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凯庆
清制明确规定,秋香色是皇帝、皇后及皇太后的专用颜色,载明于实录,臣民不许僭用。奇怪的是:宝玉竟然“穿着秋香色立蟒白狐腋箭袖”(第8回);史湘云也“穿着秋香色盘金五彩绣花窄小绣掩襟银鼠短袄”(第49回);王夫人的炕上设着“秋香色金钱蟒大条褥”(第3回);贾府库存的“软烟罗”织品有四种样式,其中一种是秋香色。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五:“皇帝冠服,康熙二十二年定:凡大典礼及祭坛庙冠用大珍珠东珠饰顶,礼服用黄色、秋香色、蓝色,五爪、三爪龙文。”
《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舆服二:“太皇太后、皇太后冠服诸制与皇后同。初制,皇后冠服,凡庆贺大典,冠用东珠镶顶,礼服用黄色、秋香色五爪龙缎、凤皇翟鸟等缎。太皇太后、皇太后冠服,凡遇受贺诸庆典,冠用东珠镶顶,礼服用黄色、秋香色五爪龙缎、绣缎、妆缎。”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五:“皇太子冠服,康熙十四年定:冠顶用东珠十有三,礼服用秋香等色……”
乾隆朝《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五:“皇后冠服,国初定,凡庆贺大典,冠用东珠饰顶,礼服用黄色、秋香色。”
《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舆服二:“初制,至黄色、秋香色,自皇贵妃以下,概不许服。”
《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舆服二:“初制,皇子冠服,凡庆贺大典,冠用东珠十三颗镶顶,礼服用秋香等色,五爪、三爪龙缎,满翠八团龙等缎,束金镶玉嵌东珠带。”
清顺治九年四月上谕:“凡违禁衣服,如:三爪、五爪满水缎圆补子,黄色、秋香色、黑狐皮,俱不许存留在家。馀越品衣服,如御赐许穿用,若非御赐,听其变卖不许穿用……”
康熙九年议政王等议定服制:“民公以下,有顶带官员以上,禁止穿五爪、三爪蟒缎满翠缎圆补服,黑狐皮、黄色、秋香色衣……”
康熙二十六年题准:“凡官民等不得用暗花之四爪龙、四团八团龙段及照品级织造暗花补服,又似秋香色之香色、米色亦不得用。大臣官员有上赐五爪龙段,皆令去一爪用。”
雍正二年:“又申明加级官员顶带、补服、坐褥越级僣用之禁。官员军民服色有用黑狐皮、秋香色、米色、香色及鞍辔用米色、秋香色者,於定例外,加罪议处。该管官员不行举发亦如之。”
清代大部分文献中均记载皇帝龙袍“色用明黄”,皇太子“色用杏黄”,皇子蟒袍“色用金黄”。但皇帝的龙袍并非只有明黄一色,在文献、实物资料中也可见他色龙袍。如:北京艺术博物馆藏的龙袍颜色有明黄、金黄、桔黄、蓝色、茶色等数种。其实,有些茶叶就是秋香色的,如龙井、铁观音、毛尖等。铁观音秋茶香气更浓,秋高气爽,天气干燥,叶子里水分含量少,泡出的茶汤金黄里带绿,香气扑鼻,俗称“秋香”。
如果说宝玉的秋香色立蟒服,影射的是皇上的龙袍有些牵强的话,史湘云的“秋香色盘金五色绣龙”,则清楚地表明秋香色衣上绣的是金色的龙,正是皇后“秋香色五爪龙缎”的礼服卦。
《钦定大清会典则例》卷六十五,乾隆二年覆准:“郡王以下均不得用织金彩色五爪龙衣服及五爪暗龙段,若上赐者许用仍去一爪。”
贾府的祖宗纵然是“国公”,也没资格穿秋香色立蟒服和秋香色五爪龙缎褂,宝玉和湘云胆大包天,竟然敢穿皇帝、皇后专用颜色的衣服,难道作者不知道这是死罪吗?
秋香色衣,足以证明贾府就是清皇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