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学诗自有惊人句
张寂华礼貌地站起身来:“我叫张寂华,今年十四岁,初中生,我喜欢......写诗。”
“写诗?”李白仰天大笑起来:“啊,乘鹤上西天,暂别昨日,饮酒踏歌,醉后作诗,好一件美事!”
“既然喜欢写诗的话,你应该有喜欢的诗人吧?”杜甫相比之下显得沉稳。
“嗯,古诗的话,李杜自然是我最喜欢的,如果是词,豪放派我最爱东坡,婉约派我更爱易安。”张寂华解释道。
“哈,正巧,我们这都齐了,”苏轼伸出手,露出开朗的笑容:“我记得你们现代是握手代表礼仪的,很高兴认识你,我是苏轼。”
李清照理了理自己的鬓发:“我是李清照,易安居士。”
“李太白,青莲居士。”李白边啃着鸡腿,边说道。
杜甫露出温和的笑容:“我叫杜甫,叫我子美就行了。”
“啊这......”张寂华的身子禁不住颤抖。
“怎么了?”蒋秋岚关心地问道。
“眼前的这一切,就像是一场梦,我.....我,我不敢相信这是真的。”张寂华说道。
蒋秋岚杏眼微微弯起,眼神澄澈无瑕:“怎么可能是假的,你不是想要请教他们吗?现在问吧。”
张寂华吞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平静下来,随后,他看向苏轼:“其实,我也,没有什么问题,但就是觉得......迷茫。”
“少年时候,迷茫是正常的,因为要探寻自己的人生道路。”苏轼说道。
“嗯,我最大的梦想,就是成为一位诗人,可以为自己创作,但是,现在我的父母,并不给我做这样的事情,如果,我跟你们是一个时代的人就好了,我可以作诗,可以云游四海......”张寂华越说越情绪崩溃,双眼有些泛红。
“其实,一开始我并非想着作诗人的,”李白喝了口酒:“我平生最大的梦想,是布衣入相,平步青云,辅佐朝政。”
“我也差不多吧,写诗,作画,书法,都只是我的爱好,平生最大之志,是为国奉献,上书朝廷。”苏轼赞同李白的话。
李清照叹气:“我学过些诗文,后来金人入关,哎,明诚走了,一个人飘飘摇摇地南下,写点小词发泄下情绪罢了。”
杜甫更是摇着头,有些自嘲地说道:“国春在的时候,我还是很受欢迎的,但若是按照现在的标准,我一个富家子弟,最后只能住破茅屋,我的一生更加失败。”
杜甫说罢,四人仰头看着天花板,齐齐叹气。
“喂喂喂,你们面前的可是青少年,好歹说点鸡汤也不错啊。”蒋秋岚小声吐槽道。
“其实,鼓励的话,大有所在,”苏轼咬了一口鸡翅:“一蓑烟雨任平生,有时候就是这样,从古至今,总是有着某种标准,活着的标准。”
张寂华有所共鸣,连忙点头:“我也这么觉得,在我们这个时代,这个好标准就意味着,好的出生,考个好中学,然后考个好大学,出来再找份高收入的工作。但是,我只觉得,这样的人生没有什么意义,我喜欢写诗,可是这和这种标准没有关系,所以,我自己也觉得迷茫。”
“你才十四岁,你想太多了,”李白开起了自己的玩笑:“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天天舞刀弄剑,想着去蜀地学剑术,做个仙人。”
李清照抬起头,回忆起自己的少女时光:“我也是,当时无忧无虑,和姐妹泛舟饮酒,每日的暮色都美不胜收。”
“我当时游历四方,想着实现自己的志向。”杜甫说道。
“我当时刚结婚,和夫人共枕,夫人同我挑灯夜读,哎,时隔多年,我依然想念她。”苏轼嘴角处多了一抹笑容。
其他几人闻到狗粮的味道,用要杀人的眼神盯着苏轼。
“哎,好了好了,我当时在备考科举就是了。”苏轼尴尬地笑出了声。
“俗话说得好,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李白摸了摸腰间的青莲剑:“我许久没有御剑了,倒是想去外面看看,小兄弟也要开开眼界,才能顿悟道理。”
“御剑?!”蒋秋岚眯起眼:“这风险有点大,而且要是被看见的话,麻烦就大了。”
“没事的,就在博物馆上面这一圈,不会有问题,”李白脑子开始想象城市夜景:“啊,想想这千年后的不夜城,定是美丽万分,走走走,小兄弟,我带你去看看。”
李白站起身,拽着张寂华,就像是博物馆的大门走去。
见两人走远,李清照无情拆穿道:“这李太白,分明是自己想要御剑,非要叫上小兄弟一起。”
“哎,算了,我要做一个通情达理的馆长,”蒋秋岚继续吃鸡腿:“估计我表弟也挺累的,正好放松放松。”
“但我看,可能不太妙啊。”李清照在蒋秋岚耳边小声说道。
“放心,太白兄自有分寸。”杜甫说道。
苏轼左手一个鸡腿,右手一个鸡翅,边嚼着鸡肉,边说道:“对,太白兄喜爱云游四海,对于我们,还是吃最重要。”
“行吧,我相信一个千岁老人带着一个十几岁的孩子,起码会负点责任。”蒋秋岚说道。
博物馆后门,李白从腰间掏出青莲剑,食指指尖处闪烁着白色的寒光,随后,寒光射到了地板上的剑上,青莲剑慢慢飘到了半空中,到了李白膝盖的位置。
“上剑吧。”李白大步站到了剑上。
“这确定......稳吗?”张寂华看着那细长的剑刃,还没有手那么宽。
“不用怕,很稳的,上天入地,就没有出过问题。”李白说道。
“那我上来了。”张寂华一脚踏上青莲剑。
李白见身后的张寂华稳站在剑上,指尖放出一缕寒光,剑瞬间飞向高空当中,直至超过博物馆的顶部。
“这.....好高,”张寂华低头望着脚下的高空,双腿都在颤抖:“我觉得我要摔下去了。”
“不要想着会摔下去,看前面,左边,右边,这样就不会害怕了。”李白说罢,加快了剑的速度。
“就在博物馆上面转转吧......”张寂华抬起头,看见了江畔市中心的美景。
高楼大厦亮着橙白色的灯,明月于楼宇之间升起,倒映于南江之上,人来人往的街道上,路灯将人影拉长,立交桥上排列着红色的光点,是一辆辆汽车。
“啊,才三十年,就变成了这幅模样,当时,我只有在报纸上,才看到过这样的场景,还是黑白色的......”李白诗意大发:“灯火交映,鱼龙共舞,啊,这楼宇,倒像是通往仙界的梯子。”
“我还是.....第一次这么看江畔市.....”张寂华环视四周,此时的剑已经飞到了市中心的楼宇间。
“这灯火繁华,才是真正的人生,在世不过几十年,何不潇洒地活?且不论他人之言,活出自己的模样,便足够了。”李白说道。
张寂华站在剑上,望着这满城灯火,微微一笑:“如此美景,我只希望,不负自己对于诗文的热爱,能够记录下我所感的一切,不管别人怎么说。”
高楼内,几位还在加班的上班族抬起头,注意到了窗外御剑的怪人,大喊道:“喂!小李,你快看,窗外有鬼!飘起来了!”
小李扶了一下眼镜,看向玻璃窗处:“我去,真的,快拍照,发给报社。”
“太白,我们好像被看到了。”张寂华望向一旁的办公大楼,发现有两人正举着手机拍自己。
李白这时才注意到有人:“哎?这天梯里居然还有人,先回去。”
李白用手施了个法术,青莲剑像是加了油似的急转弯掉头,向着博物馆俯冲。
“这个速度.....”张寂华的头发已经开始往后飘了。
“若是被发现了,蒋秋岚肯定要骂死我了......”李白一秒变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