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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身患绝症的少年

拳王:男儿不低头 一时如一 2744 2024-07-06 12:41

  所有人都惊慌了一下,粗嗓门还算有几分见识,蹲着一动不动。

  后边有人“啊”的叫出声,跟着两声枪响,两个人栽倒在地。

  细嗓门扑通往地面一蹲,其他人一个接一个蹲下来,我摸不清外面的情况,也就趴着不敢站起来。

  大门被人一脚射开,两个全副武装的人端着枪进来,阿文这小子趴在墙头上,冲我招手小声喊着:“这里,这里,我带人来救你来了。”

  我冲他翘翘大拇指,阿文用口型说:“等会见。”人就退下去了。

  之前他就告诉我说报了警,这些歹徒交给警卫收拾就行,我乐得装装好人。

  进来那两警卫呵斥我们蹲成一排,我就听见金秀珠小声说:“才三个人,抢了走。”

  公鸭嗓低声嘀咕了一句说:“边沙线上巡逻的,应该没有后援。”

  粗嗓门咬牙切齿的骂了一声:“妈的!一不做二不休,把这三个人一起做了。”

  公鸭嗓再低声说着:“外面那个等会收拾,这两个,把这小子推在前边挡着。”

  金秀珠悄悄拉开挎包拉链说:“我这里有一颗手雷。”

  一警卫就把枪往肩膀上一挎,去掏手铐,另一个戒备的看着。

  我刚转了一个念头想:这是在等援兵呢!

  就看见其中一个小弟从腿上拔出来一把匕首,我赶快喊:“别过来,他们要使诈。”

  蓦然腰上被人狠狠扎了一下,痛得我一个哆嗦。

  我使劲扭头,看见公鸭嗓手上一个小针筒,他飞快的往自己衣兜里面一塞。

  随即那小弟的匕首“嗖”一下甩出去,远处一声枪响,狙击手一枪把刀子击飞。

  警卫毫不迟疑的举枪便射,一梭子弹直接把那小弟扫成筛子。

  现场惊呼了一声,粗嗓门赶快掏枪就打,他蹲在两个小弟后面,枪才出怀,远处狙击手再一枪,打在他肩膀上。

  金秀珠就这时把手雷扔在墙角。

  妈的,这么近的距离,轰得所有人都晕头转向。

  我从硝烟里边抬起头来,院子里边的人都跑出去了,地上留着四具尸体。

  屋外密集的枪声,渐走渐远,也不知道埋伏在外面有多少警卫?

  阿文探头探脑从门里进来,瞧着我还趴在地上,他问我:“还没趴够?”

  够你妹啊!老子骨髓都被公鸭嗓偷走了。

  “快扶我起来。”

  我摸一把后腰,一手的血。

  “你从哪找的这些人?”

  阿文神秘兮兮的说:“你运气好,这个地界特殊。”

  原来这里已经是东城的边境,处在国道上,东城警方联系当地警局,协同抓捕。

  就这个收网,居然让公鸭嗓这贼跑掉了,金秀珠小婊砸当场被击毙,粗嗓门据说是腿上中枪才被擒,细嗓门直接投降的。

  从万福寺遇美女投怀的这场艳遇,到最后有惊无险。

  我以被劫持受伤为由,跟在警车后面,一路受保护回来。

  作为第一受害人,我有幸旁听,知道了那个当初卖骨髓的人叫邹兆龙。

  邹氏是华夏商界一个举足轻重的集团,在东城两个姓,一个是安南的安家,另一个就是邹兆龙的邹氏。

  邹兆龙跟安东一样,只是个小孩子,但是安家有安南,也就是沙龙帮的安老大艾伦。

  邹家旁根众多,邹老爷子却偏偏只有邹兆龙一个儿子,三个女婿对邹家财权虎视眈眈,邹兆龙还偏偏体弱多病,这回更是身患绝症,急需骨髓救命。

  楠楠换上的骨髓竟然是从邹兆龙身上买来的,别说我不知道,只怕连当时出面帮我买到骨髓的霍怀也是蒙在鼓里。

  可是现在楠楠病体刚愈,邹家需要骨髓救命,完全可以来跟我协商,而不是用非人手段来杀人夺髓。

  摸着我腰上的洞,我大骂着这个邹氏强取豪夺,完全不把律法放在眼睛里面。

  这个骨髓,莫说楠楠的不能取,能取老子还不给了。

  你邹兆龙死了关我屁事,你邹氏没人继承,让三个女婿瓜分老子也分不到一杯羹,凭什么你们要我就要给?

  原本我想给霍玲提个醒,让她小心一些,孩子暂时不要送去上学。

  又一想,他们这一次没有取到,说不定在我身边布下天罗地网,监听了我的一切电话信息。

  只要我有异动,他们就能察觉孩子的下落。

  不过还有一点奇怪之处,这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富二代,莫名其妙的为什么会去卖骨髓?

  打开网站一搜,邹兆龙的照片就出来了,跟安东一样又瘦又小,十七岁的人个头才刚刚达到一米七三。

  眼睛小小的,脸型也小,下巴尖得跟个妖精也似。

  不过人家和安东一样,是站在期刊上的封面人物,一身名牌,花里胡哨的造型,眼睛下方还贴着几片装饰花钿,眼尾阴影画的有点重,飘逸入卷,很有些放荡不羁。

  又是个跟安东一样的妖精,我着实有些头疼。

  我这人的性子,就像老泰说的,闷!

  平平淡淡守着娇妻幼子,一家三口开开心心,唠叨着柴米油盐,找找老夫老妻的拌嘴日常,闲下来三朋五友杯酒交欢,胜意时笑对人生。

  这就是我摆烂的心理,也是我想要的生活,这个平静被一个妖精似的邹兆龙无情打破。

  金秀珠事件才过去了五天,大眼就出事了。

  说是在外滩发现的,尸体在水里泡了几天,海滩上捡到大眼的护照,怀疑就是他本人。

  当时这小子是跟新交的女友出去度假,还让我帮他照看公司,说要去一个月。

  这才几天,人还在东城泡在海水里没走不说,那身体上还被鱼虾吃了个破破烂烂。

  警方通知我和阿文过去认尸,尸体面目全非,发现时只穿着短裤,指头都被鱼吃完了,死无全尸。

  我们两个人面面相觑,这哪里认得出来?

  警察就让我们好好看看,包括这条短裤。

  说实话听见是大眼出事,我是急火攻心,差点没吐血,阿文嚎了几嗓子,进到殡仪馆还嚎。

  但是见到这个什么都看不出来的尸体,我们两个人大眼瞪小眼,都愣了。

  让我们看短裤,我和阿文又不是特殊人群,谁他妈去看他大眼平日里穿哪种风格的裤子?

  似乎是我们两个人的态度过于冷漠,那警官不屑的嗤笑了一声。

  应该是听见我们三是结拜兄弟,结果死了一个,另外两个也不见悲痛之情,十分的鄙夷。

  我小声问阿文:“怎么办?好像认不出来?”

  阿文问我:“你跟他睡过?”

  “你有病啊?”

  如果不是边上有警察,我就把他的门牙打掉,这狗东西说什么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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