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漠内心发笑,他堂堂大将军的儿子,竟然要到别人家做仆人,传扬出去岂不让人笑掉大牙。但是,他答应了,他成心要成为别人的笑柄,要让那位高高在上的大将军丢脸。
夜已深了,秋漠全身发抖,想到这儿,他开始后悔。如果不是他偷偷溜出来,父亲不可能病倒,他就不会遇到林夕珑,也就不会再有今日之伤。他知道时间最是无情,任何事都无法挽回,虽然他明白这个道理,但他的心依旧会痛,悲痛到几近窒息,仿佛团团乌云阻在心口,挥之不去。
狠命地捶打着树干,只希望这一切都只是一场梦,等到梦醒了,一切都回到从前。他明白,这是在自欺欺人,但他多想欺骗一下自己,可是他清醒得很,清醒到几近残忍。
打累了,他瘫软在了地上,伤口又裂开了,浸湿了衣衫,他不去管,若是能这样死去,那才最好。
虽然他不愿意承认自己的脆弱,但他内心一直很脆弱,自幼失去了娘亲,只有祖母照顾,虽然平日里两个姑姑也会来看他,但那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父亲整日忙于战事,和他在一起的时间,用手指头都能数得过来。父亲是英雄,是国魂,但却绝对不是一个好父亲,因为父亲只记得国,却忘了家,每次回来,总是疲惫不堪,新伤又添。
长长叹了一口气,他不再悲痛,已经死过一次了,又何必太在意。父亲戎马一生,注定不是属于他一家的,而是属于整个梁国的,这就是他的使命。既然如此,那就让父亲好好休息休息吧,他实在太累了。
一阵风吹来,不觉打了个寒战,这时他才想起已经是秋季了,难怪夜里会有些凉。从地上爬起,他开始向一片树林走去,在那儿,有他的世外桃源。人总是要生存,三年前,他在那儿搭了一个茅屋,藏了几坛好酒,而现在,他实在是有些怀念那飘飘然的感觉了,因为他想忘却。
才刚刚走了几步,他就停了下来,不是因为没有力气,而是因为他发现了远处的光。虽然很微弱,但他知道是从哪儿发出的,他也知道是谁住在里面。
三年前,他做了林家的仆人,整日受林夕珑刁难。林家老爷林利森是个丝绸商,专门将丝绸贩卖到西域各国。为了保证货物的安全,林家养了不少身怀绝技的高手,平日里可以看家护院,运货时就是保镖,秋漠若敢惹这位林家六小姐不高兴,马上就会有人修理他。实际上秋漠也吃了不少苦头,虽然有位严父督促,他的拳脚功夫不弱,但毕竟双拳难敌四手,所以经常被收拾得爬不起来。
自从逐漠之战胜利,北狄人被赶向了更北的地方,西域小国也在梁国的友好出使下纷纷与之修好,前来朝贡。这对林利森来说是天大的好事,实际上,他就是靠这发的家。终于又要去西域了,这次,他带上了秋漠。
想到这儿,秋漠叹了口气,又望向了远处的灯光,在那里的,应该是珑儿跟项城吧。已经过去了两年,或许他们的孩子都会喊爹娘了,他心中一阵剧痛,倒在了地上。
苦苦等待两年,只为了实现当年的承诺,他不甘心如此,他就算是死,也要再见她一面,哪怕只是远远地望上一眼。血流不止,他的力气似乎也随着血液的流失而消逝了,但他不甘心就这样死去。
从地上爬起,又跌倒,再爬起,再跌倒,如此一步步地前进。明知道前方只会带给他更深的痛苦,可他还是义无反顾,尽管身心都在滴血,但他还是愿意去见这最后一眼。也许,他连这最后一眼都见不到了,他已感到全身的力气在游走,浑身软绵绵的,冷冰冰的,只有意识还在强撑,撑着这最后一丝力气。
林利森舒服地品着一盏香茗,透过淡淡的茶雾,冷冷地注视着地上的年轻人。一盆冷水过后,秋漠终于睁开了眼睛,但意识却还未清醒,只是本能地动了动,似乎在证明自己还是个活人。
林利森对手下人示意了一下,秋漠就像一条死狗一样被人拎了起来,反吊在房梁上。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死还是活。
“小漠,把珑儿交出来我就放了你。”林利森放下了茶杯,两眼直勾勾地盯着他。
秋漠闭上了眼,他的心在剧烈疼痛,与其在世间忍受煎熬,倒不如一了百了,他又何尝不想让珑儿留在自己身边,可他没这个本事。现在林利森向他要人,他又该向谁要人?项城吗?那样只会毁了更多的人。
林利森站起来走到了他面前,“之前我待你不薄,也有意将珑儿许配给你,你为何要勾结外人来害我?说!”
秋漠仍闭着眼,一动不动,即使他想说,也早已没了力气。何况,他根本就听不清林利森在说些什么,只觉头越来越重,思维也不受自己控制,终于,他完全失去了意识。
“爹,他晕过去了。”说话的是林夕珑的大哥,林枫。
林利森瞥了一眼秋漠,“救活他,只有他知道珑儿的下落。”
“是。”
林利森走了出来,秋风吹在脸上,有些发冷,他脚下一颤,差点摔在了地上。他本有七个孩子,四个儿子,三个女儿,可现在,却只剩下了两个,一个林枫,一个林夕珑。林枫懦弱多病,林夕珑又下落不明,让他这孤独老人如何能承受?
五个孩子相继殒命,他所有的依托都在长子林枫和六女儿林夕珑身上。对于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来说,他现在在乎的早已不是什么名和利,而是能看到儿孙承欢膝下,一家团圆。可对他来说,这似乎也成了奢望。
回到房中,林利森倒了杯茶,他现在已经不喝酒了。三年前,他带着四子林杨一起去乌孙国贩卖丝绸,成功避开了北狄人经常出没的区域,不胜欣喜。在大漠中,昼夜温差大得惊人,所以他们不仅带了货物,酒也带的不少,因为酒可以帮他们驱逐寒冷。当天晚上,他们开怀畅饮,庆祝自己闯过了鬼门关,只要过了这关,等待他们的就是发财的美梦。
可惜,美梦也是梦,终究不是现实。就在他们庆祝完毕,倒头便睡的时候,一群狼一样的骑兵已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不断地舔舐着嘴唇,仿佛正盯着一盘上好的美餐。随着远处帐篷里鼾声的响起,这群恶狼缓缓抽出了马刀,向帐篷扑去。
没有月光,也没有风,只有无尽的严寒和令人作呕的血腥味,林利森痴痴地看着林杨的尸体,没有流一滴眼泪,因为他知道,此刻不是流泪的时候。
“老爷。”
林利森站起来,望了望周围的尸体,“我们继续前进!”
“是!”
他们来的时候有二十七人,而现在,却只剩下了三个,林利森,项城和同是秋漠朋友的吴江行。项城这次伤得很重,是他拼死杀出了一个缺口,他们三个这才捡回了性命。林杨,则永远留在了大漠。
林利森永远也忘不了这一天,他永远也不会再去喝一滴酒。可是,茶太苦,让他实在难以下咽,他不禁又想喝酒了。但他不能,只能继续饮着杯中的茶水,一杯下肚,心中更加苦涩。虽然找到了秋漠,可珑儿的下落,他还是不知道,他已经失去了太多,他不想在晚年再失去一个女儿。
其实他看得出,珑儿很喜欢小漠,所以他才带小漠出关,一起去西域,为的就是历练他,可谁又知道,小漠这东西,实在是不配为人!这个叛徒畜生,千刀万剐了他也难消心头之恨!想到这儿,不禁攥紧了手中的茶杯,茶水泣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