,还有和这个女生长得有些像的一个男生……还有警察。我似乎察觉死神同我靠近,可仅仅也是擦身而过。
我们俩都掉在了地上,她在地上,我在她身上,可想而知,她的伤比我的重的多,最后,全身多处骨裂,成为了植物人。而我,养了差不多一个月的伤,总算是能恢复了。
那些小混混平时收到叶逸然的照顾,比如请客,大家都被她的豪爽所吸引,视她为朋友。这些混混也只是因为义气帮叶逸然,而叶逸然确实纯粹为了利用他们的。叶逸然此人极其大方,包括班级上,她也是极其大方的,大家都视她为朋友,可她不以为然,内心实则高傲,没有几个人能成为她的朋友。
她心悦于陈希,可陈希不喜欢她。她原本也是靠着正常途径追求陈希的,可是我出现了以后,这种途径是行不通的。所以,开始与外面的混混接触,假装大方地请他们吃饭,视他们为朋友,用了几个月的心思,才得到那群混混的认同。毕竟,混混是一般是不被世人认同的,世人只会瞧不起他们。而叶大小姐待他们好,这些混混也就以为叶大小姐认同了他们。这些混混也不过才十几岁的年龄,也没读过些什么书,自然是没想到这一层。
由此可见,这叶逸然的心思并不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