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相濡以沫而相忘于江湖

第四十一章 迟到的爱情

  研究生生活开始忙碌起来,余沫白天要去医院转临床,晚上要回学校上理论课程,休息间隙还要思考研究生课题,时间安排的满满当当。

  晚上余沫坐在电脑前,一边啃面包,一边查文献,手机铃声响了起来。她扫了眼屏幕,咀嚼了几下口中的面包,努力咽了下去,脆生生地喊了声:“爸!”

  “闺女,吃饭了吗?”余爸一如既往的先关心女儿的吃饭问题。

  余沫拿起旁边的矿泉水,猛灌了口,将卡在喉咙的面包块冲了下去,顿时舒服多了,看着手中剩下的半截面包,开口道:“吃了呢!你闺女我是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

  电话里传来余爸爽朗的笑声。

  “你妈想你了!这周末回来吗?”

  余沫盯着电脑上的英文文献和刚做了两张的PPT,皱眉道:“爸,研究生快要开题了,我要加班写开题报告,这周末不回去了。”

  “嗯,记得好好吃饭,早点睡觉,别总熬夜哦……”余爸啰里啰嗦交代一通后才挂了电话。

  余沫刚把手机放在一边,正准备继续看文献,电话铃声又响了。

  电话接通,传来室友孙萌的声音:“沫沫,你猜我看到谁了?”

  余沫眼睛盯着电脑,淡淡地问了句:“你看到谁了?”

  “就是开学给你整理床铺的大帅哥!”孙萌捂着手机,压低声音说道。

  “你说景哲哥,他怎么了?”余沫紧张地追问道。

  “肾绞痛。”

  “现在怎么样了?”

  “疼的满头大汗,青筋暴起,正躺在病床上输液呢。”孙萌看了眼急诊室的方向说道。

  “我马上过去。”余沫说完,挂了电话,背着双肩包急匆匆地离开了寝室。

  急诊室里,胡景哲额头上沁着密密麻麻的汗珠,秀气的剑眉皱成一团,闭着眼睛,手上打着点滴,静静地躺在床上。

  余沫气喘吁吁地跑了过来,看着病床上的胡景哲,眼里满是心疼。她静悄悄地走到床前,拿出纸巾,轻轻地为他擦去额头上的汗珠。

  当纸巾接触到胡景哲额头的一瞬间,他猛的睁开双眼。当看清那张巴掌大的小脸时,他的嘴角微微上扬,声音沙哑地说道:“沫沫,你来了!”

  余沫看着面色苍白,嘴唇干涩,声音嘶哑的胡景哲,鼻子一酸,眼泪竟然吧嗒吧嗒地流了下来,她从未看过如此脆弱的他。

  胡景哲的眉头皱的更深了,他吃力的抬起右手贴上她的脸颊,为她拭去眼角的泪水,温柔地安抚道:“沫沫,不哭!”

  余沫按下他的手,吸了吸鼻子,责备道:“让你平时多喝水,你不听,得肾结石了吧!”

  胡景哲委屈巴巴地连声说道:“我错了,以后一定乖乖多喝水。沫沫,不哭!”

  “是不是特别疼?”余沫语气缓和下来,柔声问道。

  身体比语言更诚实,那皱起的眉头、暴起的青筋、豆大的汗珠、苍白的面色,都诉说着他此刻的疼痛。

  胡景哲却笑着摇了摇头:“不疼!”

  余沫叹了口气,为他细细擦去额头手心里的冷汗,静静地坐在床前,望着输液瓶里的液体一滴一滴地下落,胡景哲的面色也渐渐好起来。

  跟急诊班的孙萌时不时探出小脑袋,看着两人,全程姨母笑,但这个时候,余沫已经无暇顾及他人,她的眼里只有病床上的人。

  输完液已经晚上十一点多了,余沫扶着胡景哲回到家后,给他倒好水,喝下口服药,收拾妥帖后,正准备回去。

  胡景哲拉住了她的手:“时间太晚了,你一个人回去我不放心,今晚就住这吧!”

  余沫回头看着他,迟疑间,胡景哲起身从柜子里拿出了被子和枕头:“你睡床,我睡沙发!”

  胡景哲迈开腿向客厅走去,余沫伸要夺他手中的被子:“你是病人,你睡床,我睡沙发。”

  两人你推我攘间,余沫脚下一滑,将胡景哲扑倒在了床上。隔着薄薄的衣料,余沫能感受到彼此的体温和扑通扑通加快的心跳。

  被压在身下的胡景哲气息有些灼热,他声音沙哑的唤了声:“沫沫!”

  余沫恍然惊醒,连忙支起手臂,正准备起身,胡景哲一个转身将她压在了身下,接着低头覆上了她柔软的唇,深藏多年的情愫在这一刻决堤。

  余沫用手抵着他的胸口,想推开他,奈何男女力量悬殊。在胡景哲绵长温柔的亲吻下,她的身体渐渐酥软下来,不由自主伸手环上了他的脖子。

  胡景哲感受到余沫的回应,眼睛猛的一亮,

  余沫的气息渐渐不稳,体温攀升,她难受的唤着他的名字:“胡景哲!景哲!”

  胡景哲顿了下,望着身下面色潮红,眼神迷离的余沫,低沉磁性的嗓音动情地说:“沫沫,我爱你!”

  余沫听到胡景哲的表白,扬起嘴角笑了,攀上他的脖子,主动亲吻着他深邃氤氲着水气的眼眸。

  啪的一声,灯关了,屋内一片昏暗,月光透过窗幔,撒下点点星光摇曳,一室旖旎。

  清晨,余沫醒来,腰肢酸痛,想起昨晚的情景,红着脸蛋躲进了被子里。

  胡景哲来到床前,掀开她蒙在脑袋上的被子,俯首亲吻了下她的额头,看着她绯红的脸蛋,笑着说:“起来吃早餐!”

  余沫伸手捂着脸,害羞的低声说道:“你先出去下,我要穿衣服!”

  胡景哲看着余沫可爱的小表情,宠溺地笑了,他起身将门轻轻带上。

  吃完早餐,胡景哲开车送余沫去医院的路上,余沫安静地坐在副驾驶上,低着头,耳根始终是红的。

  两人分开时,余沫叮嘱道:“记得有空去泌尿外科拍个片子看下,要多喝水,不要久坐哦!”

  “好的。”胡景哲伸手摸了摸余沫的脑袋。

  经过这晚,两人的关系发生了突飞猛进。

  转眼间重阳节快到了,余爸打电话来:“闺女,小院里的柿子红了!”

  余爸在小院里栽了一棵柿子树,树龄和余沫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每年柿子红了,她和胡景哲就拿着余爸做的神器,一根长竹竿,顶头装着一个环状小网兜。

  余沫喜欢摘柿子,她将竹竿高高举起,网兜对准红透了的柿子,将其兜住,轻轻一拽,红柿子便成了囊中物。胡景哲则在一旁提着小布袋,将柿子小心翼翼的放进去。

  当袋子装的鼓鼓囊囊,两个人便拿着战利品,寻个阴凉地开始大快朵颐。

  “沫沫”余爸的一声呼唤将余沫的思绪拉回现实,“爸,我明天回去!”

  挂完电话,她给胡景哲发了条信息:“小院里的柿子红了!”

  “想念一起摘柿子的时光!”胡景哲很快回复了。

  “我们明天回去摘柿子吧!”

  “好!”

  次日的下午,秋高气爽,阳光明媚却不刺眼,两人像小时候一样,余沫摘,胡景哲装。

  有一处高枝,余沫踮着脚尖,举着竹竿的手伸了又伸,还是够不着,正打算放弃时,胡景哲从身后抱住了她,将其高高举起。

  余沫先是一惊,转头望了眼胡景哲,两人相视一笑。

  最终柿子落入兜中,胡景哲将她稳稳的放下,取出兜中的柿子,将其递给余沫:“这个大的肯定很甜,给你!”

  余沫看着又大又红的柿子,伸手接过,将其掰成两半,其中一半递给了胡景哲。

  两人四目相对,眼里有彼此的影子,今年的柿子格外的甜。

  “别动,吃的满嘴都是。”胡景哲伸手为余沫擦去嘴角的污渍。

  余大成和郝云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身后,手里提着菜,望着两人,眼里闪现着三分惊讶,七分疑惑。

  余沫赶紧拨开胡景哲的手,转身叫道:“爸,妈!”

  “余叔叔,郝阿姨!”胡景哲礼貌的打招呼。

  “你们俩个?”余爸欲言又止。

  余沫咬了咬唇,正在忐忑间,胡景哲拉住了她的手来到两人面前,诚恳地说道:“叔叔阿姨,我喜欢沫沫很多年了,希望能照顾她一辈子!”

  余沫害羞地低下了头,余大成走上前去,拍了拍胡景哲的肩旁:“好!女大不中留,交给你我放心!”

  郝云看着两个孩子握在一起的手,眉眼间都是笑意。

  两家家长开心的像过年一样,大盘鸡,红烧鱼,黄豆炖肘子,糖醋排骨做起来,二锅头整起来。

  过完重阳节,胡景哲送余沫回到学校。

  分开时,他将她拥入怀中,俯首在她嘴角轻啄了下,低语道:“记得想我哦!”

  余沫望着校园门口来来往往的行人,低头嗔怪道:“这么多人呢,你越来越坏了!”

  胡景哲望着仓皇逃跑的余沫,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兜兜转转,历经波折,幸好我没有放弃,你也没有离去,我们才没有错过彼此,迟到的爱情依旧美好。

目录
设置
手机
书架
书页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