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 张回
城西苑,庄祭酒府上灯火通明。
今日是府上主母秦氏的生辰,宴席设于主厅,约有十几桌。
年近四十的秦氏穿着华贵,由于怀孕四月,略显丰腴的身上穿着一件火红色的狐裘锦缎,裙子是廖记最名贵的云锦,描金线镶边,带着珠玉嵌玛瑙的头面,整个看起来珠光宝气。
她略微丰盈的脸蛋带着得体的笑容,与席间的官夫人聊得十分投机,庄月华抚琴,音若天籁,形若仙女,更是获得席间众人的连连称赞。
庄锦绣如同透明人一般坐在最末的角落,甚至连烛影都照不到。
她端坐于桌前,眼中波澜不惊的吃着饭,听着周围众女眷对庄月华的频频称赞,咀嚼着饭菜的唇角挑起了一抹讥讽。
这场宴席持续了两个多时辰,宾客才逐渐散去。
庄锦绣亲自打了热水,侍候梳洗完毕的秦氏洗脚,她用余光观察着秦氏的表情,手指适时加重力道,秦氏闭着眼睛,舒坦的呼了一口气。
“这府里所有的丫鬟都抵不过绣儿这双巧手。”
“只要母亲高兴,绣儿夜夜为您捏脚。”庄锦绣弯着唇,脸上带着讨好又怯弱的微笑。
房间秦氏的贴身丫鬟珍珠眼中闪过一丝嘲讽,这三小姐还真是傻,夫人话里都把她当成丫鬟挤兑了,还喜滋滋的听不出来。
木盆的洗脚水加了三次热水,直到深夜,秦氏才放话歇息。
庄锦绣双手已经泡起了水皱,手腕酸软僵硬,膝盖也跪麻了。
她双手颤抖的端起木盆,以强大的毅力保持着身体的平稳,躬身退下。
庄锦绣走出了秦氏所在的清晖园,趁着四下无人,连连跺脚,才缓轻了脚麻的状态。
她抬手揉了揉酸胀的手腕,嘴角笑意森然。
她这双手每晚都会泡在加了藏红花跟麝香的热水中,去给秦氏洗脚时,她会在手中涂一些香粉,中和味道,然后直接按摩片刻,才开始泡脚。
虽然药性微弱,但积少成多,想必再有几个月,秦氏那里就会传来“好消息”了。
庄锦绣心情舒畅的回到了房间,黑夜中,一个身影静坐在她陈旧的方凳上,见她回来,忙点了盏油灯,躬身站立。
“张哥,不用客气,你坐吧。”庄锦绣柔柔一笑,做了个请的动作。
她身边站着一名二十出头的男子,中等身材,皮肤黝黑,但模样却周正俊朗,整个人带着一股阳刚洒脱之气。
“不用,我站着就行。”男子给她沏了杯茶,朗朗一笑。
庄锦绣的目光落到他沏茶的手上,他右手大拇指处,又生长了一根三厘米左右的小指,顶端圆润,淡红色,像肉瘤一样。男子注意到她的视线,手上如同落了炭火般,忙缩了回去。
庄锦绣收回了目光,端起茶盏,目光幽深。
这名男子名叫张回,上辈子是沈凌君的心腹上将,武艺高强,且战功赫赫。
张回身世坎坷,年幼时父母双亡,在村里吃百家饭长大,因缘际会下拜一老乞丐为师,武艺十载,直到老乞丐去世后,他才来到帝京谋生。
刚来帝京,在一摊铺吃面时,便遇上一伙地痞吃霸王餐,还打了卖面的老人,张回年轻气盛,自然看不下去,便出手教训了那群人。
结果地痞带来了更多的人,局面失控后,张回杀了一个地痞,正好遇上巡街的衙役,衙役叫来了禁军,三十名禁军围攻张回,也没有将其拿下。
直到司徒烨亲自带人过来,才把张回抓了起来。
本来按照司徒烨的意思,杀人偿命,要处死张回,但却被沈凌君救下。
当日沈凌君看了整个过程,不顾司徒烨的黑脸,直接将人带回,放入自己军营。
庄锦绣重生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在按着记忆的时间,常去那家面摊蹲守。
她深深知道,在庄府这种吃人的地方,必须要有一个忠于自己的护卫。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她等了两个月,终于等到了张回。
她特意安排了两位地痞调戏自己,张回看见后,果然出手打跑了地痞,庄锦绣在感谢他的过程中,透露出自己想招募一名护卫,并许了重金,张回得知后立马毛遂自荐,一切都是那么水到渠成,庄锦绣靠计谋提前抢走了沈凌君的一名上将。
“小姐,你想什么呢?”张回伸手在庄锦绣眼前晃了晃,黑黝黝的脸上带着笑意。
庄锦绣眼眸中的光聚拢,轻柔的笑了笑,随后脸上浮上了一抹担忧:
“听说那沈将军洞察秋毫,心思敏捷,我有些担心他看出问题。”
张回听了她的话,大剌剌挥手,脸带轻松道:
“小姐尽可放心,我割那块木板都是半夜,保管连耗子都找不到痕迹。你说那个沈将军就是毁了我剑的那位吧,他倒是个很厉害的人。”张回脸上带着一丝神往,若是能同此人切磋下,那才是不枉此生。
庄锦绣没有说话,她伸出手,趁着张回走神的功夫,轻轻拉起他藏在袖下的右手。
张回心中一惊,猛然的想抽回,但右手却被庄锦绣双手拉住。
“这…这,小姐,不妥……”张回脸色通红,结结巴巴的连句完整话都说不出,他想挣脱开,又不然用太大的力。
既怕伤了她的手,也怕伤了她的心。
果然,师傅常说,最难消受美人恩,这简直像把他放火上烤一样。
庄锦绣食指抚摸着他大拇指的那颗肉瘤,语气中带着为难和担忧道:
“怎么办呢,若是让沈将军看到你的手,只怕他会怀疑。”
“那我就躲着……”张回本想说以后自己躲着他,不让他看见,但想到一辈子都不能跟他比试,心中又有几分遗憾。
既然明面上不能与他比试一场,暗中也可以跟他讨教几招,这样也算全了自己的一个心愿。
张回停住了话头,陷入了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