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着走着,脚印突然消失不见,萧羽一怔,半天没反应过来。
待他仔细去瞧,这才发现端倪,原来脚下的路不知何时,已经到了尽头,只不过一团暗影一直在地面浮动,让他没有在意。
萧羽暗中叫奇,若非一直注意着脚印,说不定他早就一脚踏下,坠入无边黑暗。
此时回想,不觉暗自心惊,而那团黑雾依旧若隐若现。将火折子凑近了地面,萧羽这才看清了脚下,忍不住又是一惊,脚下的土地,竟然宛如刀削斧劈一般,没有丝毫预兆,被生生折断!
往后退了几步,萧羽稍稍平复了心情,看来这里吞噬了不少生命,如此也能解释,为何脚印会突然变少,并且找不到尸体。因为死去的人,已经掉了进去,而这种突然出现的陷阱,恐怕也远不止一个。
因着黑雾弥散,萧羽根本看不清对岸,也不知这深渊到底通往何处,随手丢了颗石头进去,却根本没听到回音,似乎连声音,都被吞噬殆尽。
萧羽知道自己是无论如何也不能继续前进了,可若就此退回,他又实在不甘心。犹豫了片刻,只能长叹一声,走了回头路。
人有时候就得识点时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傻子才会这么选!
重新选了个方向,萧羽走得小心翼翼,经历了黑雾的事,让他对生命又多了几分敬畏,毕竟不知何时,自己就可能被生命抛弃。
可还没走几步,耳边就听到了声音,萧羽如同惊弓之鸟,急忙拔出剑来,“谁?”
他出剑虽快,可来人的速度更快,不仅避过了攻击,还将他的剑直接插回了剑鞘,根本不给他再次拔剑的机会。
等看清来人是谁,萧羽有些气闷,“突然出现在我身后,是想吓死我不成?”
那人却微微一笑,“知道你胆大,定然是吓不死的!”
这人正是他的知交好友沈齐,从小一起玩泥巴的那种。而如今两人只是相视一笑,便已将之前的恩怨化解。
萧羽忍不住笑骂,“你这人真够狠心的,对我也下得去这么重的手,你知不知道,我真以为你要杀了我呢!还好咱俩是朋友,而不是对手,否则早晚被你给吓死。”
沈齐却颇有些不满,“你还好意思说,若不是为了你,我至于沦落至此吗?所以为了报答我,你是不是应该有点表示?”
“表示什么?你家富得都能买好几个我了,再表示下去,我下下辈子都要被你霸占了!”
“喂!霸占可不是这么用的,肚子里没墨水,就少乱用词汇,容易贻笑大方懂不懂?”
萧羽才不在乎这些,“贻笑就贻笑,也好过被你霸占!”
两人互相贫了几句,然后转回正题,“话说当初到底怎么回事儿?我可不信你会杀我,还有,你不是跟金西龄在一起吗?是怎么找到我的?”
这就说来话长了,沈齐本是个富家公子,根本不用来大漠受这种罪,但为了萧羽这个好兄弟,同时也为了寻找武学上的突破,他还是来了。
和萧羽不同,沈齐自小天资聪颖,更是武学上的奇才,任何功夫只要在他面前演练一遍,他就可以模仿得七八分像,所以他的武功,实在不能以他的师门来看,几乎所有的武功,只要他见过,他就会,这种天赋绝对是所有练武之人都嫉妒的。
但天才也会有苦恼,也会遇到瓶颈期,沈齐的苦恼就是,当你会的东西多了,就会无法取舍。在临阵对敌时,这种缺点格外明显,毕竟敌人可不会给你时间犹豫,更不会等你挑好了招式,再出手打你。
沈齐问过师父东方玉,要如何突破瓶颈,让自己在武学上有所提升。师父的回答很简单,就是实战,通过实战将学来的功夫转化为身体的本能,在敌人出招时能够迅速回击,而不是用脑子思考,该选择什么招式。
所以听说萧羽要来大漠后,他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为了能有更多的实战机会。
但是,进入大漠的第三天,他们就遭遇了一场灭顶之灾,向导带着水和食物失踪了。在沙漠里没有食物可以再撑几天,但没有水,随时都会迎来死亡。
向导是萧羽找来的,之前和他们之间任何一人都没有交集,更没有仇恨。
如果说是谋财害命,这一点说不通,沈齐是商贾之家,自然是不缺钱财,但向导却没有打他的主意,银两一文没少,只是少了水食。看来是被人收买了,只是他们三人似乎都没有什么仇家,到底是什么人要将他们置于死地?
“萧羽,这人是在哪儿找的?”
萧羽脸色很不好,向导是他找的,如今向导跑了,责任自然在他,况且沈齐金西龄二人会遇到这种情况,也全是为了他,若是自己不带他们一起来,他们又怎会遇到危险?
“对不起,是我连累了你们。向导是我在风安镇雇的,当时我急着找向导,是这人毛遂自荐,跑到了我面前,说他一直生活在这里,已经做了十几年的向导,从来没有出过事,遇到风沙也有经验,我就相信了,对不起,是我疏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