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乐丝到底心软,也不可能真看着江洋用双脚走过跨江大桥然后回家。
送他上车后,正遇见趁着间隙溜出来买烟的小点。
两人都还心有余悸。
“那种女人太可怕了吧!以后嫁入豪门还不天天颐指气使,唉,真是心疼以后要给她打工的人。”小点拆开烟才发现自己忘记拿打火机了,小卖铺老板很好心的送了一个给小点。
桃乐丝并不想多做评论。她有些担心江洋回去后免不了被江如祖一顿言辞“毒打”。
听说江洋从小到大都没有被父母打过,连一个巴掌都没有拍过。起初还以为是跟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道理,可是与江家的人稍稍接触过后就明白过来,真真溺爱孩子的人是江洋的母亲,程诗雨。
程诗雨家族是典型军人世家,凡是男子都是当兵的,而且一当就是一辈子。每个人家里都能拿出一箩筐的勋章。
桃乐丝安抚的拍了拍小点的背,“放心,嫁入豪门的八字还没一撇呢。”江洋家不是那么好进去的,江如祖浙商之子,门儿精。程诗雨更加是雷霆之母,说与其心疼日后为那女人打工的,不如更心疼心疼嫁入江家的儿媳。除非突然遭遇横祸父母双亡,在桃乐丝看来江洋唯一的优点绝对不是家境厚实,而是他有一颗怜悯的心。
“不过江洋好像人还不错。”小点话锋一转,桃乐丝敏锐的嗅到了暧昧的气氛,倒不是她也有一颗如杰西卡般的八卦之心,而是这种语气似曾相识,艾玛黄也曾这么评价过他。评价过后就开始倒追人家了。
“富家子弟么都差不多的呀。要么就是大慈大悲,没见识过人生险恶,要么就是心狠手辣,太早沉浸入人世险恶。”
小点白了她一眼,“你这个人怎么这么两极化的。那你说,江洋是哪一种?”
江洋是悲天悯人的那一种。他被保护的很好,却也被伤害的很彻底,所以他没有办法怨恨世人,反而会在自己身上寻找因由。
别人欺负他,是因为他身体弱,是因为他家境好,是因为他残破不堪的身体明明没有办法大有作为却占据了过多的良性资源。所以错,都在他一个人的身上。
存着这样的念头,他会道歉,他会退让,于是就与那些张扬跋扈的富家子弟显得格格不入。更加的遭到放逐和叛弃。
桃韶绯的性格却是与他天生互补的,两个年少的男孩子也因此一见如故。刚开始接触的时候,桃韶绯完全不能理解江洋这个人的存在,所有的优势全都是站在他那一边的,这个傻子却从来不会善加利用,而是妄图一己之力对抗不公正的待遇,对付人性中恶劣的一面。
于是桃韶绯站了出来,以固执的,以暴制暴的姿态,用自己的方式保护了那个羸弱病躯的少年,赢得了一份难得的友情。
一直到现在江洋的身上还或多或少的残留着桃韶绯的影子,莫名其妙的善意,诉诸拳脚的简单粗暴。其实江洋有着更好的解决方法,但有时候就是忍不住会假象如果自己是桃韶绯会用什么样的方式。
桃乐丝有幸的,也是不幸的观察到了这个病躯少年的整个成长史。
却只是敷衍的说道,“我哪里知道,跟他又不熟。”然而却是这一句无心的话,成为了日后她被排挤的焦点。
扮猪吃老虎?心机女?有江家的背景做靠山,却每次装的温良和顺。无论跟谁闹矛盾,最后走的都是别人,还认为自己站在了正义女神的一边?
桃乐丝陪着小点蹲在路边抽烟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衬衫、黑色西裤的少年跌跌撞撞的跑进了隔壁一条死胡同里。
干净的脸上有一两道被刮伤的痕迹。
桃乐丝看了他一眼,死胡同里并没有人家居住,以前有一家黄鱼面摊,老板是地道的上海爷叔,上个世纪的古人,语气凶恶,每次点餐都恶霸似的吼你,“吃的完哇,小姑娘!吃不完不要点那么多,那么浪费。有男朋友一起来伐,一个人来的面量给你减掉一两哦。”
要么就是,“女孩子吃那么多排骨要胖的呀。给你换成咸菜竹笋好伐啦?”要死了,不知道谁才是客人……来的吃官都是吃一份“家”的感觉,大概本家欠骂?客户是上帝,在爷叔面前不存在的,爷叔眼里所有吃客都是自己的小辈,小胖友,侄儿、侄女,不知天高地厚。
不过手艺倒是真的好!连配菜都是用心做,周周换。有时候小黄鱼死了一条,还蹲在那里看半天,最后捞出来喂了弄堂里的猫。“不新鲜的东西不能给你们小孩子吃的呀,要吃出病来的!”所有的蔬菜都是海盐浸洗,能吃出一根头发丝爷叔会请你免费吃一个月的午餐。
还有吃完主动留下来帮爷叔洗盘子的“老实”男顾客。大家纷纷怀疑是看上了在国学院念书的爷叔的宝贝闺女。闺女的照片存在手机里,谁都别想放大了细看,但爷叔是个老孔雀男,只要顾客们说这是我家闺女、或者我家小宝贝,又能拿得出证据照,爷叔是一定要比个你死我活的。
桃乐丝在胃口不好的时候也会过来喝一碗清汤,跟爷叔提前发好消息打过招呼,爷叔会开小灶。许多人也正是为了爷叔的小灶,才好几年来一直介绍人来吃爷叔的黄鱼面摊。
最终却还是抵不过大时代的步伐,倒闭了。也有人说是爷叔太不会做生意,分量太足,底料太昂贵。但爷叔好歹也是家里有石库门一条街的人,做生意纯为了兴趣和交胖友。
跟着两个五大三粗,身上贴身面料T恤都包不住腱子肉冲进死胡同的壮汉从眼前闪过,桃乐丝和小点立刻意识到不对劲。
桃乐丝正要起身进去看看,小点从背后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别看了。赶紧回去吧,再晃荡下去,清吧的试吃要结束了。到时候你老板和我老板回头一看,人都不在,要发飙的。”
“刚刚进去的人有点不对劲吧?”
“哎哟,你管他们那么多!”
桃乐丝被小点一路拽回了酒店,清吧的试吃活动果然结束了,老大们纷纷站在电梯口准备等电梯回自己的办公室,两个人只好溜进了消防楼梯,全当节能减排吧。
都已经回到了办公室里坐下,脑海中那张少年慌张的脸还是不断浮现。
她想起了第一次见到江洋的时候,他也是单薄消瘦,脸上是病态的白。
桃韶绯塞给了她几张钱,让她去隔壁的医药商店买点酒精棉和创口贴。
兄妹两个人就蹲在门口的自来水池边帮少年擦拭脸上和手背上的血迹,他很安静一句话都没有说。桃韶绯问他疼么,他点了点头。
那自己怎么不说话呢?江洋的脸颊红了,看向了正在帮忙的桃乐丝。
“哦,妹子面前要装硬汉,啊哈哈哈……”桃韶绯大声的揶揄他。
自始至终桃韶绯都忘记了介绍她这个妹妹,但是江洋从来没有忽略过她,一直等着她说话,然后毫无违和的接下她的话。
这个哥哥的同学,是个温柔的男生!那时的桃乐丝就充分展现出自己看人不准的天赋。
江洋告诉他们,他就住在马路对面均价20万一个平方的小高层社区里面。
家里的老房子快拆迁了,妈妈就一直想着要买到对面的小区去。可是跟爸爸两个人兜兜转转了好几次,这个念头于是就无形的消失了。
桃乐丝那个时候对钱并没有什么概念,也不觉得江洋家里很富有,但是他住在她妈妈心心念念的小区,所以对他不自觉的有了好感。
江洋走了以后桃乐丝质问桃韶绯,干嘛要打人家男孩子,人家看起来那么单薄!哥哥的头摇的跟拨浪鼓似的,啧啧!女生外向,不是盖的。是真的。哥哥声称不是他打人,他是好心救人。
因为留了一级,哥哥在班里也算有点权威,于是就成了江洋的保护伞。两人也经常一起回家,江洋很少邀请他们过去,总是宁愿蜗在他们的小家里一起听歌,做数学题。
江洋脑子很好,大概是老天爷网开一面试图弥补在他身体上留下的病疾。
如果不是哥哥多管闲事,江洋也不会成为他们家的常客。后来江父也不会把他们家的房子免费借给拆迁时的桃乐丝和家人住,最后那套房子被父母以极便宜的价格买了下来。
瞧!多管闲事也不一定都是坏事。
桃乐丝走到门口,看了一眼还在和总经理一行人打哈哈的何慧丽,于是再次偷偷溜出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