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正所谓入乡随俗,”夕昆走了过来说道,“此次我也为大家伙带来了足够的衣物,琛儿远儿你们速速安排下去,让大家都换上。”
我听到夕昆那么说,一时便有些纳闷。
夕昆和夜十三就带着两个贴身的仆从和丫头,也没见其他的人马和车辆,他说带了足够的衣物,在哪儿呢?
我正在思索间,夕昆已经自怀里拿出了一个非常不起眼的黄色小布袋。
我不禁好奇地瞪大了眼睛。
夕琛双手接过黄色的布袋,随即掐指做了几个手势,然后将布袋往虚空中一抛。
黄色的布袋在空中飞速旋转,眨眼之间变成了一间大帐篷,牢牢地嵌在了地面上。
“哇……”我忍不住小声赞叹道,“夕远,这个宝贝真好。”
夕远淡淡一笑牵起我的手,说道:“走,我带你去挑几件漂亮衣服。”
很快大家便个个都换上了符合大清国律例的装扮。
我们的人马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行进着。
终于来到了京城。
但是,我们没有进城。
由于夕远狼族军团的人数众多,又个个兵强马壮。
这样的群体若是进了京城,势必会引人注目。
如今大清国初立,到处戒备森严。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夕昆便将城里的宅子空了,只留下了几个得力的仆从看守。
他和夜十三则带着我们一起住进了京郊胡家村的大宅院内。
胡家村是夕昆的产业,位置很偏远却又依山傍水。
村子的外围建着高高的城墙,还修了护城河,由村里训练有素的壮丁把守。
这里真的是块风水宝地,这几年的战争,居然没能伤到这胡家村分毫。
村子里一片祥和,人丁兴旺,半点不受战乱的影响。
我掀开马车车窗的帘布,好奇地看着村子里的景色。
入目便是一个个朴素宁静的农家小屋。
几乎家家户户的门口都挂满了玉米和辣椒。
这个时候村民们都在田地里劳作。
突然有个顽皮的男童冲到了路边好奇地打量着我。
我冲那个男童笑了笑。
男童的母亲立刻跑了过来,向我们的队伍恭敬鞠躬,随即将男童带离。
“夕远,”我突然眉头一皱,放下帘布,转头对夕远说道,“我怎么觉得他们长得像人,又不像人一样。”
夕远笑了笑说道:“你的修为果然又精进了。他们,都是狐妖。”
“啊……狐妖!”我有些小兴奋地轻呼。
夕昆带着夜十三一马当先停在了宅院的大门口。
夕琛和玄悦紧随其后。
夕远牵着我的手,也跟着站在了气派的朱红色大院门前。
不等夕昆贴身的仆人去扣门,朱红色的大门便被人从里面打开了。
开门的是个年轻的小厮。
“老爷您可回来了!”他一脸欣喜地看着我们,大声回头冲着院子里喊道:“夕管家,老爷回来了!大少爷和三少爷也回来了。”
小厮有些不解地看了一眼站在夕琛身旁的玄悦,当看到他们紧握的双手时,不禁愣住了。
可当他看到站在夕远身旁的我时,更是微不可见地露出一丝惊讶。
可很快他便恢复如常。
小厮很有眼力见的恭敬行礼道:“给两位少奶奶请安!”
玄悦当即要赏小厮一吊钱。
我便如法炮制,也要赏他一吊钱。
小厮眼睛一亮,他看了一眼夕昆,见夕昆点了头,方才恭敬地鞠躬领了赏钱。
夕管家来了。
我惊讶的发现,他只是个普通人。
他淡淡一笑迎了过来。
夕昆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拍了一下说道:“治儿,辛苦了。”
夕管家说道:“老爷!能为您办事,这是我的福份!”
他很会说话嘛……
夕管家看上去四十多岁,中等身材,那副面孔生得有些严肃认真。
他很快便协调安排好了各路仆从,安顿人员、抬行李、照顾马匹及放置马车。
一切都是那么得井井有条。
夕远小声说道:“夕管家从小在父亲身边长大,他对父亲忠心不二,而且很能替家里分忧。”
“哦……”我不禁多看了夕管家几眼。
我们刚刚入正厅才坐好,便有个仆从慌慌张张地跑了进来。
“不好了!老爷!村里来了府衙的捕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