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叔眨了眨眼,眼前的这个小姑娘似乎一下子变了个人,他有些摸不着头脑,也有些好奇,随即露出一个微笑:“先别着急,把粥喝了,天色也不早了,至于你说的那些尽管放心,我会想办法给你找一份工作。”
视线瞥到桌上的一小锅粥,何晚晚又想哭了,但她忍住了眼泪,把托盘拉到跟前,给江叔也分了一碗,然后开始喝粥。刚刚端来的时候是滚烫的,现在过了一会儿温度正好合适,入口是绵绵的口感,让人像是睡到了棉花糖上,又像电影《龙猫》那样,从树洞里滑落到龙猫巨大的肚子上,软绵绵毛茸茸,她以前经常做梦梦到自己穿越到《龙猫》里,和龙猫生活在一起,每天睡在龙猫的大肚子上,长长的毛盖过了身体,温暖而安宁。暖心养胃的粥让她仿佛好像漂浮在云朵和彩虹上,太阳公公和月亮姐姐唱着摇篮曲,她一下子回到了小时候,躺在婴儿床上,妈妈的手放在床边,摇呀摇,摇呀摇……这是和何留的豆汤粥不同的味道,却都让她无比安心,像是羽毛被淋湿的雏鸟回到了温暖的鸟巢,让她不禁打了个呵欠。
“味道确实不错,我还从来没有喝过这样的粥。”江叔感叹道,然后又给自己添了一碗,示意两个侍从也来喝一点儿,“天色也不早了,你是不是困了,等喝了粥我们找个地方歇歇脚,今天也走了不少路。”
他这样一说,何晚晚感觉到自己的双脚都在酸胀,今天确实走了好远的路,微信步数估计能霸榜了,今天之前的伤也还没好,还在隐隐作痛,无形之中为她“家里遭了强盗”的说辞做了证明。但是发烧感冒莫名其妙地好了,现在只觉得双脚发软,全身无力,只想好好休息,想烫个热水脚,然后好好睡一觉。
出了餐馆已是华灯初上,整个安然镇亮起了夜灯,街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人们都老婆孩子热炕头,该打烊的打烊,只有一两家卖夜宵的饭馆还开着,没有K歌没有蹦迪,也没有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说法,没有通宵加班,作息是久居城市的她无法想象的规律。
江叔带着她找了一家旅店住下,环境不错,主人家也十分热情。说是旅店,其实更像是民宿,各种设施都齐全,主人家就住在隔壁,村子里家家户户几乎都采取这样的方式创收,不住的房间收拾出来,有过路的旅人就临时寄居,厨房卫生间之类的就一起公用。
何晚晚太累了,找主人家打了热水烫了个脚,就睡下了,一夜无梦。
第二天何晚晚竟然没有睡到日上三竿,这里没有钟表,也不知道到底几点了,但她起来的时候主人家还在休息,也许是多年养成的早起上班的生物钟起了作用,应该不算晚,不过也说不准,毕竟这里的人都太佛系了。
一个人在小院儿里随便走,逗逗猫猫狗狗,还有小鸡小鸭,她已经很久没有和小动物接触过了,感觉每只都好亲切,正在逗鸭鸭的时候,身后传来温柔的男声:“起这么早,昨晚睡得好吗?”
睡了个好觉,她今天心情不错,而且已经接受了穿越的事实,遂转过身对他露出一个阳光的笑容:“挺好的,你呢?睡得怎么样?”
“嗯,我也睡得很香,这个小镇给我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好久没有睡得这么安稳了,当然也可能是昨天的粥令人好睡。”江叔懒洋洋地坐到了花坛边,向小猫招了招手,小猫舔了舔自己的毛,一扭头高傲地走了,“今天有什么安排吗?没有的话我带你去镇上转转?”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她能有什么安排。
“好呀,咱们吃个饭,收拾收拾就走。”
安然镇虽然是个镇,但其实并不小,人口也很大,走在街上有一种逛庙会的感觉,卖风筝拨浪鼓这些小玩具还有小饰品的,吃的就有灌汤包贵妃饼油炸串串等等感觉五湖四海的美味都能找到,还有服装店,有木匠铁匠金银匠,俨然就是个半古代半现代的现代化古镇,只可惜科学技术水平是真的为零。江叔给她买了一串糯米糖葫芦,简直令她开心得要飞起来,她已经好多年没有吃过糖葫芦了,而且这是糯米糖葫芦,她对带糯米的任何食物完全没有一点抵抗力,甜的咸的糯米饭通吃,像青团、麻薯、冰皮月饼、雪媚娘……都是她的最爱,糖葫芦用薄薄的米纸裹起来,外面是甜脆的糖壳,然后山楂的酸味弥漫整个口腔,最后是香甜软糯的糯米,酸与甜的碰撞,酥脆于绵软的结合,一口一个,在嘴里反复咀嚼,回味无穷,吃糖葫芦的时候,何晚晚觉得自己是全世界最幸福的人。
江叔付钱的时候,何晚晚注意到她认为比较落后的这里,钱币竟然看起来比她用的人民币还要高级,不知道是用什么材质做的,半透明的纸币在阳光下闪着三种颜色的光芒,分别是蓝色、红色和黄色,正好是三原色。
一路的琳琅满目令她目不暇接,她很想将这些美丽的画面记录下来,可惜没有手机也没有相机。就算回到上海,她也没有相机,但是何留有,她的摄影只是略懂皮毛,能拍,但也仅仅是能拍,大概知道每一个按键是用来做什么的,但水平远远比不上何留。她一直都很想攒钱买一个单反,也一直只是想想,一直没有攒够钱,钱这种东西总是永远不够花,永远会出现这样那样的事情让你不得不把辛辛苦苦攒的钱不得不花出去,你这里省省那里省省,省下来一笔小钱,最后一个意外降临,一大笔钱就没了,甚至你可能根本攒不到钱。真是苦恼,人总是有无数的消费欲望,也总是赚不到相匹配的钱。
吃了晚饭,江叔嘱咐了两个侍从几句,就说要带着她出小镇去玩儿,这次他们没有走路,江叔直接踩着冰凌带着她飞了起来,飞得并不高,只是离地有一点点距离,但速度却很快,颇有些仙侠小说里御剑飞行的味道,她抱紧了江叔,闭上眼睛,感觉到呼呼的大风从她的身旁刮过,突然感觉整个人在向上飞行,她睁开眼,江叔在带她往山上飞,这是类似于飞机吗?飞之前还要滑翔一阵儿?飞到了山顶就开始往下,最后降落到了一个不知道应该叫做丛林还是树林的地方,这里生长的不是树,是草,但是这里的草就像树一样高,甚至比树还要高,被山峦环绕了起来。
到达之后冰凌自己消失了,他们稳稳地落在地上。
“跟我来。”江叔开始拨开高高的草,朝前走去。
何晚晚有些摸不着头脑,他不会要把我拐卖到这深山老林来吧?应该不会,我也不值什么钱。在这儿完全找不着方向,也只能跟着他走了。他总是等她跟上他之后,再把手从草上面拿开,这样那些草叶就不会打到她,何晚晚总是能被一些小细节打动。
拨开最后一根草,何晚晚的眼睛都亮了起来。
眼前是一片晶莹的水潭,没有月光照在上面,却自己发着耀眼却不刺眼的光,整个水潭及其周围都散发着神秘的光辉,这是何晚晚从未见过的景象,水潭上面有无数萤火虫在盘绕着翻飞,飞成了环绕的光圈,盘旋着一边通向水潭的深处,另一边向着天空漫溯。
“太美了。”何晚晚整个人都看呆了,“我第一次见到这么多的萤火虫,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水潭。”
“这些不是萤火虫,这些是北洲幻灵的眼睛幻化而成的,帮助他们感知各洲的情况,幻灵一直守护着我们。这个水潭,或者说沼泽,因此叫做幻薮,这里是南洲最美的地方。”江叔说着,露出微笑,幻薮的光映在他的脸上,愈发迷人,太阳穴和脖子上的蓝金色花纹此刻也散发着光,他的头发在光里成了银蓝色,像大海一样,他的眼睛是这个世界上最深邃的蓝宝石,此刻也在光芒中忽闪,突然他转过身来面对她,何晚晚第一次理解了什么叫剑眉星目,风华绝代,一眼万年。
“坐一会儿吧。”他走到幻薮旁边的空地上,席地而坐,示意何晚晚过来。
何晚晚像是中了咒一般坐到了他旁边,心跳加速。
“好久没有看到这么美的夜空了。”温柔到化成水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像是吹来了徐徐的暖风,“你知道吗,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也曾看到过这样美丽的天空,那时候我的父亲和母亲都陪在我身边,所有人都喜欢我,直到有一天,战火降临了,那个人来了……我亲眼看见我的父亲死于那个人的剑下,他的身后是无数的侏人,侏人的眼睛像蟒蛇一样闪着绿色的鬼火,而那个人,在这所有的鬼火的最前方,手里拿着一把剑,他们所到之处,无人生还,血流成河,他的眼睛,是血红色。”
何晚晚抬起头,今晚的天空是多么美好,幻薮的光将繁星点亮,夜空被映成了极光一样的彩色,烂漫而绚丽,何晚晚的心也蒙上了彩色的纱。
“我相信一切都会好的,你们修人会重新回到衡域,会重新自由地站在阳光下。”
“自由?阳光下?”江叔好像做梦一般呢喃着。
“是的,‘自由’,‘阳光下’。我相信,衡域既然是冰与火的平衡,那么修人和侏人最终一定会在这个世界和谐并存的,虽然说‘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但我觉得,‘合’一定是时代的主旋律,我也相信,衡域一定会变得更好。”
“虽然我有些听不懂你说的话,但是,谢谢你,湾湾。”
“湾湾”,这还是他第一次这样叫她,湾湾,晚晚,像极了姜然唤她晚晚的语气。
“江叔,虽然我非常理解你,但是我希望你可以不要把侏人赶尽杀绝,他们为了权力而满身戾气,杀人无数,但是我不想你变成这样,我知道你肯定要想办法去反攻,但等你攻进敌军腹地的时候,不要杀无辜者以泄愤,冤冤相报何时了,过往的恩怨固然令人生出仇恨,说忘掉也实在是不公平,但是滥杀无辜又会有新的无辜的人受到伤害,人不要变成自己曾经最讨厌的样子。”
她看过许多小说和电视剧,她能够猜到,也许是一场大战之后,也许是几代人力量的累积之后,衡域会回归平衡,江叔有魄力,也并非等闲之辈,定能干出一番大事业,但他身上的仇恨太重了,可人并不是报了仇雪了恨就真的会快乐的,冤仇固然令人难以释怀,但人就是因放下,才会变得高贵,大的格局也是因此体现。也许你放下了仇恨,别人还不一定能记得你的好,但我们仍要向往高贵。
释怀很难,但大仁放在心间,大善行于足下,大道显于言行,去学会放下的时候,人才会真的化小家为大家,化小爱为大爱,才能得到真正的灵魂的升华,也才会真正地隐出于世间浮尘,才会真正的快乐。
何晚晚发自内心地希望,江叔能够快乐,能够达成所愿,能够露出真心的微笑。
“江叔,我希望你可以快乐,不是伪装出来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那种快乐,是发自内心的真正的快乐,是很快乐很快乐的那种快乐。我希望你可以快乐。”
“生者何辜,死者何罪。”听罢这番言论,江叔看向何晚晚的眼神似乎多了某些说不清的意味,“我不会通过滥杀无辜,来宣泄心中的仇恨,但是那个人,他必须为此付出代价。”
最后的几个字,江叔一字一顿,蓝色的眼睛里露着凶狠,但也只是短短的一瞬,很快又恢复到温柔似水的神情:“我很久没有睡过安稳觉了,也很久没有安安心心逛过街留意过身边的美景了,也很久没有这么自由开敞地和人说过话了……从来都没有人对我说,她希望我可以快乐。湾湾,谢谢你。”
温柔的蓝眼睛和她对视着,那一瞬间,何晚晚甚至觉得下一秒他的嘴唇就会贴过来,但是并没有,他只是温柔地望着她,那眼神里的温柔好像要把她包裹起来,裹进最深沉的美梦里。
正在她不知道要说些什么的时候,两个侍从从后面的草里走了进来。
“都安排好了吗?”江叔站起身,朝他们走去。
“是的,尊主,都埋好了。”
“你们带河湾姑娘回安然,按照我先前说过的,将一切安顿好,前来与我会合。”
“遵命。”
不对啊,这话怎么像是要分开行动的意思?他要去哪里?不会要把她一个人丢在安然镇吧?何晚晚越想越不对劲,起身过去,将疑惑的目光投向江叔。
“我要走了,湾湾。”江叔依然用温柔的目光看着她,温柔里是有些抱歉的神色,“我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要做,你知道的。”
“我可以和你一起走,我不会给你添乱的。”
“我记得你说过,只想好好活着,跟我一起走,是无法好好活着的……甚至,无法活着。你还没有见过南洲以外的地方,所以可能不太理解我所说的话,但请相信我,待在这里,是你最好的选择。”
可是她并不想要这样最好的选择。
人们总是这样,自以为是,总以为是为别人好,以为这是对于别人来说最好的选择,但从来没有人会问问,她想不想要这样所谓的最好的选择。是的,她是想好好活着,但安稳度日就真的是她所说的她想表达的好好活着吗?人到底怎样才能称得上是好好活着?她说她想要一份工作,只是想在这个新世界拥有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她是贪生怕死,但比起安逸的日复一日的生活,她也想突破自己的舒适区,让自己快乐,做有意义的事,对于她来说才是好好地活着。
更重要的是,她不想和他分开,她不想要离别,不想又重新一个人孤单地活着。
有胜于无,但无胜于有过。
如果要分开,还不如不曾相识。
何晚晚的头埋得很低,心也沉得很低,低到了谷底,突然她感觉一双有力的大手将她环抱住,熟悉又陌生的感觉,有轻轻的呼吸掠过她的耳边碎发,她并不觉得惊讶,也并不觉得不舒服,相反她觉得这一刻,十分安心。人们总是不断地向前,不断地追求,不断地向比远方更远的地方追寻,然后忽略身边的点滴美好,不断地寻找,不断地追求,到最后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在追求什么,又要寻找到什么,越来越迷失,心越来越慌,永远无法安眠,永远不能安心,但这一刻,何晚晚觉得安心的,就是此刻。
“好好活着。”
从前何晚晚只是觉得,江叔和姜然一样,只是温柔的,但这一刻,她觉得,这种温柔是有力量的,而且力量宽广而博大;这个拥抱很长很长,长到何晚晚觉得自己好像在他怀里睡了一觉,好像地老天荒和海枯石烂已经翻来覆去了好几遍。
他轻轻放开手,又好像这个长长的拥抱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像一缕青烟,飘散了;最后他留下一个深长的眼神,转身向幻薮走去,轻轻踏入水中,一步、两步,向着光源走去。
他消失在了光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