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刀这天才一挑三的事儿,很快名扬四海,居然传到了西凉,传到了董卓的耳朵里。
董卓,堂堂西凉大汉,一开始也是杀黄巾军的军阀,自然知道陈刀的大名,整日也是提心吊胆。前文说了,没有自信,啥事干不出来,杀了几年的黄巾军,还没自己死的兵多,朝廷一怒,看在他的红包以及某个亲戚份儿上,没有问罪,把他赶回了西凉,自生自灭去。
他刚垂头丧气地回去,“天才刺客陈刀英勇一挑三,力竭被擒”的事迹便传了过来。他仿佛又看到了生活的希望,开始整日以陈刀为例子向手下宣传“忠义”思想,尽管八辈子扯不上任何关系。
他之所以如此称赞陈刀,除了陈刀本人的异常因素外,是因为当时刺客这职业的确吃香,享受杀人的快感和飞檐走壁的愉悦,像电脑动作游戏一样动感刺激,还能得大量的赏金,这样的职业当然大受欢迎,但当然的,因为起步要求高,成功的人士并不多。董卓本人也是从小立志当刺客的,怎奈老天无眼,他老爹没有遗传给他好的刺客基因,天生肥胖使他心有余而力不足,奔跑就够吃力的了,何况飞檐走壁。
于是和张角一样,他不得不放弃了这个梦想,唉,“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世上不得志的人实在太多了。但与张角不同的是,谁敢问他原来的梦想,董卓就会一瞪眼,对他说:“车裂,凌迟,炮烙,送你的礼物,三选一,选吧!”
那时啊,乱世也;乱世的人啊,都有着野心。董卓也不例外,见天下人因为一个刺客而惶惶不可度日,心里便打着如意算盘,自己若有这么一个随从,打入皇宫内部就为期不远矣。
所以呢,虽然自己也怕陈刀,却也想把他拉过来,你说这多怪,天下人都既爱又恨一个刺客——只怪陈刀实在耀眼夺目,太强了。
自从自己被捕又在大庭广众之下口吐一颗烟幕弹神奇地逃之夭夭之后,已过了数年,这期间朝廷仍派大军、派警察追捕自己,自己也在中原不断地磨练,渐渐成熟——陈刀已经二十一岁了。
那时一挑三失败的耻辱他铭记在心,整日苦练杀人技巧,但再强大的人也会有缺点,或许已经命中注定,他暗杀的能力已经出神入化,但以一对数人的能力却仍旧丝毫未增。他经历了孙坚,张角之事,年轻的心尝到被骗的滋味,所以凡有人拉他入伙,他都会先把孙坚张角大骂一通,再坚决一摇头――
“不!”
俗话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虽然此话放在这儿不恰当,但也只是为了强调这“天”的作用。瞧,陈刀此时就遇到了一个足以改变他命运的人,唉,端的是无巧不成书啊。
这就是天,这就是命!他遇到了吕布。当时的社会情形是这样的,吕布在健美业干出了一番事业,获“世界先生”第六名,天下有名,四处都在卖他的健美写真集,更不用提盗版的猖獗了;陈刀风头不减(可见孔大圣人的偶像论是错的),尤其在皇甫嵩出版了《论陈刀的身体比例》的著作之后,再度掀起热潮,也是一个堂堂大名人。
俩名人一见如故,很快便志同道合如胶似漆了。那时的吕布啊,年轻,憨厚,知道天下在通缉陈刀,但仗着志趣相投的义气,没有坏到想着出卖陈刀换金子。
俩人越谈越投机,立马结义成了兄弟。无话不谈,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宫里干的,唉,列举不来,列举不来(当然,大多数时候还是吕布一人在东拉西扯,陈刀大多数时候都是保持沉默,以肢体语言——点头和摇头来表达自己的看法)。他们甚至还准备成立一个“刀布”演唱组合。
陈刀小时候便没有什么朋友(全被他当练习对象杀了),一辈子孤独求败,这次,虽只经过了几个时辰,便从吕布身上嗅到了朋友的气味,那份温暖,也是哪怕是作为刺客的他也向往的东西。而“兄弟”,对于刺客来说,实在太难理解了。
但是,吕布在本地可不是只身一人,俩人在太后大酒楼喝酒聊天不久,吕布的干爹丁原便派人来找他了。
丁原原本是个农民,面朝黄土背朝天,受到农民起义这股革命新风的熏陶,也想着当个王混几口好饭吃,但既没钱又没权也没潇洒的长相,怎能打出家门去?偏偏此时他得到了吕布。吕布这人,天下的偶像,这号召力非同小可,立马丁原成了一方之王。
至于吕布这么牛的人怎么会跟着丁原这么一个农民,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丁原官方人员透露,丁原只用了两根也不知是三根棒棒糖就把他搞到了手。那时的吕布毕竟年轻,经不起童真的诱惑——也不知这是八卦还是作者的扯淡。
咳咳,只说正话。却说俩人难舍难分,吕布便对陈刀说:“这么着吧,刀哥,跟俺爹一起混如何?反正全天下都在抓你,不走黑的不行啊!”
陈刀猛然想起了孙坚张角,一跃而起,把他俩大骂一通,本来应习惯性地摇头拒绝的,但他发现自己已经舍不得离开吕布了,尤其触到吕布真诚的目光时,心软了下来,就一点头,坚决道:“好!”
丁原做梦也没想到逃亡中的天才刺客陈刀居然会亲自来投奔自己,大喜过望,穿着拖鞋内裤就出来迎接。从此待陈刀甚厚,工资优、职位高,整日勾肩搭背称兄道弟的,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地请陈刀,吕布反而被冷落了。丁原看着陈刀和吕布,又深情地凝望着碧蓝的天空抒情道:“皇宫,终于要属于咱们了!”
这时的天下风起云涌,已经不是一个黄巾军起,天下便大乱的时候了,那已经过时矣。各地豪杰并起逐鹿,乱得一锅粥,大家都想着打入皇宫内部,当几天皇帝过过瘾。
第一个成功进入朝廷内部的人是董卓。虽然自古以来老百姓对他的评价极低,但人家也算有头脑,请来一位心理学家分析了国际形势,巧妙地运用人的心理缺陷,打着“讨伐陈刀”的旗号进了都城洛阳。此招果然好用,皇上都亲自来迎接他,引狼入室也在所不惜。
这证明了人啊虽知良药苦口,却还是喜欢听好话,皇上恨陈刀,见有人打着讨伐他的旗号,心里就能舒服到忘乎所以,戒备心理全部烟消云散,这后果的苦头只好皇上亲自去舔了。
董卓很快便在朝廷上得了大权,这就开了斋。仿佛把前些年不得志的郁闷全部发泄了出来,杀人放火,*掳掠,偷鸡摸狗,赌博抢劫,凡法律上提到的缺德事他全都干了,更令人咋舌的是,他还创新性地干了换皇帝的大事,让苦思创新而不可得的人们汗颜。
这件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事得好好说说。董卓对当年被朝廷赶回西凉的事情怀恨在心,得权之后就想换皇帝泄恨。但是自己毕竟是外人,打算先看看自己触犯法律这么久了,号召力如何,便拉了一帮子在朝廷上有威望的大臣谈谈,看他们做何反应。岂知自己刚开口,立马有个人大喊了一声“我呸!”跃了起来。
这便是丁原。董卓进京不久,他也混了进来——歪路之人,干这事自然容易,大家也全都心照不宣。有了吕布陈刀,自然声望了得,又贿赂警方庇护陈刀,洋洋得意,不把别人放在眼中。英雄所见略同,他本想自己换皇帝的,结果被董卓抢了先,怎能不上火,怎能不气?于是拍案而起,痛骂董卓。
董卓也不是好惹的,拔出剑就要见血,却猛然发现丁原身后站着俩人:其一人高马大,肌肉健美,气势雄伟,绝对是个打架高手,观之倒也眼熟,谁呢,反正自己肯定打不过他是事实;另一人,怎么也这么眼熟?
董卓定睛一看,差点喷血身亡——我靠,这不是鼎鼎大名的天才刺客陈刀嘛!全天下都在抓他,他竟敢明目张胆地站在这儿,难道是我“讨伐陈刀”而来找我报仇吗?
他手足无措,赶忙宣布散会,拿着红包给丁原赔礼认错,庆幸别人脑子缺根弦,不把陈刀拉过去。难道因为陈刀长的猥琐,最近又这么低调,没有被别人注意到?到底还是我老董有火眼金睛啊!这么强,还这么有胆量的人,自己要定了!——旁边那个大个子也像在哪见过,总之,能印在我董卓脑海的,想必是个人物,也把他拉过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