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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农人自序

桃都 沈寓颦 2286 2024-07-11 19:31

  此开卷第一句话也:鄙人不才,读书不多亦不求甚解,写此一文只为博有缘人一笑。

  须知:此小说系伏案观史之余的胡思乱想,年少气盛,总想写一写过往人生里体认的王朝隐痛,奈何根基不实,故不敢将此落实到任何一个朝代,唯恐玷污了历史,因此读者不必费心对应,只做消遣,或可聊解闲愁。

  按说一书必有主要人物,这是不错的,不然何以成书?不过我想在下笔的那一刻人物就应该成为一个独立的生命个体,他们有自己的人生路要走,他们中的每一个都在自己的世界里发着自己的光,不该是谁给谁当配角当工具的。因此人物主要不主要只由戏份多少决定,小说里看不到的不代表这个人物的生命史就此停滞了,只是我作为这本小说的执笔人暂时篡夺了上帝的权力来对叙事做一些必要的取舍罢了,生杀予夺不在其中。

  小说人物也不是我的价值传声筒,我只尽一作者之责任,将各色人物推至台前。究竟他们想唱什么戏唱了什么戏,全凭他们自己决定。我虽也时常痛心他们的堕落,立志要救他们一救,但那必得要割裂部分情节,这又是我所不愿的,只好由着他们滑向既定的毁灭结局。偏偏我还是个不成熟的写书人,总不甘心完全隐于人物背后,时不时想要跳出来表白一下自己的意志,为此甚至牺牲掉了部分真实,实在惭愧。有关这一点不足,还望读者朋友海涵。当然,我绝不排斥批评。

  坦白说,我并不很清楚现在所呈现的这一版书稿是经过了几次大的增删修订以后才形成的,最先的那个七个字的书名究竟是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好像有什么潺潺什么惊尘的,算了,不重要。后来又有《无夜之都》等,最近一次的题名应该是《净几杂录》,灵感来源《啸亭杂录》,如今才正式定名《桃都》。我的笔名更是修改过不下十次,至于为什么最后用了这一个“庄农人”,可能是出于对自己无知的惭愧吧,毕竟我是不可能亲身经历任何一个朝代的,也从来没有在富贵场中、温柔乡里受享过一日,竟敢胡写这一篇文字出来,说到底是无知无畏。故笔下所写之事全系假想,但这毕竟是一个王朝的故事,编出来要不夹带任何个人感情,那我也是没有这么深厚的功力的。从始至终,我的动机不过是想借自己的笔替那些被历史剥夺了话语权、被后人随意中伤的古人辩解一两句。难道因为失语,就活该被随意解读?就算会惹非议上身,只要还有一个人愿意直面历史血淋淋的伤口,我也值了。虽说我也不敢狂妄地认定自己就一定比谁更接近那个真相。

  好吧,我不该絮絮叨叨的,那么言归正传,先说一说我自己怎样看待自己的文字。我必须承认我就是个普通人而非神,我不可能满足每一位读者的期待,甚至说我都不能完全满足自己的期待,不然我何至于要反反复复折腾小说人物?哪怕现在,我还是不能够全然满意这一遍的修改,小说里仍有很多言不尽意的地方,可如果总是回头修补,我就只能永远停留在原地,而且我并不认为那样做的结果就能让自己满意。行吧,或许人生就是这样的,每一个人都想尽力填补遗憾,可没有遗憾的人生是不是也会因为过分完满而造成另一种遗憾呢?况且也不可能完满。遗憾或许是需要的,只不该耿耿于怀。虽然做过一些错事,于心无愧就好了。我对待自己的文字也就是这样的要求。

  第二,吾欲探讨“爱情与责任”之关系。

  好奇怪,什么时候爱情与责任成了水火不容的死对头?什么时候责任狭隘到了几乎与爱情的私心相等同?什么时候爱情不碰个满身伤不配称为爱情成了社会的共识?什么时候爱情凌压责任成了常态?一不为思想启蒙,二不为历史真相,只是在巩固自己的偏见,这真的是应该大加称颂的吗?

  他的开国功勋看不见,只知道他满手鲜血;他的治世之才看不见,只知道他座上弄权;他的有名无实看不见,只知道他怯弱无能;他的处境艰难看不见,只知道他德不配位。偏见源于无知,却比无知更可怕。还要可怕一层的,是持偏见而不自知反将偏见奉为真理。我也是这无知的一份子,我也深知偏见不可能根除,但若因此全不努力,那就是永无见天日之可能了。我没有能力还原历史,也没有机缘同古人对话,但我相信未来的人们一定比我自信强大,被辱骂了千年的古人终会得到他们该得的尽可能公正的评价。

  再说回上面的问题。谁也没有资格对别人的价值观分类定性,而在我的价值体系里我更看重的是“责任”和“秩序”,我的偏见就是我从来不认为爱情能凌驾于责任之上,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偏见牢牢扎根于我心中,使我在下笔时往往用力过猛,竟把一个人物完全化为责任本身而忽视掉他的本质其实还是一个人。我承认自己有的时候确实残忍太过。究其根本原因,就是想把历史的一切苦难都统一在一个特定对象身上,再由这个特定对象来扒下历史的光辉面具,我就是想要看一看历史的光辉背后究竟还藏着些什么样的东西。

  看起来我并没有做得很成功。

  最后一点时间了,要不浅浅讨论一下“悲”?毕竟我写的是一出悲剧。就我而言,我是不愿意为悲而悲的,我所理解的“悲”,是无可奈何。或小人作祟,或命中注定,或因缘际会。其中“小人作祟”又是我最不愿意写的,我总以为,这是对一个人的完整人格的凌迟。人总是最复杂的,即使只是写小说,我还是想努力让一个人活得像一个人,喜他们所喜,悲他们所悲,不哭不笑也不痛骂,给每一个人物以“人”的尊严。但我又不得不承认,正是因为这些价值元素的介入,在不知不觉间(其实是自觉的吧?),我的情节竟与历史真实相分歧了。应该也无伤大雅吧?毕竟我不是在写历史传记。

  好了,小说毕竟已经在这里了,怎么解读也不是我一个人说了算的,不过我想自己作为执笔者,应该还保有这一点点的发言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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