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有着以下两种解释。一是正如陇警官你刚刚所说,死者金必雷是个完全单纯的倒霉蛋,凑巧在自己即将重启新生活的前夕被凶狠的无差别杀人犯盯上,不幸结果了自己的性命。二是否认什么命运啊运气之类玄乎的解释,直接认为凶手此次行凶,对象非是金必雷不可。”
坐在鹅卵石道的石阶上,大口呼吸着新鲜空气。
在体会了腐朽气味浸满全身的经历后,对我而言,此刻环绕在四周多得吸不完的富氧大气简直要比柜台里的钻石还要金贵。
“为什么这么说呢?难道刚刚的现场有遗留下什么凶手必要解决金必雷这一特定人的证据或是痕迹吗?”身后的陇警官一边给木屋重新上锁,一边疑惑地问道。
“不,事实上,这只是我的一种单纯基于概率的没有任何物质作为佐证的猜测而已。陇警官你想,以金必雷的案子为时间节点,凶手已经有犯下了三起残忍的命案。其中,前两起案件都是发生在当时人迹罕至的路径上,基本不会发生什么突然撞见目击者的意外桥段,所以凶手实施犯罪的过程是相对比较安全的。可是,到了这第三起案件的发生地,凶手动手时的周遭环境就有了比肩天壤的区别。”
“区别?”陇警官转过身,紧皱眉头地朝我靠近过来,“有何区别?”
“陇警官你还没有明白吗?之前你在叙述自己当年的经历时,不就清楚地说过吗?你赶到这个公园大门的时候,还在庆幸迎面而来的热闹人群呢。”
“你的意思是,凶手不同以往地选择了这个经常有人经过的公园作为自己的下手地点,实际上并不是像我们一厢情愿的那样,单纯因为前两起案件得手后的盲目自傲,而是出于不得已的原因才铤而走险的,对吗?”陇警官眼前一亮。
“是的,换句话说,凶手的第三个目标是非金必雷不可。联系之前陇警官说的,死者金必雷第二天便要离开安诺姆前往新城市开启新生活,那么凶手很可能会考虑到今后再没有下手的机会,而选择在一个哪怕不是最好的时机,决心冒被旁人目击的风险杀害因出门散步而落单的金必雷。”
“根据凶手三起杀人案中各处细节的一致性,排除模仿犯的可能,”陇警官右手托起下巴,来回反复踱步起来,“诶,那,如果说凶手一开始的目标就是金必雷,先前的都只是他实现目的的幌子呢?”
“ABC杀人手法是吗?可这不是早就被你们警方的人际网络调查中排除了吗?”我解释道。
“说的也是。”陇警官拍了拍自己的额头。
“其实以目前看来,ABC杀人手法是最符合凶手行为逻辑的思维了,如果硬要将其作为最终的真相的话,最后一案以雇凶杀人的性质定性才能比较勉强地为警方的调查结果解释。”
“雇凶杀人吗?”陇警官回过头来问道,径直走到了我的身旁,“怎么个说法?”
“警方对所有死者的关系网进行了地毯式排查,但是并没有找到一个符合条件并且有作案时间的人选,也没有找到三名死者之间的交集。所以,我们几乎可以认定这一系列的事件全都是出自陌生人之手,而考虑到凶手对第三位死者金必雷的重视,不妨做出如下假设。一,真凶与死者金必雷有过节,为了解决自己的心头之患,他花重金买了个杀手。杀手为了掩盖自己的行径,利用了ABC杀人的模式‘安全’地完成雇主的任务。二,真凶想要杀死金必雷,为了脱罪,他想到了ABC杀人的手法把真正的目标藏在两个陌生人的身后。但就在他即将要对金必雷下手的时候,察觉到了警方的怀疑,便只好花重金,雇凶解决掉与自己有交集的对象金必雷。”
“嗯,虽然有点绕,但这么说来的确是能解释得通,”面对我的长篇大论,陇警官听得很是认真,“可,你自始至终都遗漏掉了一处细节,一处极具代表性的细节。烟火呢?那个在死者断气后冉冉升空的就像是信号枪一样的烟火又该怎么解释呢?这嚣张的举动,可完全不像是一个绞尽脑汁躲罪的犯罪者该有的多余动作。”
“呃,这……”本以为摸到一丝真相线头的我瞬间便没了高兴的劲儿,“唉,我这也只是一种猜测嘛,或许,凶手根本就是像我们一开始说的那样,碰巧‘逮’到了个即将远离安诺姆的人也说不定。那几朵烟火,说不准只是他用来嘲……呃……嘲讽警察的一个手段而已。”
话一出口,我便支支吾吾地后悔了。
毕竟在身为刑警的陇警官面前,说出此番话于情于理都是件不应当的事情。
我小心翼翼地瞥了眼陇警官的神情,不过好在他并没有将其放在心上。
“是吧,这起案件没有那么容易解决是吧?所以说我们安诺姆警方才会把这几起案件列在悬案的行列中嘛,而不是像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无良媒体们传言的那样,案件的调查停滞完全归咎于警方的无能和愚笨。”
“我一开始就这么认为的啦,”我摆摆自己白衬衫的衣袖说,“不过话说回来,既然连探三起案件的现场都没能找到关键有用的信息,那接下来我们该……”
“那还用说吗,来自卡伦县的‘天才’少年?即便三年前的事件由于年代的久远从而影响了线索的搜掘,但你这小子依然还是提出了几个常人意想不到的观点。那么,前往发生在仅仅一个多星期前的新案件现场,并以此作为压轴收尾,不应该是很理所当然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