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记得我曾经哭着问过她,她是这么回答的:
“女孩子总是要经历的,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
真是讽刺,这是我的妈妈亲口说出来的。
我很想笑,但是却笑不出来,很想哭,却根本没有眼泪。
我要杀了那对禽兽不如的父子,可是姐姐还是告诉我,要忍。
后来,我终于明白姐姐所说的忍是什么意思了。
姐姐被判了死刑,罪名是人命五条。
她亲手将那个禽兽父子和曾经欺负过我的人都送下了地狱,被逮捕的时候她还浑身都是血。
我傻傻的看着她被戴上了手铐,而她的面上却挂着轻松的笑容,走到我的面前笑着对她说“雪灵乖,今后自己要好好生活,姐姐已经没有什么心愿了,唯一的心愿就是你能好好活着。”
她真狠心,留我自己一个人活着,活在这个黑暗又肮脏的世界。
警方问:你为什么要杀人?
姐姐的回答是:他们强/暴我。
丝毫没有提关于我的事。
这件事尽管被全市关注,激起了民愤,却终究输在了那群有关系的男人手里。
姐姐从无期徒刑,变成了死刑。
从缓期执行,变成了立即执行。
姐姐却又说:不要对这个世界失望,总会有人满眼星星,一身伤痕,去拥抱太阳,不怕被灼伤,也不怕刺眼的光芒,雪灵,我希望你是那个人。
真傻,谁会这样做啊。
我才不会像她这么傻,最后被关在这种地方呢。
不过,老天爷可能看我们可怜,就饶了我们。
好巧不巧的,在执行死刑的前一天,丧尸爆发了。
姐姐刚逃出来的时候说:你看,我不是活下来了嘛,所以你要笑一笑呀。
姐姐死的时候说:别哭啦,丑死啦,你不是还活着吗,要笑一笑呀。
我不懂老天爷为什么会这么狠,为什么让我遭遇这一切。
后来,在姐姐死去的地方,我遇见了一个女孩。
她身上干净的一尘不染,手上没有那个代表着灾难的手环,我一瞬间以为她是天上的神仙,看不惯人间的惨烈,来拯救我们了。
我鬼使神差的救了她。
她说她叫沈婉音,她睁开眼睛的时候,眼睛里的光芒又像极了姐姐。
她让我叫她姐姐的时候,我差点不争气的哭了出来。
当时我就决定了,以后我又有姐姐了,一个神仙姐姐。
我其实也想过其他叫法的,不过这个我最喜欢,我放心的把背后交给她。
但是后来,有一个男人出现,他抢走了她。
我知道她不属于这里,所以我放手让她逃离这里。
见到她奋不顾身救我下车的时候,我就已经下定决定心了,救她,如果这次让我选择的话。
我不想再听话了,姐姐,只有自己的感觉太难受了。
我可以去找你了,至少我完成了自己的心愿,我终于可以自己做主了,原来你当时是这种心情啊。
姐姐。
也许命运多舛的人未必能修成正果,也许苦其心志的人未必能动心忍性。
但是,姐姐,我现在是不是满眼星星呢?
我去拥抱太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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