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林冽看着身边熟睡的洛雅,还有她放在桌上的背包,陷入了激烈的思想斗争。
他知道,那个背包里有她的身份证,只要他偷偷看一眼,就能知道她的名字,记住她的家庭住址和身份证号。那样的话,只要他想,就可以随时找到她。当然,就算不偷看她的身份证,他也可以去问旅舍老板。大不了需要几张人民币,老板肯定会将住宿登记簿双手奉上。
难道真的要眼睁睁地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消失在人海?什么相忘于江湖,什么最好的结局就是在这里好聚好散,那都是小女孩才能想出来的矫情念头!两情相悦为什么不能在一起?结局好不好试过才知道!林冽越想越觉得豁然开朗,猛然发觉自己险些被眼前这个小妞儿的歪理邪说洗脑。
记得四年前和她在海螺沟旅行团邂逅,他实际上是奉倪先生之命,与董彪联手追沙一个携货私逃的叛徒。
那个叛徒的老家就在这个古镇附近。他和董彪兵分两路,他报名参团以游客的身份前往,董彪则提前去摸底布置,等待与他汇合。待一切安排好,他们便在旅行团抵达海螺沟的第一夜潜入了叛徒家的院子。
这是倪先生吩咐他做的第一件事,第一件事便是叫他去沙人。他知道,这是他入伙的投名状,他这次若不能让倪先生满意,回去就只能继续当一个庸庸碌碌的健身教练。
为了抓住机会,他做到了。但强迫自己的结果就是事前紧张,事后焦虑。按照计划,从现场顺利脱身后,董彪遁形得无影无踪,而他却必须跟着旅行团游山玩水,把这场戏做足。可他当时真的很菜,不但整夜睡不着觉,白天状态也不好,唯有不停抽烟、不跟人讲话才能暂时稳住濒临崩溃的情绪。
直到回程的时候,旅行团里那个同样落单、同样孤僻的小妞儿突然问他要烟抽,他的注意力才得以分散,紧绷的神经在教她抽烟的过程中得到了片刻的放松。既然是萍水相逢,他忍不住告诉她,他叫阿啸,华呼啸的啸。可很快他还是曲解了原意,改口说是《大时代》里丁孝蟹的孝。
说起来,这个小妞儿算是他的救命恩人。当时在大巴车上,她明明发现他在误导上来临检的警察,却保持了缄默。也正因如此,他才能回到M国向倪先生复命,从此落草为寇,再难回头。所以,当他再次遇到她,看到她被人欺负,自然是怎么帮她都不过分。可他没想到,自己明明只想还个人情,却歪打正着撞上了爱情。
自从华凤姝和方海林死后,林冽陷入了只有他自己知道的抑郁与颓废中。这也是为什么他把董彪留在成都办事,自己却跑到海螺沟度假的主要原因。事实上,大仇得报并没有让他感到如释重负,华凤姝临死前提起母亲华凤好时的神情历历在目,尽管她最终开枪自杀,但他依旧觉得是自己手刃了自己在世界上最后一个亲人。
他突然不知道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段恩怨纠缠了这么多年,说到底是华家家门不幸而已。每个人为了私欲不惜对亲人下手,到最后却没有人真正得到自己想要的。而他为了复仇背负了一身罪孽,即使现在遇到渴望与之厮守的女人也不得不继续身不由己,值得吗?倪先生心狠手辣,杀人如麻,最终却死在他的算计之下——那么,等待他的,又会是什么样的结局呢?
难怪这个小妞儿不肯和他在一起,甚至不愿知道他叫什么。这的确为他省去不少麻烦,但他也没得到了解她的机会。他知道她也是个有故事的人,但他不相信她的故事会比他的更难以启齿。可惜她太聪明,她猜到了他是什么人,她甚至比他更了解他的处境,也更清楚他的结局。还是按照说好的,把一天当作一生度过吧!林冽叹了口气,终究还是把已经伸向背包的手缩回去。
林冽见洛雅睡得还沉,便向老板借了厨房,打算做他最拿手的番茄炒饭给她吃。最落魄的时候,他每天回到出租屋自己做饭,几乎顿顿吃这个。年少时养尊处优惯了,对什么都挑剔,即使沦落到自己做番茄炒饭果腹,他也尽可能钻研出怎么才能把炒饭做得好吃些。最后,还真被他总结出几条秘诀,炒出的米饭颗粒饱满,酸甜适中,格外好吃。除了洛雅,他从来没给自己以外的人做过。
当他端着两盘炒饭回到房间时,洛雅已经穿戴整齐,正在收拾东西。她诧异地接过他手里的托盘,不解地问道:“早餐还有炒饭吗?我记得只有稀饭、馒头和鸡蛋啊!”
林冽一脸得意:“我特意跟老板借了厨房给你做的,这可是独家秘制的番茄炒饭哦!”
洛雅开心极了:“真的啊?你还会做炒饭?”
林冽点点头:“毕竟没钱那几年天天做给自己吃。这可是升级版,我当年吃的只有米饭。”
洛雅看到盘子里五颜六色的食材颇有食欲,马上尝了一口,忍不住大赞:“太好吃了!”,然后直接坐下,一口接一口地吃起来。
林冽原本等着被洛雅好好赞许一番,看到她的吃相发现这才是对他最大的褒奖。没想到她吃完自己盘子里的,还眼巴巴瞅着他的盘子,他赶紧乐呵呵地分给她一半。
“这绝对是我吃过最好吃的炒饭!简直颠覆了我对炒饭的认知!快告诉我怎么做的?”
“都说是独家秘制的,怎么能告诉你。”
“小气,你又不靠这个挣钱!以后我想吃了可以自己做啊!”
“想得美,我可不想将来有别的男人吃到我这独家秘制的炒饭!”
“你想多了,我做给自己吃还不行吗?”
“不行。那样的话,我做的炒饭可能就不是你吃过最好吃的了。”
“你也可以留一手,我就永远做不出你做的味道,永远怀念今天这一餐。”
“我就是这个意思,但没必要留一手,不告诉你不就得了。时间不早了,吃完我送你去车站吧。”
洛雅抬头看看窗外,阴郁的天空飘起了雪花,远处的贡嘎山又被埋进了厚重的云雾里。多情自古伤离别,怎么哪朝哪代的天气都爱跟着离别起哄呢?
即将开往成都的大巴在两人身后发动着,司机悠闲地享受着发车前的最后几分钟。
林冽把手中的行李交给洛雅,然后看看手表,郑重地对她说:“金婚快乐,妞儿。”
洛雅也郑重回答:“金婚快乐,阿孝。”
“一天是我的女人,永远都是我的女人。没什么好送你的,这个拿着吧。”林冽说完,从右手小拇指上退下一枚看上去有些厚重的银灰色戒指。
洛雅接过来戴在左手中指上,开玩笑道:“这戒指太丑了,长得像个顶针。”
林冽笑了笑,给她展示戒指的玄机:“这个地方,你拧一下。”
洛雅按照林冽的指示轻轻一拧,戒指表面竟随之绽放出三小段细长而锋利的刀刃。她马上想起了杨湛的手表,脱口而出道:“干你们这行的,都流行这种装备吗?”见林冽听得一头雾水,她马上补充道:“这么精巧的东西,还是你留着防身吧,给我浪费了。”
“都一样,”林冽伸手摸摸她的脸,“你就是我的一部分。”
洛雅瞬间红了眼睛,却还是咧开嘴笑了笑。她希望他能和她拥抱一下,可是他没有。最后,她低声对他说:“我该走了。”
“上车后不要看我,不要回头。”
“你也是,我一上车你就走,不要继续站在这里。”
“保重。”
“保重。”
洛雅在发车前的最后一秒上了大巴,上了大巴的第一秒就开始流泪。正因为好聚好散才会心生不舍,最好的结局也不代表没有心碎。
她最终还是忍不住打开车窗回头张望,发现他依旧站在原地,目送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