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好吗?”
“很好。”
“你瘦了。”
“瘦了好,我现在一点也不失眠,倒头秒睡。”
“真不错。”
“我现在粘袋子越来越快了。”
“哥......”
“如琢,别哭,我真的很好,我在这里很心安,可以安静看书,很好。”
“你让我给你买的书,我这次都带来了。”
“我又写了个书单,你如果忙,下次亲自不用来,直接给我寄过来就行。”
“嗯,好。”
“照顾好欢欢,照顾好我妈。”
“我会的,前些天我带二姨检查身体,一切健康,欢欢爱看书,才一岁多就会分大小多少了,是个小天才,哥,她和你一样聪明。”
同哥的脸上终于露出一丝笑容:“谢谢你,如琢。”
有狱警在会客室的门口不带任何表情地叫:“时间到。”
“再见,如琢,好好保重。”
“你也是,哥,再见。”
同哥离开座位,训练有素地和他的狱友们按顺序排好队,头也不回地走出了会客室。
我步履沉重,出了看守所,上车,茫无目的地将车开出去。我先是去找魏来,在她家消磨了半天,又开车回家。
走到半路,想想回家还是一个人,便将车停在一个公园门口,行尸走肉般地走进去。
傍晚的公园很热闹。已是春末夏初,公园里绿荫浓重,到处都是在公园里散夏娱乐遛娃遛狗的民众。
在这盛世,生离死别这样的人间惨剧已经很少发生,而我在这短短两年,经历了个遍。年少时,为父母的离婚而伤心得不能释怀,现在想想,那只是少年维特的烦恼,此时,命运才露出它的残酷真容。
穿过一片草坪,转过一个小桥,在一块开阔地,两个很年轻的女孩在领着大家跳舞。我默默地看了一会儿,忍不住加入。
伸手,抬腿,扭跨......当我随着鼓点强劲的民族风舞曲跳得满身大汗的时候,一甩头,看到了站在那丛夹竹桃边牵着狗的老余。
老余身后的夹竹桃是几颗长了十几年的老树,粉红的花苞挂满枝头,开得正艳,象一群美而自知的女人,颇有些桀骜不驯的架势,将自己的美尽情展示,轰轰烈烈,如火如荼。
老余的眼神象是被身后的红花灼伤了似的,愣愣地看着我,表情严峻得像在参加宣誓大会,和蹲在他脚边伸着舌头呆头呆脑的金毛一样,看上去傻极了。
被人这样直不愣登地注视,还是个男人,一个曾和自己有过亲密关系的男人,我瞬间机器人附体,机械地抬腿扭胯,每一个关节都在咔咔做响,汗已经在顺着头发往下滴。
我终于咬牙坚持把一支舞跳完,去花坛拿上外套,准备迅速离开,脚下咻咻的哈气声,一转身,一只几十斤的大狗便扑到了我的怀里,把我扑得一个踉跄。
我不能装作什么也没看到,故作潇洒地走掉了。
在嘈杂的人群里,能一眼便看到我的,除了老余,还有怀里这只我曾经养过两年,名叫富贵的傻金毛。
富贵性格温顺活泼,就是傻。当年它跑丢过两次,都是我把它给找回来的。现在富贵不容我有后不后悔的想法,扒在我身上,尾巴摇得象个大扫把,不停地拱我,伸出大舌头把我脸上的妆都舔掉了,嗓子里发出低鸣,眼角含泪,象失散多年找到亲人的孩子,既兴奋,又委屈。
好不容易安抚住躁动的富贵,站起身。远处的老余并没有走过来,两人之间隔着一个一群跳广场舞的大妈,两个跑来跑去嘻笑玩耍的孩子,一辆后座放着辣椒黄瓜西红柿的自行车,还有一只不明真相又搞不清楚状况乱跳乱叫的傻狗。
迎着老余的目光,我暗暗地收腹挺胸抬头,平静地回望过去。看着对面那个神情在一点点冷淡下去的男人,暗暗叹了口气。
“富贵,过来。”只听得老余叫了一声。
在我脚边蹭来蹭去的富贵,听到主人的呼唤,立刻跑了过去,冲主人叫两声,又欲再跑回我身边,拖在地上的牵狗绳已经被眼疾手快的老余弯腰捡起,将它拉住。
我走上前:“你好。”
老余张了张嘴,从他身后的花丛转出一人来,脚下生风地冲到我面前,抬头给了我一个脑瓜崩:“小鬼,怎么在这儿碰到你?”
我吓了一跳,这个世界上能这样在我面前不讲武德的也只有吴老头了。
“你怎么在这儿?”我捂着脑袋,很是委屈。
“我和小余最近一直都在这儿见面聊天呀,你今天怎么也闻风跟来了?是也想做我的徒弟吗?晚了,我收了小余了,我这是单传。”
我被气笑:“那真是太愦憾了。”
“愦憾个屁!”吴老头气得瞪我一眼。
“我请你吃饭呀。”对付爱吃的吴老头,我只能用美食。
谁知吴老头一摆手:“不行,不行,我们还有事。”
我看他手里拿着一副羽毛球拍,问:“你们打球?”
“是啊,我最近血压高,医生嘱咐我多运动。”说着,他停下步子,回身上下打量我,用球拍一搂,把我往前带着走,“你也该运动了,看这身板,风大一点就吹跑了,走走走,跟我们打球去。”
球场在公园的一角,用网圈着,收费。老余拿出张卡出示了一下,带着我们进去。
我和吴老头先上场对垒。
长久不运动,还没跑两步,我已经脚步虚浮,满头大汗,气喘吁吁。我把拍子让给老余,自己抱着傻狗富贵看场上两人一边一来一回地打和平球,一边大呼小叫。当然,大呼小叫的都是吴老头,老余像条不咬人的狗,一拍一拍一给吴老头喂球,喂到吴老头打得有些吃力了,再跳起来一技扣杀,结束战斗。看样子,老余就是在陪吴老头玩呢。
老余全程没有看我一眼,没有跟我说一句话,令卧我身边的富贵也以为它在受冷遇,颇为焦躁地伸着舌头转圈圈。
看两人玩得开心,一时没有结束的意思,我把富贵拴到排椅上,借口出去买水,很不道德地遁了。渴死他们!
回到家,发现门外有车,家里有人。
沙发上坐着一个非常年轻的女孩,她正端着一杯茶,身体微微前倾与吴建国聊着什么,吴建国的脸上,也难得露出一丝略带风骚的笑容。
两人见我进门,女孩站起来,吴建国仍坐着,冲我招手:“过来喝茶,天热,我泡的毛尖,清清火。”
我挨着吴建国坐下,冲女孩一点头:“坐,坐吧,不用客气。”
吴建国轻描淡写地给我介绍:“这是小史,银行的理财顾问。”
我再次笑笑,点头,暗暗打量。女孩真的很年轻,年轻得令人嫉妒。她看上去有二十五岁左右,一身中规中矩的职业套装,小瓜子脸,气质古典清爽,妆容自然干净,皮肤极好,白晰得几乎吹弹可破,身上的配饰,从耳朵到手腕,无不精致。她一笑,清澈的眼神里都是无辜的温婉,比恃靓行凶的吴雅妍都要美上几分。
小史坐下,继续讲投资配比,看似很专业的样子。
我不懂,听得乏味,欲站起来:“我去做饭。”
吴建国倒了一杯茶给我:“不忙,我在会所的小厨房订了餐,一会儿送过来。”
看来,吴建国要留小史吃饭。
我还是站了起来:“我去洗个澡,刚打球出了一身的汗。”
我上楼,在楼梯口站了几秒,听到楼下吴建国爽朗地开怀大笑,忍不住在心里叹了口气。这种看似简单又貌似聪慧的漂亮女人,是吴建国喜欢的类型。
洗完澡,我在衣柜前站了半天,感觉自己像皇帝翻牌,衣柜里的衣服都像容颜渐老的妃子,没有一点新鲜感,激不起我任何的兴趣。可能此刻的吴建国,也有和我一样的心情。
我挑了一件收腰的短裙,穿上觉得太郑重,脱掉再换一条宽松的长裙,又显得虎背熊腰......最后,我穿了一件T恤一条短裤在两人同时回头的目光中一步步走下楼梯。
小史笑道:“姐姐的身材真好,腿真长,姐姐,你的皮肤这么好,在哪保养的呀?”
她的话音未落,我一脚踏空,差点一头栽下楼梯。妈的,我闻到了绿茶的味道!她夸我腿长,好像我穿短裤是为了突出自己的优点而耍的小心机,虽然我确实有这小心思。夸我皮肤好也罢了,竟然问我在哪做的保养,我已经老得需要做保养了吗?
小史目光里有两种光,一种是给吴建国看的,充满真诚的羡慕和赞美,一种是给我看我,嘴唇微抿,含着一丝不屑与讥诮。
一顿饭吃得要多别扭有多别扭。
餐厅的柱子侧面,做了一个镜子的造型,我给吴建国盛汤的一回身,看到了镜中的自己,刚才下楼前的匆忙间,下手重了,粉底擦得有些厚,披着半湿头发的一张脸,在灯光下苍白得像女鬼。
吃完饭,小史告辞,我收拾残局,让吴建国去送。反正他这一晚眼光停留在她身上的时间比我多了几倍,一别恋恋不舍的样子,我不如做个顺水人情。
吴建国陪着小史出门,半天,我才听到外面汽车发动的声音,我将碗洗净,收码整齐,拿起拖把,吴建国进了门。
他弯腰换着拖鞋问:“今天跟谁去打球了?”
我笑了:“现在才想起来问?”
他听出了我的揶揄,躲着我的拖把往卫生间走:“你是该锻炼锻炼了,身体太弱,动不动就生病,小史说她每天跑五公里。”
“你没告诉她,你每天也跑步?你们倒是有共同语言,你们可以约着一起跑步呢。”
吴建国像是没听见似的,砰地一声关上卫生间的门,给了我一个令人心塞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