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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事前奏

等我来生 原霜忆 2430 2024-07-11 20:11

  我叫丁宁,是一个小模特,名气不大,但在朋友圈中有个名号“拼命丁宁”,因为我对待每一次广告和拍照,均以十二分的认真。

  今日,我起得很早,因为要拍一个广告,以日出为背景。我给自己化了一个适宜的妆,又去厨房煲了粥,以便阿元起来就能吃到我准备的爱心早餐。

  我有一个男朋友,名叫阮元。这个名字,和清朝名臣阮元相同。至于为何取这个名字,据说是他父亲十分敬佩阮元,刚好他又姓阮,就信手拈来,给儿子取了这个名字。

  阿元是一个网络作家,写了这么多年,慢慢积累了些名气,网上也有他的不少粉丝。当初,我就是粉丝之一。而我俩的感情,也是从网络开始的。

  我们已经在一起两年,近日付了首付,准备结婚。我憧憬着未来的日子,肯定越过越好。要是再有一个宝宝,也就圆满了。因此,有了奔头,工作起来,也越发卖力了。

  我准备出门时,阿元还四仰八叉地呼呼睡着。他的生物钟与一般人不同,常常是白天睡觉,晚上工作。他说,晚上没人打扰,思维更活跃。

  “阿元,我上班去了。”我趴到床头,在他帅气的脸上吧唧了一口。不得不说,我们最开始,看中彼此的,除了灵魂,还有这具皮囊。否则,也会和很多网友一样,见光死。

  “我爱你,阿宁。”阿元睁开惺忪的睡眼,抿着嘴,也亲了我一口。和以前无数个清早一样,他用行动表达对我的爱。

  亲完,他继续埋头大睡。我心里其实是不爽的,觉得他太没诚意。亲吻,是多么神圣的行为,在他这里,却像例行公事。

  “算了,原谅你了。看在同居一年,你始终坚持,一天不落的分上。”我心里对他说。不得不说,他对我真的挺好的。他每天除了写稿,还会做家务,平时跟我说话轻声细语的,宠溺得不行,总之,有我在的地方,他的眼睛就不会在别人身上停留。

  他不吸烟,不酗酒,不嫖不赌,也无不良嗜好,俨然一个五好男人。这样一个完美的男人,我怎么舍得放手,让别的女人有机可乘呢!

  幸好他的社交也不广泛,生活中,除了同在一个城市的昔日同学,尚有联系,就是曾经在一家网络公司任职时认识的几个同事,偶尔会有聚餐。

  而自从我通过网络,将他变为我的男人后,便禁止他再与粉丝瞎聊,尤其是女粉丝。他似乎也很自觉,一直没有被我抓包过。

  至于我自己,除了工作时,会与男搭档亲密外,平时很注意举止。决不喝醉,哪怕会因此得罪某些不怀好意的人。也不晚上去男人家里,不管什么理由。工作忙完,立刻回家,享受男友的贴身伺候。

  但也有例外。他有时也会去现场盯梢,要是我有拥抱或贴脸之类的举动,他会非常不爽。此时,我不得不使出浑身解数,绞尽脑汁讨好他,哪怕得出卖自己的肉体,也不吝惜。

  后来,我与他来了一场坦诚的对话。

  “你不是小说里也有露骨的描写吗?还不知道,你有没有边写边意淫呢!”我率先发难,把问题转移,好似生气的人,本该是我,而做错事的人,是他。

  “那能一样吗?我是在写作。”阿元大吼,并为我的不真诚忏悔而生气。

  “那我也是在工作。”我毫不示弱。我知道,我不能再惯着他,否则蹬鼻子上脸,我以后没法正常工作了。

  就这样,两个人均气呼呼,不发一言,大眼瞪小眼(自然他的是小眼,戴上眼镜后,原本大眼也缩成了小眼),怎么看怎么不顺眼。

  “以后不准去我工作的地方。”我最后警告。有句话,叫眼不见为净。他不出现,自然看不到画面,也就不会生气,而我也能好好工作。

  “凭什么?腿长在我身上。”他也毫不客气地予以反驳。想要剥夺他探班的权利,他自然不干了。谁让他每天闲得除了写稿,就没事可干呢!

  “你是怕我出轨还是怎样?!我们之间,这点信任都没有吗?”吼完,我突然没了吵架的兴致,而是伤感地说,“如果总是这样,还不如早点分手!”

  说真的,吵架很疲惫,况且工作很累,经常睡眠不足。这样没有规律的生活,长此以往,还不知自己的身体是否吃得消。

  他半天没有回应,似乎在思考这个问题。他是害怕吗?害怕我会离开他?他不应该这点自信都没有啊,我可是恨不得把他锁在屋里,不让人看见,只能我一人欣赏。

  得不到回应,我起身准备离开。他要是总这样,我会觉得很累。毕竟两个人在一起,是快乐而轻松的,而不是猜忌和防备。

  他在最后一秒,抓住了我的手,又把头埋进我的腰腹间,后悔地说,“对不起,我刚刚不该对你发脾气”。他抬起头,深情地望着我,“我以后尽量少去你工作的地方,但你也不准和他们走得太近,好不好?”

  不知为何,听他这么说,我又有几分心疼,觉得刚刚不该和他闹别扭。毕竟,我知道,他是爱我的。

  因为太爱,才会在乎,才会嫉妒,才会害怕失去。如果是一个陌生人,绝对是以看戏的心态,甚至恨不得画面更香艳点为好。

  我点了点头,两人重归于好。

  像这样的吵架,生活中经常发生,只不过每次都不会过夜,说开了,也就放过了。很多时候,都是我生气,他来哄。

  生气,应该是女人的专利吧。要是很久没有闹过别扭了,我似乎浑身发痒,总要寻他个错处,念叨一番。有时他不予理睬,随我闹腾,有时候把我扔床上,里外折腾,我立刻就服服帖帖,如乖巧的小猫咪。

  归根究底,我也是爱他的。不管发生什么事,我都不会离开他。哪怕死了,我也会回来,陪在他身边。

  呸,说什么不吉利的话呢?我要好好活着,与他结婚生子。这辈子,他只能对我一个人好,他浑身上下,都只属于我一个人。

  出门了,东边才露出鱼肚白,太阳也和这个城市里的人一样,还在睡梦中。我开车行驶在路上,并不是只有我一辆车,一个人。我想起那句诗,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原来,比我更早,更拼命的大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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