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拂夜山
一早醒来,朗风舒展了一下酸疼的背骨,关节啪啪作响,她摸摸团团的小脑袋瓜,“团团,起床啦”,没有反应,朗风又捏了捏团团的胳膊,还是一动不动。朗风觉得不对,凑近看了看,只见小脸儿通红,便急忙把手伸到团团额头,烫得吓人,鼻子里呼的都是热气。
“我们不走了,团团病了,得请大夫。”朗风对正在收拾的高雁说。
高雁走到床前,轻柔地试了试团团两颊的温度,应道:“是,我去跟秦叔和席晨说一声,然后让掌柜的帮忙请大夫。”
秦叔和席晨本来也在收拾东西,听到后跟高雁一起来到楼下。
“什么?你们还要住这儿?”掌柜的非常吃惊,一直睁不开的双眼此时像被柱子撑开了。
“小孩儿生病了,得等病好了再走,不然路上又辛苦,要是越来越严重可怎么才好?你们这儿大夫在哪儿啊?我们想请个大夫。”席晨耐心地解释道。
秦叔和高雁站在后面,两人都不是多话的人,刚刚掌柜的确认了好几次他们是不是真的不走,两人都有些烦了,没见过这么赶客的。
“行行行,你们等着,我去找个大夫。”掌柜的不耐烦地应着,抬脚就离了店。
三人便出了客栈门,想买早点。
偌长的一条主街道,竟然没有一个摊子。
不仅没有早点铺子,行人也是寥寥无几,只有空中零星的几缕炊烟,宣告着村子里确实有人住。
三人有些发愣,没见过这种情况啊,又走回了客栈,掌柜的急匆匆往门口赶,后面跟着一个约莫五十岁左右的人,提着破旧的木箱,脚上趿着双草鞋,嘴里叼着根草茎,慢悠悠地晃。
掌柜的看到他们,向旁边一指,说:“这就是大夫,带他去吧。”
高雁狐疑地看了那人一眼,大夫出声了:“走吧姑娘,别看了,也别挑,整个村儿就我一个大夫。”
高雁将人领了上去,朗风让开床边的位置。
“哎哟可怜的乖乖哦。”大夫一声惊呼,迅速搭上脉,不多久,收回了手,打开他的木箱,“这是数日惊惧心神不稳,加上受凉,多症发作,来势汹汹,但是不打紧,我开点药,等她醒了后喝了,再睡踏实喽,吃好喽,立马活蹦乱跳。”
大夫从他的木箱里搜罗半天,捡出一点料,放到油纸上,又加另外一味料,手稳得很,如此包了三包,“一天煎一副,给小孩儿喝了,三副也差不多,”大夫将药递给高雁,又对朗风说道:“怎么养小孩儿这么不精心呢?这么好的娃娃,现在这么可怜。”
朗风愣了,不知如何反应,大夫已经麻溜地收拾好了东西,准备离开,走了两步,又回头对朗风和高雁说:“娃娃要是好了你们就快启程,石头村风水不好,娃娃还是少呆在这。”说罢,走了。
朗风又试了试团团的额头,还是烫,她看着那些被褥,心中有了计较。
掌柜的再次被高雁叫起来,不知道他怎么回事,晚上打瞌睡白天也打瞌睡,他双眼呆滞地看着高雁:“又怎么了?”
“你们这村子没有卖早饭的,你这客栈也不开火,我们怎么吃饭啊?”高雁理直气壮地问。
掌柜的恹恹吐出两个字:“等着。”
不一会儿,掌柜的拿来一个竹篓,往前台上一放,“自己做去吧,”随后又坐回他的老位置,这次倒没有继续打瞌睡,只是呆呆地看着门口空空的街道,也不知道在看什么。
篓子里有米,油,面条,调料,还有一些蔬菜和肉,高雁犯了难,随后她拿起竹篓,往后院走去,秦叔和席晨正在喂马,他们在院子角落里发现了一些稍微新鲜点的草料。高雁将竹篓往两人面前一放,“这就是我们今天的伙食,”然后看着两人。
秦叔疑惑:“你不会做饭吗?”
“当然不会。”高雁依然理直气壮。
“你不是从小跟着小姐吗?”
“是啊,我们照料小姐的衣食起居,但我们不做饭啊。”
秦叔顿了一下,想想又觉得很合理,圣女的贴身侍女确实不用干这个活儿,他把视线转向席晨,席晨忙摇着手,一脸无辜:“我也不会,我从小都是吃现成的。”
秦叔脸色僵硬了两秒,夜山的普通弟子居然不学做饭,这个规矩以后得改一改,他叹了口气,抱起竹篓朝厨房走去,高雁和席晨跟上。
后院里不时传来惊呼声,连掌柜的都惊动了,本想置之不理,但那声音不停,吵得人心烦,便踱步到后院。
到厨房门口,眼前像是秦叔的专属表演,他正在切莴笋丝,下刀如飞,让人目不暇接,切出的丝又薄又细又匀称,随后片鱼,秦叔像是武京最繁华的酒楼里资历最老的大厨,气定神闲,刀光缭乱,一片一片的鱼像透明的一般,席晨鼓起掌来。白米煮沸,加鱼片,清炒笋丝,热馒头,早饭齐活。
朗风坐在桌前,抬头问道:“秦叔这是你做的?”
秦叔正在用白布巾擦手,矜持地点了点头。
朗风不由失笑,这是一双拿剑的手,赶车的手,和做菜的手。
早饭用毕,朗风让大家把床单被褥之类的都拿下来洗了,既然要在这儿住几天,那这环境就不能忍受了。
团团睡得很熟,不需要人管,朗风也下楼来一起干活。
在水井旁边,朗风和秦叔一人拿了一个大棒槌,将织物锤得啪啪响,席晨不停地拿木桶打水,哗啦啦,水泻在木盆里,清透响亮,高雁在一旁煎药,一直看着火候,药的苦香漫透了整个客栈。
将这些洗完晾好,众人又对脏兮兮的地板看不上眼了,又开始拖地板,擦窗户、门框、桌椅,将房内整理干净后,秦叔又去打扫厨房,席晨提着水桶拿着抹布走向前台附近的饭桌,早上吃饭的时候他就注意到了,没来得及清理,这不晚上还得在这儿吃饭吗?
掌柜的姓刘,别人叫他刘老三,自从他接手这个客栈后,一两年了,没住过几波客人,就算住下的,第二日也是匆匆离开赶路,他日常就是发呆打瞌睡,生活像沼泽一样。
但今日,刘老三没有一刻是安静的,那几个客人做了饭吃饭,吃了饭洗衣服,洗了衣服拖地板,哐当哐当响个不停,这就算了,现在还跑到大厅来擦桌子,他的眼睛瞪视着走过来的年轻人,但可能因为眼睛太小,年轻人根本没注意到。
席晨擦了桌子,又觉得周围也很脏,继续打扫,直到刘老三的前台,“掌柜的我把这桌子也擦擦呗,”还没等刘老三回答,席晨已经上手了,还示意他把胳膊抬起来让地方,擦完到后院换水。刘老三的嘴还张着,他刚刚是想说“不用”的,但速度太慢了,又被咽了回去,桌面干干净净,还能倒映出人影,他有些恍神。
高雁端着药走进房间,团团已经醒了,正赖在朗风怀里哼哼唧唧,闻到药味,立马哭丧着脸,高雁拖了凳子到床边坐下,舀了一口药汤,吹了吹,递到团团嘴边:“团团来,快喝,喝了病就好了。”
朗风也在一旁说:“团团,病好了就能回家找爹爹了,乖啊。”
团团的小脸皱像小核桃一样,但还是张嘴一口一口地喝了,一滴不剩,团团终于仰天嚎出来:“太苦了太苦了!”
高燕拍了拍团团让她看自己,一脸神秘的笑,随后像变戏法一样变出一颗雪白的兔子糖。
“哇。”团团惊叹一声,马上把兔子糖放进嘴里,“好甜啊,”团团摇晃着脑袋,得意地做着鬼脸,还非要转头让朗风也看看自己的表情,二人不禁扑哧一笑。
晚饭时分,掌火落灯,席晨寻了新的细绳,浸到油里,点燃后整个客栈亮堂多了,摆菜上桌,朗风牵着团团下楼来,席晨揉了揉团团的脑袋:“小家伙真能睡啊。”
“我才没有睡到现在哩,到中午我就醒了。”团团奶声奶气地反驳。
阴影里刘老三的脸颊抖动了一下。
秦叔坐到桌边,可以开饭了,朗风对高雁说:“去把掌柜的请过来一起吃吧。”
高雁还未起身,团团听到了,一骨碌跳下凳子跑到前台那儿,对刘老三说:“伯伯,快来跟我们一块吃饭。”
刘老三看着团团,整个人有点迟钝,秦叔也说:“老乡,过来一块吃吧。”
团团直接拽着刘老三的袖子往桌旁拉,刘老三挣不脱,只好过来了。
团团快乐地跳回凳子上,夹了一块肉,“好好吃啊,比我爹做得好吃多了。”团团惊呼。
“是吗?你爹要是听到你这么说不会很伤心?”秦叔笑着说。
“我爹早就知道,但他说,他是故意的,他怕我吃成小猪崽儿。”
众人哄堂大笑,刘老三也跟着无声地笑。
笑声传到空荡的街道上,缭绕盘旋,石头村已经很久没有笑声了,有些人好奇地出来看,惊讶地发现连烛火都这么明亮,他们在客栈门口,想靠近却又怕笑声灼伤,朗风将徘徊的影子尽收眼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