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她离开自己了,就在刚才。
望着跑车沿山道绝尘而去,林夕遥抿紧了嘴唇,面色沉冷,直接回了房间。
摸出口袋里的珠宝盒,打开。
是一枚吊坠。
他早料到她不会收自己的礼物,可还是想送给她。送礼的过程,就是他的目的地。
有点后悔,应该对她更好一些的。
如果不跟她拌嘴,不说她是白莲花,多给她点钱,多带她去玩,她是不是就会喜欢自己了?
方刈在生意场上出了名的花花公子,虽然这么想实在险恶,但他肯定会有对她腻味的一天吧。
叶怜不会接受一个花花公子当自己的人生伴侣吧。
啊,说起来,自己的风评好像也没有好到哪里去。
好烦,多捞点钱开心一下吧。
(二)
夜里,林夕遥躺在床上,被子里好像还有她的香味,好像只要一搭手臂,还能搂住那温软的身体,还能趁她睡着偷偷亲她。
和她的经历如画在眼,他翻来覆去,不知是因为想她还是因为酒喝多了头痛,怎么都睡不着。
晚上参加宴会时,有个女明星给自己敬酒,这个女明星好像跟叶怜认识,过年时在酒店遇到过。
“喂,是我。”林夕遥摸起手机拨通了秘书的电话,“把那个叫钟……琪的女人给我约来……约到酒店。”
秘书安排好了房间和人,开车送他去酒店。
他眼带醉意,推开房门时,钟琪已经迎了过来,他看着对方那张美艳的脸,残酒忽然就醒了。
“……”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
算了,来都来了。
反正叶怜也不在乎自己。
好烦,随便发泄爽一下吧。
(三)
钟琪这个贪财好色之徒。
林夕遥看着钟琪给自己发的信息,冷冷一笑。
想要名要利?好啊。
方刈昨天发来请柬,邀请他参加叶怜的生日宴会。他不知道方刈意欲何为,既然是生日宴会,那就有理由送礼物,但他不打算自己去送。
这不正好有个炮灰吗?
雷厉风行,他买了一顶钻石王冠。
对钟琪进行了一番洗脑。
他想让叶怜想起他,他想在叶怜心里占有一席之地。
他想抢。
很可能抢不过,那最多是损失些利益,他有的是钱。
只要她记得他。
(四)
方刈的反应大得完全出乎林夕遥的意料。
并且当他发现自己掉进局里的时候,局早已成了。
不,是自己太鲁莽了。
方刈用自己的父亲——西堂现任堂主——的命来换叶怜的安全,叶怜怎么可能只是他随便玩玩的女人?
自己真是越来越蠢了,怎么回事。
林夕遥一拳锤在办公桌上,厚重的桌子都颤了颤。
太蠢了,太蠢了,太蠢了。
自己到底在干什么啊?!
刚才显示器上的不堪画面他一点兴致都没有,没有喜欢也没有厌恶,甚至还有点儿痛快,他林大少爷爽过是爽过,但打心底里看不上钟琪这样俗气透顶的人。
钟琪只是工具,怎样都无所谓。
但事已至此,他就算是傻子都知道方刈还能做什么。方刈不过是不想因这么一件龌龊事与西堂闹翻,才将局面停顿在此。
钟琪可以是他的工具,就可以是方刈的工具。
不过他手上也有谈判筹码,只要方刈不撕破脸,他也不会。
识时务者为俊杰,他深吸一口气,坐回沙发椅,捞起电话。
“方先生,抱歉。”
方刈那边传来调侃,听声音应该是开了外放,是故意想让叶怜听见吧。
既然你想让她听,那我也会提醒她。
提醒她你到底是怎样的人。
(五)
“夕遥。”
老人拄着拐杖从房间出来,林夕遥连忙上前搀扶,扶着老人小步地、缓慢地走到餐厅,准备吃早餐。
“爸,小心点儿。”林夕遥扶着老人落座,待老人坐稳,自己才坐在了他身边。
老人经历了生死,诸事看淡,对眼前这个大儿子也宽容了许多,以前总嫌他这那,现在看着一表人才,倒很顺眼。
老人不知道,自己的命是方家人救的,林夕遥只解释说是找了好医生。
林夕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为何总对方家颇有微词,虽然父亲不会把这不屑放到明面,但他知道父亲并不太喜欢方家人。
父亲也没有跟他解释过。
当时父亲病重,他找遍了德法美日俄的名医,都表示父亲熬不过这个月了,就在他绝望之际,方刈给他打来了电话。
父亲的原因使他对方刈很有戒备,但对方开出的条件太过诱人,自己昏迷的父亲已命在旦夕,放手一搏没准还能多几年阳寿,置之不理则必然要驾鹤西归了。方刈是方家的嫡长子,总不至于在这种事情上信口开河,保住一个女人的命,林夕遥还是有把握的。
“夕遥?”
老人的声音将林夕遥的思绪拉回现实,他怔了怔,原来早餐已经上桌了,多士面包,煎培根,半切水煮鸡蛋,小麦粥,水果沙拉。
“爸,抱歉,我刚刚想事情,一下入神了。”
“嗯。”老人用叉子吃着培根,动作缓慢,却很优雅,“你今年二十七了,有女朋友吗?”
林夕遥早就把和叶怜有关的社交动态全部删除,也强硬叮嘱过家中佣人不许提起,更未曾将此事告诉自己父亲,父亲养病期间深居简出,应该不知道叶怜的事情。
“没有。我觉得自己还年轻,想以工作事业为重。”
“嗯。”
老人对他表示认可,又说,要劳逸结合,不要憋坏了身体。
林夕遥笑了笑,表示记住了。
憋坏身体。他在心里自嘲,他是这样的人吗?
(六)
他根本不是叶怜认为的有“君子之风”的人,他是西装革履的衣冠禽兽,仁义礼智信之下全是贪得无厌——就比如跟自己父亲的救命恩人抢女人这件事。
救她是为了他父亲,他父亲现在不能死。西堂的控制权还没有完全到他手上,他太年轻了,很多元老不信服。
至于叶怜在乎的,强忍着穿入身体的子弹也要清理好现场才带她出去,完全只是他想——勾引她。
叶怜说他不了解自己,她又何曾了解他呢。
不过是互相的一厢情愿,不过是那些刹那的感动。
越得不到越冲动,越有挑战性越执着。
(七)
他压抑自己,为了自己的背后与未来,但他是人,他有着所有男人的劣根性。
仔细想想,大概钟琪才是他“喜欢”的类型,听话好控制,给钱就能打发,吓唬吓唬就不敢乱来,出门能给自己赚钱,关上门能把自己伺候得舒舒服服。
叶怜很懒,没什么用,但她足够有趣,有趣到他可以放弃自己以往所有挑选女人的原则。
罢了,俗气又如何,关上灯都一样,不过是图那一瞬间的痛快。
夜色正浓,林夕遥望向窗外,整个港湾霓虹闪烁,可以想象此处周围都是怎样灯红酒绿的夜生活。
豪华套房的门口传来敲门声,秘书开了门,有人进来了,随后房门关上,秘书离开了。
客厅的暖光灯开全了,玻璃窗把屋内的景致照得一清二楚。
烫着卷发,化着精致妆容的女人向他一步一扭地走来,女人知道他能看见她,借着身子的摇动,拉扯着身上单薄的衣物,等趴上他大腿时,胸口风光已经泄露无遗。
林夕遥一直望着窗外,根本不理会女人,女人也不说话,自顾自地伺候着他,直到林夕遥被激起十分冲动,把她抱进房间,扔在床上。
房间里漆黑一片,没有开灯,林夕遥将门一带,连客厅的光都被隔绝了。
他在黑暗中粗暴地摸索,女人惊呼一声,委屈地叫他:“林、林少爷,嗯……”
“闭嘴。”林夕遥沉声喝令,“不许说话。”
女人嘤嘤呜呜地被他弄着,漫无边际的黑里,所有声音都变得更加清晰而刺激了。
叶怜的模样浮现在他眼前,林夕遥觉得某个位置的血管猛地跳动了几下,他趁着这股劲狠了狠力,感觉有什么东西直冲头顶。
“怜怜、怜怜……”
他理智上知道这是假的,但他好像生了幻觉,这幻觉令他爽快无比,他决定享受这片刻,于是任由幻觉吞没自己的理智。
欢愉本就是刹那虚幻,谁还要什么狗屁理智?
好痛快啊。
“呃啊……”
脑子发麻。
喘气声渐弱,清醒的瞬间,他忽然为自己找到了一个很完美的解释。
所有温柔体贴,所有他的“喜欢”,不过是男人最恶劣的本能——虚荣心、好奇心、征服欲、占有欲。
(八)
书桌抽屉的角落,放着一个金色的小盒子。
林夕遥连续加了几天班,感觉很是疲倦,今日事毕,他一点庆贺的心思都没有。
好像只是社畜完成了工作,学生做完了作业。
可他林大公子明明是西堂的太子爷,名下产业不胜枚举。
他的目光久久落在盒子上,才终于好像鼓起勇气一般,伸出两根手指掂住盒子取出来。
小心翼翼地拆开包装纸,将里面的小盒子推出来,他常年练武,手劲很大,生怕把这质量不佳的小礼盒、玲珑纤细的小玩偶捏坏了。
提着裙摆的小姑娘站在他手心,朝他温柔地笑。
叶怜不了解自己,其实他才是故事里的那头野兽。
——有白天就有黑夜,有阳光就会有阴影,我不认为这是野兽啊。
不,她多少还是了解自己的。世人了解的他,她不了解;她了解的他,世人不会了解。
林夕遥觉得很疲倦。
他与西堂几乎是绑在一起的,西堂的事业就是他的事业,西堂的命运就是他的命运,他认为这理所当然,因为他是林穆清的长孙。
——社会以成败论英雄,但他们不是你,评判了你的成就又有什么用呢?
——人的生命里,就算没有这些,也能活得很好。
叶怜对他说的这些话,他根本不敢面对。
他不是没有过类似的想法,但是他不敢,他想也不敢想,他怕自己头脑一热,因此而放开手中已经紧紧握住的东西。
越不敢面对,越是借口逃避,越证明那样东西真实存在。
比如,“喜欢”。