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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一口老血

  李文秀牵着白马一步一步地朝着中原走,白马已经老了,只能慢慢地走,虽然很慢但终是能回到中原。

  如果你深深爱着的人,却深深的爱上了别人,有什么法子?

  没有法子,只能用时间来淡忘,远离那个伤心之地,直到遇上一个,他对你好你对他也不错的人。因为初恋往往是没有结果的,而忘记一段感情最好的方法就是开始另一段感情。

  李文秀女扮男装一身青衣,马背上放着流星锤,牵着白马吹着微风淋着毛毛细雨走在江南乡间小路上,感受着与草原大漠完全不一样地风光。张开双手拥抱着春天,心里默默想到:“江南的风温暖而又柔和,江南的春雨朦胧、飘渺、细密湿润,江南如画,这里的确很美很美,怪不得计爷爷如此怀念。”

  清晨烟雨蒙蒙,路上行人欲断魂,今天又到了拜祭祖先清明时分。一人一马来到了计爷爷心心念念那个小镇,买上蜡烛烧纸,顾了两个石匠,她要为计爷爷父亲母亲三人立个碑,从此这里就是她的根。

  出了小镇,随着零散地人流一路前行,迎面一道熟悉的面孔落入眼中,闭上眼睛轻摇脑袋再次睁眼看去两人已经擦肩而过,转身望去那道背影确实熟悉无比自己刚才并不是眼花,李文秀喊一声:“计爷爷!”。

  松开马缰急走几步欲用手轻拍那人后肩,那人身影一晃自己既然拍了个空,心头暗想:“好俊的身法!”

  那人转过头来很是温和的说道:“姑娘,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这个人书生打扮,面相与记爷爷马家俊有着八九分相似,但是她确定他不是记爷爷,因为这个人比马家俊要年轻许多,俊秀很多,就连说话都是那么温和。

  李文秀将留在半空的右手尴尬地收回,很是不好意思的说句:“对不起,我认错人了!。”

  那青年摇摇头面露微笑声音依旧很是轻柔:“天下之大无奇不有,相似之人何其之多,姑娘认错人也在所难免!”说罢看一眼路边白马转身就走,隐隐可以听到他低声嘀咕:“好彪悍的武器!”

  在荒山中找一处无主之地,立了两块石碑,一块石碑上刻着计爷爷马家俊之墓,一块石碑上刻着父李三母上官虹之墓。

  临近中午,街边小店一碗面一碟咸菜,背后那张桌上几道声音断断续续传来:“探好了吗?”

  “好了,今晚就动手!”

  “走,回去说!”

  三个大汉结账快速走人。

  李文秀心中有事,断断续续只听了个大概,虽然心中疑惑但并没有当回事。

  拖着疲惫的身体,来到小镇唯一地客栈,破旧的牌匾上面写着——望归客栈。

  躺在床上很快便沉沉睡去,一觉醒来已是傍晚时分,来到一楼已经三三两两有人进餐,随便找了个位置坐下,把手一招就是:“小二,咸菜一份,包子两个,一壶米酒!”

  小二将白色抹布往肩上一搭随口就是:“一份特制咸菜,肉包子两个,上等米酒一壶”

  然后小跑着到了后厨,很快端着走了出来,取下肩上抹布在桌子上大概擦一遍,然后将东西一一麻利摆放地

  同时介绍:“上等米酒一壶,肉包子两个,特制咸菜一份,客官请慢用!”

  细嚼慢咽吃着,米酒入口略感甜意,细细品味有些淡淡的辣味,让人喝了一杯怀念下一杯:“怪不得那么多人窥视中原大地,单单这酒一项就让人欲罢不能!”心里想着手上不停又是一杯下肚。

  “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一道粗犷的声音传来,林文秀不由得向那边看去。

  李文秀不会听错,那道声音就是中午街上吃面时遇到的三个大汉之一,而他旁边也确实站着两个人。

  那小二还没来得及唱桌,一道酷酷地声音至二楼传来:“不用给他们上!”

  随着声音落下,顺着楼梯走下一位青年剑客来。

  众人见那青年公子身穿紫衣,腰间斜插一柄短剑,一手拿着鸡腿骨头,一手拿着几张图纸,嘴边油腻依然清晰可见,就那么轻飘飘的走了下来,既然一点声音都没有发出,仿佛是踩着棉花下来地。

  这个青年李文秀也认识,正是上午小镇外那位他认错人地温和青年书生,看着青年一步一步朝着那三个大汉想道:“这人可真能吹牛!”

  那年轻人手往袖里一掏,一柄短剑随身而上,剑光一闪,三个大汉喉咙处便多了一道剑伤,轰然倒地。

  这时伙计上前一句:“老板,这里人该如何处理!”

  年轻人很随意的说一句:“这种事你又不是没做过,拖出外面,县衙铺头过来认尸,记得把赏银结清!”

  李文秀看着眼前年轻人,突然一种爱慕之心悠然出现:“原来世间还有如此好看,如此有魅力的之人,也不知道有没有娶亲!”

  想到这里稍微脸色有点发烧起来,喝口小酒偷摸看人家。

  突然有感觉有些不对,怎么自己突然变得如此花痴。

  我是男人,对啊我是男人。

  在看自己是个女人,还是个很漂亮的女人,突然对一个男人有了兴趣。

  想到这里会回归现实,摸摸自己,又将自己好好检查了一遍,确认是男人才长长吐出一口气。

  这也太真实了,太狗血了,幸亏梦里没有失身,不然都想自己找块砖撞死了算了。

  又突然发现梦中的青年有些熟悉,一拍脑袋,这不是前世自己收的那个记名弟子么!

  想当初前世自己亲眼看到他躲在人群中,看着自己与人搏斗插不上手。

  前世几次能够逃脱别人的追捕和围杀,他在里面给了很大的方便,直到最后那次,实在是没有机会。

  想不到他既然会有一个那么彪悍的女人喜欢,那个李文秀看起来文文静静,用的武器确实那么彪悍的流星锤!

  一想到自己变成一个女人,都头皮发麻,不敢继续了。

  需要先缓缓,不然非疯了不可。

  还好,没有失身,是处子之身,不然想到有个男的爬在身上运动,忍不住就是一口老血!

  不敢想了,在想就得抹脖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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