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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骑士的恋人 其三 金发恶棍

  帕兰卡斯堡现在的主人,叫做拉莫尔,是家中长兄,时年36岁。论相貌,这人生得方面阔口,胡子头发都翘着,一副英雄气概,性格也爽快。他也是那种从小肩挑重担的孩子,家里家外一把能手。素来被人称作帕兰卡斯的猛虎。

  这一天猛虎先生带着他最要好的两位骑士在街市上闲逛,是艾格纳和克莱蒙德。年轻时候的艾格纳就是性如烈火的家伙,一头红头发红胡子,喜欢穿绿色的爆裂衫。

  这三位意气相投,是关系要好的铁三角。有什么事都会一起出动。

  “我们今天出来逛街,也是非常重要的任务。”领主老爷在马上郑重宣布,“当然是为了骑士长克莱蒙德的安全着想。我担心舍妹今天要测验他全副武装战斗四小时。为了他的狗命,还是喊他出来溜溜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艾格纳毫不掩饰自己的鄙夷之情,在街上放声大笑,把路过的人都吓跑了。

  “切,多大点事儿!一天一圈这是常规训练的量。我天天都能跑。一天三圈都没问题。”

  克莱蒙德毫不在乎,就跟没事一样。他的老腰可不太争气,暗地里一直酸疼。腿也异常酸疼,今天早上跨上马的时候简直生不如死。

  “何况,她今天已经做完关于我的观察工作了。”

  “哈?此话怎讲?”

  “早上的时候,她带着仆人去食堂围观了我的早餐,记录了饭量。”

  “哈哈哈!”那二人一番大笑之后,又对视浅笑,表情颇有些猥琐。

  “诶,哥们。我觉得舍妹是不是……看上你了?”

  “怎么可能!”克莱蒙德嗤之以鼻。

  那两个人还是窃笑不止。

  “有病吧你们!有意思么?”看他们那样惹人生气,骑士长又改口问:“好吧,既然她看上我了,你把妹妹嫁给我吧。”

  “门都没有!”

  “切!”

  谁也不会认为这是一段感情。他们都拿这段事情当做笑料嘲讽克莱蒙德。走了一会,大家看到街上围了一圈人。

  “这是怎么了?”拉莫尔皱起眉头。

  身为一城之主的他,格外关心城中的大小事情。三人缓步走到人群外面。因为坐在马上,看得也清楚。人群之中两个仗剑的人互相争执,一人身上还有血污。人群在围观决斗。

  眯着眼睛一看,领主老爷轻声问左右:“那个瘦弱小笨蛋不是艾克马家的儿子么?”

  克莱蒙德点点头。

  那位衣衫不整,一只手臂冒着血,脸上都是冷汗的家伙,是城中一家富户不成器的儿子,出了名的不学无术,成天混迹于各种酒馆夜店,靠着零花钱养了群流氓,到哪都是横行霸道。

  “教训了他无数次,每次遇上了,这家伙就一秒认怂,说什么都答应。嘴贱,脸皮还厚,什么溜须拍马的话都说得出来,跪地求饶的样子像没了爹娘一样的。我都拿他没办法。”领主低声抱怨。

  “这个家伙,当面一套背地一套,变脸比换衣服都快。”克莱蒙德也是深有体会,“挨打的时候哭得可惨了,一回家立即又变回去,从没见他改正过。”

  “可是那个人又是谁?”

  大家看看,谁也不认识。埃塞斯这么小,任何一个有点头脸的人大家都互相认识。那个人谁也没见过,想必是外面来的。看他长得又高又壮,还颇有几分俊美,应该来头不小吧。

  只见那人清瘦的脸颊、高傲自恃的面容,一双蓝眼睛,披肩的金色长发。穿得挺漂亮,绣花长袍,里面是蕾丝边的衬衫。外面罩着修身的锁子软甲,身上还配了几件造型拉风的白铠甲片。

  看他也没什么行李,就背了个简单的皮包。手里握着一柄长剑。剑刃上还带着血呢。

  “外面来的家伙?穿这么时髦,没准是首都那边来的。”

  “穿得挺拉风,怎么一来就惹事?还一个人惹了这么一大群家伙?”

  三个人一边看一边嘀咕。

  而那争执的二人,状态非常焦灼。叫做艾克马的坏小子带了十来个家臣,都是跟他一路货色,年纪轻轻不学无术的混混。

  “兄弟们一起上,干掉那个外来的!”

  “哟,你这是单挑不过就打群架的意思?”金发剑客甩掉长剑上的血,款款走过来。

  那些酒囊饭袋哪里敢动手。他们身上带的家伙都是充样子的,自己没用过几回,哪里敢和仗剑独行的剑客动手。一群人围着一个胡乱笔划,装出来的气势就是没人上前。

  金发剑客的长剑一指,离着最近的一个家臣就吓得往后退。

  “我说你们,这样可不成体统。要不我给你们找个道儿吧。”金发剑客笑嘻嘻地说。

  “你、你什么意思?”

  “帝国律例,凡双方荣誉决斗,至少要有三名绅士一旁见证。我们这样街头斗殴可是犯法的,非得有你们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看着才行。”

  那金发的剑客早就把目光锁定在三位骑马的朋友身上。

  “诶,我看那边三位相貌不俗,一定是本地的乡绅。不知你们能否赏脸观摩,为我们的荣耀决斗作证呢?”

  拉莫尔听罢,反问道:“这位朋友,我倒要问问看,你与艾克马什么过节,至于当街决斗么!”

  “过节?哦,是这样的……”

  金发的剑客正要开口,哪知道那个不成器的艾克马先哭唧唧地跑过来。

  “领主老爷!冤枉啊!您可得给小民做主啊!”

  拉莫尔一听只觉得好笑。

  “你这么个欺男霸女的家伙也有喊冤枉的一天?再说你们这么多人呢,怎么可能被他一个人欺负?要我说,是恶人先告状吧!”

  “大人!小民今天是真的冤。方才吃饭的时候,我就觉得他长得挺好看多看了一眼。哪知道他一剑抡过来当场把我这胳膊砍得皮开肉绽。您看啊,都没来得及去看医生呢!”

  可怜的家伙身上都是血。领主老爷只觉得他活该懒得去关心。拉莫尔一边笑一边问那个陌生人。

  “真的吗?”

  “真的。”金发剑客说完,又瞪了艾克马一眼,“看你妈看,长得漂亮你没见过啊?”

  艾克马就像条件反射一样立即缩起身子,吓得浑身发抖。

  “天呐,刚才也是这样说的!”

  拉莫尔笑着摇头。

  “真是恶人自有恶人磨……能让你吓成这样,我这辈子头一次见了。”

  拉莫尔沉吟片刻,“这位小兄弟,你不是本地人。敢问姓甚名谁,哪地方来的?”

  “我叫做卡拉西斯,从帝国来的。人称——金发的恶棍。”

  “呵!有这么自称的,今天我见了新鲜了……”克莱蒙德心里一阵佩服。

  “你是贵族吗?”拉莫尔谨慎地问。

  “头衔不过是祖传的一张废纸,对我而言毫无意义。”

  领主点点头。他挺欣赏有本事的年轻人,只是不晓得这位金发剑客有没有他显摆的那么厉害。于是又开口说道:

  “我同意你们在此进行荣誉决斗。我、以及我的两位骑士,都是见证人。无论你们刚才什么过节,胜负定输赢。”

  艾克马很委屈:“老爷,您看看我都被他无故伤成这样了,还怎么决斗啊?”

  “你那么多家臣,找人代替也行。”

  “你们谁替我上?重重有赏!”

  艾克马把话放出去,家臣们却有点犹豫。

  “你们咋都这么怂?白养你们这些蠢货了!”

  “大哥,要不咱俩?”有二人跃跃欲试。

  “欸,这不行!”领主老爷发话道,“决斗都是单挑,哪有二打一的。”

  两个家臣说不出理来。卡拉西斯却来劲了,笑呵呵说:“没关系,多多益善,来几个都没关系。”

  “你、你说的哦!”艾克马一听就跳起来,又点指了几名家臣,一共五个人站出来。“你们全都给我上!”

  “哼哼,一个人单挑五个?我们可是胜券在握……”家臣们站在一块儿,就有了底气。

  “黄毛小子,你完蛋了。荣誉决斗,今天把你打死打残都不用负责!”艾克马更是得意。

  “帝国的剑客,这样你接受吗?”领主又问。

  卡拉西斯优雅地挥舞长剑向领主致敬,示意决斗即刻开始。

  他用的那柄剑有些特别,是双手长剑。剑身优雅颀长,比寻常的骑士剑都长了一截。冷兵器一寸长一寸强固然是常识,但长兵器需要更加高超的冶炼工艺,弄不好容易断。看这长剑轻盈纤细,就怕不禁敲。

  那五个家臣各拿刀剑一口气冲上来。

  卡拉西斯眯起眼睛。待他们冲到自己近前才出手。

  一瞬间剑光如电。就见着一个人惨叫一声,一道鲜血喷涌着溅出来。

  围观一个倒霉蛋被喷得浑身是血。众人恍惚间看见个什么东西飞出来,仔细一瞅。

  “是胳膊!那人胳膊断了!”

  再看家臣之中已经有一人断了手臂栽倒一旁,哭喊不停。

  众人都来不及为这一招啧啧称奇,又看着卡拉西斯连着第二剑劈下去,另一个人半边脸没了。

  “这什么路数!”克莱蒙德在一旁看得大吃一惊。

  “怎么,你懂?”领主问。

  “启禀老爷,根本不懂。没见过这么用剑的。”

  卡拉西斯只是笑,得意洋洋像是在玩闹。顺势又一剑挡住敌人的进攻而后反手一击,打断了那人手指不说,根本就没有收招的意思,高歌猛进继续击打,一剑刺进那人怀里——每一招下的都是死手。

  克莱蒙德看得倒吸一口冷气。

  “这些流氓混混也是城里居民,平日抬头不见低头见,我教训一两次也不会下这么狠的手。”

  “遇见我,你们可是要去森罗殿报到了——”金发恶棍大声喊道。

  又一个人冲过来,也不知金发剑客怎么用的那柄长剑,就愣是把对方手里的剑绕到自己这边,横扫一记那人握着剑的双手飞出去。再一剑劈头盖脑干脆取了他狗命。

  还剩个倒霉蛋吓尿了,卡拉西斯却是越战越勇,跳起来一脚踹倒那个人,踩着狗头一剑割断喉咙。

  他动作行云流水一般,一气呵成看不出破绽。都打完了,围观的人还没看完呢!众人嘀嘀咕咕,话多的人叙述着方才恍惚之间的战斗。此时,只见着满地的鲜血、一片狼藉。没死掉的人在悲惨地嚎叫。

  卡拉西斯若无其事,倒是对衣襟上沾的血渍皱起眉头。

  “可惜我这一身新衣裳了。”

  他这人长得俊美身材也好,看他打剑真是享受。而且看他动作迅猛非常老道,应该是精通剑术之人,再看这两下又从容不迫,纯粹是随性而起,根本没什么套路把式。

  那三位作证的人士无不暗自赞叹,好漂亮的身手!

  艾克马的家臣们哪还有心思再打,有的都开溜了。艾克马气得暴跳如雷,喝令所有的人不许跑,立即冲上去干掉这个金发的恶棍。卡拉西斯没等他们冲过来,自己举着剑一路小跑冲到一群人身后。

  家臣们有点懵,根本就没看清怎么回事。再瞅瞅,艾克马不动了。

  卡拉西斯低眉侧目,转身抽剑,特意避开溅出来的鲜血。那艾克马颤抖着躺下,喉咙上一处两寸宽的口子汩汩冒着热血,双手捂着也止不住。他嘴里也全都是血,话都说不出了。

  “哎呀!大少爷!这!这!”家臣们惊呼着,乱作一团。

  卡拉西斯一点怜悯之情都没有,嘻嘻哈哈地挨个收拾那些胆敢靠近艾克马的家臣。一剑一个杀的横尸遍地。剩下几个活的不敢收尸了,吓得爬走。他一个人举着剑大笑。

  拉莫尔小声嘀咕着:“这人武艺挺好,怎么看起来有点疯疯癫癫的?该不会脑子有问题吧?”

  “鬼知道。我也觉得他不太正常。”

  “领主老爷——”卡拉西斯突然一转身,两下甩掉长剑上的鲜血,鞠躬施礼,优雅地说:“荣誉决斗,生死有命。在您和两位骑士的见证下决斗胜负已分,打死打伤概不负责。”

  “行吧。”拉莫尔无话可说,但是总觉得哪里不妥。想了想,领主老爷又问道。

  “卡拉西斯,你从帝国来,这是要去哪呢?”

  “我就随便走走,一直走而已。”

  拉莫尔点点头,心想:“难怪前一段时间邻国有恶棍出没的传言,八成就是你这家伙在随便走走吧!”他又对左右说,“此人武艺了得,但是又难以预测。不要放他到处乱走比较好。”二人点头。

  于是领主大声说道:“卡拉西斯,再往前走,就没有城池了。出了帝国治外,只有荒原和野蛮人。你的旅行到此为止,何不来我城堡里坐坐?”

  “没兴趣。”卡拉西斯一点面子也不给,扭头就走。

  “拦住他!”拉莫尔对克莱蒙德下令。

  骑士长也认为此人太过危险,当即策马追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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