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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绝色男闺蜜

凤歌啸九天 半疯人 3144 2024-07-11 19:39

  “李小姐这是要把慕歌郡主带去哪里?”

  上帝似乎听见了我的心声,正当我在心中哀呼之时,北堂烨如天使般动听的声音在我上方响起,我立刻如行走于沙漠中的干渴之人见到绿洲般激动,眼里闪烁着晶莹的水花。

  李新月似乎也被突然出现的北堂烨吓了一跳,但她很快就定了心神,抬起高傲的头对北堂烨说:“虽然本小姐知道烨太子与这个贱人有些交情,但本小姐在这提醒太子爷,切莫多管闲事,小心引火上身。”

  “哦?”北堂烨一袭红衣飘然而下,犹如谪仙,令人赏心悦目,难以忽视。他勾起薄唇,笑容简直比妖孽还要魅惑,“既然李小姐知晓本太子与慕歌郡主的交情,那就更应该知晓本太子从不惧引火上身。倒是李小姐,若是今日这事被有心之人上达天听,即使你父亲李丞相只手遮天,恐怕也难给你们皇帝陛下和怡王爷一个交代吧。”

  “你……”李新月怎么会不明白,现如今北堂烨掺和进来,她就不可能再对我做什么,只不过高傲的她一时不知该怎么从台阶上下来。

  最怕的是场面突然安静下来,这让我很没有存在感。

  我用胳膊肘顶了顶旁边待命的小厮,“喂,还不帮本郡主松绑?”

  小厮看看李新月,见她没有反对的意思,便帮我把绳子给松开了。我得了自由,又借着北堂烨壮胆,立马回归了不正经的原形,背着手弓着腰凑到李新月面前,笑着打趣,“唉,我的三小姐,你那么在意我追求你大哥,不会是你对自己的哥哥存在什么不正当的心思吧。”

  本是随口一说,没想到李新月的脸色瞬间大变,那模样简直要把我生吞活剥了,我立马怕怕地躲到北堂烨身后去,笑着摆手,“跟你开玩笑的,千万别当真,别当真哈!”

  叫人家别当真,自己却当真了,李新月这种神色,明摆着就是被人戳穿心思的恼羞成怒。我的乖乖,虽然李岳阳真的很好很优秀,但他们是亲兄妹啊,这这这,这不是乱伦么!

  李新月终是不甘心地带着几个小厮扬长而去,我拍拍小心脏,后怕道:“我个乖乖,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会有那么毒的心思,实在是匪夷所思啊!”

  北堂烨看也不看我一眼,拉长着脸,大步走开。

  我连忙小跑着追在他身后,一个劲地道歉和道谢,一个没留神,和停下脚步转过身来的他撞了个满怀。

  我捂着撞疼的脑门,埋怨道:“麻烦你停下来的时候先说一声好不好。”

  “麻烦你以后别再招惹李新月行不行?”

  对此,我很是委屈,“我哪有招惹她?是她追着我不放的。那么凶一女的,我见到她都得绕着路走。”

  “那就不要去招惹李岳阳。”

  “那不行!”这没得商量,我拿眼睛盯着他不悦,甚至有些愤怒的俊脸,“你知道的,我喜欢他。”

  与我倔强的小眼神对峙着,北堂烨很快败下阵来,面对我,他好像总是很无奈。他很忧虑又失落地叹气,对我说道:“下一次,我怕我赶不及在你身边。”

  我赶紧避开这敏感的话题,笑道:“那就抓紧时间,把你会的本事都教给我,以后就不需要你赶来保护我了。”

  原是一句无心之语,本意是说我自己可以保护自己,可是“说者无心听着有意”,北堂烨的脸色一下子变得低沉起来,他不再说话,把我安全送回府后便默默离开了。我知道我不小心还是伤了他的心,尽管我是无意的,但依然为此难过,自责。我发现,我和北堂烨之间似乎已经不能像从前那样纯粹自然地相处了。

  烈日释去最后一丝余温,以绝美的姿态在远方的山头画了一副别样的抽象画,柔美却不失大气,却又如迟暮的英雄的告别仪式,让我的心里好一阵伤感。

  来这里这么久了,真的好想爸爸啊,不知道得知我飞走了的事情后他得难过成什么样,我们一直相依为命,没了我,他该怎么过下去。

  “怎么了?”

  北堂烨轻柔的声音把我从回忆中拉回来,我不经意地揉了揉眼睛,“没怎么呀,就是看夕阳看久了,眼睛发涩,你买的酒呢?”

  “喏,这呢。”

  我一把将酒抢过来,拔掉封口的塞子,仰头就灌了一大口,把我呛的好一阵咳。一只大手连忙拍着我的背,嗔怪道:“总是这样,又没有人跟你抢。”

  我抬起头看向他,这个绝美的红衣男子,他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后的第一个朋友,没有他的话,我的生活不知道有多单调。

  “怎么?被我迷住了?”见我看他,他很是自恋地拨了下乌黑的长发,笑得满面春风。

  “切,你又不是我家阳阳,我迷你作甚?”虽然他的确长得很好看,被称为“鸢京第一美男”,是整个大瀛国闺中女子的梦中情人,但就是因为长得太美,我反而觉得少了男人该有的阳刚之气,尤其他又特爱穿红衣。当然,这并不是说他不阳刚,他也是挺爷们的,身长八尺,能文能武,真心是男人中的男人了,只是不是我喜欢的那种款,做男闺蜜挺好的。

  北堂烨瞬间黑脸,抢过我手里的酒坛,一屁股坐在我对面,仰头灌了几口酒,细长白皙的脖子立马显露出来,那姿态如画中仙人,不,比画更美,就连这湖光山色也要为之羞愧,我不禁叹道:“妖孽啊妖孽!”

  北堂烨举起衣袖擦了擦唇边的酒渍,狭长的桃花眼睥睨着我,“李岳阳到底给你灌了什么迷魂汤,张口闭口全是他,难道你在他身上花的心思还少么?他可曾有半点回应?”

  “我乐意!”我一把把他手中的酒坛拿过来,喝了一大口,脑海顿时呈现出李岳阳那张如鬼斧神工雕刻出来的脸,心中不禁荡起涟漪,一脸花痴地笑道:“他是我的男神,不管他对我怎么样,反正只要每天能看他一眼,我就很幸福了。”

  说起李岳阳,那还是在半年前的宫廷御宴上遇见的,当时虽着一身官服,可丝毫没减半点风姿,要身高有身高,要身段有身段,那眉眼,那鼻子嘴巴,天哪,哪是人世间该有的,我一直认为他是下凡历情劫的仙人,而那个劫肯定是我。要是能跟他在一起,就算是天打雷劈我也觉得很幸福。人长得帅不说,还特有才,据说他三岁就开始念书,四岁能作诗,五岁能习文,七岁的文章就名满天下,八岁秀才,十岁状元,十七岁就官至少府,二十出头便已是吏部侍郎,学霸中的学霸,牛逼的不能再牛逼了,像我这种智商的在他面前瞬间碾成渣渣,不,连渣渣都不剩。这样的人能不招人爱,惹人慕么。

  北堂烨看看我,一脸的不屑,“真是眼瞎,我这么一个天下第一美男天天在你面前晃你也不正经看一眼,却非得天天堵在宫墙外看那一张冰山脸,我看你不仅眼瞎,心也瞎了。”

  我才不管他怎么说,反正我就是喜欢我家阳阳,他虽然不苟言笑,但我觉得那样子更是不食人间烟火,更帅了。

  “走啦,天都要黑了,等下我又得爬墙了。”我站起身来,拍了拍坐的发麻的屁股,这不雅的动作又被北堂烨嫌弃了一番,我无所谓地跟他做了个鬼脸,“我就这样了,咬我呀,嘿嘿!”

  说着,我连蹦带跳跑远了去,北堂烨却施展轻功,几步追来,手一长,抱住我的腰,凌空而去。

  立在自家府邸的高墙上,我冲北堂烨眨眨眼睛,“要不,你收我为徒,教我武功吧。”

  “你学这个作甚?”北堂烨问。

  “学会了就不用你送我回家了,我自己也不用辛苦爬墙进进出出了,而且飞来飞去你不觉得很帅吗?”

  “不觉得。”

  看他并不乐意教我,我便如往常一般嘟起嘴,抱着他的胳膊撒娇:“好不好嘛,你就教我吧。要是以后再遇见李新月这等坏人,我还能自保呢。”

  “我会保护你。”

  “可你不能无时无刻陪在我身边啊。”

  “能,只要你愿意。”北堂烨眼里满是柔情,仿佛要溢出水来,瞧的我心尖儿直打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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