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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故乡,故人,新故事的开始

玻璃爱人 金玑紫 6221 2024-07-11 20:11

  一阵轻促的脚步声以远及近,那是袁梦熟悉的脚步声,轻快而有节奏感。不一会儿,秀桔果然出现在袁梦面前。今天她穿了件苹果绿的蚕丝旗袍,发梢上系着柠檬黄的丝带,越发衬得脸蛋和手臂洁白如玉,清新朴素得像早春柳枝上新发的嫩芽。

  她笑吟吟地对袁梦说:“梦哥哥,你真是个大懒虫,一觉就睡到了晌午。”

  袁梦完全清醒过来,“哦”地一声长叹,悠悠地吐了口气。

  “瞧你这一头的汗。晚上一定发噩梦了吧!我一发噩梦,也会出一身汗。”秀桔掏出丝帕替他擦汗。

  袁梦有些心虚地躲过秀桔审视的目光,说:“没什么,可能是因为昨天太累了。”

  他甩了甩头,似乎想把梦中那可怕的一幕甩出记忆。不一会儿,他那年青俊逸的脸上又绽放出笑容。

  “我饿得能吃下一头牛。秀桔,有吃的吗?”他嚷起来。

  “就知道你会这么说,早就给你预备好了。”秀桔一边说着,一边从旁边的桌子上取来一碟小点心。

  袁梦一看,顿时兴奋地一声轻呼:“马蹄糕!”伸手就要去抓。

  秀桔端着小碟灵巧地闪开,让袁梦扑了个空,笑着朝脸盆架呶呶嘴:“还给你准备了这个呢!”

  袁梦不情愿地走过去,用毛巾沾了水,胡乱地在脸上擦了一把,便不容分说地从秀桔手里夺过马蹄糕,狼吞虎咽地吃起来。

  “在北平每天早上啃馒头就酱菜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你做的马蹄糕,还有聚珍堂的卤粉,想起那种香啊——口水都要流出来了!”袁梦咿咿呜呜地说着。

  “想吃卤粉,简单啊,让店里的伙计送一碗过来不就是了!”

  “那怎么行,等他送过来,米粉早就泡糟了。我们还是到聚珍堂去吃吧!”

  袁梦吃完最后一块马蹄糕,“咕咚”喝下一大口茶水,站起身来就拉着秀桔往外走。刚走到门口,突然想起什么,又折回来,从行李包里掏出几本书。

  “我知道你喜欢古诗词,没读过什么新诗,其实新诗里也有极好的,像徐志摩、戴望舒、冯至的诗,在我们学校很受欢迎。我猜你一定也会喜欢。”

  秀桔欣喜地接过来,一本一本地翻开来看。一共三本,一本是戴望舒的《我底记忆》,一本是《志摩的诗》,另一本是《冯至诗集》。

  秀桔轻轻地念起来:“我是一条小河,我无心从你的身边流过,你无心把你彩霞般的影儿,投入了河水的柔波。我流过一座森林,柔波便荡荡地,把那些碧绿的叶影儿,裁剪成你的衣裳。我流过一座花丛,柔波便粼粼地,把那些彩色的花影儿,编织成你的花冠……”

  “真美啊!”秀桔由衷地发出一声叹息,大眼睛里盈满泪水。

  “还有更美的呢!”袁梦翻开《我底记忆》,念起戴望舒的《雨巷》:

  “撑着油纸伞,独自彷徨在悠长,悠长又寂寥的雨巷,我希望逢着一个丁香一样的,结着愁怨的姑娘。她是有丁香一样的颜色,丁香一样的芬芳,丁香一样的忧愁,在雨中哀怨,哀怨又彷徨……”

  “她静默地走近,走近,又投出太息一般的眼光,她飘过,像梦一般的,像梦一般的凄婉迷茫。像梦中飘过一枝丁香地,我身旁飘过这女郎。她静静地远了,远了,到了颓废的篱墙,走尽这雨巷。在雨的哀曲里,消了她的颜色,散了她的芬芳,消散了,甚至她的太息般的眼光,丁香般的惆怅……”

  “像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秀桔来回踱着步子,重复地念着这句诗,若有所思。好一会儿她才转过头来,用一种袁梦熟悉的,审视的目光看着他,“我倒认识一个像丁香一样地结着愁怨的姑娘,你想知道她是谁吗?”

  “谁?”袁梦有些急切地问。

  “阮心素!”秀桔忽闪着一双慧黠的眼睛,留意地关注着袁梦的反应。

  “哦——”袁梦复杂地叹了一口气。这叹息声里,包含了几分感慨,几分肯定,几分赞美。然后,他又开始神思恍惚起来。

  秀桔的心往下一沉。她睁大眼睛,像不认识袁梦似地仔细地盯住他看,目光中那期待的亮光消失了,变得失望,伤感,沉重。她也沉默下来。刚才还欢天喜地的两个人就这么静默地僵持着,直到一声尖利的蝉鸣惊醒了袁梦。

  “怎么不说话了?这可不是你的风格!”他强笑着说。

  秀桔咬了咬嘴唇,仍然不说话,像在努力克制着什么。然后,她低促地说了句:“快走吧!”便拉着袁梦往外走。

  聚珍堂位于云华县城最繁华的街道——五里街的中心位置。又因为是老字号,这儿每日里人来人往,热闹非凡。外地的游客纷纷慕名而来,就连静安城里的达官贵人,也经常驾着车来这里品尝正宗的云华名菜。

  袁梦和秀桔出现在聚珍堂门口。小黑眼尖,一眼就看到了人群中的小主人,赶紧扔下手中的活计,恭恭敬敬地迎上去。

  “少爷,罗小姐,你们到二楼包厢里去坐吧,那儿清静。”说着,就要将他们往包厢里引。

  “算了,把包厢留给客人吧,我们在外面随便吃吃就行了。”

  他们在靠窗的一张小圆桌旁坐下了。袁梦点了一碗卤粉,秀桔点了碗鲜肉馄饨,小黑赶忙去张罗,不一会儿,卤粉和馄饨都上了桌。袁梦来不及将米粉和卤汁拌匀就是一通狼吞虎咽。

  “秀桔,你知道吗,南方人最爱吃的米粉竟然是北方人的发明!”袁梦一边说着,一边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脆皮锅烧(油炸过的带皮猪胫肉)放进嘴里。

  “怎么会?”秀桔惊讶地瞪大眼睛。

  “两千年前,秦王嬴政为了统一中国,派五十万大军出征南越。南越地处山区,交通不便,粮食供给困难,加上气候湿热,水土不服,士兵们经常挨饿,生病,思乡心切。秦军伙夫便用当地盛产的大米,做成北方人爱吃的面条的形状,南粮北吃,聊作安慰,这就是今天誉满天下的云华米粉。又用草药煎汤,与米粉混合在一起让士兵们食用,既能治病防病,又能节约吃饭的时间,久而久之,就成了云华卤粉的雏形。”

  “用药汤做卤水,这样的米粉能好吃吗?”秀桔疑惑道。

  “行军打仗,艰苦之极,只管填饱肚子就行,谁会在乎吃食的滋味好坏!”袁梦说得兴起,“后来经过历代名师的加工改进,卤水的味道越来越好,再不似最初药汤那般难以下咽了。”

  “原来如此!”秀桔长舒一口气。

  “聚珍堂之所以名声在外,百年不衰,秘密全在这一碗卤汁上面。”

  “小声点,”秀桔忙给袁梦递个眼色,“这么多人呢!”

  袁梦暗笑秀桔的天真,不过还是压低了声音:“我们家的卤汁,一直按照老祖宗传下的配方,用上百种食材和中药材,经过几十道工序,小火熬煮三天三夜……”

  就在袁梦一边享用米粉,一边眉飞色舞地讲述着米粉背后的故事时,青嫘出现在聚珍堂的楼下——当然,那里已经不再是拥有两层店面,装饰得气派考究的聚珍堂,而是一个普通的临街小店,看起来显得破旧寒酸,有些发黑的大门上挂了块简易的招牌,上面写着“康记米粉店”。

  青嫘犹豫着站住了。

  “怎么,还是想吃?”妈妈笑道。

  青嫘红了脸,点点头。她感觉身上又一阵湿粘。

  “去吧去吧,我在菜市场门口等你。”妈妈朝前走去,一边自语道,“我对米粉还真不感兴趣。”

  青嫘走进去,点了二两卤粉。那是她的最爱。

  一个背着双肩书包的小女孩站在青嫘前面。小家伙还没取粉的窗口高呢,只好掂起脚尖,伸直了小胳膊,费力地将米粉票送进窗口。

  青嫘心里一阵感慨,她想起自己小时候,也像这个小女孩一样,掂起脚尖,费力地将米粉票送进窗口,眼巴巴看着煮粉师傅的每一个动作:抓粉,焯水,加菜,舀汤。一边希望自己运气好一点,再好一点,这样落到自己碗里的卤牛肉就会大块一些,锅烧肥瘦适当,还带一角炸得焦脆的皮。然后小心地接过师傅递过来的米粉,郑重得就像接过一碗珍馐美味。

  吃云华米粉长大的孩子,血液里流淌着那种独特的云华味道。无论过去多久,无论走到天涯海角,对它的渴望仍然无法消除。煮粉师傅每一个细小的动作,切的每一片肉,舀的每一勺汤汁,最后都会变成她斑斓记忆里的一种颜色。

  取来米粉,青嫘走到一边的旧木桌前,上面摆放着两列配菜罐,盛放有不下十种的配菜。她选了最喜欢的酸豆角、腌红辣椒、酸萝卜碎,还有一小勺的香葱末,又将米粉和卤汁以及所有的配菜细细拌匀。

  当她夹起一筷子米粉塞进嘴里细嚼几下之后,脸色却变了,眉头也皱起来,只草草扒拉了几口便起身离开。

  “这么快就吃完了?”妈妈看着追上来的青嫘。“哦,不好吃,失望了吧!”

  “您早知道会这样的啊!”青嫘叹道。不过就算妈妈劝过她,她也还是会去试的。

  “古法煮卤汁,要用上百种食材和中药材,经过几十道工序,小火熬煮几天几夜,才得到一小瓮只够一天的用量,费时费力,现在的人哪里受得了那样的辛苦?成本也太高,不划算!所以再没人煮卤汁了,都是买来各种调味料临时勾兑的。”妈妈摇摇头。

  “连我喜欢的锅烧也消失了!”青嫘忍不住抱怨道,“我也不喜欢用油炸的花生米代替炒黄豆!更何况那花生米已经放陈了,失了酥脆的口感。酸萝卜和酸豆角也没有了小时候的味道。”

  “连炸锅烧也嫌麻烦,更别提像以前那样,把炖煮过的猪颈肉贴在铁锅上慢慢灸烤……”母女俩一边聊着天,一边渐渐走远了。

  “还有这个脆皮锅烧——”袁梦又夹起一块锅烧肉,“须得用新鲜带皮的猪颈肉来做。上好的猪颈肉稀少而珍贵,有黄金六两之称。脂肪沉积到肌肉纤维之间,如同雪花一般散布。将这样的猪颈肉按传统配方,加入多种香草药材小火炖煮透,在油里低温炸香,再高温爆花。做出来的脆皮锅烧才会香酥、脆嫩、入口顺滑,不油不腻,口感十足。”

  “如今锅烧以油炸为主,不过最早并不是这样的做法。那时使用的是柴火大铁锅,煮完饭烧完菜之后,柴火灰烬依旧发烫,主人便把铁锅刷干净,将炖煮过的猪颈肉带皮的一面贴到铁锅上慢烤,过一段时间来取时,便形成了焦香酥脆的‘锅烧’。”

  袁梦突然停下来,向窗外望去。从他的角度,正好可以看到五里街的人流。

  “你在看什么呢?”秀桔问道,也好奇地向望向窗外。

  “没什么,”袁梦先是愣一愣神,很快又笑笑说,“刚才在街上看到一个人很眼熟,像是在哪里见过。”

  “是你以前认识的人吗?”秀桔问他,“中学的同学,或者旧时的朋友。”

  “不是,”袁梦摇摇头,“也许在梦里见过,也许在前世见过……你说,几十年后,甚至几百年后,云华会是什么样子?那时的人又会是什么样子……”

  楼下突然传来一阵喧哗,打断了袁梦的话。

  “走开!快点走开!再不走开,我可要叫巡警了。”是小黑的声音。人群很快聚集起来。

  袁梦正要下楼去看个究竟,秀桔一把抓住了他的胳膊,说:“梦哥哥,别出去!外面危险!”

  话刚落音,随着“啪”的一记脆响,一个人“哎呀”一声痛叫起来。袁梦来不及多想,挣开秀桔的手,快步跑下楼去,秀桔只得紧紧跟上。

  只见小黑和几个聚珍堂的伙计团团围住一个人,那个人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脸,看不清楚什么模样,只看见一头蓬乱污脏的头发,黑黑的手指甲,身上的竹布长衫破烂不堪。

  “小黑,出什么事了?”袁梦问道。

  “少爷,这个疯子天天到我们这里来闹事,客人都让他给吓跑了!我们不能让他再胡闹下去了,得好好教训教训他。”小黑满面怒容地指着蹲在地上的那个人说。

  “既然他是个疯子,自然不是故意来捣乱的,撵他走就是了,你又何必打他!”袁梦的语气严厉起来。

  小黑听出了小主人口气中的不满,忙噤了声,垂下头退到一边。袁梦弯下腰,小心地将那个可怜的人扶起来。那个人慢慢地将手松开,露出一张苍白,瘦削,肮脏的脸,一股血流正从嘴角汩汩地涌到下巴。他用无神的眼睛直勾勾地盯住袁梦。袁梦呆住了,那是一张他曾经熟悉的,令人尊敬的脸。

  “秦老师!你是秦老师!”袁梦简直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为了证实他没有认错,袁梦转向秀桔,握住她的手,迭声问道:“他是秦老师,是不是!是不是!”

  秀桔垂着眼睛,为难地绞绕着手里的丝帕,沉默了好一会儿,终于点了点头,轻声说:“他曾经是秦老师。”

  “曾经?曾经是什么意思?”袁梦更加昏乱起来。

  两滴大大的眼泪从秀桔的眼睛里滚落下来,她哽咽着说:“他不再是我们的秦老师了,因为,他疯了!”

  “疯了!怎么会?”袁梦怎么也无法相信那个俊朗挺拔、才华出众而又目空一切的秦潇会变成一个疯子。他用袖口小心地帮秦潇擦去嘴角的鲜血,哑着嗓子喊道:“秦老师,秦老师!我是袁梦,是你最心爱的学生!我回来了!”

  小黑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把袁梦拉到一边,说:“我的小少爷,他疯了,任你喊破了喉咙,他都不会听见的。你不知道,他曾经杀过人,县城里的人谁不怕他?谁不躲着他?你还是离他远一点吧!万一他发起病来,伤着你怎么办?真有个闪失,你让我们怎么回去跟老爷交代!”

  袁梦呵斥道:“胡说什么!秦老师怎么会杀人!你们这些人,就知道一味地欺善凌弱,落井下石。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么!再让我看见你们打他,小心我不客气!”

  小黑忙噤声缩到一边。袁梦急切地走到秦潇面前,重新握住他的手。秦潇呆呆地,无动于衷地看着他,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一样无动于衷地看着他,然后,他缓缓地将目光移向聚珍堂,脸上的表情顿时变得生动起来,丰富起来,活泼起来,仿佛站在他面前的袁梦不再是他最心爱的学生,最推心置腹的朋友,而聚珍堂倒成了他最挚爱的亲人似的。他就那么深情地,柔肠百结地望着聚珍堂二楼临街的窗口,嘴里像梦呓一样反反复复说着一句话:

  “你说过要在那里等我的!你说过要在那里等我的!你说过要在那里等我的……”

  袁梦的眼睛禁不住潮湿起来。他将秀桔拉到一边,痛楚地问道:“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为什么?是谁害了他,是谁?是谁?”

  秀桔咬住嘴唇,直到嘴唇上留下两颗苍白的牙痕。她似乎在集聚力量。半晌,她终于鼓足了勇气,缓慢然而有力地说道:

  “你想知道是谁吗!我可以告诉你,她就是阮心素!自从她来到这里,秦潇就开始失魂落魄了,她是那种能让很多男人失魂落魄的女人。他像着了魔一样天天往香径园跑,然后,他们两人恋爱了,所有云华县的人都看到他们两人在一起,形影不离。”

  “可没过多久,县城里出现了一个比秦潇更优秀的男人,阮心素便放弃了他。他受不了这个打击,便疯了!你是了解秦潇的,他表面上看起来似乎对什么都无所谓,对什么都不在乎,而事实上,他是那么的骄傲,那么的脆弱,那么的不堪一击……”

  袁梦呆住了,阮心素那张冰清玉洁的脸,那弱不禁风的小小的身体,那小鹿般受惊的神情,那双如水如梦如寒星般的眼睛飞快地在他脑海里闪过。

  “不,一定是搞错了,一定是搞错了!她怎么会,怎么会……”他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说着,头痛欲裂。他不禁抱住头,觉得那里马上就要暴裂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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