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玄幻言情 穿成即将被反派刀了的老婆

六十二章 贫贱夫妻百事哀

  腊月二十六的夜间,下了一晚的雪,以至于早上起来,宫城里都白茫茫的。

  快过年了,整个南海京节奏慢了下来。

  这一年过的,难得闲下来,我带着瑶姬梧桐微服去逛了逛宫城外的年货大街。

  回宫路上,经过一条无人街道,街上薄薄一层积雪,有只红嘴蓝鹊,靛蓝色的羽毛在雪中显得分外艳丽,翘着长尾巴在地上乱蹦,嫩红的爪子印出一朵朵的“竹叶”。

  虽然“青鸟”是安氏的吉祥物,但这野生的鸟类毕竟哪里都有,倒不是她家专利。

  我猜测着,昨日下了雪,它们不好找食物,所以从年货里拿了几个枣子丢过去。

  那蓝鹊翘着青蓝色的长尾羽,歪过头,用琥珀色的圆眼睛看了看我,确定安全了,才扑棱棱地扇着翅膀就飞过去,用红色的鸟喙邦邦地啄那枣子。

  然后它吃不下了,看起来想把剩下的枣子藏起来,叼着枣子跳上路旁的泥土堆,刨了两下,又歪头看着我,不肯再埋。

  我笑得前仰后合,它这是怕我发现它藏东西的地方,去偷挖不成。真是以小鸟之心度君子之腹。

  但它到底不放心,一扇翅膀,叼着枣子飞了起来。

  它艳丽可爱,我就跟在后头亦步亦趋,瑶姬梧桐也跟着我,连转了几条街巷。

  眼见它飞进一户人家,我才恋恋不舍地想要退走。

  没想到,就在此时,那户人家主人走出来,与我几乎撞个满怀。

  当我认出那人,几乎捂着嘴喊出声:风间月?

  我的惊讶并非没有理由,不知你看过电影《失孤》么,当时我看见剧照,第一反应是刘华挺敬业,第二反应是,到底还是人靠衣裳马靠鞍。而现在的风间月,穿着土布的衣裳,抱着一捧柴火,两手上还有泥,看起来就像那张剧照:一个帅批民工。

  他身后转出楚汀兰,同样是荆钗布裙。

  我是个很敏感的人,在我们互相看见的一瞬,从她脸上读出一种羞赧。

  我猜想,因为即使我乔装过,从宫中出来,穿着毕竟还是绣金丝的月白小袄,而她现在身上,连那件裙子袖口都有些泛黄。立在狭**仄,堆满杂物的一间院子,与我对面。

  真是难以想象,就在数月之前,她在摘星楼里还给人打赏一掷千金。而现在离他们离家出走,也不过三四个月的时间。

  如果按原著解释的原因,一来是风间月走得急没带什么值钱东西,既然与哥哥闹翻,也很有骨气地不想再借他的身份获得任何利益,二来是由奢入俭难,他们阔气惯了,自然很快地把身上现钱花光,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的生活。

  我记得原著里,风间月本就个性潇洒,楚汀兰因出身风月厌倦了红尘喧嚣,所以两人出走后的隐居生活过得还算和乐。

  可是现在,小王不是原装女主啊。她在现代是个挺爱热闹的人,家境不错,喜欢打扮,当初上大学时,衣服装了好几个行李箱,自己空间塞不下,还放在我床下两个。所以这一下从挥金如土跌到朝不保夕的生活,我猜她一定挺闷的。

  顾虑她的心情,我连忙回头遣退瑶姬梧桐:“要不你们先回去,晚一点来接我。”

  瑶姬梧桐识趣退下。风间月倒是不在意,大喇喇地请我到屋里坐。

  我进了院子,那只小鸟已经不知飞到哪里去,院中一半空间堆了柴火,房中有一个土砖灶台,已经被熏黑了半边。灶台上有只铁锅,有半锅面糊糊一样的东西,看上去就没什么食欲。

  我跟风间月聊了几句,问问跟他哥的情况。他一边说话,一边往灶坑里填柴。动作并不熟练,以至于半天没有生起火。

  楚汀兰忍不住抱怨了一句:“你这样几时能好?午饭都要变成晚饭了。”

  风间月也是少爷脾气,半开玩笑半认真地回道:“要不是你冷水下面条,咱们已经吃上了。”

  楚汀兰转身向里,抽泣起来。

  看人哭了,风间月也慌了神,忙起身去安抚。

  我这一来,倒看见人家小两口吵架,也有点尴尬,赶紧笑着圆场:“有什么大事啊,快过年了,来,咱们出去撮一顿。”

  -

  我们就近选了一家小酒肆,酒肆的伙计嘴里咬着个耳挖子,大概看他俩穿的破旧,眼皮半抬不抬的,扯了凳子蹦出一个字:“坐。”

  我看楚汀兰脸色当时就有些不乐。忙掏出一片碎银塞给小二,道:“尽管来些好茶。”

  小二见那银子,脸色立刻活络起来,点头哈腰道:“就来,就来!”

  看他去了,我连忙安慰楚汀兰,无谓跟那些以貌取人的人计较。

  楚汀兰没说话,睫毛低了一低。

  好在,上菜之后气氛还是热络了起来,连一向对美食颇为挑剔的风间月都赞不绝口。

  “这件贵妃鸡,鸡肉白嫩,香气扑鼻,简直能与醉仙楼的名菜媲美!”

  “这酒酿也不错,滋味甘醇,回味绕梁,我好久没喝过这样的酒酿了!”

  他家菜品确实不错,不过,我私以为,绝没有风间月赞美的那样出色。

  我心里猜想:大概他们有一阵子没在外头吃饭,所以才觉得格外好吃。

  “间月,你的剑呢?”吃了半晌,我才发现风间月居然没带宝剑,问道。

  风间月眼神一下有些失落。

  楚汀兰才低低地道:“当了……”

  我一惊,虽然我也不是什么太慷慨仗义的人,但于公于私,还是难以直视他们如此落魄。

  于是,我从怀里摸出几片金叶子,想让风间月去把剑赎回来。

  “吃饭也就罢了,怎么好意思要你的周济,”楚汀兰脸红,推辞道。

  我忙笑道:“楚姑娘何必客气,人都有高峰低谷,风间月到底还是国主的弟弟,风家的王子,难道我还怕他还不起吗?”

  风间月脸色一凝:“可心,我是不会回去求他的!”

  这个“他”,说的是风间雪,我自然明白,便笑劝道:“间月你也是的,兄弟哪有隔夜仇?我想,你哥也是被你怄着了,你这般与他赌气要到几时?你回忆一下,你哥便是有千日的不好,也有一日的好,难道这辈子不认他这个哥哥了不成?”

  风间月面色微动,但顿了顿,道:“但他对汀兰……”

  我把话接过去:“你哥他是一国之主,希望你的婚姻对政治有利,也是常情。但怎么反应,你却有选择权,你现在这样赌气,等于把他越推越远,并不利于解决问题。难道你们要一辈子这样躲躲藏藏地过吗——就算你不在乎,也要想想汀兰啊。”

  风间月闻言,默然不语。

  我这人是个裱糊匠的个性,风间月救过我,小王又是我现代的同学,我还是希望他们过的好的。

  半晌,风间月道:“罢了,这个回去再商量。”

  说着,他把那包金叶子收了,道:“可心,如此,我们欠你一个人情,就大恩不言谢了。你们先吃着,我去赎剑。”

  我忙道:“那快去吧,你那是宝剑,万一有人看上,还可能从当铺买走呢。”

  风间月去向当铺,剩我和楚汀兰两个坐在桌前。年前的饭庄没什么人,伙计都把帽子盖在脸上休憩起来。

  楚汀兰突然喊了我一声“安莉”,我便知道,她回复了小王的身份。

  我们刚才都喝了些酒酿,此时她脸色有些红红的,拉着我手,小声道:“安莉,你说,我是不是又选错了?”

  她这话其来有自。在我的角度看来,现代的时候,小王就是一个需要恋爱的人,但是,她有一个问题,每次投入感情时,热情冲脑,把所有理想都投射在对方身上,觉得对方是个完美情人,你说她男友一句不好,她都要急。然而随着时间,缺点暴露,她又会对那个人不断扣分,乃至最后分手,都往往闹得不好看。

  我不是说人就非要跟有缺陷的男友相处下去,但问题是,除非你铁了心单身,不然的话,只要你谈感情,对方就一定会有这样那样不足的地方。甚至同一个特点,在不同情况下会从优点变成缺点。好比在现在的情形下,风间月的少年意气,就变成了不谙世事,豪爽大方,就变成了不知节俭。

  而且,由于在这个世界,她没有父母、亲人等一切支撑,好像一个赌徒,把所有的赌注都压在爱情上,所以,一旦这感情让她有一点不满,那失望就会格外痛苦。

  然而,反过来说,风间月为她,放弃了身份地位,跟亲哥闹翻,由风流潇洒的小王子,变成市井落魄的街溜子,能说风间月做的不够多吗?所以当楚汀兰依旧怨怼,他肯定也是会累积不满的。

  我这个人,一向看别人的感情问题通透入骨,对自己的就纸上谈兵。

  但我自然也不方便多做批评,只是好言劝慰,尽力说和。

  小王听我说了半晌,也不言语,突然又道:“安莉,你说过,你想回现代的是吗?”

  听这一句,我心中突然狠狠一跳。

  我想回现代吗?当然想,一直想。

  就拿刚才生火煮面的一节来说,放在现代,那不是拧一下天然气就开了?或者再懒点,直接拿热水泡方便面,都有十几个不同口味可选。

  我可没小王那么大勇气,为了一个人的爱,放弃自身全部的生活方式。

  更何况,我还没人爱……

  我整理整理心绪,点头道:“是啊,肯定还是想回去,过的习惯。”

  小王低头道:“我……也想我爸妈了。”

  小王家庭跟我不一样,她爸妈是很宠爱她的。

  于是我问:“怎么说这个?当时我问你,你说没什么方法回去,难不成现在想到了?”

  小王借坡下驴道:“是,你那时在厕所问,问那么急,谁不懵啊?我是后来想起来的,虽然作者没写完原著,但在微博上,透露过一个设定。有一本叫《神异记》的书,上头记载了时空穿越的巫术。”

  我张开嘴,险些掉了筷子。

  神异记,不就是无涯阁那本吗,我还翻看过,可惜只有半本。

  我说我见过这本书。小王差点跳起来,我连忙按下她,偷眼看一眼远处的小二,都担心他被我俩吵醒。

  我又道:“可上头都是夜族文字,你看得懂吗?”

  小王连连点头:“想起这个设定后,我特地去学过夜族语言。”

  原版楚汀兰是夜人,那画舫上也有许多夜族姑娘,所以她有这个渠道,倒不奇怪。

  我还寻思着,说不定我有机会也该学一点。

  小王两眼看着我,紫色的眸子美丽异常,说能不能把书拿出来给她看看。

  我心里有那么一点负罪感,但毕竟回现代是我一直的梦想,点了头,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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