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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回:吃酒

燕飞燕舞燕满天 我本无我 4810 2024-07-11 19:14

  山势秃,

  水面枯,

  纵使春风难裁出。

  人未老,

  情已荒,

  曾经海盟山誓,

  如今已陌路。

  问世间,

  情为何物?

  只教生死相许。

  叹人生荒度。

  终于等到汤吉胜回来了,他与笔笙同乘一驾马车带着两根一新一旧的大轴回来了。史五来乐了,童筹等人也乐了,买回了大轴,今儿就能将推土机修好,明天就可以投入生产了。

  郎中郎少有的笑脸对甄可林道:“你辛苦一点,今天趁早把推土机修好,明天好上班了。都他妈的停了七八天了,少打一百多万坯子啊!”

  汤吉胜也顾不得一路辛苦,两把扒下衣服,招呼众人投入到紧张的维修工作中。郎中郎很是高兴,便叫上笔笙搭乘他的摩托车,他要犒赏一下他的这个好弟兄。他很看好笔笙,无论其为人处世,还是办事能力,都在史五来之上。想起史五来,他就是一肚子火,做啥子事都是慢条斯理,一副老态龙钟的样子,两只眼睛永远是醉眯眯的,没有一点精神,想靠这样的人打天下,那真是做梦。

  史五来见笔笙随老板去了,心中老大不舒服,但却无奈,老板器重他,而他本人确实能干,今年要不是他带领几兄弟在这帮忙,他们这个砖厂还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开工呢?不过他还是相信笔笙的,笔笙不同于杨忠祥的当面君子背面小人的德行,笔笙有侠义心肠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们相识近十年来,他还没有做过对不起自己的事情。自己完全可以放心,笔笙本人不会在郎中郎面前说自己的坏话,他更不会抢自己的位置。

  再说笔笙随郎中郎来到了清水河最豪华的酒店,要了包间点了酒菜,两人便对饮起来。“笔笙,来,干杯。”郎中郎举起杯子,道,“今年砖厂要是没有你这帮兄弟,还真不知道今年是什么样子哩。”

  笔笙微笑着说道:“郎老板,这个厂来哥子是出了大力的。”

  “提起史五来我就生气。”郎中郎猛喝一气啤酒,道,“他那人办不了什么好事。对了,今年砖厂里的事,你可得多管一管哦。”

  “我能管什么?”笔笙笑道,“也没什么可管的。”

  “不提工作了,咱兄弟俩喝酒吧。”郎中郎摆摆手,似乎想起了什么,道,“笔笙,笔友是不是和吕希燕在谈恋爱?”

  “好像是吧。”

  “我看肯定是。”郎中郎点点头,道,“好小伙子,将来肯定会出人头地。将来我想办一家皮革公司,想把笔友留下来。”

  笔笙道:“我那兄弟花心得很,我是说他喜好游山玩水,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若无闲事挂心头,便是人间好时节。想要把他长留某地,除非这个地方有他的最爱。”

  “来,吃菜。”郎中郎招呼着笔笙,道,“吕希燕是个好女孩,笔友要是能娶到她,那肯定是他的福气。”

  “也许吧,不过他们究竟是什么关系,目前为止我也说不清楚。”

  “没什么不清楚的。你放心,这事儿我帮定了,笔友一定会成为我们XJ的上门女婿的。”郎中郎哈哈笑着,他斟满了酒,不断催笔笙干杯,笔笙推辞不过,只得与他碰杯干杯。虽然是空腹狂饮,笔笙却依然清醒,郎中郎已有几分醉意,他双手挥舞,道:“笔笙,来,喝、喝,咱们吃饱喝足了,我带你找乐子去。”

  笔笙忙说道:“郎老板,咱们吃饭喝酒就行,其它的就不要了。”

  郎中郎笑道:“笔笙,没事的,那儿很安全,没事的。”

  “郎老板,我真的不要。”

  “笔笙,我可是拿你当兄弟哦。其实,男人为了事业忙于拼搏,出来吃吃花酒又有何不可呢?况且,一辈子守一个女人,你就不觉得亏么?”

  “郎老板,要是女人也这么想,天下岂不大乱?”

  “别多想,你只要知道,女人和金钱都是男人不可或缺的东西就对了。”

  笔笙摇摇头,想起妻子,他不由得愧疚万分,自己都出门近两个月了,却还没有给家里寄回一分钱。相比之下,还是妻子对这个家的贡献大些,家中的儿女,年事高迈的父母,还有那贫瘠的土地,都需要妻子操心啊!说不定此时,妻子正背着超生的儿子,领着才四岁的女儿顶着烈日在田间插着秧苗哩!而自己呢,却在这里花天酒地,自己······还算是人吗?

  他淡淡地说道:“妻子好,家就好,男人就无后顾之忧。”

  郎中郎醉眼迷离,他看着笔笙,似才认识,笑道:“笔笙,来,为你能为弟妹守身如玉干杯。其实,我也知道,家对男人的重要性是无以替代的。你以为我真的不顾家吗?错,我郎中郎立誓要把家打造成世界上最安全最温暖最有情感的地方,我要让家中的妻子儿女还有父母过上最幸福的生活。”

  突然,他无奈长叹一声,道:“难啊!难阿!厂子现在难啊!小杨跑销售,没什么成绩,好不容易卖出去几匹砖,却又迟迟收不回货款。厂子还欠着一大笔煤款,人家都催了好几次了,说再不付款就不给供煤了。还有工人的吃喝,工人的工资等等一大堆闹心的事如梗在喉。我只是想在外面借酒精麻醉一下自己,找找乐子放松一下,发泻完了就回家去,我不想家人为我操心。”

  原来老板顶的压力是如此巨大啊!任笔笙开始理解郎中郎,却还有一点不明白,道:“既然厂子资金困难,那就应该开源节流,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郎中郎摆摆手,道:“笔笙,生意场上你不懂,再困难,老板的派头不能丢。”

  “哦?”任笔笙似懂非懂,酒菜既已上桌,吃不吃都一样的消费,干嘛还要憋屈自己呢?他为郎中郎斟满酒,道,“郎老板,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干了这杯酒,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郎中郎与任笔笙碰杯,笑道:“借你吉言,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干杯。”

  史五来、汤吉胜和甄可林才从推土机旁边离开,他们简单洗漱一下,便吆喝着要吃饭,谁知叫了半天,也不见陈燕的踪影。甄可林揭开锅盖一看,就几个馒头,一碟素菜,其余什么也没有。史五来气呼呼地骂道:“妈个巴子,这是什么饭菜,汤师傅,走,我们喝酒去。”

  汤吉胜道:“算了吧,将就吃一点,明天还得上早班哩。”

  “上个逑。”史五来没好气,道,“甄可林,走去喝酒,我请客。”

  甄可林没有吱声,他看汤吉胜的反应。汤吉胜也知道,累了半天,真的想喝酒了。于是他点点头,随同史五来甄可林一道出了门,朝国道对面的小食店走去。此时星光灿烂,夜空显得格外宁静。店老人熟,他们随意要了几个酒菜便天南海北地嗨了起来······

  贾琼英高兴极了,看着笔笙随着老板去了,她就想总有一天他也会当上老板的,因为他真的很能干。他们的生活很差,干那么重的体力活,营养能跟得上吗?她开始心疼笔笙了,于是偷偷地从食堂里取来半袋子面粉,到了大门口的商店换了挂面,并买了鸡蛋,她要为他改善生活。天黑了,可就是不见笔笙回来,贾琼英不免有点儿失落,他去哪儿了呢?今夜他会来吗?看着自己为他煮的那碗煎蛋挂面慢慢地由热气腾腾到瓷碗冰凉,她的一颗心却随之火热了起来,等吧,他总会回来的,他相信他回来一定要到自己的房间来。

  夜确实很深了,那灿烂星空却格外清晰。贾琼英独自倚在门旁目不转睛地望着东边,那是砖机食堂及工人宿舍的所在地,也是她所要等待的人所回来的必经之路。偶尔有个把人来去,但绝不是她所期待的人儿。她开始埋怨他这么晚了怎么还不回来,她不想知道他们去干什么,她只想他能早点回来就好。

  这时,前方宿舍中有门被拉开了,一个人抱着被褥出来,朝河边的方向走去,是夏流。贾琼英看得真切,他这是干什么去?这时,又一个人从屋里出来,是陈燕,她怀里抱着个枕头什么的东西,她之后出现一个人倚在门口看着他们离去,原来是李人国。是了,夏流是搬去和陈燕同住的,看来他们的故事已经开始了。贾琼英笑了,笔笙四兄弟在这儿,如今就只剩下童筹了,确切的说还有笔友,这是两个草包。尤其是笔友,跟吕希燕多好的机会啊,到如今却还在萌芽状态,真是没出息。无论是从吕希燕的表现,还是从兰言夫妇的言语中,都听得出他们对笔友有那么一层意思。可那个家伙傻乎乎地愣是不知道少女情怀,只晓得成天做着白日梦写啊吹啊什么的,连她这个局外人都看着生气,都为他着急。

  作为一个男人,任笔友何尝不想夜夜都拥着心爱的人儿同枕共眠哩!可是几次的居心不良都被女孩拒绝,他就胆怯了,担心自己一旦那样做了,就有可能永远地失去姑娘。其实,他心里矛盾着,正如他在《尴尬浪漫曲》中所写的那样,恋爱中的男女,不应该过早的揭开彼此神秘的面纱,人生中最美妙的时刻,应该是从新婚洞房花烛夜开始的,无论从哪方面讲,新婚花烛之夜都应该有她独特的美。恋爱中的男女,应该是有底线的,因为恋爱不等于结婚,婚前婚后是大不相同的。因为结婚,不仅是恋爱硕果的丰收,也是对恋人最大责任的开始!俗话说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耍朋友都是耍流氓,被耍流氓总是会受到伤害的,尤其是对女孩的伤害很大。为了杜绝这种伤害的发生,尤其作为女孩,只要没有洞房花烛夜,就一定要对有所企图的男朋友果断的说“不”,不要担心男朋友会有什么心结。一个真心真诚爱你的男人,会设身处地为你着想,是不会伤害你的,一个愿对你负责任的男人,是会坚定不移地迎接你进入婚姻的殿堂的。

  作为男朋友,笔友其实很是赞赏姑娘的坚持,虽然他后悔自己把《尴尬浪漫曲》给了女孩看阅,让女孩看清楚了自己的心是口非,对自己的非分要求断然拒绝,但是他却更加的爱着女孩了。自己不是这个世界上最优秀的男人,能够拒绝自己的非分要求的女孩,同样也能够拒绝别的男人的同样的要求,这样的女孩绝对会是男人爱不释手的。

  吕希燕的心情也确实矛盾,她爱任笔友这是不容置凝的,她几次拒绝了他的超前要求,起初她真的担心会伤了他的心,并让他由此心多肺烂,现在看来,那一切的担心都是多余的。自己拒绝了他,真是最明智的做法。她不要自己的将来受到伤害,也不能把伤害带给自己真正意义上的丈夫。她渴望笔友能成为自己的丈夫,也乐意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他,但绝不是现在,现在她需要做的就是最坦诚最真情地去爱他。因为,看他写的《尴尬浪漫曲》这部小说,她有一种说不出的感觉,仿佛就像自己受到了伤害一般。她怔怔地看着任笔友,良久才说道:

  “大作家,这书中的男女主人公是不是你和那谁?”

  任笔友忙道:“不是,全是虚构的。”

  吕希燕不信,道:“我怎么越看贾不贾越像你呢?而且你也确实在天水工作过。”

  “就算是我吧。”任笔友笑道,“任何著书立说的人都希望别人能接受自己的观点,因此书中人物就难免是作者本人的精神化身。这跟传教一样,你要宣传一种思想,就必须从自身做起。”

  对他的回答,吕希燕似乎还算满意,道:“那赵春萍也确有其人了。”

  笔友点点头,道:“都过去了。”

  “才没有过去哩,你心里是不是还在想着你的春萍姐?”吕希燕突然笑了起来,道,“我真的感觉你们两人好宝气哦。”

  笔友嘿嘿地不好意思的笑笑,道:“你别挖苦我嘛。”

  “你怎么这样想呢?”女孩仍旧笑道,“你真傻啊!赵春萍的感受我懂我理解,像你这种人,全世界恐怕就你一个吧。”

  “早知道你看我的笑话,我宁可把它拿去烧了也不给你看。”

  女孩更乐了,道:“老实说,我在吃醋,我感觉你对她比对我还好还要听话。喂,你们是怎么分手的?”

  “你还提这事。”

  “看了你这部小说,我真的更近一步了解了你,我想作为警官的赵春萍,也一定被你的人格魅力所倾倒,作为直率的她,肯定也被你气得吐过血。就这点来说,你又不是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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