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大早,天刚蒙蒙亮,空气中还弥漫着些许雾气,魏延就已经早早爬起来更衣带甲了。提上自己的大刀就兴冲冲的直奔营寨开始点兵,从步点的节奏就能看出他有多兴奋。
毕竟魏延只是个山贼出身,虽然在刘表辖区内,但论官职啥也不是。要不是刘琦提拔,且混不到现在的位置呢。可由于不像甘宁立下过战功,也不像黄忠本就是大将,所以一直着急建功立业,好在军中树立威望。
因此昨天征得甘宁同意之后,早早就爬起来趁早准备,争取当天晚上就能趁夜色奇袭吴军营寨。最好是能杀他几千人,烧他几百斤粮食,回来就能邀功了。这不一边心里偷着乐,幻想着大胜之后的喜悦场面,一边紧锣密鼓的的选拔营中精锐,布置阵型和偷袭计划,大营里好不热闹。
等甘宁起来了,也赶来观瞧,自己虽然昨天趁着酒劲也发了几句牢骚,但还真没想到魏延积极性能这么高,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刚说过去跟魏延聊两句,看他准备的进度如何了,偷袭计划是否完备,却听见营外有了动静,再仔细一听,似乎是有大队兵马靠近!
“荆州鼠辈,竟敢犯我江东地界,可敢出来和我吕蒙一战!”只见城外数千吴军已经杀到,虽然距离尚远,但看旗帜是吕蒙的部队没错。虽然只有几千人,但声势浩大,全军都在拼命大喊:“荆州鼠辈,速速受死!”喊得还挺整齐。
甘宁一愣,没想到吴军人少,却反而先让吕蒙出来叫阵了,看来定是有能人指点,想打我军一个立足未稳。可旁边魏延却拍腿叫好,正愁没仗打,吕蒙自己送上门来了,如此一来还能算是正当防卫了,主公埋怨不得。就直接冲着身边都尉大喊:“现在点了多少人马了,差不多就随我出征,我今天定要把吕蒙斩于马下。”
“禀报将军,已有精兵八千!随时可以出发。”都尉也是穷人家的苦命孩子,没读过什么书,不当兵吃饭都费劲,就指着战场上杀敌发家致富呢,所以一看吴军来了,也和魏延一样兴奋。魏延侧头看了眼不远处的甘宁,在敌军震耳欲聋的谩骂之下,甘宁也有点上头,就没拦着魏延。魏延心领神会,提刀拍马就奔营外而去,带着八千精锐直杀吕蒙部队。
到了营外见吕蒙的六千人马已经在不远处的一片空地上排成了鱼鳞之阵,里外两层,均排列成锥形,嵌套在一起。外层多为骑兵,手持长矛;内层均为均为步兵,则多佩戴剑盾;外层负责冲锋,撕裂敌军阵型,随后内层可以选择一同杀入,或者保持站位,稳定阵型,能攻能守。像鱼鳞一样层层紧密相依,是当年常用的阵型之一,以攻守兼备著称。
阵后鼓声震天,气势磅礴,谩骂声不断。临近再看阵前,骑一匹黑色高头大马的就是吕蒙了,身穿银灰色的铠甲,后批雪白色的披风,手持长戟,腰佩利剑,身材健硕,但长相却并非五大三粗,反而有一丝书生气质。然而他的长相却丝毫不能掩盖他眼神中的杀气,一双明眸大眼瞬间就盯住了从远处杀来的魏延,眉头一紧,大喊一声:“众将士随我杀啊!”,就直奔立足未稳的魏延而来。
但咱魏延也不是吃素的,别的不说,硬碰硬真的谁也不怕,毕竟是山贼出身,本来就气势过人,再加上将近一米九的大高个,一身横肉,有的是力气。见吕蒙刚打照面就要厮杀,反而更来劲了。大喝一声:“变阵!”整个阵型就变成了方圆之阵,阵型首尾呼应,成椭圆形,各个部士兵都可随时相互支援,极其利于防守。魏延自己则骑一匹白马,身穿黑甲,手持长柄大刀,头戴牛角铁盔,满脸胡须,怒目圆睁,伫立在方圆阵的正中央;大刀一横,便准备要大开杀戒了。
眨眼之间,两军部队已经厮杀在一起,兵器砍在铠甲上铿铿作响,吕蒙骑兵部队长驱直入,靠着战马冲刺的加速度,硬生生从魏延的方圆阵上撕开了一个口子,但深入阵中之后,很快又陷入了包围,魏延阵中埋伏的步兵立起盾阵,又从盾阵的缝隙之中伸出鈎镰枪,直奔骑兵的马腿砍去,骑兵落马后战斗力大减,又和步兵厮杀在一起。
魏延传令指挥官随即击鼓变阵,想趁外围部队想趁吴军先锋落马,把被突破的方圆阵直接改为口袋,吞掉吕蒙的骑兵先锋部队,把这片鱼鳞活生生从阵中剥下来。但吕蒙后排的步兵部队也不是吃素的,急忙赶上,又成功堵在了撕开的入口,让魏延军的口袋阵难以收口,场面一度十分混乱,双方均死伤无数,谁也占不到优势。
就在这时,吕蒙和魏延已经互相看对了眼,两人在方圆大阵之中就这么相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