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不幸失忆
船还在漂着,清风也还在笑着。一切美如伊人常在,一切绚烂梦影浮现。
可是林丽,早已闭上了双眼,永远合上那双美丽动人的眼睛,关闭点亮生命的心窗,独自走向梦魇的黑暗。
她终于不再痛,不再挣扎,一个人永远,进入了只属于她的梦乡,这个梦,将好长好长。
……
刹那间就终结了一生,人的生命真是风云多变,林丽的葬礼在两天后举行。
她这一生,就如那飘飞的柳絮一般,有壮美,也有悲痛。
在这短短二十几年间,流连忘返的,恐怕也是她与秦天,这份纯洁的感情了。
拨开那杂草枯槁,我也正是看到了,那朵静美的花,在不舍中片片凋零,片片凋零。
在林丽走后的一个月里,秦天都是极度悲痛的。他忽然意识到,在那深不见底的森林里,会有一份爱等着他去守候,等着他去执着。
那是他与林丽,相识间的回眸,掀起他颤动心弦的波澜。他不想失去那份感觉,任由他们在那里枯萎。
他要回去,回到那个相识的地方,找回一件不想失去的东西。
两天后,他告别了林父,告别了王超和李希。一个人,只带着送给爱人的那枚戒指,一张她的照片,还有一个精致的盒子上路了。
辗转颠簸,几路梦回,终又回到了这里。再次重温他和林丽的一切,觉得很是幸福。
那时流连忘返,那时仿若昨日。秦天没有了一丝期盼,没有了一丝遗憾。有的只是对爱人的思念,和对这片森林的眷恋。
他在丛林中呆了几日,重温那些与林丽曾经去过的地方。仔细回味着每一个角落,最后还是心灰意冷,没了再走下去的勇气。
他终是辜负了林丽的期望,只是因为太过爱她。在夜幕还没降临时,他来到那条河,那条让他焕然一新的河。
看着清澈的河水,他默默地走了进入,听着悦耳的流水声,神色暗淡的躺了下来。
夜色渐渐笼罩了天地,他的意识也越来越不清晰……
本以为生命可以就此结束,自己也能早日和爱人重逢。却不想还要经历种种波折,让那真挚的感情在岁月,无情的车轮下颠沛流离,消失殆尽。
人啊!痴迷,痴迷的不顾一切,痴迷到可以放弃生命。而这痴迷尽头,却是两两相望的结局……
河水依旧不停歇的奔腾,时间依旧如往常一样流逝。
这世界,生命太过渺小,脆弱,以至于当一个个生命在相继毁灭时,却没有一个人铭记过,珍视了。
是理所当然还是没有必要?这恼人的命运又怎如这般?
秦天顺着河流,淌过茂密的森林,丘壑,村庄。任那一切弥散天际,任凭曾经浸湿了翅膀。
他是想留住?还是想忘记?在这生死一线间,他又会作何感想?
也许他已经不再知道。
在水中泡的太久,神智就会不清,即便是水性好,不用担心被淹死,对身体还是会有所损害。
可他哪里顾得上这些?他这一举动,不就是一心求死吗?林丽的离去对他打击很大,尽管风景仍在,他还可以有更多的选择。
但如今他一心求死,又哪会记得这是林丽死前对他的嘱托。他只希望愿望能早日达成,能和爱人共赴黄泉。
于那天涯海角,黄泉碧落,心意绵绵,比翼双飞。世间少有这样的痴情儿郎,终于他没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久,伴着一阵剧烈的头痛,他总算在一声声噪杂中醒了过来。
原来这里是一个工厂,刚才他就是被,工厂中的机械声给吵醒的。可是?
正当秦天一脸惨白,不知所云的东张西望时,身后走来一个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喂,哥们,醒了啊?”
秦天真的被他吓了一跳。
“……嗯,你是,我在哪儿啊!这里……”
突然觉得,一阵剧烈的头痛向他袭来,他抱着头,努力的晃了晃,一脸疑惑。
“看你的情况,应该在水里泡了很久吧?哥们你命可真大啊!我刚捞你上来时,看你的样子,还以为你不行了呢!”
男子带着头盔,一脸灰尘,大汗淋漓的样子,有些狼狈。
看着秦天不说话,他只好问了。
“哎,我说大兄弟,你怎么会在河里啊?幸亏你命大,不然就丧命了呢!你叫什么名字啊,还记得吗?”
“是你救了我?谢谢啊!”
“那个先不聊了,我还有事,我还没下班,你先坐会儿,待会儿带你去医院……”
工人很是热情,不但救了他,还一副负责到底的样子。听了他的话,秦天只觉心里暖暖的。
这种感觉似曾相识,可他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等他再次抬头时,工人已经换好衣服出来了。
“看你的样子,不会是失忆了吧!走,那更要去医院瞧瞧了,别落下什么病根啊!”
“我……”
只觉得头被什么重物,狠狠地敲了一样,疼的撕心裂肺,却怎么也想不起发生了何事。
“我不记得自己是谁了,头好痛!”
“啊!真失忆了啊?”
那人看着着实惊了一跳。
“先前你经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么?哎呀,想不起来就算了,兴许是好事一件呢!”
看着秦天纠结的样子,他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头好痛,脑子一片空白,我……”
“走吧!先去医院瞧瞧,其余的事以后再说。”
秦天坐在那里,努力在脑海中翻找曾经的讯息。可是努力了半天,竟然毫无所获。
看着他无助的样子,任凭一个陌生人都会心疼。工拉住他的胳膊,干脆利落的说了一句,头也不回的朝前走去。
秦天跟着他走,心里也是漫无目的,他伸手掏了掏口袋,竟然掏出一枚戒指。
可是即便这曾经是他心爱,此刻也想不起一丝一毫了。
看着那张面目全非的照片,他的心中只剩无数个为什么了。就这样,他在一个适当的时刻,删去了所有关于曾经的记忆。
不过真希望他,永远不要恢复记忆,再度沉沦到那段悲伤之中。
救他的工人名叫张天,是家中的独子,他的父母都在两年前双双去世。
如今他与妻子,及三岁的小女儿一起生活。遇到秦天仿佛是种缘分,对于张天这样没有兄弟姐妹的人来说,也算是幸事了。
张天是个善良热心的人,正好自己家里房子也算宽敞,看秦天可怜,就毫不犹豫的决定带他回去。
张天先带着失忆的秦天去了医院,确定他只是脑部淤血导致失忆,其他并无大碍后,就开了些药带了回去。
一路上两人聊的很开心,都觉得与对方投缘。看眼下的秦天也是无处可去,所以张天就自作主张的为他安排了。
“兄弟,我看你是个好人,至于失忆嘛!我也很替你惋惜。
不过人活着就得向前看,这样吧!眼下你无依无靠的,不如认我做大哥,也让兄弟我进尽地主之谊!
哎,你可别觉得我占你便宜啊!看你的岁数,也就二十六七,叫我一声哥,不亏你的!”
张天此人甚是粗犷,因为从小就没有兄弟姐妹,所以性格大大咧咧,有个兄弟也是他一直以来的夙愿,如今正好,现成的来了。
听了他的话,秦天犹豫了一会儿。他心想,这人可真有意思,明明是自己占了人家的便宜,可人家却说是占了自己的便宜。
“大哥是没问题的,小弟我也正有此意。不过初来乍到的多有冒犯,去大哥家恐怕不太合适吧!
我一个来路不明的陌生人,大哥就不怕我身价不清白,连累了你吗?”
“哎!你说的这是什么话?看你仪表堂堂,一身正气,咋会想到那里去呢!
放心吧!我看人一向都很准的,你绝不会是那类人。莫非是你嫌弃大哥不成?”
张天看着对方推三阻四,也不气馁,还是一个劲儿的邀请。
“不不不,怎么会呢?大哥你想多了。盛情难却,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啊!”
“好!这不就对了吗?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