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城的十二月,如往常一样平静,天空下着鹅毛大雪,仿佛要给雪城披上一层银装。雪城的街道上有一位身穿黑色羽绒服的男人踩着厚厚的积雪缓慢地向雪城墓园走去,他戴着黑色的帽子和墨镜,围着一条白色围巾,看不清他的容貌,手里捧着一束百合,他走到雪城墓地停下,放下手里的百合,抖了抖身上的积雪,然后取下墨镜和围巾,用围巾擦了擦墓碑上的照片,看着照片上的女生,嘴角上扬露出满足的笑容。过了一会,他开始自言自语,如果有年长一点的人看到这一幕,肯定会震惊,这个中年男人就是消失了二十年的“天煞”,而他眼前的墓,是他最爱的女人“凤舞”之墓。
二十年前的雪城,不,那时应该叫“血城”。这是一个每个人都为篮球而疯狂的城市,没有人会给你一切,你要达到目的,就得必须付出,泪、血、汗这三样东东西...…那时血城篮球“角逐赛”可谓是“秦失其鹿,天下共逐之”。在那个群雄争霸的年代,参赛队伍多达百支,期间涌现出一批又一批的篮球天才,那时血城大学的篮球队才刚刚组建两年,可是连续两年被横扫出局,球队被迫解散,球队其他人已经没有信心接着打下去,只剩下队长高天,他是血城大学球队的天才选手,得分和组织能力出众,可是双拳难敌四手。他也被迫脱下那身最爱的金黄色战服,球馆也被迫关上了大门。
故事就在这时开始了,六月,血城大学又到了一年一度的迎新活动,一位身材修长,身穿白色T恤,五官精致,留着一头漂移长发的男生出现在血城大学的校门口,他叫宫羚,血城大学大一新生,看着眼前的大学,内心泛起波澜。
宫羚从小生活在一个叫龙溪的乡村,从小他就跟外婆生活,因为他的爸妈在他一岁的时候出车祸去世了,所以他从小就特别懂事,每天帮外婆种花、除草、翻土……他第一次接触篮球,是六岁那年,外婆给他说了很多关于他爸爸的故事,他爸爸是一位篮球高手,获得过很多奖项,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拿过血城“角逐赛的冠军”。宫羚听了爸爸的故事,他也想成为爸爸那样的男人,也许,他只想帮爸爸完成心愿,可是外婆不让他学习打篮球,因为他的爸爸就是在输掉比赛后,借酒消愁,酒驾出车祸去世了,外婆不想让他走他爸爸的后路,不让他打篮球,只想让他安稳的念书。然而,宫羚没有放弃篮球,他背着外婆偷偷学习打篮球,也许正是因为他完美遗传了他爸爸的篮球基因,或许他天生就是为篮球而生的,只要是关于篮球,他看一眼就学会了,他经常背着外婆去球场看篮球比赛,经常模仿和偷偷练习篮球动作和步伐,每次弄的全身是伤回来,被外婆发现就狠狠的揍一顿,这样非但没有阻止他,反而激发他的斗志,坚定他学习打篮球的信念,他一定要为爸爸赢回“角逐赛”冠军奖杯。
时间如白驹,一晃十八年过去了,宫羚今年高中毕业,外婆希望他考入血城大学,其实外婆知道这么多年小羚一直在学习打篮球,而血城大学篮球队是最弱的,角逐赛连续两年被横扫出局,现在球队也解散了,为了让宫羚专心念书,她才选择让宫羚考入血城大学。或许,命运早就安排好了,宫羚一定会来到血城大学,而血城大学篮球队就是他的归宿。
来到血城大学后,宫羚分在男生寝室401,宿舍是四人寝,除了宫羚外,还有姚宇、宋飞扬和张志。姚宇来自市区,家庭条件好,喜欢吃各种美食,高中三年狂长了三十斤肉,擅长街头篮球,外号“灵活的鲨鱼”,也叫胖子,宋飞杨来自一个古镇,从小也喜欢打篮球,身材魁梧,身高接近两米,司职中锋,张志资料不祥,只知道出身神秘,平时不爱说话,每天早出晚归。
一个月眨眼而过,大家也相互熟悉,宫羚也知道校篮球馆已经关闭,想打球也只能在学校的室外球场打打球,宫羚跟胖子和宋飞杨每天下午都会去球场打球,他们三人球技出众,基本横扫整个球场,包括大二,大三的都打不过他们三人,这引起了一阵轰动,篮球队长高天本来已经准备毕业然后重新加入新的球队继续征战,可是,命运跟高天开了玩笑,给他送来了一份大礼,高天无意间看到了他们三人,在他们身上看到了希望,尤其是宫羚,突破速度奇快,三分精准,最重要的是步伐奇特,感觉跟魔影一样,其他两人人也各有特色。
这天,高天来到401,表明自己的身份,说出自己的来意,他想重组篮球队,希望他们三人加入篮球队。宫羚表示“自己不能去打比赛,因为那样外婆会知道,肯定会生气,外婆年纪大了,身体不好,他不想惹外婆生气。”胖子则以自己太胖,体力跟不上,不想拖累球队为借口,委婉的拒绝了高天的邀请,只有宋飞杨答应了加入篮球队,高天也看了张志,觉得他的眼神犀利,很是眼熟,但是想不起来在哪里见过,张志还是那样,沉默寡言,看了一眼高天,算是打了招呼!
高天没有放弃邀请宫羚和胖子,他跟宋飞杨商量了一下,决定先搞定胖子,宋飞杨想起胖子另外一个爱好,胖子喜欢跳街舞,喜欢跟人尬舞,尤其是漂亮的女生,高天一听,脑海浮现出一个人,舞蹈社社长洛影,如果有她出马,一定能搞定胖子,剩下来的就是搞定宫羚,只能慢慢来。
这天胖子正在寝室戴着耳麦跳舞,突然有人敲门,打开门一看一位身穿白色高腰衣,蓝色紧身牛仔裤,称托出她完美的身材,来者正是血城大学十大校花之一的“洛影”,胖子一看到她走进来,眼睛都直了,心跳破百,鼻血差点忍不住喷出来,他以为自己魅力无限,吸引了这么一位美女。
“你就是姚宇,听说你喜欢街舞,有兴趣来尬一场吗?不过,输了可得答应我一个条件,赢了,我答应你一个条件,”洛影靠着门说。胖子一听就来了兴趣,“真的,什么条件都可以,包括做我女朋友?”洛影露出一丝笑容,“只要你赢了我,我就答应你,”“一言为定”胖子露出狡黠的笑容说道,下午我在舞蹈室等你,说完落影就走了。
胖子半天没反应过来,捏了捏熟睡的宋飞杨的脸,“疼死了,胖子,”你干嘛,胖子把刚才发生的事跟他说了一遍,宋飞杨心里窃喜,自己跟队长的计划看来奏效了。
下午,宋飞杨陪胖子来到舞蹈室,洛影早已在这等候,她穿了黑色短裙,白色束腰衣,搭配上一双紫色的高跟鞋,把她的气质展现的完美无瑕,在她后面的是舞蹈社的成员,还有很多来看尬舞的人,高天也在其中,胖子率先先开口,“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洛影,舞蹈社社长,今年大二,你可以叫我学姐,可以开始了吗,小学弟?你先来还是我先来呢?”洛影笑着说道,胖子一脸猪哥样,口水差点流出来的说,“女士优先,你先来!”落影一个响指,音乐《shall we dance》前奏开始,落影也开始起舞,妙曼的舞姿,配合上爵士风格的快歌,宛如九天玄女随风起舞,让周围的人沉醉其中无法自拔,曲罢舞停,掌声雷动。
接下来轮到胖子,他给宋飞杨一个眼神,《Felt Like You》的音符开始跳动,胖子扭动他灵活的身体,随着音乐跳动,做出各种高难度的街舞动作,让落影刮目相看,滑步,太空步,身体的韧性都展现的玲离尽致,音乐停止,落影也鼓动手掌,投出赞许的目光,这场尬舞,太精彩了,最终观众投票,洛影胖子打成平局。
洛影对胖子说,“我的条件是希望你可以考虑一下加入篮球队,但是现在看来,这个条件我做不到了,你很强,小学弟。”
“学姐,你也不赖,至少在我学跳舞的这六年,你是第一个跟我打成平手的人,我可以答应你加入篮球队,不过你得跟我去一趟我家,怎么样?胖子认真说道。
“可以”洛影回答道。欢迎加入篮球队,姚宇,队长高天微笑着说,宋飞杨在旁边一脸贱笑。突然胖子便知道怎么回事。
“宋飞杨,你出卖我,你站住,小爷不打死你”胖子小跑着消失在舞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