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军点兵完毕,快进城了,娴歌也回了自己府宅。此生不见,或许便是两人最好的结局。他或许早已忘却,只是她忘不掉,放不下罢了······
“姑娘,快进屋暖和暖和吧,这雪停了,太阳出来了,就开始冷了。”嬷嬷见娴歌从外边回来了,发丝间还带着些许雪粒,嘴角酒窝浅浅,“姑娘今日穿得真好看,大红色真衬姑娘气色,平日里总喜欢穿素白的衣裳,如今换上这红鹤氅,着实与这雪相配。”
“嬷嬷,待会将昨日说好的东西备好,我今日回外婆家。”娴歌边说边进屋了,脚下步伐轻盈,“备马车时在里边放上枕头褥子,昨晚是没睡好,在马车上休息会。”
晚秋迎来了初雪,今早的雪并不大,待日上三竿时便不见雪的踪影。从金陵城回外婆家的路程不短也不长,约莫半个时辰。娴歌的马车较寻常的马车略微宽敞些,时常备着枕头褥子,外出疲乏时便可休息。
冬月的乡里是一派丰收过后的喜悦。外婆家里养着犬畜,娴歌的马车刚到路口,家里的黄犬便蹦跳着出来迎接主人回来了。娴歌也醒了,理了理略微松散的发髻便下了马车。
“外婆,我回来了。”
外婆此时正在院中晒太阳,手里是正在择的菜叶子,“回来啦,你想吃什么,外婆给你做。你外公今早杀了只鸡,正好炖汤。”外婆见娴歌回来,很是欢喜。
“外婆,我想吃腊肉。”娴歌搂着外婆的脖子,一如儿时。
院中是几只刚孵出的雏鸡,明黄色,毛绒绒的。今年初秋出生的小黄犬正在撵着雏鸡跑,好不欢乐惬意。
饭桌上,菌菇炖母鸡、农家小炒腊肉、炒三鲜······丰盛极了,都是娴歌喜欢的。
“娴歌啊,这些都是你喜欢的,你现在在金陵,也不能日日归家,你要想吃什么,就回来吃,不然外婆就给你送过去。”外婆不停地往娴歌碗中夹菜。
“谢谢外婆。”娴歌许久未吃过外婆的手艺了。宫里的御厨、逸仙楼的厨子手艺自然是极好的,但总少了些许味道,可能就是家里独一份的温暖吧。
“娴歌啊,你听说了吗?瑶瑶她上个月生了个小闺女,粉雕玉琢的,很是惹人怜爱。”
“听说了,前些日子还跟姜南哥和程励哥吃了饭。”
“你从小跟瑶瑶一同长大,她如今都得了三千金了,你还没个人照顾。”
“外婆,这事得随缘,您看我现在这样也挺好的不是?”娴歌给外婆夹了块腊肉。
“回到家也没个人点灯等你,这算好啊?”
“怎么会,府宅里有丫鬟小子,怎会无人点灯?难不成要等张三公子,李四少爷来点灯啊?”
前些年还好,自从姜瑶嫁给程励并且三年抱三后,每次回家,催婚是外婆的必定戏码。娴歌也不是不想嫁,奈何喜欢不上这些个公子少爷啊。还喜欢某人是不错,但是也不是非他不可,只是喜欢不上别人,对,只是还没有喜欢上别人······
娴歌自凤娘擢选后,在金陵城任职至今五年有余了。自从在金陵城购置了宅子后,娴歌便几次想把外公外婆以及父亲母亲接到金陵城来一同生活,但外公外婆都是庄稼人,离不开田地。不是为了糊口,而是放不下自家田地,不愿看其荒芜。所幸,一年中,还是有三两回会去金陵城小住一段日子的。
娴歌每次回家,也会带着近期的新奇实用的物件回去。老人家不愁吃穿,不过图个天伦之乐。
在乡下闲适地呆了一日后,翌日清晨,娴歌便回金陵城了。半个多时辰的车程,这会赶回去,不会延误当值点卯。
生活中的一切,当慢下来的时候,一切似乎都是美好的。比如楼外的蒹葭,再如今晚的月亮。但此刻,需要启程了。
皇家的宴会总是盛大且宏伟的。秋猎事宜繁杂,而娴歌作为凤娘,主司服饰。涉及王公贵族上上下下的骑射服装,经过织造局月余的努力,秋猎事宜已经接近尾声了。
点卯完毕后,便是各司局领事开小会,吩咐事宜。
“这一个多月来大家都辛苦了。待会将各宫的服饰送去,贵人们若无修改的意见。大家便能休沐两日,调整状态了。”娴歌照上头总局的文书安排着。
“领事大人,此次秋猎咱们织造局的随行名单定下来吗?”一名小绣娘问道。
“照旧,若是大家无事,就不改动了。秋猎随行人员三日后启程。”
凤娘的最高职位便是织造局领事了,五年努力加天分,娴歌做到了。若是换了其他人,或许有这能力,可不过二十,便辞官嫁人生子了。娴歌今日之成就,成也此,败也在此。在那个朝代,娴歌是一个不同于常人的存在,或许在几千年以后,娴歌会是无数姑娘的常态。
淮南王府内,一盘盘逸仙楼送过来的佳肴被送上了餐桌。
“小羽,离家四年,像这逸仙楼的餐食了吧。多吃些,王爷知道你爱吃,逸仙楼今日歇业,让厨子来王府做膳食。”淮南王妃公翎不断地给弟弟公羽夹菜,菜碟已经堆得小山般高了。
在百姓眼中,公羽是开疆拓土,封狼居胥的大将军;在淮南王妃公翎眼中,公羽只是她离家四载,在外打仗的阿弟。
“谢谢阿姐,确实想了这逸仙楼的肴馔许久了。”
“听你姐夫说,圣上有意封你为骠骑将军,过几日秋猎你可参加?”
淮南王是当今圣上胞弟,兄弟俩关系极好。但,伴君如伴虎,此间斡旋之事大都不为人知。
“当然要去,秋猎乃皇家大事,也是我朝国民安乐的体现。自是要参加的。”
“也是。你刚回朝,却是要多去参加这些盛事场合。行军多年,可有中意的姑娘?秋猎盛大,王公贵女大都出席。”
公羽正吃着虾仁,没怎么听,回了个嗯,过了许久才反应过来,“阿姐,你说什么呢。打仗呢,都是刀枪剑戟,哪有姑娘。秋猎不就为了骑射吗?阿姐,你变了啊,变得跟母亲一样了。”
公羽啊,怪不得都说你心大。带兵打仗你是丝毫不含糊。生活中真的是一个憨憨。一个阳光开朗且俊美的憨憨。
“你年纪也不小了,你的同窗大都也投身行伍,几乎都娶妻生子了。程家那小子,上月都抱上第三个千金了。母亲和我啊,是说你不是,不说你也不是。”公翎看着自家的憨憨弟弟,不禁摇头叹息,“你若是有心仪的姑娘,又舍不下脸面,阿姐替你说去?“
各位看官请看,不论是身居高位的能干女官,还是封狼居胥的大将军。到了年龄未嫁娶,都会被家人唠叨。孩子大了,就得有个依靠,相互扶持,携手与共。这不就是几千年流传下来的吗?
翌日逸仙楼二楼雅间,昔日同窗,今日朝中同僚在此小聚。
“大将军回朝,我等是不是该敬大将军一杯啊。”程励带头,姜南等人附和道。
“你们也来这套。大家一起喝。”
酒过三巡,桌上各人从在朝为官聊到昔日同窗趣事,从小家聊到家国······
“程励,听说你上个月又添了一千金。你这速度够快的啊。”
“哪比得上兄弟升迁的速度啊。哥几个都还是小官。羽哥已经是大将军了。”程励倒了杯酒,自顾自地喝着,“我家三个姑娘,哭闹起来,头都快炸了。”
“你听他胡说,前几日办满月宴,哥几个想抱抱都不让。”姜南拆穿道,“羽哥,咱们哥几个都成家了,就差您了。怎么样啊,有相中的姑娘了吗?”
“没呢,你给介绍介绍。”
“凭你这姿色,姑娘们不得上赶着啊,是不是啊。”
大家又喝了些许酒,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哥几个前后都回去了。程励也被姜瑶谴人叫回去带孩子了。
“兄弟,如今赫赫战功,可以跟之前中意的那姑娘提亲了吧。”姜南和公羽各自拿着一壶酒,碰杯,干杯。
“哪有,人家几年前就嫁人了。我这离家多载,哪能让人家等着啊。遇到合适的自然就嫁了呗。”那个他曾喜欢的姑娘,在他准备第二次参加武举的时候就嫁人了。那时的公羽,陷落于落榜的低谷中,又怎好误佳人?那份少年的喜欢,最终没有言明。
“这么多年就没再遇到喜欢的?”(姜南)
“这几年光顾着打仗了,还真没有在这些事花过心思。”公羽自顾自地笑了笑,喝了口酒。
“过几日秋猎,兄弟几个比一场?”(姜南)
“比就比,谁怕谁。”(公羽)
“程励这家伙不知道会不会缺席啊。”
“缺席就让他在逸仙楼请吃饭。”
朋友间最好的相处状态,不就是搁置了好久都话题,提起来就能聊。好久之前问的问题,过了许久回答都没事。友谊万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