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应该主动点,制造点浪漫气息。用宾哥的话:大胆点,该摸就摸,该抱就抱,条件成熟就把她上了。没有条件也要创造条件。
对这事情,宾哥和藏威表现出极度的兴趣,一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样。但我知道,宾哥是为女人插朋友两刀的主。
我们设计了几套方案。
方案一是:野餐郊游。
这是藏威提出来的,“女人都喜欢浪漫,在野外的时候,她们更需要安全感,在男人面前会变得更加小鸟依人。什么都新奇,又什么都怕。一只赖蛤蟆就可以让她扑到你怀里。这可是书上说的,我觉得挺有道理啊。你想想,美丽迷人的田野,凉风习习的夜色,浪漫的烧烤……啊……我都快爱上了!”藏威夸张地露出陶醉的神情。
“去去去,一边靠。你懂个啥,你想想,郊游的话,她一个人会去吗?肯定是一帮人,那个胖丫头也一定会去的。这样单独在一起的机会很少的。你再想想,这花费也不会少,吃的、喝的、用的,加上车费呀等等,也要花不少钱的。”宾哥首先表示反对。
“以我的个人经验,女人在几种情况下最好泡,看眼神,一看就知道能不能泡上。”宾哥一副神秘的样子。
“去你的吧,你那是泡‘野’味的方式。”我笑了。
“哎……你还别说,这两种方式绝对管用!”宾哥不服气。
于是我们有了第二套方案:游泳。
聊起这方面的事情,那是宾哥的强项。他可以不知道广西的省会,可以说LS好象是外国的。但泡妞方面,他自己说是“专家级”的。“就拿我来说吧,我其实不会游泳,我怕水。但我就跟别人去过一趟游泳池,从此后,我就爱上了游泳。别说啊,我到现在也不会游,老呛水。但我在游泳池泡上过四个妞,还都真不错……”
“说半天都是说你泡‘野味’,大哥,不一样的!小郭是认识的。”藏威是故意跟宾哥抬杠。他是对宾哥的嚣张和跋扈很不满。
“什么不一样啊?这关键是个……好泡,在水里好开玩笑,打打水花,或者故意呛她口水,还有,她会害怕,就乘机……”宾哥脸上一副轻佻的表情。
“成才,你倒是发个话呀,你说我说的对吗?”
我挠挠头,说:“我只是觉得她不一定会去,女孩子一般情况下都不好意思穿泳装,特别是对自己的身材和皮肤不自信的。小郭嘛,她总认为自己发胖了,腰粗了。还有,都怕自己不化装的样子难看。”
“哎,这也不一定的。可以试试。”
“我觉得也是,只要去,就没太大问题。”
“再想想,还有没有其他的办法。多几种没什么,可以选择啊。”
于是,我们又推出一套“家庭聚餐”方案。
“对了。还有一个好方法,那就是成才要请我们一餐了。”藏威撇着嘴,神秘地说。
“那没问题啊,好歹你们帮了我不少忙啊。”
一听要吃一顿,宾哥来了兴趣:“小子,快说。”
藏威从坐着的桌子上跳下来说:“很简单,就是星期天,请她过来吃饭。咱们自己做。”
“这主意不错,自然,亲切,有气氛。动机纯洁。”我呵呵笑着。
“也是啊,到时候拼命灌她喝酒,只要喝迷糊了,啥事情都好办啊。”宾哥笑着。
“哈哈……你说你是啥人啊,刚还说动机纯洁呢,又让你扯到哪去了。”藏威大笑着。
宾哥又些不满,被藏威嘲笑,让他不舒服:“去去去,你想想,咱们的目的是什么?是帮成才把郭文悦搞定!”
我也笑着:“好!就这样办。他娘的,我到时候就是没喝醉也装醉,反正酒喝大了,对自己的一切行为,概不负责!”
“对!概不负责!”
其实,我想象的并不是宾哥和藏威那样猥琐和下流。星期天,反正没事干,热闹一下,聚个餐,一则改善一下生活,弥补一下多日来快餐和方便面带来的亏空,二则邀请一下郭文悦她们,算是礼节性的,如果可以的话,就进一步发展。
我们做了分工。宾哥是主厨。这小子,别看成天油光水滑坑蒙拐骗的,做菜还真不错。这狗日的平时不动手的,怕油烟弄脏了衣服和头发。只是偶尔露两手,但也必须是鱼虾鸡鸭之类的大菜,青菜萝卜之类他是不屑动手的。但不得不服气,这小子弄的菜真好吃,色香味俱全,即使简单的萝卜青菜在他手里出来,也格外好吃。
“那不是吹牛,我在老家的时候,县长去我家酒楼吃饭也要钦点我下厨。”宾哥多次在酒后吹他的光辉历史。一只脚踩在凳子上,叼一只烟,下巴抬得很高,让对面的人只看见他黑洞洞的俩鼻孔,俩口窑洞一样。一只烟高高地竖起来,烟筒一样。“每次县长都要叫我去陪他喝几杯。妈的,这帮当官的,一个比一个酒量好。老子是谁,是宾哥,不虚!老子一上去,啪啪啪撂倒了一片,什么局长呀大老板呀,全让我干翻了。”
宾哥的老家M县离G市不远,两小时不到的车程。那是个资源性城市,靠煤炭发的家,我去过,灰蒙蒙一片,感觉不咋样,似乎什么东西上都蒙着一层灰似的。街道狭小,在狭小的川道里,一条被勉强叫着河的,从川道中间蜿蜒流过。准确地说,那连一条像样的渠都叫不上,却是他家乡的母亲河。想想就知道,流着污水的母亲河。主街道的背后就是山,无数个小巷蜿蜒而上,布满了民房,宾哥的家就在其中。
宾哥的父亲在四川当过兵,转业回来再煤矿上当工人。一次事故砸伤了腿,拿了一笔不少的补偿款。在家里闲着,拿着部分工资。最后觉得自己有个烧菜的手艺,也该发挥发挥余热。犹豫了很久,咬咬牙,盘下了一个小饭馆。饭馆虽然像其他多数饭馆一样,破旧,灰蒙蒙的,但位置不错,靠近火车站。宾哥的父亲凭借自己在四川学的一点三脚猫功夫,把饭店居然给做火了。原因很简单,M县原本就没有什么好吃的,除了几种面食之外就没什么,多数小菜馆的菜都很粗暴简单,没有特殊。宾哥的父亲,胡叔,当地人称胡瘸子,胡瘸子呢刚还把四川菜做得不正宗,糅合了当地的做法,刚好适合M县人民的胃口。还好,胡叔不像其儿子道宾那样嚣张,反而对人很和气,所以饭店就在一天一天中创出了点名气。以至于在M县,傍晚无聊的工人们,想上哪里去炒个菜喝两口,都会第一个想到“胡瘸子”。
胡瘸子用自己的勤劳和谦和,以及不怎么入流的手艺,给自己带来了滚滚的财富。买下了原来的饭馆地皮,推倒重来。建起了四层的“瘸子酒楼”。装修一新,一改以往的简陋,变得宽敞明亮,而且卫生。“瘸子酒楼”依然生意火爆。
宾哥呢,原本是可以躺在家里享福的。胡叔只有宾哥一个儿子,两个女儿都出嫁了。宾哥上学没出息,回答问题没声音,睡觉的呼噜声却很响。更要命的是一上课就瞌睡,一放学就惹祸。胡叔原本指望他考个大学光宗耀祖呢,愿望落了空。宾哥随便上了个技工学校,毕业后一天班都没上,就跑到广东去混世界了。胡叔原来指望他接下酒楼的愿望又落空了。
还好,过了一年多,宾哥“荣归故里”。除了身上一套西装外,宾哥是空空的行囊。老爷子当然高兴,无论儿子是富贵还乡,还是讨饭回家的,只要儿子回来了,比什么都好。
宾哥回来的那晚上,老爷子亲自下厨,烧了一桌子的好菜。宾哥陪老爷子喝大了,扶着老爷的肩膀说“哥们,只要跟着宾哥我混,关里关外,罗湖到南头,我说了算。谁敢说个不字,看宾哥怎么收拾他。”
老爷子后来听人说,宾哥在深圳给饭馆端盘子,跟一个来吃饭的富婆勾搭上了。宾哥年轻英俊又嘴会说,很讨富婆的欢心。没过多久,宾哥摇身一变,人模狗样的,成了富婆的司机。成天开着宝马晃荡,神气得很。白天是司机,开车。晚上也是司机……只不过……哈哈。后来呢,出事了。富婆是有老公的,尽管一个挑柴卖一个买柴烧,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不知道。哪里料到,这宾哥不是个省油的灯。富婆的肥腻,让他渴望新鲜的蔬菜。有一身好行头,加上宝马车助威,宾哥又泡上了个大学生,清纯的学妹更让宾哥着迷。富婆不愿意了,小白脸,拿老娘的钱去把妹,找死啊。更过分的是,宾哥一直冒充着成功人士,于是又一天把学生妹带到了富婆的家。于是乎,就演出了一场“肥富婆小区勇斗小三,美帅哥街头半裸狂奔”的闹剧。戏演大了,麻烦也就大了。富婆的老公原来闭着的另一只眼,也被迫睁开了,脸面挂不住了:“塞哩姆,敢上老子的女人!”。于是乎,悬赏捉拿宾哥,扬言要让宾哥找到当太监的感觉。
宾哥于是就上演了“千里走单骑,滚爬归故里”的故事。宾哥总算保住了他爱惹祸的“小弟弟”。
宾哥这次回来。老爷子这次想方设法也要把宾哥留在酒楼,继承家业。
于是老爷子又送宾哥去学厨师。宾哥不服气:“我要学管理!我要把瘸子酒楼开到全世界!”
老爷子一巴掌:“你连后厨都不懂,你管理,管什么你?去,先给老子学厨师。回来先去端盘子。”
宾哥捂着脸说:“端盘子就免了吧,我在深圳端过,那酒楼可比咱们这大多了。”
不提端盘子还好,一提,老爷子子气不打一处来,憋了半天就一句话:“滚!给老子好好学厨师去!”
宾哥这家伙,别说还真行。也许是从小耳濡目染的缘故,学了两手还不错。据说手艺好过他的父亲,让瘸子酒楼更上一层楼,顾客盈门。
这就是宾哥时常吹嘘的:“县长来了就只点我下厨,别人炒的菜他不吃,就认我宾哥!”
至于宾哥是怎么放弃他的理想,放弃把“瘸子酒楼”开到全世界的理想。用宾哥自己的话说是:“不是人干的事,每天一身油污的,还累死掉。老子不屑干。”
真正的版本是:狗改不了吃屎。简单点说,就是宾哥管不住自己的小弟弟,又惹祸了。上了店里的领班,这领班是M县某个领导的亲戚的老婆的妹妹,男人是混社会的,揣着刀子到处找他。
胡老爷子只好长叹一声:“生子当如李莲英啊!”,准备了足够的盘缠,打发宾哥离开M县:“走得越远越好,再也别回来了。”
关于宾哥的一切,都是小桥讲出来的。小桥是宾哥的发小,宾哥在深圳得意的时候,小桥去深圳投奔过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