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再回渔村
宋葳蕤都做好了打架的准备了,谁知道这代圣女就跟没看到她一样,进了客栈就上楼了。从盘子里拿着鸡腿边啃,边暗戳戳的想这代圣女到底是什么来头。光从背影看,就知道姿容定是不凡。行为举止也是透着股大家闺秀的味道,怕是哪家的大小姐也未可知。
当年在京城,虽然那个舅妈根本不让她去参加各种宴会,但是京城的大家小姐她也是知道个七七八八的。就是没看到正脸,不然许是能够认出来的。
正在胡思乱想着呢,一只隐鹤忽然就出现在她面前。掌柜的刚好下楼端茶水,就看到那个浑身都透着一股子灵气的小姑娘,往面前的空中一抓,还像模像样的边看边咬牙切齿,好像是在看什么东西似的。不禁摇头叹息,好好的一个姑娘,原来竟是个傻的。
还好宋葳蕤不会读心术,不然知道了这掌柜的心里的想法,还不得当场掀桌。
隐鹤是她那便宜爹爹给的,仙人的东西,凡人自是看不到的,也不怪那掌柜将她当做傻子了。
“乖女儿,你歇好了就先去渔村,爹爹去寻好酒,晚些去找你。”
无色许是看出来了这代圣女身上的古怪,也知晓不足为虑,便大大方方让宋葳蕤自己去渔村。其实这未必没有引蛇出洞的想法,不过最好保佑别犯到他手里,不然他可不会手下留情。
宋葳蕤将一锭银子放到桌上,大概有个二两的样子,结了账是肯定还有剩余的,也不等掌柜的下来,自行离去了。
宋葳蕤心中清楚,这镇上此刻定是没有什么危险的,不然无色也不可能会放任她一个人回渔村,于是胆子也就大了起来。其实这里离她之前居住的渔村也不远了,走上两个时辰也就到了。
但是她现在可不想再委屈自己,在路边和一个老翁买了头驴,骑着驴往渔村的方向走。这老翁也是迫不得已才出来将自己养了许久的驴给卖了,想着也不一定卖的出去,刚巧就碰到了宋葳蕤。本来就是头老驴了,想也活不了多久,宋葳蕤给了老翁三十两银子,你情我愿的。宋葳蕤不用再步行,老翁也可以拿着银子买粮食回去过活。
从镇子出来,宋葳蕤一路去往东南方向。一路上都是土路,虽然是骑着驴,但是一颠一颠的,也不是特别好受。尤其是走到半路,路过一片树林时,这驴居然犯倔,不肯走了。
宋葳蕤拉着缰绳,累得气喘吁吁也拉不动,不禁有些气恼。想了想,记起了母亲说过的穷书生骑驴赶路的故事,那驴也是不肯走了,穷书生记着进京赶考,自然是想要快快赶路。遂想出了一个法子,拿着绳子栓了一个苹果,用棍子挑着,引诱着驴去吃,却又让驴吃不着。驴去追苹果,自然就快快跑了。
苹果她是没有的,但是外出时,被塞了不少仙果,汀兰说是给她路上解渴的。汀兰怕是也知道自家老君不靠谱的性子,将各种情况都考虑到了。对宋葳蕤来说,倒是正好派上了用场。
宋葳蕤手伸进袖子,在袖子里的乾坤百纳袋中摸索了一会儿,拿出了一个还泛着金色柔光的果子,真真是指哪飞哪儿。兴冲冲的爬上驴背,控制着仙果往前飞,不停的引诱着毛驴。毛驴闻到仙果散发出的香气,哪里还控制的住自己,撒开蹄子就追赶着仙果去。
速度一下子就提升不少,想来还能提早到呢。
宋葳蕤躺在驴背上,才一个时辰不到就到了渔村。一人一驴就停在渔村外的那可歪脖子柳树旁,宋葳蕤将毛驴栓在树上,把仙果喂给它,顺了顺毛驴头上的毛,然后径自向村内走去。
按人间的时间来算,她应该是有六年不曾回来了。那天被桃刹女掳走时,她看到了村子里的村民都已经被杀害,村子里也燃起了熊熊大火。在瀛洲的这段时间,心里也是有预感,杨叔定是已经遭遇不测了,所以才有了无色带她回渔村祭拜一事。本以为渔村已经成为了一片废墟,可是看到和之前并无二致的村子,还是忍不住吃了一惊。除却村子变得荒凉了些外,真的和几年前没有什么不同。
难道当初渔村还有幸存者吗?
宋葳蕤走在村子里的土道上,昨夜应该是刚下过雨,空气中还有淡淡的潮湿的味道。村间小道也很是泥泞,若是搁在从前,从这路上走,难免会弄脏鞋子。现在她脚上的鞋子虽然不是什么法器,但是也是用上好的玉石雕刻成的,刻有小型的祛尘的法阵,是以这凡间的泥尘,还真的沾不上。
村子里往常晒着渔网的小广场,如今已经没有渔网了,倒是晒了些谷物,说明这里确实是有人居住的,就是不知道现在居住在这里的是什么人罢了。
宋葳蕤穿过广场,向从前的住处走去。刚走下石阶,就遇到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青年,与她差不多年纪,生的黝黑,眼睛却是黑亮惹人注目。身上的衣服虽然打了补丁,却是洗的发白。
“是你?宋葳蕤。”那人似乎认识她,想要上前,却又迟疑了一下。
宋葳蕤挑眉,这声音有些耳熟,她想起来了,“徐志?”
徐志挠挠头,他爹是这渔村的村长,当年也是被那桃刹女害了的。
“你不是逃走了吗?怎么又回来了?你爹他。”
“那不是我爹,只是我家的管家。”当年杨忠孤身一人带着她来这渔村借住,出门在外不好太过张扬。村里的人都以为他们是父女,他们也就没有解释,顺其自然由着他们去误会了。
杨志不由咋舌,又知道这和他没有什么关系,沉默了一下,才开口,“那你要去杨叔墓前上柱香吗?”
宋葳蕤看了看天色,这个时辰,凡人快要吃晚饭了。东海日落较早,这里的人一向也只有两餐。这个时辰再去打扰杨志跑一趟,其实并不是太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