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男生 历史军事 大明王朝:我发现了新大陆

第110章 勾魂索命

  “嘿,你怎么去了那么久,该不会憋不住,自己解决了吧?哈哈哈!”

  回到房间里,这里还是荡漾着快乐的气息。

  男人的心情却并不美好,周围的人,他很熟悉。

  他们一起共事,一起吃喝,一起睡觉,甚至一起拉屎撒尿,又一起嫖妓。

  他们的交情很深厚,哪怕平时也会有些小摩擦,互相之间也会互相调侃,但他们是战友,是朋友。

  男人的一只手放在口袋里,那只手紧紧的攥着那包毒药。

  “你怎么了?是不舒服吗?”都是一起共事的伙伴,有人立刻就察觉到他的状态不对。

  这时,房间里的欢快氛围也冷了下来。

  躺在床上的女人擦了擦额头的汗,笑着打圆场:“德夫,你要是不舒服,我可以再帮你缓解一下紧张的情绪,只要半价就好。”说罢,她还伸出比常人要长一倍的舌头,舔了舔自己的嘴唇。

  看到这一幕,有人立刻发出尖叫,显得兴奋极了。

  德夫也勉强挤出一丝笑容,笑骂道:“得了吧,老子就是尿尿抽筋了,用得着一个个跟老子要死了一样么。”

  此言一出,顿时引得哄堂大笑。

  “哈哈哈哈,原来尿尿还能抽筋,太有趣儿了,哈哈哈!”

  “这个事儿我能笑一年,不行,我得先笑一会儿,哈哈哈!”

  “不行不行,尿抽筋,哈哈哈,我回头得写信告诉我妈妈,竟然还可以尿抽筋儿。”

  “······”

  房间里,又充满了欢声笑语。

  这些笑闹声中,德夫也展露笑颜,露出了释怀的笑容。

  他走到墙角的一个柜子前蹲下,从里面拿出一瓶酒。

  这里是角落,没人能看到他在干什么,只能看到他蹲在那儿的背影。

  镚儿~

  这是酒塞打开的声音,随后是摇晃酒瓶的声音。

  德夫在酒瓶子前闻了闻,随后站起身,把一瓶子深色果酒放到了桌上,道:“还行,我还怕坏了,没坏,能喝。”

  “傻德夫,酒怎么会坏呢,那是放的越久越香。”

  “我没记错的话,这酒在我刚到这儿的时候就在柜子里了,之前我想喝,德夫还差点跟我动手,怎么舍得拿出来了?”

  “你来了都有四年了吧。”

  “可不。”

  “这么说,这酒起码有四年了?”

  “八年。”德夫一边倒酒一边说,“我成年的时候,我爸给我酿的,我没舍得喝,一直留到了现在。今儿个,大家都尝尝吧。”

  他拿过众人的杯子,放到一起,给碗里挨个倒上了酒。

  酒液冲到被子里,散发出沁人的果香,感觉十分清爽。

  众人两眼放光的围了过来,有人伸手去抢,让却让人打了手。

  “急什么,这是我的杯子。”说罢,那人斜了他一眼,自己伸手去拿,又被人打了手。

  “去你的,这是我的杯子。”

  德夫笑笑,晃晃手里的大酒瓶子,道:“放心,都有。”

  “终于能喝上这瓶陈酿了,我都想了好多年了,嘿嘿,不容易。”

  众人各自端起酒杯,放到鼻尖轻嗅,吸吮酒液的清香。

  “那个,我也想喝,能不能给我一杯。”女人舔了舔嘴唇,还给德夫抛了一个眉眼,“一会儿我可以用嘴巴帮你清洗,不再加钱。”

  德夫拿过一个新的杯子,给女人也倒了一杯。

  人不少,好在酒瓶子够大,但即便如此,每人一杯,基本也就见底了。剩下的酒底儿,最多还能只倒一杯。

  “来,为了感谢德夫的慷慨,咱们干一个!”

  众人举起了酒杯,德夫笑笑,道:“感谢这一路,有你们陪伴,是你们,让我的生活不再孤单,谢谢你们。尤其得谢谢老大,如果不是你帮忙招妓,我可能还是个处男。”

  队长甩了甩油腻的头发,故作潇洒道:“嗨,那是事儿么,应该的。”说完,他又补充了一句,“帮我保密就行。”

  众人嘿嘿傻笑。

  德夫看着他们的笑容,一肚子的话,愣是说不出来了,他举起酒杯,笑道:“来啊,干杯!”

  “干杯!”

  房间里,酒杯碰撞的丁零当啷的声音响起,众人举杯,一饮而尽。

  喝完,还都感慨:“好酒!过瘾!”

  众人纷纷落座,继续喝酒吃菜,不多时,有人一捂脑袋,杵到了桌子上。

  “哈哈哈,你怎么不行了,你不是号称千杯不醉小旋风么?起来,别装死,别······”一人过去拍喊自己的同伴,但也是一捂脑袋,两眼一翻,昏倒在地。

  “怎么回事?”

  有人惊疑不定,但紧跟着,就接二连三的昏死过去。

  德夫一抠嗓子,从嗓子眼里揣出来一根很细的绳子。

  他顺着绳子往出拽,没一会儿,拽出来一个鱼漂。

  这是他们平时用来避孕的东西。

  透明的鱼漂里,正满满的装着猩红的酒液。

  德夫将鱼漂扔在一边,干咳了几声后,不紧不慢的给自己倒出了那点儿瓶底儿,他从口袋里,拿出那包已经快被纂烂了的毒药,一股脑,都倒进了自己的杯子里。

  他一边搅和,让毒药溶于酒液,一边说:“认识你们,是我最大的幸运。可惜,咱们的交情,就只能维持到今天了。这酒里有药,喝了就犯困,雷打都不醒,以前我总失眠,我爹就给我这个,让我睡不着了喝点儿。可是我还没来得及喝,他就走了,我就一直都没舍得喝。幸好,这药挺管用的。”

  德夫的眼角淌出泪水,他用脏兮兮的衣袖胡乱沾了沾,又哭又笑,道:“这杯酒下去,你们至少能睡一天,一天后,什么事儿也都尘埃落定了。你们什么都做不了,所以,我希望你们能活。”

  话说完,酒也调好了,德夫举起酒杯,道:“伙计们,下辈子见了。”

  说完,他拿起酒杯,一饮而尽。

  随后,他扶着墙,迈着已经发软的双腿,走出了门。

  他四下看看,随后找到了之前给他毒药的那名亲卫,谄媚道:“大哥,人都毒死了。”

  亲卫点点头,拍拍德夫的肩膀,露出肯定的目光,道:“你做的不错,等我们打下了王都,必然给你升官。”

  “好,谢谢大哥。”

  说完,亲卫走了。

  眼看着他走远,德夫咬着牙,颤巍巍的走到城墙边上,这儿有一处烽火台,点燃后,在昏暗的夜色下,狼烟会传递的很远,不管王都能不能接收到讯号,他的使命,就算完成了。

  但就在他将火石刚拿出来,还没来得及点燃的时候,一支箭,射穿了他的手掌,火石也掉落在地。

  一回头,竟是之前那名亲卫,他没有走!

  而在亲卫的旁边,还有好几名相同打扮的士兵,在他们中间,以一个青年为首。

  “你们!”

  “为什么要这么做。”王英的话他听不懂,由那名原丘林国籍的亲卫代为翻译。

  德夫笑了,他明白了,这真的是大明的军队。

  大明,是真的要对丘林国发动总攻了。

  他惨然一笑,道:“因为,这是我的国家,是我出生的地方。我虽然只是一个不起眼的小兵,但我有我的职责要做。我可以跟他们一起喝酒嫖妓,但该做的事,不能马虎。你们,是要侵略我国家的人,我不能任由你们这样做。”

  那名亲卫道:“我原来也是丘林国人,你该知道,现在的国王并不是丘林国人,丘林国,早就不止原来的秋林国了。”

  “可至少,国王还是墨西哥人。”德夫道。

  “在大明,人们都可以生活的很好,而丘林国,永远都不可能做到那样。”

  “是的,这个国家并不美好,而且糜烂腐朽,可他毕竟是我的家。”德夫坐在地上,闭上了眼睛,“我知道,当做什么都没看到,才是正确的做法,但我的职责,我的立场,不允许我这样做。虽然失败了,但我毕竟努力过。”他惨然一笑,“拜托了,刀快一点儿,我怕疼。”

  说罢,他就靠墙坐着,什么都不肯说了。

  王英朝那名亲卫示意,亲卫走过去,手起刀落,利落了将刀扎进了德夫的心窝里,顺势一搅。

  这,也算是留下了一个全尸。

  德夫一阵抽搐,没几秒,就彻底断了气息,疲软无力的靠在城墙上。临终的样子,是带着笑的,或许对他来说,这便是一种解脱。

  “你给他的应该不是毒药吧。”王英问道。

  “就是葡萄糖。”亲卫答道,“其他人怎么办?”

  之前德夫的对话,他们都在窗外听到了,知道那些人并没有死,只是昏睡过去了。

  王英思索了一下,随后叹了口气,摇摇头,道:“一个不留。”

  “是!”

  不多时,一行人冲进了房间里,手起刀落。

  不多时,血液,便将整个房间都笼罩上了一层血色。地上流淌的,墙上溅射的,好像是打翻了红酒坛子。

  他们动作很快,不到半分钟的时间,便都出来了,冲王英恭敬道:“将军,都解决了。”

  “嗯。”王英点点头,随即先一步离开,“走。”

  不多时,众人归营。

  趁着夜色,他们继续前进。

  两百里路,若是骑兵的话,只需不到两个小时便可抵达。

  但在步兵数量比较大的情况下,就至少需要六个小时了。

  而这样的长时间快速奔袭,必然是会令人困马乏,严重影响作战能力的。

  于是,王英下达了令一条指令,那就是由他率领一队轻骑,抢先一步抵达王城,趁着夜色,偷下城门,将城门破坏掉。

  随后,当大部队来袭,就可以长驱直入。

  八万人的大军,想要做到无声无息,根本不可能。

  王英这个提议虽然有些冒险,但所冒的危险,比起直接面对面攻城来说,是完全值得的。

  于是,刘启元同意了他的请命。

  当晚,王英率领三千轻骑兵,趁着夜色,快速逼近王城。

  这里几百里都是平原,路不难走。

  但当他们接近到城外二十里处时,便减慢了速度。

  最后在城外十里处下了马。

  他们留下一千人看马,余下两千人,跟着王英一起,隐蔽着,快速奔向王城。

  人垫着脚速度轻快,没有马奔腾时那么大的声响。

  另外城外的许多陷阱,也更容易被发现。

  毕竟许多陷阱都是针对骑兵和大部队的,对于这样的小股特种部队,效果并不理想。

  尤其是在他们有城防图的时候,就更难以发挥作用了。

  不多时,一干人等,已经来到了王都脚下。

  他们背贴着城墙,穿着深蓝色的束身五福,将自身隐藏在黑暗中,竟然完全没有被城墙上的士兵发现。

  王英朝身旁左右做了个手势,随即,十几名士兵便从腰上拆下来一对带着木柄的铁钩。

  他们的鞋上,也绑上了一套钉掌。

  这是专门用来攀爬的工具。

  这里的城墙建造的挺高大,但工艺不算精致,砖块儿与砖块儿之间并不平整,缝隙也足够大,这就让这套并不高端的攀爬设备有了用武之地。

  这些士兵显然都经过严格的训练,就凭借着这一对铁钩和一对钉掌,便像灵猴一般在城墙上快速攀爬,十分灵快。

  可以发射的钩锁他们也有,但钩锁构住墙跺的时候,肯定会发出声响,容易被发现。

  所以才选用这样的装备来进行攀爬。

  这对使用者的要求很高,若是寻常人使用,怕是最多只能在离地一米的地方站一会儿,别说上楼了,恐怕寸步难行。

  就是这些训练有素的特种士兵,在一开始训练这项技能的时候,还经常有人不小心掉下来。

  正是因为这一次次摔倒,一次次的训练,才练就了这样的好身手。

  城墙得有三十米,没多一会儿,这十几人便爬到了顶。

  他们在墙垛后面躲了一会儿,随后先后分两批从墙垛后面翻了过去。

  城墙上传来几道惊呼,随后便消失了。

  没多一会儿,他们听到了几声很生动的鸟叫。

  随后,一连上百道钩锁被发射出去,准确的勾住了城垛。

  他们抓着绳索,飞快的往上攀爬,像猴子一样灵敏。

  不多时,一种人等,全都爬到了城墙上。

  而这时,这附近巡逻站岗的岗哨,已经被尽数解决。

  上来后,也不用王英多少,众人自觉的按编队分散开,趁着夜色,开始,勾魂索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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