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不起眼的送水工
李建强和小霜到了送水公司,经理说他们已经做了很多年,顾客很多。南郊附近按照路线和生活区域分给了三个人,其中一个送水工就是庞贵,案发现场均在庞贵的职责范围内。细心的小霜发现,一个送水工用一把很小的美工刀拆开了塑料封,然后把刀刃缩回去,用细长的刀身戳开了盖子,放在了办公室的饮水机上。
小霜问:“老板,每个送水工都有这样一把小刀吗?”
老板看了一眼:“对,我们的塑料封口比较结实,每个送水工都有一把这样的小刀。可以割开塑料包装,还可以戳开盖口,宽一点的刀还不行。就是这种小美工刀最好使。”
李建强问:“庞贵什么时候回来?”
老板说:“他已经出去两个小时了,应该快了。老张,庞贵回来了,让他来一下办公室。”外头有人答应了一声。
半小时左右,外面进来一个人,身高175厘米以上,比较瘦弱,仪表还算整洁。他边走边说:“老板,你找我。”
老板指了指李建强和小霜:“庞贵,这两位是公安局的——”话还没说完,庞贵转身跑出去了。
李建强和小霜跟了出去,紧追不舍。小霜跳过围栏,抄近道奔向了大门。在大门口,小霜与庞贵遭遇。别看庞贵个子不小,在小霜面前却是不堪一击。三下五除二,就被小霜摁在了地上,随后赶来的李建强给庞贵戴上了手铐。老板和其他送水工也出来看热闹。
老板感叹道:“真是没想到,这小子犯事了。更没想到这个小姑娘——不,这位女同志这么厉害!”小霜冲他们帅帅地一笑。
李建强说:“可不是,我都打不过她。”大家感叹了半天。
在庞贵的口袋里,他们发现了一把小号美工刀,上面似乎没有血迹。李建强和小霜带着庞贵到了他的住处,又找到了一把小号美工刀,上面有血迹,应该是凶器。此外,他们还找到了两部手机和左臂染有血迹的皮衣。消息传到局里,大家沸腾了,这个杀人魔终于落网了。
经检验,在庞贵家提取的皮衣上发现了连环割喉案三个死者的血迹,带血的小号美工刀上也发现了三个死者的DNA,两部手机分别属于罗锋和卫小宝。
卫小宝死亡现场提取的刀片上有四个不同女性的DNA,经刑侦一大队确认,DNA与他们正在查的一起案子相关,与案子里的四个女受害者的DNA相符,那是一起公共场合伤害女性的案件。经过受害人辨认,卫小宝就是犯罪嫌疑人。他伤害的都穿着露脐装的女性,一般是用刀片在肚子上划口子,也有划在臀部的。在卫小宝手机里发现了大量偷拍的视频,其中就有女性伤害案的视频。他们无意中帮一大队破了案,一大队表示了感谢。
审讯室里,庞贵没有隐瞒,问什么说什么,振振有词但毫不认错,更谈不上任何悔意。听他的意思,他的行为更像是替天行道。
问:知道为什么找你吗?
答:别那么多废话!事情都是我干的。
问:什么事是你干的?
答:那老头、那神经病,还有那个变态都是我杀的。
问:注意你的态度,说他们的名字。
答:王宪民、罗锋、卫小宝。
问:为什么要杀他们?
答:他们都是垃圾,应该从地球上清理出去。
问:一个一个说。先说王宪民。
答:王宪民非说车停在人行道上妨碍了他晨跑,他把别人的车划了。一划就是16辆,还把我老板的车划了。结果我被解雇了。
问:说一下你老板的名字。
答:林子豪。
问:我听说你也有过错,没有拿进门卡,才把车停到了马路边。
答:我是有错。
问:你被解雇了,为什么不恨老板?
答:我入职的时候,老板就说过了,车归我管,出了问题,由我负责。他给我的工资不低,对我也很好,我凭什么恨人家?做人要讲良心。几十万的损失,也就把我解雇了,我很知足了。如果那几十万的损失,都让我赔,我哪受得了。
问:想不到林子豪满口脏话,对员工还不错。
答:那是他的语言习惯。难道你们开车的时候不骂人吗?
问:什么时候轮到你问我们了,具体说说杀王宪民的过程。
答:被解雇以后,我找了一个送水的工作,我得先养活自己。有一天送水,发现顾客竟然是王宪民。他也认出了我,我很生气,我们说了几句话,就吵起来了。那老王八蛋骂我是垃圾,我气坏了,决定弄死他。有一次,往那个小区送水的时候,我听见他跟别人说,他一般早上六点起来晨跑。我就偷偷藏在绿化带里,等他跑步经过的时候,我从后面揪住他的领子,把他挟持到绿化带里,割了他的脖子。
问:你还干了什么?
答:我在他脸上划了两刀,让他尝尝被人划脸的滋味。
问:还有吗?
答:对,还有。我写了br /g(按汉语拼音读的)。
问:刚才为什么犹豫了一下?
答:我才想来。
问:现在请你再把写过的字写一遍。
答:行。
龙龙拿来了打印纸和白板笔。等他写完后,黄一为立刻发给了在省城稷州学习的韩文君。
问:你是从哪儿逃走的?
答:有一条去河营村的小路,很方便,还没有监控。
问:就算王宪民和你有过节,那你为什么要杀罗锋?他不就是一个因爱犯错的父亲吗?
答:因爱犯错。说得多好听。从小我父亲不少打我,往死了打,还骂我是废物。打完还说是为我好,还要让我承认他的好。我打不过他,所以经常把他的自行车放气,经常偷偷给他捣乱。每次,看见他气急败坏的样子,我很开心。后来,我就这种办法对付所有跟我有仇的人。
问:那你说说罗锋和你有什么仇?
答:罗锋确实跟我没有仇。可是他生气打人的样子,就和我父亲一样,我送水的时候见过。靠你们警察,你们会管吗?
问:他的行为达到了触犯刑法的地步,我们当然会管。
答:又是老一套,你们就没有什么新鲜玩艺儿。
问:说说你杀害罗锋的过程。
答:杀完王宪民,我很解气。我想到了罗锋,他和王宪民一样都是垃圾,他甚至比王宪民还垃圾。把女儿害成了那样,他就不配活着。我正愁没有机会,他打电话来,说要把水桶退了。我问他我们的水有什么问题吗,他说除了他制的水,剩下的水都有细菌。跟一个神经病没必要讲道理,我同意了。我给五单元的住户送完了水,再到他家。他给我开了门,乘他转身的时候,我抱住他的头割了他的喉。然后我到厨房拿了垃圾倒在了他身上。他不是爱干净吗,就让他尝尝脏的滋味。
问:罗锋给你开门的时候,是不是说了什么话?
答:我想想。好像是说了一句。
问:好好想想,说了什么?
答:他好像问我,为什么才来?
问:我们知道了。卫小宝呢?说说杀他的过程。
答:那个变态更该死。你们肯定看到了他屋里的女式内衣,偷拍女生裙底,划那些穿露脐装的女人,还拍了视频拿回来慢慢看。都是你们这些无能的警察纵容了这样的变态,清理垃圾的事,你们干不了,我帮你们干。不用谢我。(大笑)
问:笑什么,有什么可笑的。警方一直在侦破这个案子,我们从来没有放弃过。具体说说杀卫小宝的过程。
答:那个变态家的水一直是我送的。
问:注意你的用词。
答:是卫小宝。我一直给他家送水,偶尔看到了他手机上的视频。前些时,我杀了王宪民和罗锋,卫小宝这种货色就更该死了。那天,他又让我送水。我跟着他进来,他一转身,我用右手抱着他的头,左手一刀下去,他就倒在地上了。我把门关了,把他翻过来,把他的衣服撩起来,在他肚子上划了一道口子。这就是他欺负女人的代价。
问:除了这些,你还做了什么?
答:我用他的血给他画了红嘴唇,还找了一个胸罩放在他身上。
问:杀人时戴的手套和鞋套在哪里?
答:鞋套是一次性的,是送水公司提供的,每进一个客户家,就用一付,有时一付也会用一天。手套也是一次性的,也是公司提供的,帮客户开启包装时用的,用完就扔。不过,我把杀人用过的手套和鞋套都烧了,冲在了马桶里。
问:杀人的时候,你不害怕吗?
答:杀王宪民的时候有点害怕,后来就不害怕了。最后,割开卫小宝肚子的时候,红色的血液喷出来,那种感觉很爽。
问:说他是变态,你不也是个变态吗?
答:我无所谓,你随便说。
问:(指认死者)死者是不是这三个人?
答:是。
问:(指认衣物)这件皮衣是不是你的?
答:是。
问:(指认凶器)这把美工刀是不是你的?
答:是。
问:签名是不是别人教你的?
答:是。不,不是。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问:还敢狡辩。你看看这三张照片。这些字都是你写的吗?
答:是。
问:胡说八道。王宪民案现场的字母是有连笔的,那是英文。你写得都是汉语拼音,汉语拼音什么时候需要连笔了?小学都没毕业,你什么时候会写连笔的英文了?三张照片上字迹都不一样,后两个案子的字体和你刚才写的字体是一样的,那些才是你写的。说!第一个案子里的字母到底是谁写的?
答:好吧,我说。其实我也不知道是谁写的,我没有见过他。
问:你最好老实交待。
答:我真不知道,我真没见过他。那是杀完王宪民的第二天,我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说,他看到了我做的事情,说我逃跑的路线选得不错,但还是太粗心了。现场留下了脚印,还没有把王宪民的手机拿走,因为上面有送水电话,警察可以找到我。有人见到了我杀人,我本来很恐慌,但也没有办法,只好听他说下去。他说,他已经帮我清理了痕迹,还说我没有什么错,而是帮社会清理了垃圾。今后再做类似的事情,一定要戴手套和鞋套,清理一切可能被发现的痕迹。他还告诉我,只要我愿意,可以继续做下去,他不会揭发我,还会在需要的时候帮助我。他说,一定要留下专属于自己的签名。他问我叫什么,我说叫庞贵。他说就写名字的第一个拼音字母。他还说,他已经帮我把名字写了,让我今后再行侠仗义,一定要写上自己的名字,这是我给自己留下的荣光。我觉得他说得很对。
问:所以在杀罗锋和卫小宝的时候,你按照他的方法做了。
答:是的。
问:烧掉手套和鞋套也是他教你的?
答:那倒没有,不过与他有关。他让我消灭证据,所以我就烧了手套和鞋套,反正公司里手套和鞋套有的是。他提醒过我以后,我拿走了罗锋和卫小宝的手机。
问:为什么不把皮衣烧了?
答:下次干活还要穿。
问:穿着带血的皮衣作案,你不怕别人发现吗?
答:我已经擦过了,看不出来。皮衣是黑色的,不容易发现。再说我是干活的,谁会在意我们穿什么。
问:你不觉得自己很残忍,很冷血吗?
答:谢谢夸奖。衣服和刀上确实都有血,但我喜欢闻那种味道。(大笑)
问:那个躲在幕后的人教你杀人,你不觉得他是个人渣吗?
答:(生气了)我不许你这么说他。他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
问:你们都是人渣。
答:放屁!你们这帮废物就不是人渣吗?(两旁警察控制住了他)
……
从庞贵的审讯中得到了第三人的线索,这个人是真实存在的,他是用王宪民的手机给庞贵打电话的。彭鹰想定位王宪民的手机,黄一为说:“算了。手机应该已经扔掉或者关机了。”查过之后,和黄一为说得一样,果然关机了。
黄一为很清楚,他遇上了一个劲敌,而且那个人很可能针对的是他。依照庞贵的供词和那个神秘人物的行为逻辑推断,庞贵对br /g两个字母的说法是不可靠的。那个人给庞贵打电话的时候,王宪民案已经报案了,字母已经写好了,而他不可能提前知道庞贵的名字,因为时间不对。他在给庞贵打电话的时候,才知道了庞贵的名字。这可能是个巧合,庞贵名字的首拼正好是br /g,他才顺水推舟,让庞贵写br /g的,所以br /g绝不是庞贵的名字首拼。实际上,庞贵说的是实话,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指点他作案的人是什么人,他对那个人只是一种盲目的崇拜。那个人甚至能够控制和指挥别人作案,社会危害太大了。
韩文君打来了电话,结果与他预料得相同。罗锋案和卫小宝案的字母确实是庞贵写的,但王宪民案的字母与李筱薇案的字母是同一个人写的。黄一为想表示感谢,在对话栏写了谢谢,发了出去。他还想写“爱你”或“想你”的话,有点不好意思,犹豫了半天,用了一个想你的表情发了出去。虽然没人看到,黄一为还是向周围看了看,而在信息的接收端,韩文君正在羞涩地笑着。
黄一为在办公室的白板中间写下了一个英文单词“nobody”,画了个圆圈,他决定用这个单词来代替这个不知名的幕手黑手。旁边写上了nobody的特点,“懂心理学”,“有犯罪经验”,“身高180厘米”,“孔武有力”,“有一定文化水平”,“身上有疤痕”,“穿军警靴?”,“短头发?”等。穿军警靴和短头发后面加了个问号,因为黄一为觉得他有可能变换外表。把nobody和李筱薇案连了一条线,线上写了“直接作案”两个字。又把nobody和庞贵连在了一起,线上写了“帮忙作案”和“指导作案”两行字。
黄一为已经让彭鹰筛查两个路口的监控,查找符合nobody身体特征的人,但他清楚希望很渺茫,因为nobody是一个绝顶高手。他要不进行了伪装,要不选择了没有监控的路段逃走,而黄一为只是在寻找万一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