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了一个星期医院,消毒水的味道已经见怪不怪了,闻着还感觉有一丝好闻了。偶尔出去转转晒晒太阳,这个还好这个城市的冬天不是很冷,不像北方寒风那般刺骨,但失去了冬天的灵魂。
病房外能看到树梢,树梢上有时会飞来几只麻雀,在枝头蹦跶。
多亏了林子墨不知道从哪弄来的药膏,感觉脸上的疤好的很快,结的疤块快要能揭下了,有点痒痒,但我又不敢去碰,生怕留疤。
林子墨去别的城市参加活动了,宋智也要上班,下班的时候才能来陪我,其他时间大部分刘侗都会在病房里陪我,虽然我说他不用陪我。
“没事的,我最近不太忙。”刘侗每次都会这么说。
跟刘侗聊天不像和林子墨那般随意,因为刘侗就不是一个随意的人,到了冬天他还是会穿一件白衬衫在里面,让我怀疑他有洁癖。
刘侗再给我削苹果,这几天他天天都会给我削两个苹果,其实我想说:“我不太喜欢吃苹果。”可是看他认认真真削皮的样子,我有些不忍心拒绝他的好意。
刘侗一边削苹果皮一边说:“你现在还收集杯子吗?”
“不收集了,但是看见好看的杯子还是会忍不住买下来。”
“那挺好的。”
“呵呵,是挺好的。”
往往刘侗跟我的聊天就是这么简短,一点也不生动。
有时我觉得气氛有些安静地吓人,也会找点话题,“你看微博热搜了吗?那部电视剧真的很好看的。”
“是吗?我马上就去看。”刘侗并不是敷衍,他会立马拿出手机看。
看了一会然后看着我,有些犹豫但还是说了出来,“你喜欢就好。”
好吧,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
有时候我就在病房里写小说,毕竟七七在那催稿像催命一样,刘侗猜到我在写小说。
“大学的时候就听说你喜欢写小说,还在坚持呢。”
“嗯嗯,就是一个爱好吧。”
“我喜欢那个作家吧啦卡,他的文章很有趣,对人物神情动作的描写都很细致,可以借鉴一下。”
“我知道他,我喜欢他那篇顾得的鸟。”
“真的吗?我也喜欢,我喜欢那个小男孩,明明喜欢那只鸟却总想着让它自由。”
“我也是,可能是想让自己喜欢的事物去寻求它的根本价值。”
跟刘侗聊了一会,他提议关注我的小说,“你小说在哪个网站,叫什么名字,我能看看吗?”
啊?我有些为难,毕竟让自己认识的人看我的小说能尴尬的,除了宋智那种关系好的,林子墨我都没跟他说过。
在刘侗的眼神下,我有些勉为其难地跟他说了,然后我的书友圈多了一个活跃的小粉丝,晴天。
我出院那天,林子墨有事没有赶回来。
刘侗跟宋智帮我收拾东西,脸上的疤已经好多了,坚持涂药膏应该不会留疤。
路上宋智没忍住在那抱怨,“你说你不在的这几天,魏星会不会又在林子墨面前说什么?”
“应该不会,感觉她现在变好了很多。”
“哼,你别忘了,狗改不了吃屎。”
我瞪了她一眼,示意刘侗还在这,说话不能这么口无遮拦。
宋智冲我吐了吐舌头,没再说下去。
“魏星不是你的好朋友吗?”
宋智抢在我前面说:“谁跟她是好朋友啊,芳菲你要是跟她是好朋友我就跟你绝交。”
我尴尬的冲刘侗笑笑,“我跟魏星只是一起工作而已。”
“哦,是这样啊。”
林子墨是第二天下午回来的,他回来的时候,刘侗正好来给我送杯子,一个精致的玻璃杯,我有些爱不释手。
林子墨在玄关换鞋,我跟他像往常一样打招呼,“你回来了。”
“嗯。”
刘侗也客气地跟他打了声招呼。
可林子墨像没看见他一样,自顾自坐在沙发上,银杏看见他,从刘侗怀里跳下来,窝在林子墨怀里。
林子墨挠着它的下巴,“乖,爸爸回来了。”
我给刘侗倒茶,顺便聊了一下吧啦卡的新作品,这大概是我和刘侗为数不多的几个共同话题了。
我本来想留刘侗在这里吃饭的,但想了想林子墨,还是算了吧。
送走了刘侗,林子墨翘着二郎腿坐在沙发上,伸出两根手指,朝我勾了勾,示意我过去。
我走过去,林子墨突然站起来,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林芳菲,这里是我家,不要随随便便带别人回来。”
我有些不服气,这明明是我的,不对,已经被林子墨买下来了。
我认怂地说:“知道了。”
晚上我跟余未发消息他也没有回我,到了第二天早上还是没有回复我,倒是晴天在我的书友圈很是活跃。
“哈哈哈,今天也要加油啊。”“我觉得第二章的第三段可以再改一改。”“第十章写的很棒。”
早上一起来就看见林子墨阴沉沉的脸,我又有哪里得罪他了吗?
安安静静地吃完早饭,然后安安静静地去公司,因为还有疤,我把头发散下来遮住。
因为杯子的事情,我约了刘侗下午一起喝杯咖啡,毕竟就林子墨今天的表情,我要是中午开溜肯定要被骂。
果然到了中午林子墨还是阴着一张脸,除了工作上的一些基本注意事项,我也不敢跟他多说话,生怕踩雷。
魏星不知在他耳边说了什么,他的表情更阴了。不都是说女人的情绪阴晴不定吗?怎么林子墨这个男人也这样。
“下午没活动了,现在回家吃饭?”我小声地询问他。
“嗯。”
跟在林子墨背后,我有些心不在焉地想我又做错什么了?不就是让刘侗到家里坐了一会吗?再说那本来就是我的房子,就是是你的,也不至于一直生气吧。
突然林子墨停下来,我一个踉跄撞到了他的后背。
“怎么了?”
“没怎么。”说完林子墨又继续往前走。
魏星在一边不知是好心还是别有用心,挎着我的胳膊,凑在我耳边小声地说:“芳菲,子墨今天心情不太好,咱们不要跟他计较。”
被她挎着我还是有些不自然,想要把胳膊抽回来,可她不松。
回到家,林子墨往沙发上一躺像个大爷一样,好吧他就是大爷。
“我想吃油焖大虾。”林子墨真的是想起一出是一出
“可我不会做啊。”
“那你学啊。”林子墨说的理直气壮的,搞得我就应该会一样。
“可我现在去哪弄虾啊?”我是助理又不是厨师。
“你不会去买吗?”
行,我去,您是大爷,此时的我真想体会一把网络上那种员工吼老板的感觉。
可是,我不敢,我怂,而且我面对的是林子墨。
我去超市的时候因为已经中午了,大虾也所剩无几了,只有一两只在水箱里游来游去。
我又转战海鲜店,绕了好几圈才找到一家海鲜店。
在老板娘的热情下,我又买了不少扇贝和各种各样的鱼。
拎着一大包东西回去,可以开工了。
这种时候就要靠度娘了,我手忙脚乱地把虾倒进去,油花炸了,害怕油蹦到我,我有些畏手畏脚的。
林子墨不知什么时候进来的,夺过我手里的锅铲,把我赶了出去,然后把门拉上。
行,你做就你做,放心,我不跟你抢。
我到客厅去撸猫,银杏闻到了腥味,一直挣脱我往厨房跑。
等林子墨端着一大盘的黄金油亮的油焖大虾出来,我之前买菜时的抱怨全部烟消云散了。
“好吃。”我一边吃一边冲林子墨竖起大拇指。
林子墨似乎已经习惯了我的赞美,面无表情地给我剥虾。
我有些受宠若惊护住碗,“不用了,你自己吃吧。”
林子墨瞪了我一眼,我把手拿开,是你要给我剥的,那我就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