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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林间巧遇

  早上醒来后,主仆二人沿着羊肠小路向前走。抬头看看,远处的山上有人工开凿的一处地方,想必就是矿场。但低头看脚下的路,还真是急不来。

  走着走着,遇到一个骑马的少年同行。这少年也无非是十五六岁的样子,身材有点微胖,皮肤白皙、个头高大。他一头棕色浓密的卷发,脸上有些雀斑,还伴着稚气。

  少年身上穿的干净漂亮的衬衣、豆绿色高腰裤子,鹅黄色的长袜还有一只漂亮的深蓝色皮鞋。但另一只脚受伤了,大概是骨折,绑着夹板,没有穿鞋。

  看他腰间佩剑,骑着一匹高大的战马,显然是骑士的打扮。可能因为脚上受伤的关系,他行进的速度非常慢,完全是任由马匹溜达,几乎和步行的加兰德一样的速度。所以在小路上二人肩并肩地走起来。

  “你好啊,野蛮人,你这是去哪里?”

  少年和颜悦色地打招呼。看他的举止非常有教养,脾气也很好,只是“野蛮人”这叫法……哎,一言难尽,这是对荒原部族的蔑称,透露着北方人骨子里的高傲,大概那少年根本无从察觉吧!

  加兰德听懂了大概,但也不确定,就问古温克。

  “嗯,这个傻瓜在和你问好呢。”丑八怪漫不经心地说。

  “你好。”加兰德试着用生疏的北方话回答。

  “你从哪来?”少年又问。

  “荒原。”这一句就是家乡话,对于家乡,只有家乡的语言可以描述。

  “哦,荒原——那一定是个美丽的地方。”

  少年赞叹道。当然这是客套话,他不见得明白荒原究竟是什么地方。

  二人并排走着,谁也走不快,还是很尴尬。少年又开口问道:“你来这里做什么?”

  “参观。”借着翻译,加兰德回答。

  “哦。但这里不适合看风景。山上是属于领主的矿场,他不允许闲杂人等进入。而且这个地方也不安全,山上时常有贼人出没。”

  “贼人?”加兰德好像学会了一个新词。

  “有些逃犯,还有流浪的人,慢慢聚集在这山林里,多年来形成了一个匪帮。他们专门打劫我们的货物,有时还绑架工人,向领主索要高额的赎金。”

  少年见加兰德不怎么讲话,就继续说道:“我看你是野蛮人的商人。你们都是成群结队来做买卖的。”

  “嗯。”加兰德随便回应了一句。

  “你的生意做得好吗?你什么都没带,想必全都换成钱了吧!我就说一个生意人带着钱乱走很不安全。”

  “你又是谁?”加兰德打断对方冗长的聊天,用生疏的北方话问。

  “我嘛?”他愉快地介绍自己:“我叫做罗尔。是一名见习。”

  “见习?”这也完全是第一次听到的词儿。

  “骑士的见习!”少年兴奋地解释。“就是说,我正在学习如何成为一名骑士。有朝一日,我就会成为一名真正的骑士。”

  “哇!”加兰德听完非常敬佩。北方人的骑士,一定也像部族的勇士那样受人尊敬。难怪这少年如此有教养,一定是个富贵的人家出身。

  “我目前还是见习,我同时也是老师的侍从。我也是跟随老师一起上山的。”

  少年讲起话来没完没了的。

  “加兰德。”

  “你好,野蛮人。嗯,什么来着,加兰德?”

  “嗯。你好,罗尔。”

  又走了一阵,古温克说要拉屎。终于有借口摆脱这位热情的少年了,主仆二人离开路面,往树林深处走了一段。古温克这家伙非要找个平整又漂亮的地方拉屎,唠叨起来不胜其烦。二人继续朝树林里面走,可是走着走着,竟然听到不远处有打斗的声音!

  加兰德扔下古温克,循声走过去。悄悄地蹲下身,只见树林间一片小小的空地上,一个人正在跟三个人对打!

  瞧那一个人,是个老者。纯白的山羊胡子,鼻子下面还有两条高高翘起的髭须,也是纯白色的。看他年纪有五十上下,圆瞪着眼睛,尖鼻头薄嘴唇,颇有几分尖酸刻薄。

  他身型十分精瘦,再看他的穿着,也是鲜艳夺目。头上戴了有羽毛装饰的夸张帽子,身上穿着肩膀宽阔的条纹外套,是紫色和鹅黄色相间的款式。下身豆绿色的贴身长裤,配了系着蝴蝶结的蓬蓬袜,跟一双尖头皮鞋。

  这一身花里胡哨的打扮,风格跟前面那位少年颇为类似。想他定然也是个非富即贵的老人家。

  少年惊讶地发现,那老人家手拿亮银色镶嵌金边的骑士剑,袍子下面穿着锁子铠甲。他傲慢地挥舞,招式优雅从容,非常讲究,简直如舞蹈一般。

  “莫非他也是骑士?”

  可是毕竟是一位老人家了,行动有点吃力。

  对面三个人哪管他这些!他们叫嚷着一起冲上来,尽管姿态不好看,可是人多啊,三打一占着绝对的优势。

  看那三个人,脸上脏兮兮,头发乱哄哄,衣服上缝缝补补,也没有款式可言。他们手上拿的兵器,是砍刀、斧子和大棒,兵器上锈迹斑斑满是缺口,哪有什么讲究。

  “他们龇牙咧嘴,凶狠异常,再配上歪瓜裂枣的样貌,各种刀疤在一起,这三个会是好人么?他们就是所谓的贼人咯!”少年寻思道。

  那老人家一个对付他们三个,前一分钟还从容不迫,但很快就招架不住了。眼看三个人围成一个小圈,就要把老头打死。

  加兰德看到这些人行凶,立即就想帮忙。这次进城没有携带任何兵器,全都是为了顺利通关。空着手怎么打呢!

  一摸腰间,他突然想起来了。

  “谁说没带兵器,这么好的兵器我不是一直带在身上么!”

  从阿赞那里没收的布鲁头,一直都没有还给她。当作护身符挂在腰间。别看它只是个小小的黄铜挂件,打出去威力可不小呢!

  “给你们北方的傻瓜见识见识我的本事!”

  加兰德解下腰带,扯了二尺长的布条。拴住布鲁头,一件趁手的兵器就有了。

  他悄悄地靠近那几个人,挑选合适的角度和距离。

  “看我把他头都打穿了……”

  正好那边三个人都没有注意到他,加兰德抡起手臂一甩——正中目标!

  只见其中一个贼人“哎哟”了一声,捂着脑袋蹲下来。等觉出疼痛,血已经飚出来来。那个人满头都是血,疼得直打滚。

  “什么人!”

  另两个人一起转头,发现了前来帮忙的少年。

  加兰德微微一笑。

  “是我打的,疼吗?”

  那个受伤的家伙怒火中烧,大声喝道:“你是什么人,老子的闲事也敢来管!”

  说罢举着砍刀朝加兰德走过来。加兰德也不客气,顺手送他一击,又打中这人的脑袋。这下他满脸都是血,扔下刀双手捂着脑袋叫唤。

  那边的老头本来已经摔倒,这会看准了时机,从背后一击贼人,又刺中一人的小腿。那人也惨叫一声。战局顷刻间发生了变化,贼人的人数优势不再。就在此时,又听到远处树林里有人大声喊着:“兄弟们快一点,我找到老爷啦!”

  “糟了,有士兵来了!”匪徒们一听怕了,撒腿就跑,不一会就消失在密林中。

  看到他们跑远,加兰德才忍不住笑出来。

  “笨蛋,哪来的士兵啊,分明就是古温克那家伙,晃着胸前的马玲在那里叫嚷。”

  这个狡猾的家伙,真不是第一次玩虚张声势的伎俩。他自己就是个贼溜溜的家伙,肯定比任何人都清楚“做贼心虚”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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