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午夜爆炸声
限期内破获了天阳大学案,连续奋战三个昼夜,几乎没睡觉,大家都累坏了,姜局给所有参与办案的干警放了一下午假。有的补觉,有的逛街,真是各有各的休息方式。第二天早上,所有人按时到岗。大家仍未从案件当中完全解脱出来,趁阎刚和黄一为去参加新闻发布会的时间,讨论着案子的细节。
姜局在新闻发布会中提出了“360°追凶”的说法,这既是对技侦组的表扬和肯定,也意味着更大的期望和压力。黄一为感到责任重大,刚回到办公室,皮鹏就向他提出了自己的疑问。
皮鹏说:“家兴说过,我们是360°追凶,但我觉得这个案子,我们的证据链有瑕疵。”
黄一为很感兴趣,问他:“你说,瑕疵是什么?”
皮鹏说:“由于凶手方国正死亡,我们只能无口供定案,我们的证据里有一条死者的裤子,裤兜里发现了一根尼龙绳。裤子上有死者的血迹,裤子确实属于凶手,再加上其它证据,证明方国正一定是凶手。我们推断凶手自己准备的凶器是尼龙绳,是因为死者反抗得比较激烈,导致凶手无暇把尼龙绳拿出来,而改用草丛里的砖头打死受害人。除此之外,凶手为什么不把裤子扔掉?根本无法解释。”
黄一为很赞赏地点点头:“你能想到这些,我很高兴。我们能推测的是把其它衣物扔在垃圾桶里的时候,他只穿了一条裤子,因为裤子里边发现了他的皮屑组织。所以他没法扔裤子了,总不能光着回家。回家以后,为什么还没扔,就无法判断了。方国正的老婆说,那条裤子是方国正过生日的时候她给方国正买的,有一定纪念意义。我猜可能是这个原因吧,但已经无法考证了。正如你所说,这些确实是疑问,由于凶手已经死亡,我们确实无法得到凶手的证实。不过,方国正有杀人动机,有作案时间,砖头上的血迹与他扔掉的衬衫上的血迹一致,而衬衫只有他一个人的皮屑和汗液,所以我们的证据是没有问题的。”
“是的,组长。我明白!”皮鹏说。
“姜局已经对记者说了,我们重案大队是360°追凶——无死角追凶。我更在意的是第一次勘查现场时我们没有发现何春阳的包,虽然是范若军故意隐藏的,但我们重案队所有的人都有责任。另外,第一次勘查现场时我们也没有发现那个废弃的小门。我们到底能不能做到360°追凶,还不知道。我们能不能在每个案子里都做到无死角追凶,还很难说。我们就用这个案子引以为戒,认真对待每一个现场、每一件证据、每一位受害人。我很赞赏大家对于这个案子的思考,今后我们要戒骄戒躁,我们要学的东西还很多。”黄一为强调了一下。
戴家兴说:“没想到方国正这样一个知名教授,在私底下却如此龌龊。学术造假,杀人灭口,真是人面兽心。”
成丽雅说:“这个案子给了我们一个重要启示:不要以貌取人。教授可以是凶手,保安也可以是凶手,大家都是人,都有七情六欲。欲望一旦超越了理智,罪恶就发生了。”
“橙子姐说得对!”戴家兴认同成法医的说法。
两周后的一天,成丽雅和戴家兴接到了一个任务,做一起交通事故的伤情鉴定。
戴家兴听了,立即抱怨起来:“伤情鉴定也归我们管了,我们是重案队,开什么玩笑!”
成丽雅也不认可局里的安排:“伤情鉴定交给支队的法医科就行了,我们是为构建整个案件的证据链条服务的。可是,这种鉴定连案件都不是,怎么会把这种任务分到重案队。”
黄一为说:“我跟章队反映了,但任务还是分到了我们这儿。丽雅,你原来就是法医科的,法医科的鉴定任务非常繁重,他们手头的工作都已经满负荷了。正好我们这儿有空闲,所以就分到了重案队了。鉴定本身并不难,难在让人信服,可以说我们重案队是刑侦支队的特种兵,是专家,我们做的鉴定更权威,更具说服力。丽雅、家兴,你们俩去一下。”
成丽雅经历过这样的事情,没再说什么。戴家兴一边抱怨着,一边出发了。
南城交警大队大队长马英瑞接待了成丽雅和戴家兴,向他们介绍了具体情况。伤者赵国志说他准备过马路,宝马车车速过快,撞到了他。宝马车车主王冬妮却坚持说,她在正常行驶。宝马车经过时,伤者突然走向马路中间,她刹车不及,撞了上去。
最大的困难在于该路段没有监控,宝马车没有安装行车记录仪,不仅无法观看事发过程,也很难找到目击证人。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伤者认为宝马车主应付全责,赔偿其所有损失。宝马车主则认为伤者突然行动,有故意讹诈的嫌疑,所以坚持不赔偿。马队想让法医做一下鉴定,了解事情的真相,以便做出合理的处理。
在病房里,马队带他们见到了伤者赵国志。赵国志刚才还神气活现地与人聊天,见到有人来,突然开始呻吟起来。成丽雅很烦感这种两面派,心里有了一个简单的判断。
赵国志向马队抱怨:“警察同志,明明是那个女的撞了我,她还耍赖,你们可不能放过她。我相信警察是公正的,不会偏向有钱人。要不然,让我们这些老百姓怎么活?”他说话夹枪带棒,不像一般的伤者,有很强的“社会范儿”。
与马队同来的干警通知主治医生换药,好让成丽雅利用换药的时间检查伤者的伤情。伤者赵国志左侧小臂骨折,腰部有瘀青,左脚脚踝扭伤。离开病房后,成法医查看了赵国志的X光片,发现骨折不是最近受的伤,骨折断口处已经有愈合的迹象,只是断骨处没有接好,有一定错位。成法医能够肯定,伤者赵国志确实被车撞过,但只有软组织挫伤和脚踝扭伤。肇事车辆是一辆宝马2系轿车,是一辆两门四座跑车,底盘很低,很难造成小臂骨折,因此左侧小臂的陈旧性骨折并不是此次车祸造成的。
成法医把鉴定结果告诉了马队,马队很为难。鉴定结果与他的推断一致,但这仍然很难让伤者信服,马队希望有更为确凿的证据。伤者的女儿和女婿很难缠,他们把这件事情发在了短视频平台上,引起了很广泛的关注。网络上盛传宝马车主为富不仁,甚至还有人说警察就是为有钱人服务的。看来这件事情已经不是一个简单的交通事故,成丽雅把情况向黄一为作了汇报。
黄一为带着彭鹰来到了南城交警大队。按照黄一为的建议,马队告诉赵国志,车主已经同意赔偿了,需要他来一趟交警队。赵国志听了,立即换好了衣服,赶到了交警队,再也不演戏了。
询问室里,黄一为说:“我们绝不能放过这样为富不仁的人。有些事情,需要你确认一下,这样我才能帮你争取更多的赔偿。”
赵国志听了,脸上露出了掩藏不住的惊喜:“好。谢谢警察同志,我终于盼到这一天了。”
黄一为说:“我问你的问题,你只需要答是或不是,就可以了。你想清楚了再说,要不然会影响赔偿。我想帮你,清楚了吗?”
赵国志说:“是,清楚。”
“你叫赵国志?”
“是。”
“你今年51岁?”
“是。”
“你左臂骨折了?”
“是。”
“你被撞的地方没有监控?”
“是。”
“你没有固定收入?”
“是。”
黄一为问:“你有一个女儿和一个女婿?”
赵国志略一停顿:“是。”
黄一为也停了一下:“你看一下这张图片,这是不是撞你的那辆车?”
赵国志看了看图片:“车牌是对的,但是车标不对。这个是法拉利的车标,撞我的那辆车是宝马2系。”
黄一为问:“你希望对方赔偿你多少钱?”
赵国志说:“3万块!”
黄一为问:“骨折是你自己弄的?”
赵国志愣了一下,说:“警察同志,你是不是帮我的?我怎么会把自己弄骨折?”
“口误!我说错了,对不起。”黄一为解释说,“我会尽力帮你争取赔偿!咱们就到这儿,你可以回去了。”
“谢谢警察同志!”赵国志站了起来,准备向外走。
就在这时,黄一为突然问:“片子是在哪儿拍的?”
“五——”赵国志脱口而出,后来觉得不妥,因为他住在第一人民医院。他略一思索:“是第一人民医院。”
“好的,我知道了。谢谢你!”黄一为心里有数了。
黄一为向马队说明了自己的判断。赵国志很大可能是碰瓷团伙的成员,另外两名成员是扮演女儿和女婿的那两人。赵国志胳膊上的骨折就是他们用来讹诈的工具,从某种程度上说,他是故意不让骨折好的。
马队很疑惑:“你是说他们用苦肉计来讹诈别人,这也太匪夷所思了。”
黄一为继续解释:“我问他被撞的地方没有监控,他竟然不假思索地回答是,说明他提前踩过点。一个50多岁没有固定收入的人认识宝马车标还可以理解,竟然还认识法拉利的车标,这太奇怪了。车牌记得也很清楚,车牌是我让彭鹰P在那辆法拉利上的。这说明他早就知道该路段没有监控,也早就认识车标,这说明他们专门找没有监控的地方碰瓷豪车。只是没想到,这一次的车主太较真了,不仅要报案,还坚持认为他们是碰瓷,拒绝赔偿。有几个女儿和几个女婿,他还要思考一下,很有可能女儿和女婿是编的,说不定下一次的诈骗里那两个人又成了他的儿子和儿媳。我说他的骨折是自己弄的,他先是愣了一下,然后辩解。如果我冤枉了他,一般来说他会愤怒,而不是吃惊,这不合常理。询问结束,他放松了警惕,我突然问他片子是在哪儿拍的,他第一反应说的是‘五’,后来才改口为第一人民医院,所以我推断此前他一定在五医院拍过片子。马队,你可以到五医院查一下他的就诊记录和X光片,对比一下现在的X光片就能确定他的受伤日期了。”
马队忍不住为黄一为鼓掌了,大为赞赏地说:“怪不得姜局说你们是360°追凶,果然厉害。”
黄一为说:“马队你过奖了,既然他们是专门碰瓷的,一定还干过别的案子,我们可以筛查一下南城一带的天眼录像,也许可以发现他们的活动轨迹。”
马队很为难:“录像太多了,我们真的看不过来,这样的案子一般来说车主同意赔偿以后,就不再深究了。”
黄一为笑了笑:“我已经安排彭鹰筛查了,需要花点时间,我把他留下来帮你们。”
彭鹰和网监的同事一起,运用人像精准识别技术,查了两天,最近一个多月的录像没有发现,查完了半年以内的录像终于有了发现。筛选出了6段录像,有4段碰瓷未遂,有2段碰瓷成功。两位车主没有报案,给钱了事,只要找到两位车主,就有了赵国志碰瓷的人证。赵国志到案后,供出自己已经从事碰瓷一年有余,成功作案十几起。最近两个月才专找没有监控的地方作案,所以很难查到录像。一个月后,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黄一为、成丽雅和彭鹰出庭作证。最终,赵国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
一天上午,技侦组接到了坪北县刑警大队的电话,他们在配合消防队鉴定火灾现场尸体时发现了异常。法医不敢下定论,于是求助了市局刑侦支队。章江支队长过去曾经在坪北县工作过,知道那里民风彪悍,治安情况在全市范围内是比较差的,一时不慎,就会出问题。坪北县刑警大队队长简彦平向章江说明了情况,坪北县的田法医认为有他杀的可能性,章队把鉴定任务交给了重案队技术侦查组。
已经有一个月没有案子了,大家很兴奋。十分钟以后,大家已经上了坪北方向的高速。戴家兴没忘那一句:“东东专车,及时到达!”根据简队发的手机定位,四十分钟以后,到达了现场。
现场位于坪北县东边距县城20公里的崔家夭村,这个村原先是镇政府所在地,后来政府搬迁到了移民新村,目前崔家夭村的地位有点尴尬。去政府办事到移民新村,买日常用品还到崔家夭村。崔家夭村处在出省的省道上,大多数的商店都在省道两旁。其中有一家叫“二虎超市”的店,店主居住的南房发生了火灾。
店主和他的父母全部死亡,他老婆和女儿回了娘家躲过一劫。火灾发生在晚上,正在睡觉的邻居听到了爆炸声,发现起火了,打了119。由于距离较远,消防车到的时候已经是15分钟以后,灭火以后,发现现场不仅有助燃物,还发生了爆炸,而且其中一具尸体倒在了床上,另外两具尸体倒在西屋的墙边。消防队的带队领导认为很奇怪,起火时死者为什么没有逃跑,助燃物和爆炸又是怎么回事。于是,通知了县刑警队,县刑警队勘查后为慎重起见又通知了市局。
这是一个集生活和商用于一体的小院,有南北两排房。北边的房子就在省道路边,四间小门面房,盖成了一大间,作为经营场所。北房采光很好,南墙和北墙都有窗,南边的窗和门尺寸较小,是自己人出入小院和南房的,北边的门是双开门,面对着省道,是顾客进出的。南房有三间,最左边是一个门楼,大门向南开,可以出入院子南边的小巷。
中心现场在南房,爆炸发生在中间的堂屋。堂屋的门和竹帘散落在了院子里,应该是爆炸的气浪把门炸飞了出去,窗户也损坏了。院子四周包括邻居家的玻璃全都碎了,南房和院门已经完全熏成了黑色,房间内的木制家具、衣物全部烧毁,只剩下了黑灰色的碳化物和灰烬。
南房中间的堂屋毁坏得最严重,爆炸点就在这里。房顶塌了一大半,靠西屋的墙炸出了一个大窟窿,两侧东西屋的门已经变形碳化。地上有一个严重变形几乎从中间完全断裂的大铁桶,旁边有一个类似加油站加散油的小铁桶,已经烧得变了形。空气中还弥散着汽油、塑料、木器、织物燃烧过的味道。
南房的东屋有一张铁架子床,床上有一具焦尸,尸体和床板已经碳化,床下有一些工具和炊具,顶住了床板,否则尸体早就从床上掉下来了。桌上的手机已经被烧焦了,彭鹰确认已经无法复原数据了。尸体呈斗拳状,已经完全碳化。南房西屋的地上有两具焦尸,一具靠在墙角,一具靠在墙边。炕上有被褥和枕头燃烧过的灰烬,炕边的桌子以及桌上的物品已经完全碳化。与堂屋一样,东西屋的地上都有黑色的水渍,这是燃烧的灰烬和灭火的水混合而成的。
由于灭火,现场已经破坏得比较严重,接下来现场勘查的难度很大。院门是从内部落锁的,没有撬压痕迹。左右两边都有住户,墙壁没有攀爬的痕迹。北房靠近公路的门窗全部装了卷闸,卷闸门门锁坏了,所以店主自己临时加装了扣环,用锁头锁门。锁头已经掉在了地上,是被消防队员剪断的。超市的地上有拖擦痕迹,应该是救火时,拖动消防水管留下的痕迹。门锁上没有指纹,现场破坏得很严重,现场和附近没有摄像头。
黄一为安排彭鹰帮皮鹏拍照并清理现场,尽量搜集现场可能提取的痕迹,看来筛灰至少需要一天。尸体已经完全碳化,成丽雅和戴家兴坐着坪北县殡仪馆的运尸车,准备到殡仪馆进行尸检。
殡仪馆的停尸间设施设备非常简陋,好在工具还算齐全,不影响尸检工作。一共有三具尸体,田法医和他的助手一组,负责西屋的两具尸体,成丽雅和戴家兴一组,负责东屋那具尸体。最大的疑点在东屋那具尸体上,他直接被烧死在床上的,他为什么不跑,难道他没有发现起火吗,这都是为什么?
根据耻骨联合判断东屋的死者年龄大约35岁,男性。鼻腔有微量烟灰,没有热灼伤痕迹,这说明这名男子在火烧到东屋时气息微弱,濒临死亡,火灾并不是致其死亡的真正原因。戴家兴化验了心脏残存的血液,在里面发现了白酒、感冒药及青霉素成分残留,说明死者可能感冒了,吃了感冒药以后才睡的。后背有一小片皮肤与衣物沾在一起,剥离了衣物后,发现了一块比较完整的皮肤,肤色发红,上面有荨麻疹。这说明死者死时处于仰卧状态,所以背心的皮肤和衣物保留下来了。
戴家兴说:“死者喉头水肿,几乎堵住了气管,所以烟灰很难进入气管。皮肤红肿,有荨麻疹。在起火前,死者可能已经呼吸困难,胸闷,咳嗽,甚至处于晕厥状态。”
程丽雅同意戴家兴的说法:“对。死者全身未发现骨折,心脏及残留的皮肤未发现失血过多,血红蛋白检验显示死因不是一氧化碳中毒。死者在起火时处于濒死状态,死因可能是青霉素过敏,你说的症状符合青霉素过敏症状。”
“如果死者死于青霉素过敏,会不会是用药不当造成的意外?”戴家兴问。
“有可能,青霉素是处方药,一般来说,医生开这种药是很谨慎的。所以必须查到药的来源。如果患者或家属不懂,乱吃药,有可能会造成事故。”成丽雅想了想说:“让县刑警大队查一下青霉素的来源。”说完,她向田法医那一组方向走去。
田法医作为一个基层法医,法医的直觉和基本功都很好。他马上就要完成第二具尸体的解剖了,一边忙碌着一边向成法医说明情况:“两位死者年龄均在60岁以上,靠墙角的死者为男性,靠墙边的死者为女性。两具尸体的面部有爆炸弹起的碎屑嵌入皮肤,起火后与肌肉连在一起,后脑及后背有钝性物体形成的磕碰伤,身体靠墙的一面有部分皮肤及衣物残留,真正的死因是缺氧窒息。”
田法医认为西屋的两具尸体是发现起火后,想逃出屋外或者救火,就在打开房门的瞬间发生了爆炸,爆炸的气浪把两人推到了墙边,巨大的撞击力导致两人晕厥。西屋随之起火,两人最终被烧死,在他们的气管里发现了烟灰和体液的混合物,气管内发现了比较严重的热灼伤。这两具尸体的死亡时间与火灾发生的时间基本一致,应该是在爆炸之后。”
成丽雅仔细查看了两具尸体,同意田法医的判断。成丽雅打电话,把尸检结果向黄一为作了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