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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赠朱公子成功

建设大明 盖世大妖 2841 2024-07-06 15:33

  隆武元年十月十九,已经加封“国姓爷”的郑森再一次入行宫侍奉。

  隆武帝朱聿键热情招呼了郑森,并且把他引到后堂,专门为他介绍了朱聿锷。

  “明俨,这是我的四弟,你们应当见过面的。”朱聿键一点儿皇帝架子都没有,说话相当亲切。

  明俨,是郑森的字。

  两人再次见面,朱聿锷是早已知道了对方身份的,所以他倒是没什么。

  郑森却是真没想到,自己那天遇见的年轻人,居然是隆武帝的四弟南阳王。

  “此前末将不知是南阳王殿下,失礼之处,还请殿下恕罪。”郑森倒是反应挺快,直接就要抬手作揖。

  朱聿锷连忙上前托住对方双手,热忱的说道:“明俨兄无需多礼,我们一见如故,无需在意那些俗礼。”

  皇室礼仪,那可不是俗礼,朱聿锷只是谦称而已。

  不过目前郑家势大,郑森也就不卑不亢的顺势接受:“既然殿下这般说,在下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两人互相认识后,开始慢慢打开话题。

  说起来,那天两人虽是匆匆一面,但确实都对彼此的印象很不错。

  简单来说,就是两个帅哥之间的惺惺相惜。

  很快有下人摆上干果蜜饯,还有一壶淡酒。

  二人边谈边吃,还一边饮酒。

  朱聿锷靠着嘴皮子利索,总能不动声色的挠到对方痒处。

  对于二十岁出头正意气风发的郑森来说,他确实很乐意受人恭维,乐意以天下为先,以匡扶社稷解救黎明苍生为己任。

  两人是口若悬河,滔滔不绝。

  说到最后,都有了相见恨晚之意,于是朱聿锷打算来个点题结尾。

  “明俨兄,今日我们二人相谈甚欢,不若我来献丑,就赋诗一首以赠知己。”朱聿锷的分寸把握得相当好,两人正是情绪高涨之时,一切都显得顺理成章。

  “那好,我就拭目以待殿下的佳作。”

  “来人啊,笔墨伺候!!”

  话音刚落,早有小太监捧了笔墨纸砚上来。

  朱聿锷自己动手把宣纸铺好,郑森则是亲自为他磨墨。

  蘸墨舔笔后,朱聿锷提笔就写,行云流水。

  “李杜诗篇万口传……”

  “至今已觉不新鲜……”

  “江山代有才人出……”

  “各领风骚数百年!!”

  郑森虽是海盗头子郑芝龙的儿子,但他六岁的时候郑芝龙就已归顺大明,所以郑森的教育是一点没落下的。

  十四岁时,郑森还考中了秀才,后来又去南京国子监深造过。

  所以论及文化水平,郑森是绝对不低的。

  原时空历史上,郑森就在抗清期间写过不少诗作,其中《复台》和《出师讨满夷自瓜州至金陵》两首还小有名气。

  尤其是后一首,当中有两句相当霸气——试看天堑投鞭渡,不信中原不姓朱!!

  朱聿锷刚说要赠诗的时候,郑森因为情绪上的烘托,还没觉得有啥不可。

  可笔墨纸砚真上来后,郑森就有些犹豫了。

  主要是担心这个意气相投的王爷要是写出一首打油诗,自己是该昧着良心说好呢,还是该左顾右盼而言它?

  朱聿锷的前两句写出来之后,郑森就放心多了。

  虽然语句直白,但还像模像样,绝不是那种街边打油诗可比的。

  等到后两句一出来,郑森都忍不住发出了一声惊咦。

  整首诗的遣词用句算不上华丽,但寓意却非常深刻。

  尤其是后两句,更是起到画龙点睛之妙。

  把自己代入其中后,郑森更是觉得,这首诗好像就是在夸赞他会成为那个“领风骚”的人物一般。

  其实在“写”这首诗的时候,朱聿锷确实有夸赞郑森的意思,但他更多的是以诗言志,希望自己能成为一个领数百年风骚的人物。

  穿越到了明末这个汉人式微的年代,而且局势还非常严峻,朱聿锷也不知道以后会是什么情况。

  但不管以后如何,先把清朝的诗词抄上几首,也不至于将来死的时候会默默无闻。

  诗是“写”出来了,但诗名肯定是要改的。

  朱聿锷想了一下,在边上题名——《赠朱公子成功》。

  接着又在落款处写下:南阳朱四。

  “多谢殿下赠诗,此诗定为传世佳作,将来朱某说不得也要因为殿下这首诗而名传千古!”这一次,郑森是真心实意的拜谢了,深深的鞠了一躬。

  而且无形之间,他对朱这个姓氏的认可程度,也随之加深了一层。

  ※※※

  郑森拿着赠诗高高兴兴的走了,隆武帝则是拉着朱聿锷,十分感慨。

  “四弟,你能有此大才,为兄当真是倍感欣慰。”

  “你和朱成功拉近关系,想来岭南募兵的事,他应该会放行的。”

  “我们需要提前准备一下,等他一点头,你就赶紧启程,这件事宜早不宜迟。”

  “朱成功虽会同意,但他父亲郑芝龙可不见得就会同意,要是让他知道了这事并且从中阻挠,那可就不好办了。”

  当天晚上,朱聿锷又留在行宫中和自己皇帝大哥一起用膳,而且还陪着高兴的大哥喝上两杯。

  明朝的酒水虽然度数不高,但喝得多了,还是一样是会醉人。

  朱聿锷只是隐约记得,自己是被行宫中的下人送回府上的。

  第二天艳阳高照时,朱聿锷才终于转醒。

  小丫头春梅在帮朱聿锷穿戴衣服时,就一直脸上含笑。

  等到梳洗完毕,朱聿锷终于忍不住发问道:“春梅,你一早上都在高兴个什么劲呢?”

  “王爷,你还不知道吧,你昨天作的那首诗已经传遍全城了。”小丫头一脸光荣,简直比自己出名还高兴:“现在这府里上下,谁都会念叨一句‘江山代有才人出,各领风骚数百年’。”

  “你说就说嘛,脸红个啥?”朱聿锷还真没想到,那首诗传得这么快。

  不过细想一下,肯定是皇帝老哥让人散播的。

  虽然目前福京城内都是郑家人把持着,但他怎么说也是个皇帝,让人出去散布一下消息,还是做得到的。

  那首诗一旦传播开来,就更加坐实了郑森变成朱成功的事。

  下午的时候,朱聿锷见到了自己三哥朱聿鐭,他也是因为那首《赠朱公子成功》而来的。

  不过朱聿锷和自己这个三哥的感情比较一般,大家对坐交谈一会儿,就各自分开了。

  朱聿锷对自己三哥的唯一印象就是胖。

  虽然并没有胖到夸张的程度,但一家三兄弟,其他两个都偏瘦,只要他一个发胖,确实引人注目。

  接下来几天,朱聿锷都留在府上,等自己皇帝大哥的好消息。

  终于三天以后,皇帝大哥身边的太监前来府上,邀他去行宫见隆武帝。

  朱聿锷知道,大哥那边的事情应该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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