烤肉固不可少,锅炖也别有风味。
这口锅直径15寸,厚0.1寸,净重7斤2两,乃是十八岁童男采用泥头车不锈钢板,以八磅大锤精心打造而成。
可以说是,相当好用。
把狼肉剁碎之后,加速葱姜蒜辣椒,以猛火爆炒,然后加水焖煮……
看着锅里的肉,豁耳鹿躲在小角落里瑟瑟发抖。野狼的凶悍让它记忆犹新,哪怕被剁成肉块了,依旧散发着让它心惊胆战的王者气息。
但比起野狼,这个在它眼中不肯吃草,还间歇性发癫的两脚兽更加凶猛。豁耳鹿觉得,自己还是把窝子搬出去比较好。
“豁耳鹿,你要来点吗?”秦川随意夹起一块狼肉丢到了豁耳鹿脚边。
然后他就看见豁耳鹿【噌】的站起来,两股战战,几欲先走。
不过豁耳鹿最终还是没有跑,而是低头嗅了嗅,又躺在了茅草堆上。
“真香。”秦川把狼肉送进嘴里,吧唧吧唧开始享用,“劲道,有嚼头,肌纤维宛如橡皮筋一样在口腔里面跳动。调皮,可爱,弹性十足……”
“唉,算了,半天嚼不烂,还是再煮煮吧。”
“这么难煮的狼肉,就应该把它交给美国【神炖局】去烹饪。”
等把狼肉炖到骨肉分离,他才开始大快朵颐起来,“要是有一瓶冰啤就爽了。”
冰啤是没有的,清冽的湖水山泉倒是可以管够。不过为了不拉肚子,秦川放弃了以水当酒的想法。
“看来酿酒也要提上日程了。”
哪怕只有一个人,这生活品质也要搞上去。不能因为流落荒野,就把自己活成了野人。
酒足饭饱,秦川半躺在树底下的竹床上用手轻柔自己的肚皮。
阳光正好,微风不燥。
朱大文人曾说过,酣眠固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
吃饱喝足睡够,秦川看着天色还早,便扛着长刀走了出去。
“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背心破~
你笑我,他笑我,沙滩裤也破~
南无阿弥陀佛,南无阿弥陀佛,
嘿~哪里有圈套哪有我……”
一路上疯疯癫癫,兴致来了就嚎上几句。在这大自然里他已经完全放飞自我,回归本性了。
回归自然不等于放弃理智,野狼解决了,但那群猴子还没搞定。
他之前在北边看到了印象中的荆棘树的影子。荆棘树并不是一种树,而是所有长着刺的灌木的统称。
在他的老家,村里人经常把荆棘树种在园子旁边,等长大之后,就不怕牛羊进去糟蹋蔬菜庄稼了。
这种树叶子拇指头那么大,呈椭圆形,枝丫上长满了针一样的细刺。只要1-2年就能长到2-3米那么高。
秦川要找的就是这种荆棘树苗。
这片山谷平原好几平方公里,他一个人根本种不完。只要有二十亩地,就足够他吃了。
这种荆棘树每年都会掉落种子,来年生根发芽,所以这地上倒是不缺少幼苗。他小心翼翼地拔了两大捆,绑好之后用棍子挑在肩上。
种树是一个长期工程,每天种上一排,迟早有一天能把整片土地都给围上。
野狼解决之后,只要他不作死往大山里跑,基本上就没有什么能够威胁到他生命安全的了。
但走在草地里他还是十分注意打草惊蛇,蛇类这种东西,基本上不会主动攻击人。而那些马蜂毒虫,棍子开路基本也没事。
前提是,不要捅到马蜂窝。
接近傍晚,山谷里的风变得大了起来。基本上是风吹草低见牛羊了。
不过牛羊他没见到,倒是看见了一抹金黄随着风儿上下起伏。
“稻穗?!”秦川脚步靠了过去。
稻穗生长的地方,正是当初他发现泥头车的地方。地面上还残留着泥头车留下的油污,以及车轮印。
这些稻穗就生长在轮子印轧过的泥土里。旁边还有几棵黄豆,不过豆荚已经炸裂了。饱满的豆子都掉到了地上。
“真是老天有眼,以后可以吃上大米饭了。”秦川把稻穗上的谷粒揪下来,仿佛捧着什么宝贝,生怕丢了一颗。
之前还想着以后要吃不上饭了,没想到老天这就给他送来了。稻穗总共有小半斤这样,统统被他装进了口袋里。
揪完稻穗,他又低头把地上的豆子一颗颗捡了起来。这都是一些常见的东西,但在这个荒凉的山谷里可都是宝贝。
沙滩裤虽然破,但口袋他一直有好好保护。
“大收获啊。”沙滩裤两个口袋装的满满都是,走起路来就像公猪后面吊着的那两坨大铃铛,左摇右甩。
“又是收获满满的一天,看来老天为了让我安心在这里开荒种地,真是费尽了心思。”
回来的路上他大概明白这些稻穗和豆子是怎么来的了。
泥头车平时跑的都是山里和农村,而在农村和城镇的柏油路上,经常有农民把收回来的稻子放在路上晾晒。
泥头车经过的时候,车轮轧到了上面,轮子的泥巴和夹缝里粘上了这些谷粒和豆子。最终跟着车子一起来到这个世界,生根发芽。
不管是什么原因,最后的结果是他所喜闻乐见的。有了这些新的种子,不久的将来,他就可以考虑一下酿酒了。
从一开始的沮丧,到现在的期待。看着山谷一天天的变化,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
“多么好的土地,不拿来种田真可惜了。”
几个月的时间,他已经用踏犁开垦出了将近十亩地。
还有湖边的竹楼,砍回来的木材和竹子晾了那么久,也是时候开始动工了。
“临湖别墅,度假竹楼,就问你羡不羡慕。”秦川乐呵呵的把口袋里的谷豆掏出来,“未来的日子,跟天边的夕阳一样美好。”
把谷豆保存好之后,他又去外面揪回来一把艾草捣碎。然后把汁液涂抹到豁耳鹿的伤口处。
“你也真是惨到家了。在族群里被鹿咬,离群索居被狼咬,还好遇到我,不然没谁管你……”
秦川一边涂药,一边在嘴里念念叨叨。反正这只傻鹿也听不懂,顶多用眼神表达一下不满。
给豁耳鹿涂完药,太阳已经差不多落下去了。借着微弱的余光,他开始了自己的武侠大业。自从决定练功夫之后,每天早晚都要来上一遍。
早上运动提神醒脑,晚上抻筋安神长寿。
为此,他还从蒙玉的行李箱中找到了一本瑜伽小册子,正好用于运动后的拉伸。
反正日子就是这么个日子,为了不让自己因为离群索居而疯掉,他总得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运动完,他在湖边洗了个澡才回来的。然后躺在洞里的竹床上,开始思索明天要完成的任务。
PS:本本已经拿去修了,修好之后应该能够多写点。手机打字实在是太慢,都快给我整出肌腱炎了。推荐收藏啊,嘤嘤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