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女生 都市言情 穿越之我在糊团当C位

第174章 Fiona的独白(一)

  这几章会介绍一下Fiona的故事。

  好久没提她了,还有点想她。

  本书的叙事风格就是这么随意,跳脱。

  喜欢的就留下你的评论,不喜欢的就安静跑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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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叫Fiona,一个听起来蛮洋气蛮优雅的洋文名字,优雅到它的汉语翻译“菲奥娜”也是这么好听。

  我第一次看到“Fiona”这个名字,还是读大一刚入学的时候,在学校图书馆的一本精美的外文小说里。

  女主是个来自F国的贵族,她有着美丽的面孔,高挑的身材,如夜莺般婉转动听的歌喉,和一颗纯净无暇的心灵,简直就是一个高贵优雅的天使。

  我特意从网络上搜索了一下,Fiona在外语里,代表着“美丽”和“纯洁”。从此,Fiona这个如同游弋在幽深湖泊中的高贵白天鹅一样的名字,便深深印在了我心里。

  没过几天,我们便开始上外语课。

  外语老师是一个年纪很轻的,面孔白净的女人。她脸上挂着甜美的笑容,介绍完自己就开始点名。

  被点到名字的同学需要做一下自我介绍,除了说一下自己的名字,家在哪里,有什么兴趣之外,还要说一下自己的英文名字,以后这个老师就要用英文名字称呼我们。

  我是没有英文名字的。

  我出生的地方是个四五线小城市,从小学到高中,英语教学水平只能说是一般。

  老师们也只是按照课本来教学,从来也没有给我们取过英文名字。

  我该怎么介绍自己的英文名呢?

  一瞬间,Fiona这个名字猛然跳了出来。

  轮到我的时候,我略微有点羞涩地站了起来,不是很自信地小声说道:“我叫冯美玉,来自梅城,爱好是看书,写作。我的英文名字是……

  我顿了一下:“是Fiona。”

  之所以带着羞涩紧张,声音也很低,是因为那时的我,还很不自信。

  从小到大都没有出过省的我,刚刚来到一线城市深港市上大学,毫不夸张的说,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看什么都新鲜。

  而且,跟周围的新生比,我是这么的渺小,平凡,普通。

  有的根本不是高考考进来的,而是凭借超高的智商和天赋,参加学科竞赛进来的。

  有的精通外语,不仅发音特别标准,而且跟英语老师和外国留学生交流自如,像母语一样说得很流利。

  有的擅长唱歌,有的精于舞蹈,有的会乐器,他们在新生晚会上载歌载舞,收获了包括我在内无数人的掌声。

  我感觉很多新生的脸上都洋溢着与生俱来的自信和强大的信念感。

  这让我,一个从小被父母逼着“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的小城市姑娘,感到隐隐的自卑。

  如我的介绍,我的爱好就是看书和写作。

  我喜欢看书,喜欢看古今中文天文地理名著野史各种书。

  我喜欢写作,喜欢让心里的想法从笔尖流淌下来,让文字承载我的爱与恨,笑容与泪水。

  我喜欢在一个没有课的午后,一个人静静地背着书包,来到图书馆,在鳞次栉比的书架间来回穿梭,抚摸着那些书本,轻轻嗅着幽幽书香。

  我也会挑出一本自己喜欢的书,坐在窗台前,托着腮,徜徉在书里描绘的的大千世界里。

  看完书后,我往往会一个人回到寝室,把今天的心事都付诸笔端,用文字记录下我这一天或阴或晴的心情。

  我的大一生活就是这么简单,甚至简单到外人看来有些乏味无聊。

  我却乐在其中,享受着独属于我一个人的美好。

  我的三个室友,课余生活则丰富多了。

  有一个身材火辣,颜值也很高的妹子,身边从不缺乏追求者,她本人也热衷于谈恋爱,所以整个大一,她换了好几个对象,在甜言蜜语中度过了自己的大学第一年。

  还有一个戴眼镜的小萌妹,她则是资深的汉服爱好者,整个衣柜都被她那些好看的汉服塞的满满当当。

  她也是深港大学汉服协会的领军人物,经常参加她们协会线下举办的活动和聚会,认识了不少志同道合的好朋友。

  我的上铺,则热衷于参加学生活动,享受这种当“学生干部”的感觉。她不光是校学生会的干部,还是好几个协会的干事,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她也经常去当志愿者。

  她还经常去辅导员办公室帮忙,跟院里不少老师的关系都很不错。

  用她自己的话说,她算是学生中一个叱咤风云的人物,谁见了她都得恭恭敬敬地喊一声“静姐”。

  静姐在学生中一呼百应,人脉极广,很有派头。回到宿舍里,也经常起“领导范儿”,很喜欢指点室友们的生活。

  她常劝我,不要总是一个人呆着学习,看书,写一些老掉牙的酸诗,用她的话说,“大学生活应该是一个不断认识朋友,积累人脉的过程,你这样一个人特立独行,简直就是浪费时间虚度光阴。”

  每次伏案阅读或者提笔写作,听到静姐在我耳边絮叨这些人生哲理,我都会“嗯嗯”应着,回应着她对我的谆谆教诲。

  我的内心,对她的说法,却极为不屑。

  一方面,我腼腆卑怯的性格实在不适合出去认识新朋友,更别提积累人脉了。用现在的话说,我有一点“社恐”,我喜欢一个人宅着,喜欢独处,喜欢安静。

  另一方面,我的确在文山墨海中找到了属于自己的乐趣。特别是写作,无论是写诗,写日记,写读后感,我都能从笔尖划过白纸沙沙的摩擦声中,看到自己笔下的文字仿佛在翩翩起舞,我感觉它们披上了我的灵魂。

  我喜欢写作,但我却羞于把自己的作品展示给别人看。

  我怕别人觉得我写的不好,我更怕别人从字里行间捕捉到我那多愁善感的愁绪,触摸到我那颗敏感脆弱的心灵。

  我写啊写,写啊写,从没想过,就是写作,改变了我一辈子的轨迹。

  我也没想到,改变我一生的人,就是曾经不屑的静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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