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名思义,陆秋言就是那个“精”的,蒋狗蛋就是那个“傻”的。其实这两个人之中并没有真正“傻”的,要不也不会成为师门中的代表人物,只不过一个性格比较沉稳,一个性格比较憨厚而已。
这俩人一出面,不用打,天门山的弟子们就会直接认输。
所以,二人能暴揍人家,是在人家已经落荒而逃之后,又追着人家暴打了一顿的缘故。
挨揍那五个人:这他娘的是什么躲不掉的人间疾苦!
在那之后,琉璃就多了个小跟屁虫,就是这个小胖子。
因为虽然没有人敢欺负他了,但也没有人愿意跟这个小蠢猪,啊呸,小胖子一起玩耍。于是,丰富小胖子的师门生活,就成了琉璃的艰、巨、任务。
琉璃是个乐天派和豪放派,容易满足且不拘小节,虽然觉得小胖子丑,但是她却不嫌弃小胖子,因为师门不让养宠物,于是他就把这个胖胖的、可爱的小胖子,当宠物养。
无聊的时候,就捏小胖子的大胖脸,给自己解闷;累了的时候,就把小胖子软乎乎的大腿当肉垫,躺在上面睡觉;够东西够不到的时候,就把小胖子当肉梯,踩着他爬高;什么东西打不开的时候,就把小胖子当锤子,让他一拳下去,罐开门碎……
所以,和小胖子在一起的日子,她很开心。
只是没想到的是,仅仅三年过去,小胖子竟变成了一个俊美清瘦,玉树临风的美男子,真是世上最华丽的“化茧成蝶”啊……
打量的面前让自己不由得犯花痴的美少年,有你一脸的难以置信,感觉像是在做梦一般神奇得不真实。
“真的是你吗小胖子?”琉璃又惊又喜,不禁脱口道,嘴巴张的能塞下一个大鹅蛋。
真的还和以前一样,漂亮、单纯又可爱!郑云飞抬起那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指,不无宠溺的轻轻刮蹭了一下琉璃的鼻尖儿。
琉璃并不知道,和他在一起的,那对她而言很快乐的两年,对他这个无论是在家族,还是在师门,都被别人厌弃的郑云飞而言,却是另一个人生的开始——
死而复生,化茧成蝶。
是她,重燃了他死灰般的人生,是她,让他明白了生命的真正意义,是她,帮他找到了努力生活的目标,让她,让他体会到了快乐的滋味,并且迷恋上了这种感觉。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迷恋上了,有他陪伴的感觉。
有他这个,乐观,开朗,积极,阳光,永远充满斗志和正能量的,兄弟的陪伴。
以前,他不知道她是一个姑娘,觉得她是他最好的兄弟,可以并肩作战,同生共死的那种,但,既然现在知道她是个姑娘了,那他就不和她并肩作战,同生共死了,而是要和她,琴瑟和鸣,白头偕老。
琉璃,等着我,追你吧!
夜晚,郑云飞躺在床上,透过大开的窗子,望向镶嵌着点点繁星的夜空。
琉璃,不,琉捕,琉捕给了他两个要留下来,必须遵守的条件,第一,瞒着这个叫赵风的人,不要向他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第二,留在这里之后,任何事听她指挥。
他答应了,于是,他留在了这个农户家里。
“兄弟,你和你师姐,是师承何门何派啊?”耳边传来另一个男人的声音,听上去和他一样低沉浑厚。
是赵风。
王芳髓的家只有三间房子,一间是王芳髓的,一间是马琉璃的,一间是赵风的。
王芳髓年纪大,受不了小年轻的折腾,马琉璃,又是个女人,所以他被顺理成章的,分到了赵风这个房间,和这个师姐口中的“仇”人,一起住。
之所以觉得这个男子是师姐的仇人,是因为师姐不仅不让自己跟他透露自己的身份,而刚进门的时候,他还看到师姐在恶搞他。
师姐这个人,他了解,坦诚无欺,爱憎分明,对自己喜欢的人,她是做不出这种“灭绝人性”的事情的。
“我们有门规,不能像任何人透露我们门派的消息。”郑云飞道,虽然是拒绝相告,语气却很温柔,脸上还带着温暖的笑意。
以前经常受别人欺负,他知道冷漠的态度很伤人,不想让别人像曾经的自己一样,受到伤害,所以,若非大奸大恶之徒,他是不会对对方露出冰冷或厌恶的样子的。
“哦。”闻言,赵风并没有多想,而是十分理解的开口,“以前我有一个兄弟,问他是哪个门派的,也不肯说,不知道你们是不是来自同一个门派的,他的名字,叫离柳。”
“门派多了,不想和朝廷有……”陆云飞解释道,话一出口,意识到失言,忙改口,“咳咳,不是,是不想和别人有瓜葛的也多了,自然有打听不出来的。离柳……离柳这个人,我不认识,也没听说过。”
最后这句话,他说的确是实话,因为琉璃和赵凤相遇时,陪着她下山历练的,是她的师兄,蒋狗蛋,并不是他。
他那个时候,刚进入天门山不久,还没取得下山历练的资格,所以对她和赵风的那段往事,毫不知情。
闻言,赵风道,本来发现自己似乎对离柳这个男人生出了某种不该有的情愫后,他就及时止损了。这次再次问起,并非刻意,只是想到与这个话题相关的往事,顺便提一下罢了。
“哦。”从善如流地应了一声,赵风合眼睡去。
慈宁宫。
“太后,您去看看公主吧,公主病了。”公主的贴身宫女,小花拜见道。
闻言,太后二话不说,立即起驾华怡宫。
华怡宫。
“生了什么病?”在一堆宫人的簇拥下,太后走进华怡宫,一脸关切的走到公主的床边,“可请太医诊治了?”
“请了,太医说,没什么大毛病,”躺在床上的赵雪,虚弱的从床上半坐起来,抓着太后的手,道,“就是心情长期抑郁,影响了身体。”
“因为什么心情抑郁啊?”感觉到公主抓着自己的手凉的厉害,太后心上一紧,忙道。
“因为恨一个人,恨他害我被母亲禁足,不得自由。”赵雪面色戚戚的开口,挥了挥手,让小花拿过来一个盒子。
“打开吧!”赵雪道。
太后不解,一脸疑惑的望向小花手中的盒子。
小雪按照主子的吩咐,缓缓打开盒子。
盒子打开,一个扎满银针的人偶,映入太后的眼帘。这个人偶上,赫连写着两个字:宋岩。
这不是用来诅咒别人的,巫蛊之术吗?
看了眼被银针万箭穿心,扎成刺猬一样,看上去惨不忍睹的“宋岩”,太后不禁感到头皮发麻,像其中的几根针,扎在了自己身上一样。
连这么恶毒的咒术都用上了,看来公主是真的恨宋岩。
她禁足公主的本意,就是让公主放下宋岩,既然如今已经超乎自己预想的,直接变成了“恨”,那她就没有继续禁足公主的必要了。
“既然公主是因为失去自由而生病的,母后就还你自由。”微微一笑,太后道,只是眼角的余光扫到那个被扎满银针的布偶,还是觉得有些瘆得慌。
“你好好休息吧,母后先走了。”心里打了个冷颤,太后起身离开。
“耶!”见母后离开,被母后派来看守自己的禁卫也被撤走,赵雪立即一个鲤鱼打挺,从床上坐起来,“计划成功!”
说罢,他将藏在自己被窝里,装满碎冰的袋子拿出来,对,她之所以能营造出自己手脚冰凉的生病假象,就是借助了这些冰袋。
而至于被扎的惨不忍睹的布偶,她怎么忍心,真的诅咒自己最爱的人呢?
“快快!布偶!”赵雪忙道,接过小花递过来的,扎满银针的布偶,用纤细修长的手指,轻轻一撕,“宋岩”两个字便被她从布偶上拽了下来,拿到自己嘴边,“不怕不怕,布偶和银针都和咱没关系了!本公主立马把好运气渡给你,驱散坏运气!”
说罢,心有余悸地在写着宋岩名字的纸条上,用力亲了一口,
“走!”亲罢,公主立即变得生龙活虎,意气风发地对小花开口,“走,出宫!”
易水县。
没想到以前丑到没眼看的小胖子,惊一下子变得这么俊美出群……琉璃一边干活儿,一边偷瞄着那个身材修长,五官俊美的少年。
感受到某人偷瞄自己的目光,郑云飞不禁感到一阵得意,仿佛一件流落他乡、颠沛流离的艺术品,终于找到了制作者,正在拎水的少年,不无得意的挺了挺壮硕的胸脯,大步向磨盘走去。
琉璃确实是现在这个玉树临风的他的“制造者”。
她那两年不离不弃的陪伴,让他发现了生活的美好,找回了失去的自信,找到了让自己努力奋斗的目标。
也是,她下山前的那句“再不减肥,我走了之后,你就又要被人嘲笑和欺负了”,让他坚定了自己的“蜕变”信念。
她离开这三年,他努力练功、节食,为了将身上的那堆油腻厚重的肥肉彻底减下去,他争分夺秒,废寝忘食,把自己每天练功的时间,延长了两个时辰,也就是,四个小时。
每次累到气喘如牛,浑身酸痛,想放弃的时候,都是琉璃留在脑海中的身影,让他坚持了下去。
可以说,没有琉璃,他还是那个人见人厌的大胖子,没有琉璃,他就不会变成现在的自己。
“……”看见自己被某人炫耀式的抢走的水桶,赵风有点儿尴尬。
本来只有一个琉璃的时候,因为琉璃力气大,干活快,他这个从小锦衣玉食,没干过农活的男人,就觉得比较没有存在感了,这个郑云飞一来,直接让自己的存在感,降为了负值。
感觉到某师父阴沉到似乎要杀人的目光,赵风不禁打了个冷颤,赶忙去找活干:
刚端起大筐,“我来吧!”郑云飞道,伸手接过;
刚舀起豆子,“给我吧!”郑云飞道,伸手抢过;
刚拿起水果,“我来!”琉璃道,伸手把他推到一边;
转身去牵驴,“别动,现在还用不上它!”,见状,琉璃喊道……
抬起头,再次迎上王芳髓摄人的目光,赵风后怕的动了动嘴唇,欲哭无泪:
“师……师父,真不是我偷懒不干活儿,他(她)们都把活抢没了啊!”
“不干活,晚上别吃饭!”冷冷的看了赵风一眼,王芳髓不容辩驳地开口,转过身,扬长而去:
这么多人都让他养着,他不得想办法减少支出啊!能省一碗饭,是一碗饭。
实在无事可做的赵风,为了能吃上晚饭,最后只得放下男人的尊严和面子,撕掉“威武”、“强壮”、“顶梁柱”、“养家”的标签,一咬牙一跺脚,痛下决定:
从此以后,他负责,一日三餐!
于是,赵风就系上围裙,成为了专门负责后勤,钻研美食的,小、厨、娘。
干完了活,三个人回到屋子里休息,刚迈进门槛,就闻到一阵饭菜的香气。
“咦,今天不用我做饭了啊?”看到满满一桌子菜,琉璃大惊。
正在厨房忙碌的赵风闻言,没好意思回应,毕竟一个大男人做这种事情,实在是太丢人了,可是,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他没得选。
大男子汉大丈夫,能屈能伸,这不算什么!赵风努力安慰自己道,深吸一口气,终于将这做完的最后一道菜,离开厨房端了上去。
“哇,这些菜,都是你做的?”见到赵风,郑云飞又惊道。
“……”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赵风抬手扶额,表示自己不想讲话。
“徒儿,是你做的吗?”王芳髓的声音再次响起。
王芳髓的声音,像一个惊雷在赵风心头炸响,把他敷衍的想法立即震到了九霄云外,赵风一下子就怂了,点头如捣蒜:“是是是,是徒弟做的,徒弟今天干活了!”
夹起一个菜,放进嘴里嚼了嚼,王芳髓不禁目露惊艳之色:“不错,好吃,非常好吃!没想到徒弟还会干这个,以后要是没有别的活的话,一日三餐就由你负责了!”
这是赵风平生第一次做饭,只是为了干活而干活,根本没想自己会做的多好吃,更别提得到师父的肯定了。
闻言,饶是觉得做饭是另男人不耻的赵风,心头也涌上了一抹惊喜,不管耻与不耻,做这件事都付出了自己的心血,能得到肯定,自然还是很高兴的。
“是吗?我也尝尝!”闻言,琉璃也加了一筷子菜,放进嘴里,嚼了两口,脸上也立马出现了惊喜之色,“嗯,真的很好吃耶!”
于是,这三个人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望着对面三张兴致勃勃的脸,郑云飞忍住摔碗而去的冲动,艰难的把刚夹到嘴里的菜,咽了下去:
是他味觉出问题了,还是这三个人出现幻觉了?这菜明明难吃得要死好吗?!
他并不知道,之前一直是琉璃做饭,而被被琉璃做的,比猪食还难吃的饭菜荼毒了快一个月的三个人,即使给他们一盘凉拌黄瓜,他们都会觉得是人间至味:
能出现这种情况,情理可原。
一下又一下撩拨水流的声音,撩得琉璃心痒痒,佯装在院子里看星星的琉璃,眼睛望着天空,心却无论如何都淡定不起来。
美少年说他要洗澡,要洗、澡、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