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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一章

锦衣夜夜行 丰芝 3533 2024-07-11 20:11

  方立时是个骗子。

  他说我最多关押一个月即可出去,可我一直在看守所里呆了三个月,我不但没有出去,反而被带上了法庭。

  穿着那身灰扑扑的刑衣,站在被告席上,我屈辱异常,愤怒异常,沮丧异常,恐惧异常。

  观审席上大姐二姐都在,段福平也在。我尽量让自己站直,平静地面对高高在上的法官和坐在我旁边一脸严肃的方立时。

  在回答法官和原告席上曹娜请的律师的咄咄提问时,深谙谈判技巧的我斟字酌句,不敢有一丝口误。方立时和我配合默契,一旦原告律师把案情往我和段福伟的积怨上引,他就表示反对,指责对方误导审判。双方你来我往,胶着在我的作案时间和做案动机上,方立时气定神闲地申请证人上场。

  方立时找到孔雀男了吗?我不由得绷紧了神经。

  衣装整齐,举止潇洒,高大帅气,象上台表演一样的孔雀男的上场,引来观审席的一片低声议论。书记员连叫三声肃静。

  孔雀男向我微微眨了眨眼,我一连倒吸几口冷气。我当然不是被孔雀男的迷人外表吸引。

  “姓名。”

  “申无为。”孔雀男答一句,看我一眼。

  “职业。”

  “自由职业者。”

  “你和被告什么关系?”

  “情人。”他又是一边回答一边看我。

  “你们认识多久了?”

  “案发那天晚上才刚刚认识。”

  “那天晚上你和被告都做了什么?”

  “喝酒,聊天,拥抱,兜风,接吻......座爱。”他玩世不恭地说完,又看我一眼。

  观众席上立刻炸了,又一次出现交头接耳的嗡嗡声,二姐那二货的笑声最响。我站立不稳,方立时的嘴唇抿得更紧。法官扬声说:“肃静!”

  我的脸涨成了猪肝,下意识地抖了抖肩,想把投在背上如芒的目光抖落在地,那是一地发蓝发绿的眼珠子啊。

  “你认识死者段福伟吗?”

  “不认识。”

  “据酒吧的侍者说,在案发前,你和死者起过冲突。”

  “哦,是那个欠揍的男人啊,我之前不认识他,他骂被告,我最讨厌男人欺负女人了,何况是这么漂亮的女人......”

  法官打断他:“请叙述与本案有关的案情。”

  “他骂女人,我看不过,就打了他一拳。”

  “之后呢?”

  “之后,我和被告就出了酒吧,开车,哦,骑车去兜风,转了大半个东区。”

  “你和被告去没去过田园路?”

  “去了,我去买套,安全掏,那里有一个自动售货机。”

  “你们在那里停了多久?”

  “大概半个小时吧。”

  “买东西需要那么久?”

  “我们,我们关于谁付钱争执了一会儿,你也知道,被告喝多了,喝多的人总是不按常理出牌,她要付钱,我不同意,我是男人嘛,我就抱着她.....”

  法官又一次打断他:“请不要叙述与本案无关的事情。”

  “当然有关啦,怎么会无关呢,案发的时间就是我们在售货机争论亲吻的那段时间,我可以作证,被告没有杀人,她一直和我在一起。”

  原告的律师站了起来:“法官大人,我想问证人几个问题。”

  法官点头:“准许提问。”

  原告律师走出原告,面向孔雀男问:“请问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方立时站起来:“反对,反对原告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反对无效。”

  孔雀男看了我一眼,又看向原告律师:“自由职业。”

  “自由职业又是做的哪一行?”

  “什么挣钱做什么喽。”

  “据我们在酒吧里的调查,你是那里的常客,经常搭讪那里的单身女客。”

  “我取向正常,当然是搭讪女人,难道要搭讪那些男人?”孔雀男的回答引来观审席一片哄笑,他得意地顿了顿,接着说,“再说,我搭讪有伴的女客不是找打嘛,你在酒吧里调查的时候有没有人告诉你,我很挑剔,只搭讪漂亮的女人呢?”孔雀男语气夸张,表情丰富,简直把法庭当成了舞台。我只在心里腹诽,你这么爱演,怎么不去当演员?

  原告律师的脸绷得更紧,语调渐高:“胡说,你不是喜欢搭讪漂亮女人,你是喜欢搭讪有钱的女人,好为她们提供X服务!你如实回答,和被告上窗,她有没有付钱?”

  方立时又站了起来:“反对,反对原告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

  “反对有效。”

  原告律师转向法官:“法官大人,经查证,被告的证人是一名X工作者,俗称男机,象这种没有道德底限的人,他的证词不能取证。”

  孔雀男怒叫:“胡说,你才没道德底限,你才是人渣。”

  方立时示意孔雀男冷静:“法官大人,每个人不论做什么职业,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有做人的尊严,都有作证的权利与义务。”

  “这种可以为了钱做任何事情的人,我怀疑,他与本案脱不了关系,我甚至怀疑,他是与被告一起杀害死者的同谋!”

  孔雀男连连怪叫:“我没有杀人,我不是同谋。”

  孔雀男挣扎着被工作人员带了下去。

  方立时不慌不忙地站了起来:“我申请传我另外一个证人。”

  法官点头同意。

  被带上来的是一个面容愁苦的老头,他颤颤巍巍地站到证人席上,吓得连头都不敢抬,被法官讯问了姓名,开始嗑嗑巴巴地叙述:“我那天晚上在街上捡垃圾,大概是夜里一点,见到有一男一女骑着一辆电动车从东边骑过来,两人笑得很大声,车子骑得歪歪扭扭,到我旁边的路边摔倒了,两人仍是笑,还抱在一起......”

  在审判厅回荡着嗡嗡的低语声中,原告的律师上前提问。

  “请问你在三月二十四号的晚上,准确地说,是三月二十五号的凌晨,你见过被告吗?”

  老头抬头看向我,迷茫地点点头。

  原告律师语气严厉:“晚上灯光那么暗,你确定你那天晚上见到的那个女人是被告?”

  老头迷茫地点头又摇头。

  方立时走上前去:“孙大爷,请问你确定是晚上一点吗?”

  “确定,我看表了,还带夜光的,是那天晚上的那个女人遗落的,他们从地上爬起来骑车走后,我看到地上亮晶晶的一块,走过去一摸,是块女表,我看了看时间,是一点钟。”

  法官让工作人员把那块作为证物摆在那里的手表送到老头面前,“请问被告,是这块手表吗?”

  老头仔细看了几眼:“是,是这块。”

  “那这块手表为什么会出现在案发现场?”

  “我捡了表,认得这个牌子,我儿子也有,很贵的。心里就想,这表挺值钱的,害怕他们回来找,便拎着我的垃圾袋进了旁边的小区。”

  “旁边的小区是高档小区,管理严格,你怎么能进去?”

  “我是那里的住户。”

  “住户?”

  “是,我儿子给我买的房子,他们又不跟我一起住,房子那么大,闲着也是闲着,我捡的垃圾便有地方堆放了。”

  “你还没有回答手表怎么会在案发现场。”

  “我经过13号楼,看到13号楼道里有动静,有好几只流浪猫从窗户往里跳,春天猫发情,叫得烦人,里面的灯一会儿明一会儿灭,觉得不对头,就进去看了一眼。”

  “看到了什么?”

  “看到一个男人倒在楼道里,身体直抽抽,流了一地的血......我吓得魂都飞了,连忙跑回家给我儿子打电话......估计那块表就是那时候掉的,我没杀人啊,警官,那人是自己个摔倒了,爬不起来,失血过多死的,我和他无怨无仇......”

  我看一眼方立时,他也冲我微微点头,站了起来。

  方立时的语气坚定有力,用职业化的眼光慢慢扫视陪审和法官,侃侃而谈,做最后的陈述:“各位陪审员、法官大人,各种证据已经证明,死者段福伟是因醉酒后,在上楼梯时踩踏不稳,自己摔倒,失血过多延误救治所致。我的当事人,没有杀害死者段福伟,她是无辜的,请求法官和各位陪审,判我的当事人陆经,无罪。”

  “就是她杀的,是她,她是杀人凶手,她是恶毒的女人,她是凶手......”曹娜疯狂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吼大叫,并欲冲上前来。

  工作人员眼疾手快,两个高大的警官一人一边将已颠狂的曹娜叉了出去。

  法官宣布休庭。

  短暂的休庭后,法官郑重宣判:被告无罪,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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