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
“陆经。”
“年龄。”
“四十二岁。”
“籍贯。”
......
审讯室明晃晃的灯照在头顶,我麻木地回答着对面警察的问题,脑子里一遍遍地问自己,是吴逊的案子又被发现疑点,又被警方拿出来追查了吗?知道真相的几个人,大部分都死了,活着的人里知情的除了我和大姐二姐,只有段福伟了。是他在拿着此事在做文章吗?他想怎么做?
我内心慌乱,却在表面勉强维持镇定。我毕竟几进几出公安机关,应对办事警察讯问,已经颇有经验。我学会的最大一招,就是沉默或是装傻。
“你认识段福伟吗?”
“认识。”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是,是兄妹关系。”
“你曾和警方说,你和他是仇人?你曾经打断过他的腿?”
“是。”
“三月二十四晚,你见过他吗?”
“见过。”
“在哪里?”
“在新世界酒吧。”
“你们都做了什么?”
“吵了一架。”
“只吵了一架?”
“旁边的人打了他一拳。”
“那个人是谁?”
“不认识。”
“不认识他帮你打架?”
“是。”
“之后呢?”
“我就走了。”
“走了?你自己走的吗?”
“不是,和那个打了段福伟一拳的人。”
“你们去了哪里?”
“我们,我喝多了,不太记得。”
“是不记得,还是不想说?”
“不记得。”
“你早上醒来你是在哪里?”
“在家里。”
“是和那个你不知道名字的男人一起吗?”
“是。”我羞愧地低下头。
“你和他是什么关系?”
“没什么关系,在酒吧里第一次认识。”
“把第一次认识的男人领回家?”
“喝醉了......”我的头埋得更低。
“你们都做了什么?”
“我只记得回家,别的真的不记得了,我不记得都做了什么。”我想装可怜,装糊涂。
对面的警官仍旧面色冰冷如铁:“如果不记得,我们可以帮你回忆,你骑着电动车带着那个人,先是在龙湖转了一圈,接着拐到青竹路,又经过田园路......”
“哦,我真不记得了,我真的喝醉了。”
对面的警察猛地一拍桌子:“放老实点!你不记得了?!说,凌晨一点左右,你在田园路一带做了什么?”
“我不记得。”
“好,你不记得,但是监控里有你的踪迹,你们田园路耽搁了很久,你们为什么会在那一带盘桓?”
“我们只是在兜风。”
“段福伟是不是住在那条路上?”
“我不知道。”
“你和他是亲人,你不知道他住哪里?”
“老父亲给他留了好几套房子,我从未去过他家,你也知道,我们关系不好。”
“你们只是关系不好?”
“他恨我,我也曾经非常恨他。”
“曾经?你曾经恨他,现在不恨了吗?你曾经打断他的腿,仍不能解恨?”
“我不知道,也许,不过......”
“他为什么恨你?”
“他认为我夺了他应有的东西。”
“什么东西。”
“钱,父亲的遗产。”
“你夺了吗?”
“那是我应得的。其实,父亲给他留的足够多,是他贪心。”
“是他贪心还是你贪心?”
“不是我。”
“你那天晚上在酒吧见到他之后,又发生了什么矛盾?”
“他骂我。”
“他骂你,你就起了恶念,意图对付他吗?”
“我没有,我喝多了,我根本没想对付他......他怎么了?他是不是又被人打了?不是我,真的,不是我。”
对面的警官又拍掉子,发出一声炸雷般的声音:“他死了,你知道吗?”
“死了?”我猛地呆住。
“还要我们帮你回忆吗?”
“是段福伟死了?”
“昨天夜里,段福伟死在家门口的楼道里,是不是你杀的?”
“我没有杀他!”我终于明白警察嘴里所说的谋杀案是个什么案子了。他们怀疑我!他们怀疑我杀了段福伟。浑身的汗毛突乍,我忍不住浑身开始颤抖。
“你还没有告诉我们,那天和你一起的那个男人是谁?”
“我不认识他,我不知道他叫什么......我要见我的律师,我要见我的律师。”我用手铐把桌子敲得咣咣直响。
我的这些伎俩在见惯了各种场面的警察看来,都是小儿科。他们控制住我,等我平静,拿出一沓照片,放到我面前。
“段福伟的妻子一口指认,你是凶手,是你杀了段福伟......”
“曹娜?”
“是,她说你恨段福伟,一直想置他于死地,谋杀他两次没有得逞,这次是你处心积虑的谋杀。”
“处心积虑......”
“不要抱侥幸心理,把事情交待清楚,争取宽大处理......”
照片里的人倒在楼梯下面,肢体蜷缩着,鞋掉了一只,头下一摊血,楼道的墙面上也都是血,一个个模糊变形的血手印,显示死者生前有过绝望的挣扎......瘦削灰青因痛苦而扭曲的脸,大张着的眼睛,是段福伟。
我拿着照片的手止不住地颤抖,咬着牙,强压着胸腔里一阵阵的翻涌,冷汗从头顶蜿蜒而下,我哇地一声,吐了出来。
段福伟死了。我没有杀他。不是我。
我的脑袋嗡嗡一片。如果按警方收集得到的资料,我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我有做案动机,不只是曹娜,所有人都知道我和段福伟有无法调和的仇恨。我有做案时间,监控显示我骑车经过段福伟家附近,并在那里停留许久......我只是喝多了去兜个风,我好死不死,跑到田园路做什么?
我顾不得前面的一片狼籍,把头扎到胳膊里,欲哭无泪。
脸摩擦着胳膊的感觉,就象有一个在拥抱自己,安全,温暖,温柔遣绻。
我一下子坐直了身体大叫:“我有证人,我有证人证明我没有杀人,昨天晚上和我一起走的男人,我一直和他在一起,他可以证明我没有杀人。”
“证人?是同谋吧!现在你倒是什么都记得了?”对面的警官嘴角露出一丝嘲弄。
“同谋?不,不是,他只是个陌生人,我不认识他,他也不认识段福伟。”
“呵呵,倒是挺仗义,难得,不过,你认得这块手表吗?”警察从桌下拿出一块明晃晃的手表递到我面前。
“是,是我的。”
“这是我们在案发现场捡到的,你没有杀人,手表怎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说,你的同谋是谁?”
“我没有同谋,我不认识那个男人,那个男人也不认识段福伟。”
我颓然倒进冷硬的椅子里。好吧,这世界太荒谬,我什么时候成了一个不祥的人,谁沾上谁倒楣。
我一定是受了最恶毒的诅咒。我认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