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春晓受辱
演播间里李劲看到了这一幕:“这个阿坤真不是东西,抢东西也就算了,还想侮辱师父的女人。”
庞春笑笑:“春晓和千落只是比赛的选手,什么时候成了莫南的女人。还有你别一口一个师父,人家收不收你还不一定呢。”
李劲瞅了一眼庞春:“我愿意叫他师父,就算他不收我,我也叫他师父,你管得着吗?”
“好好好,你爱叫什么就叫什么,我是怕你为了师父有失公正,他们自己明白,这次荒野求生并没与规则规定不准掠夺,再说这种环境弱肉强食才是最真实的体现。”
虽然庞春看不惯李劲,但是李劲好歹是求生排行榜第四的人物,节目组请来的嘉宾,还是不好得罪的。
而观众们现在开始爆发了。
“狗,日,的阿坤,竟然欺负我的女神,我要把他碎尸万段……”
“莫南这时候不能怂,一定给我打回去……”
“可怜我的春晓妹妹,这么可爱,狗东西竟然下得去手!”
“要不是莫南及时回来,后果不堪设想,看那架势是想欺负春晓……”
“我,富华集团总裁,100万买阿坤的狗头!”
“他的狗头值100万……”
莫南如果看到粉丝们这么支持他,一定很感动。
此时莫南轻轻抚摸着春晓的脸:“都怪我不好,要不是我把你们扔在这里,就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春晓乖巧地说,“别这样说,我这不是没事吗?”
千落却不依不饶:“什么没事,我看阿坤最后的眼神分明是想……”
莫南示意千落不要说了:“放心,我不会放过他的,春晓和你收到的屈辱我要千百倍地还给他。”
莫南找来一块冰凉的石头,在春晓的脸上冷敷,这样好得快一些。
刚才莫南把鬣鹰忘了,此时看到鬣鹰趴在外边,心里更想把鬣鹰培养起来,有了鬣鹰的保护,自己才可以安心的去找食物。
莫南耐心地给春晓换了几次石头冰敷,春晓的脸上也没有那么肿了。
才起身查看缺失的东西,鱼干、香蕉都被掠夺干净,不过莫南并不是十分担心食物,因为捕鱼陷阱还算稳定,香蕉林也没有被人发现,不然阿坤也不会看得上这把香蕉。
好在莫南抱回来一个蜂巢,他甚至忘记了自己被野蜂叮了好几口的事。
这会儿才感觉背后火辣辣地疼,但莫南没打算告诉女孩,这时候她们已经是惊弓之鸟了,不要让他们再为自己担忧了。
但纸还是包不住火,几处大包都足足有乒乓球大小,而且还在不同位置,想不被人看到谈何容易。
而且还挨着这么近。
“南哥,你身上这是怎么了?”
“南哥,你这是像是被什么叮了吧,疼不疼啊……”
“呀,南哥你这里也有,还有这里……”
“怎么办啊,要不要叫医疗队来!”
两个女孩你一言我一语没有给莫南开口的机会。
但每句话都是对莫南的关心:“谢谢你们,我没事,就是被小蜜蜂蜇了几下,不过我收获了这个。”
莫南拿出一大块蜂巢,上面还流淌着鲜甜浓密的蜂蜜。
莫南看了一眼鬣鹰:“我兑现了我的承诺,你的兔子呢?”
莫南不提兔子还好,一提到兔子,鬣鹰一肚子牢骚委屈。
“还说呢,我刚刚按住一只,就让你召回了,现在问我要兔子,你不是欺负人吗?”
莫南像是听到了笑话:“怎么,没逮住兔子还学会嫁祸在我身上,你怎么不说你咬死了几只兔子,只不过没带回来呢?”
显然莫南不相信鬣鹰的话,从莫南捣毁蜂巢到下水,然后就收到危险预警,这才多大一会儿。
“我就知道你不信,但是我临走的时候还真的咬死了它,不信我们可以去验证那里有没有死兔子,到了那里不就真相大白了吗?”
“好啊,那我们去看看,千落和春晓一起来。”
莫娜不敢再留下她们二人,没有好的保护手段的时候,看来以后不管去哪里都要带着她们了。
这样虽然有点浪费人力,但也是暂时没有办法的事情。
跟着鬣鹰到了刚刚的大草原。
“明明刚刚就是这里,怎么没有了,难道是有别的动物捷足先登偷走了?”
莫南颇有耐心地站在原地看它表演:“是不是你下口太轻,它没死透,跑回了洞里?”
“应该是了,对,就是你说的这样。”
莫南趴在地上认真寻找着什么:“那也不对啊,你咬伤了它,可地上却找不到血迹……不管是别其他动物捡走,还是逃回了洞里,按道理都会留下痕迹的,可我却看不到它们……”
鬣鹰也真的慌了,它的这点小伎俩这么容易就被莫南一眼看穿了。
本以为莫南会惩罚它,可莫南却开口说道:“我相信你是不会骗我的,所以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那只兔子受的是内伤,并没有流血……”
鬣鹰明白了自己不能和莫南说谎,不然就会被拆穿,而且也懂得了什么是害臊,就是刚刚那种被人拆穿时的感觉,脸在发烫,内心紧张,心跳加快……
它明白这是莫南给他台阶下,只好承认了:“其实我在这里根本没发现兔子,但是又答应了你,才会编了一个理由骗你,再也不会有下次了。”
莫南点点头,鬣鹰本来心性就不是很成熟,而且带着鬣狗原始的本性,能通过这件事让它成长,反倒不觉得这是件坏事。
“我观察了这里,有明显的兔子活动的痕迹,这里具备它们藏身的所有特征。”
灌木,矮树,草丛,既能瞭望敌穴,又不太影响奔逃的地带,茂密的高林带地区高草妨碍它的瞭望和奔逃,陡坡不利于它的活动,所以它们经常选择在这样的环境生活。
食物的附近还有水源,野兔便常常很多,水对野兔的影响很重要,所以缺水地区野兔很少,这条河便是佐证。
野兔没有固定的栖息地,育仔期除外。平时过着流浪的生活。春、夏季节在茂密的幼林和灌木丛中生活,秋、冬季节,百草凋零,野兔喜欢藏在土疙瘩,或其他认为合适的地方。它用前爪挖成浅浅的**藏身,这种**,长约30厘米,深10厘米以下,刚好将前后肢放进,身子则露出外边,前浅后深,以簸箕状,脊背比地平稍高,凭保护色的作用而隐形,受惊逃走或觅食离去,方便、迅速。
你们看,这里的洞穴都是野兔的藏身之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