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季已经开始了两个月。
可天上的太阳似乎还是懒洋洋的模样,隔着厚重而灰蒙一片的大气,像掺了水的烈酒一般,将原本刺眼的阳光稀释了大半,这才吝啬地撒向地面。
不过也有人发现,这阳光里头“掺水”的比例似乎比过往要少了不少。或许是因为头顶上这片因为大爆炸而形成的,像床棉被般包裹着整个地球的“大气”,也在随着年月慢慢地散去。
虽然阳光依旧懒洋洋,但冬岭镇的地面却似乎勤快了许多,就连平时躲在墙角屋头晒腚的闲汉也似乎少了不少。
这种氛围甚至感染了镇上那条公用的看门狗,它也决定趁着暖和到河边去洗个澡。可正当它起身先伸个懒腰的时候,忽然——一段香肠掉落在自己的面前。
可还没等这可怜的家伙流着口水将香肠叼起,一块泥团就砸在了它的脑壳上。
“滚!”
斯莫林从地上爬起来,挥手赶走了那心有不甘的老狗,赶紧捡起地上自己掉落的香肠,这才顾得上拍拍膝盖和身上的灰土。
刚才一时太兴奋,出商店的时候磕了一下,差点便宜了这四条腿的馋鬼。
“嘿,斯莫林,这么早就过来买酒哇?”
旁边扛着锄头的琼斯路过,打趣道。
“冬日早去啊,伙计。”
斯莫林没生气,还礼貌地打了声招呼,然后晃了晃手里的口袋,
“上次找塞纳先生订购的一些东西到了,过来提货而已。”
“啥?订香肠?下酒么?”
琼斯是斯莫林的老酒友,一想到这个,口水流得跟刚才那老狗一样。
“我戒酒了。”
斯莫林没好气地甩过去一个白眼,然后从口袋里翻出一个小玩具,是个双层巴士的模型,旁边还有个上发条的钥匙,
“那天晚上给我家那小子讲睡前故事的时候,他说没见过什么叫巴士,所以就托塞纳先生跟行脚商问问看有没有货,没想到这么快就能拿到。看来今晚我家那小子兴奋得要睡不着了,哎呀,这可真让人头疼,呵呵!”
琼斯没理会斯莫林的“晒命”,从他手里拿过那模型,上下左右看了看:
“噻,这可是天裁前的货耶,估计不便宜吧?”
“那当然!”
斯莫林赶紧地把模型抢回来,心疼地擦了擦,好像琼斯那粗糙的手都把表面的喷涂给磨花了,然后伸出五个手指,
“花了我这个数呢。”
“我去,五个黑盖?!啧啧啧,你对你家那小子可真肯下血本啊。”
琼斯吐吐舌头说道。
“其实也没什么。”
斯莫林把玩具和香肠都放好,陪着琼斯一路往家走,一路说道,
“现在老婆在卷烟工坊那干活,每月能赚不少。而且刚才在店里我跟塞纳先生打听了,下一步还会增加烟草的种植面积,让商队给我们卖到新波士顿去,到时候估计每个月能赚到一个金盖,甚至还可能是两个呢。”
“这个我也听说了。而且弗吉老爹也说了,现在用油的机器越来越多,往后估计要更多的什么,什么醇来着,反正就是让咱们多种麦子,有多少镇上都收多少。”
琼斯附和道,而且拍了拍肩上的锄头,
“所以我打算趁今天天气好,把我家那地头旁边那块荒地也开出来。先把表面的小石头和杂草弄了,回头到理事会去申请拖拉机来深翻一遍,再花点钱申请把灌溉渠引过来,到了暖季末,我家就等于多了块新地了,估计还能赶上种一趟新麦呢!”
两人越说越兴奋,不知不觉地就来到了围墙的边上。
斯莫林舒了口气,笑道:
“还是这样的日子才感觉有奔头啊。”
琼斯点点头:
“这也多亏了那个奴......呃,叫艾郭的小子。这次通电全靠了他,而且听说就连哈德镇肯开商路给我们,也是多亏了他。”
“是吗?有这事?”
“当然。听说那天弗吉老爹被克洛普那闸种找了百来个人围住,艾郭带了小朱莉,一个人一把刀就杀上门去,然后连过九关,砍倒了对面九九八十一人。最后克洛普没办法了,只好答应了咱们的要求。欸欸欸,你这眼神什么意思啊?”
“你确定你不是拿错了我儿子的那本童话?”
“屁!用老罗兰的话,上帝可以作证,百分百千真万确!要不信你自己去问问,奴隶的宿舍就在那边。”
说着,两人不由自主地望了过去,却只见奴隶宿舍的方向烟尘滚滚,人声鼎沸。
“嘶,这......发生了什么大事?”
从那边刚过来的一个镇民给他们甩出了答案:
“他们在盖新房子呢。”
“啊?!”
“啥?!”
......
是的,艾郭他们现在正在建新房。
上回老阿杜和其他三人把艾郭的金盖给还了回来,他思前想后,终于决定用这笔“赎身钱”还给所有人换一栋新的宿舍。
这个决定毫无意外地得到了所有奴隶的一致赞同。
艾郭把这个计划告诉了弗吉和塞纳,并在塞纳那里订下了所需的建筑材料和设备。也不知是对于规矩的尊重,还是对这桩送上门的大生意很满意,总之塞纳不但没有反对,而且还很快地帮他们把东西都给准备好了。
既然连塞纳这只铁公鸡都有所表示了,弗吉当然也不甘人后,大手一挥,给全体奴隶放了三天“建房假”。
这下可把所有人都乐坏了,像老阿杜那样,不少人昨晚一夜都没睡好,今天早上天蒙亮就把艾郭拉了起来,直奔工地这来了。
这块地就在镇子围墙不远的地方,离原来旧的奴隶宿舍也不远。艾郭打算建个三层高,像大学宿舍那样分成四人间或者六人间,他已经受够了每天晚上亨德森那炸雷似的打鼾,旁边还独栋出来给女奴们居住。
整栋建筑的图纸和场地的划线都由雷泽尔友情担纲。也幸好有他在,艾郭只是机械专精,对于土木工程,非军事方向的简直是一无所知。
不仅老雷出手帮忙了,就连霍普和马夏尔、拉什等一帮小伙子也过来了。好吧,后者主要是凑热闹的。
但无论如何,如今在工地上,一片人声鼎沸热闹哄哄的模样,任凭谁都想不到,在这里修建的竟然是——一栋奴隶住的宿舍。
“艾郭,艾郭!”
艾郭正骑在墙头砌砖,忽然听到有人叫自己的名字,转头一看,原来是朱莉。
“哈哈,你也过来凑热闹?去,到那边搬砖去。”
艾郭心情好,打趣着弗家大小姐。
朱莉皱着鼻子“呸”了一声:
“赶紧下来,我爸找你。”
“啊?出什么事了?”
朱莉一把拉住跳下来的艾郭,也不顾周围吃瓜群众掉在地上的眼镜和下巴,扯着就走:
“快点,商队要来了!”
........我是不吐不快的分割线......
(因为作者的话有字数限制,所以搬到这里来说,望见谅)
本来我只是个寡言的写手,承蒙各位不弃追书,但最近不少读者留言说“因为越看越圣母,打算要弃书”,顿感些许不解和委屈,所以特地上来说两句:
首先感谢所有留言的看官,无论意见相合与否,都很多谢你认真地看了我写下的每一个字;
接着说说“圣母”的问题。很多人,或者说我看过的不少末世/乱世文的作者,都认为凭一把快刀,一颗冷心,杀伐果断,就能秋风扫落叶地打下一个新天地。对于这种观点,我不置可否。但我认为,一个没有同理心,没有牺牲感的人,是不会创造出一个能够既往人类文明的新时代的。而历史也的确如此,很多伟大的开创者,近代的某祖就不论,就拿大家熟悉的刘备而言。不是他圣母地带着百姓逃襄阳,日后会有资格和官宦出身的曹操、世居江东的孙权三分天下?
再说“圣母”和“热血”的区别。我认为,对敌人讲仁慈说宽恕求同情,那是前者,譬如宋襄公;但对自己人,讲牺牲,敢担当,用于站在最前线,那是热血。见到一丝同情和牺牲就指责“圣母”,那是以偏概全。
最后是“洋人”的问题。这的确是错怪我了,原稿的地点是在上海,但却被否稿N次,最后不得已才改动到北美大陆。不过按故事大纲,最后成就主角一生伟业的,还是会回到这片熟悉的土地的(提前剧透)。
或许是我真的“老”了,还是现在的读者口味真的不同了。曾几何时,我们为之兴奋和热血的主角们不都是有点傻,有点直,还有点“圣母”的吗?小悟空不圣母?鸣人不圣母?路飞不圣母?
在这个冰冷的末世,我只想写个带点温度的故事,望各位理解、支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