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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我不要他做我哥哥(五)

  他出车祸后一直住在医院里,不能去学校正常上学,但只要他没有手术安排,而且他的身体状况允许,家庭教师每天都会到病房里来给他上课。

  他做过多少次手术潮希已经记不太清了,她只记得从她见到他的第一天开始,他不是在手术后的恢复期,就是在为下一次手术做准备中。

  尽管如此他还是尽他所能地坚持学习,很多时候他连坐起来都很困难,他就让护士给他听老师们事先录好的课程磁带。

  他的右手在车祸中伤得最为严重,手腕粉碎性骨折,虽然医生勉强保住了他的手部的绝大部分组织,避免了截肢,

  但为了恢复手部的功能,他的手腕处还是做了置换金属骨骼这种风险性极大的手术,

  虽然他的主治医师DOCTOR海曼说植入手术还算成功,但因为金属骨骼和身体自身组织多多少少都会产生排斥反应,需要终身吃药,做理疗,做复健,还要进行心理治疗,能留给他学习的时间真的不多。

  他的右手在还没做植入手术的那半年根本就不能动,他就自己练习用左手写字,他用左手写出来的字,潮希觉得比她写的要好上许多。

  一年,耿桢在医院里整整住了一年,这期间,父亲每次来医院看他都是在他熟睡后,

  潮希问父亲为什么不在耿桢醒着的时候去看看他,父亲总是笑而不答,继而会问潮希有没有什么想要的东西,下次回德国的时候带给她,潮希觉得每当这个时候,父亲的笑里总是带着苦涩和无奈的神情。

  只有一次,是耿桢做了危险性最大的那次植骨手术后,排斥反应发作,耿桢在病房里强忍着痛苦的折磨,

  潮希看着父亲半只脚已经踏进了病房的门,但犹豫了片刻又退了出来,转身准备离开的时候父亲看到了站在病房外走道拐角处的潮希,

  潮希那天又问了父亲相同的问题,父亲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忧伤的表情苦笑着说:“我想也许耿桢他并不想见到我。”

  父亲当然是很忙的,他每次来德国的时间通常不会超过一个星期,而且每次都是在耿桢做手术的期间,只要得知耿桢的手术情况顺利的消息后,他就又马上飞回国内去了。

  耿桢也从不提及他的父亲,他总是很沉默,从他的脸上其实很难看到什么情绪的变化。

  德国总部这边的事务父亲悉数交给了大哥,大哥每个星期都会到医院来探望一次耿桢,

  可大哥终归也是忙的,每次来只是看看他,和他闲聊几句,然后向DOCTOR海曼了解一下他近期的病况就匆匆离开了,耿桢对此也显得并不太在意。

  潮希也弄不明白耿桢是真不在意还是假装不在意,她只是觉得耿桢应该是孤单的吧,尽管他看起来似乎并不需要任何人的陪伴。

  说实话,潮希一开始对于这个只比她大一个月就要她称作哥哥的男孩子没有一丝好感,尽管他长得挺好看,比她以前见过的所有男孩子都要好看许多。

  她一直都直呼他的名字,从不叫他哥哥,起初她只是下意识地觉得也许自己并不愿和他显得太过于亲近,但许多年以后,她才惊觉原来她打从一开始就从未想过要真正的把他当成哥哥。

  她最初不喜欢他的最大原因就是他无视甚至是讨厌她的母亲,出于维护她母亲的角度,她也不要喜欢他。

  她觉得她的母亲是这个世界上最好的母亲,她的母亲美丽、善良、睿智而且性情温和,在她的眼里她的母亲就如同那些童话故事里的心地善良的精灵教母一般,应该是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

  就算他的父亲在他的亲生母亲去世后又娶了她的母亲,但他亲生母亲的死又不是她母亲的过错,

  而且在他父亲娶她母亲的诸多因素中,潮希从偷听到的谈话中猜想,继父再娶有一多半的原因是为了能够更好的照顾他。

  她不明白他凭什么无视她的母亲,甚至是厌恶她的母亲。

  但母亲对于耿桢的态度总是无限度的包容和忍让,不管他怎样对待她,她总是一如既往的对他好,无论耿桢的态度恶劣到怎样的程度,母亲总是一幅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的样子。

  越是这样,潮希就越讨厌耿桢,可母亲却总是喜欢带上她一同去医院,

  还一如既往地对她说耿桢就是因为突然间失去了母亲,又太孤单了,性情才会变得有些古怪,就是需要像潮希这样的同龄孩子多和他接触、陪伴才好。

  潮希虽然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但她也不愿伤了母亲的心,只好每次都在极不情愿的心态下跟着母亲去医院。

  只要母亲不在病房里,只剩下她和耿桢两个人的时候,她就会故意做出一些她觉得会让耿桢着急难受的事情来,

  比方说她会趁他睡着的时候把他最喜欢的书放到他拿不到的地方,或是把他最珍爱的卡通人偶掰下一只胳膊或一条腿来藏到病房里某个只有她才知道的地方,

  当然这种事她不常做,做多了很容易就会被发现了嘛,她可不想让母亲觉得她是个坏孩子。

  有一次到了医院规定的家属离开病房的时间,耿桢还在复健室里做复健,没有回来,母亲正在帮他换一个干净的枕头套子,然后她们就要准备离开了。

  潮希走到床头柜边去拿放在椅子上的书包,脚下感觉踩上了个什么东西,她把脚挪开,低头一看,原来地上躺着一支笔。

  这支笔看起来很眼熟,好像是耿桢经常拿在手里,但又很少用它来写字的那支笔。

  她来不及细看,趁母亲不注意,把它捡起来,放进了外套的口袋里。

  回家后,她把这支笔拿出来仔细的观察了一番。

  她早就觉得这支笔很奇怪了,她从没见耿桢用它写过字,但又经常看见他把笔拿在手里抚弄着。

  这是一支纯黑色金属笔管的钢笔,笔身中段和后段有金色烫金细线条的花纹,扭开笔筒,笔尖是纯金色的,笔尖正面刻着一串细小而清晰的字母MONTBLA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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